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贝尔·加缪年少时在阿尔及尔大学主修哲学和古典文学,《局外人》正是一本哲学-文学著作,它用文学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根本命运和自我觉察之路。
“荒诞”是贯穿加缪作品的一个重要概念。
人活着就在不停地感受和处理人和自我、人和社会,人和环境的关系,这些关系充满着矛盾和冲突,当我们在生活中感受到“不协调”、“不可理喻”、“无意义”时,我们就是感受到了“荒诞”。“荒诞”之时也是痛苦之时,加缪认为这正是走出人生苦难的时候,也是通向幸福的唯一出路。
我们以《局外人》的主人公莫尔索的心理路程为例,来解读加缪提到的几种荒诞。
1、生活的机械与单调
无论我们怎样为莫尔索辩护,日常中的他是一个工作上不求上进,对爱情、对婚姻没有进行过思考或者思考很少,缺乏与他人的沟通的人。对照他对自然环境变换的敏感、多情,以及作者给予的线索,比如“当我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类雄心大志,但当我辍学之后,很快我就懂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这是莫尔索进入社会后,首先感受到的荒诞:生活是重复而没有意义的,他对付这个荒诞的办法是,遵循自己的真实感受,不做作、不做假。
2、“当一个能用歪理来解释的世界,还是一个熟悉的世界,但是在一个突然被剥夺了幻觉和光明的宇宙中,人就感到自己是个局外人。”
这是人的个性与世俗社会的一般性的矛盾。
莫尔索是一个离经叛道、脱离世俗要求的人,他生活在自我规范中,他坚持以真实的感受与这个世界打交道。他的所作所为难免要透过世俗的规则和标准去衡量,这时候他便完全地被解读成为另外一个人。比如在给妈妈送葬的时候,他的所作所为不大合时宜,对此他偶尔也有些小小的不自在,但通过法庭的审判,这个矛盾被放大到“他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他像一个站在法庭里的局外人一样,看着证人们你方唱罢我登台,看着检察官和律师饶有兴致地研究他的灵魂,听着庭长“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对他进行宣判,这一次他分离的那么彻底,用加缪的话说:“人和生活分离,演员和布景分离”,全然跳出了事件外,从一个站在法庭之里的局外人,成为走到法庭之上的局外人,他俯瞰、开始反思。
3、“人是受时间支配的,但人有时也必须支配时间。当他发现自己已三十岁了,他就确立了对时间的位置,他感到死亡的威胁,并由此感到恐惧。他希望着明天,但明天却与死亡相连。”
人们习惯于追求明天会更好,为明天而努力。但是当人们突然有一天,他意识到死亡就要到来,人只有孤独的对付它,这时候安全感消失了,无论他如何地与世俗相融洽,也不能消除哪怕一丁点儿死亡带给他的恐惧。
不经历死,不懂得生。
莫尔索从法庭接到了死亡的通知书。开始的时候他恐惧,他感到委屈,他幻想着能从断头台逃脱、幻想修改法律。理智回来,他开始思考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他洞察到死的必然,人总有一死,迟早都一样,于是他放弃了上诉,接受命运有生必有死的荒诞,从此他的思想开始升华。
4、“人本身也散发着非人的东西……某些时候在镜子里朝我们走来的陌生人,我们在自己的照片中看见的那个亲切然而令人不安的兄弟”.
人是不了解真正的自我的,每当我们觉察到这一点,莫不带着不安、惶恐的心情。
在与神甫的冲突到顶峰的时候,莫尔索豁然开朗,懂得了人生的真谛,他开始真正理解了妈妈,也就理解了自己,这时候他可以以平和从容淡定的心态与世界对话了,与自己面临的命运对话了。“任何人,任何人没有权利哭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自己的,没有人有权利评判别人的选择和命运,也没有人有权利为一个幸福的人悲伤。正如莫尔索所说,“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因为真诚;“现在仍然是幸福的”——因为我的“我”与“自我”已合二为一。
加缪所指的苦难和幸福当然都是指精神层面的,大抵是俄狄浦斯式的。“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正是人之苦难和幸福的来源,“认识了自我”的人才是幸福的。未经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浑浑噩噩是比苦难更大的苦难。
做个荒诞时刻的有洞察力的人,这是认识自我、认识社会的第一步,自觉自主地去感受自我、坚持自我、反思自我,不被世俗同化、不向世俗献媚,尽量弥合“我”和“自我”的分裂,在“我”和“自我”的同一中感受到人生的至高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