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慷慨的大雨过后,妈妈的花园又复活了,湿漉漉的大地上与脚步有了粘性,尤其凌霄花在雨水的滋润后,格外娇艳,大自然从来不会抑郁,总是有着神奇的修复力。
雨中雨后的空气都特别清新,躺在转椅上,读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特别惬意,一口气读完三分之一,专注时间长达2个小时,很久没有体验心流带来的快感。
相隔此书创作二十年后的今天,依然能感受作者坦诚的讲述自己关于写作这条路上的经历。初为作家的岁月,第一次收到巨款稿费的欣喜,成名后与酒精的斗争,真实且坦诚。
美妙的文字总能穿越时空,与有缘之人相见,能遇上一本好书是一种幸运,再能钻进作者的脑子里去感受笔下传递的感知,又是更深层次的愉悦。
“写作之于我好像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为,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这是斯蒂芬赋予写作的意义。
写作对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甚至,写作对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都会有不同意义,当我选择开始读这本书,我就开始意识到写作对我的意义已经在递增。
这条路很漫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但心里笃定,这是属于自己此生自己主动选择走的路,没有退路,继续向前吧。
有的人一生靠哲学护航,而我依赖我的梦导航。
自由日记:第10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