最近因为写作读了很多书,为了写作而读。
这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拷问自己的过程。
我首先受到拷问的是热爱,我是否热爱写作,是否热爱阅读。
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那种感觉就像你质问你谈了十年的恋人为什么不爱你了一样。
你的心仿佛一块明明吸满水的海绵,但是你却连一缕水汽都挤不出来。
但这个疑问在昨晚我得到了释放。
我随手翻了一本讲师推荐书单的书,那本书叫《朝圣》。
我仅仅只是读了引子,短短的两段引子,当我反应过来时我大概来回读了五、六遍。
我着魔了。
我在思考着为什么?
是优美动人的语句?还是那令人沉迷的叙述?
我不知道。
在那瞬间,我脑海里只回响着一个问题。
是书没读对,还是没读对我自己。
为什么厌恶着阅读的我,突然想通宵读完一本书。
万幸这个疑问并没有再持续侵扰我。
因为现在的我满心的庆幸,庆幸我原来还能带着神往、喜悦进行阅读,文字的魔力并没有对我失去宠爱。
它依然能让我链接遥远的隐秘山谷,随着文字的飞扬一起朝圣。
如此强烈的反差,我的理解是。
读书时我也在读自己。
我在阅读各类作品的时候,内心是有一定的期许的。
我希望这本书能给我带来快乐,我希望这本书能给我带来知识,我希望这本书能给我解决生活上的疑虑和困难。
当我带着各类的情绪和期许的时候,也许这本书并没马上给我解答和具现我心中的期许。
而我又是一个不怎么耐心的人,现实工作与生活已经让我成为一个投机者,碎片化地追求快速的回报周期和利润。
对我来说书本回报周期长,甚至利润可能无法变现的。
但它们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体内。
我时常忽略的那颗心,我时常忽略的风景。
我会觉得时常无趣,但时常紧紧把我拽住。
而阅读,则带我穿梭在各个我神往已久的秘境,各个我遐想已久的陌生人生。
这很幸福。
我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路上,我带着蹒跚的脚步爬上山顶。
我看到了山下捧着书本的我。
我看到了万里晴空。
我看到了漫天繁星。
我看到了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