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马拉松】一刀斋:未出口才是心底话

文/一刀斋

十月三日上午十点零八分,我开始了。

从未想过还能以这种方式写文字,大概是十月一日看到这个官方活动,心里当时一动,许久没有那种跃跃欲试的兴奋,像电影里匪徒看到猎物,舌头舔过牙齿的嗜血气息。

眼睛里有占有。

当时心里就想,我一定要挑战一次。

苦于当时太忙,难得第三天腾出了整一天一个人的时间,如同天意。

其实我想,第一天刚看到就写的话,或许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些。

因为,不是所有的等待都会使情感发酵。有时候,等待过久,只会让心苍老。

不过这两天我也有若有若无准备着,多听多看多想多识。以往写文字,是我手写我心。今次却不同,是眼耳鼻舌身意径直支配我的手指,完成一场文字与意识的深度沟通。

42195个字。意味着在这一天里,要穷尽我的思维。挖掘所有经历过体验过的人生。

王国维《人间词话》中提到做学问的三种境界,容我在这里引用一下。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我今日也效仿古人,浅显规划一下今日写文的三之境界。

第一境,天马行空,随心所欲。

第二境,不知所云,寸步难行。

第三境,渐入佳境,章法有度。

预先开始写,必然不能完全进入状态,所谓思来想去,皆乃平生之事。如何行文是好?所以定是扯闲篇、拉家常一般的言语,不成个体系。

待写至中途,精神也疲惫,新鲜感也不复存。挖空心思也难搜集出寸言寸语。好比练武之人练至第八层,已是瓶颈。若能打破,则九九归一,是为圆满;若不能,只落得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地步。

这时候就需要平心静气,或小憩片时,或备些茶点,或户外散散路。若仍钻在文字里,写了删,删了写,则枯燥乏味,失了写文的心境。这样明知不可而为之,是为愚蠢。

前几日一句话用在这里恰如其分,有时候慢下来,是为了让你听听周围的声音。

神思安然,方能精骛八级,心游万仞。

这时,也就是蓦然回首,那满腔情感,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一次知道文字还可以这么玩,一直以来写文章都很拘着自己,简书里私密文章那一栏已经存了有二十多篇,都是写了一半觉得不够满意,再等时机的文章。

以前写文喜欢字斟句酌,现在学会放开,如同解散千军万马,供自己驱使,然而还是不能全如人意。

今次实在是个好机会。只凭第一感觉,去回忆我现今所有的二十年,去尝试思到神到心到手到,去记录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和他们独一无二的特质。也记录我自己,同自己对话。与自己重新相遇。

这大概是我参加这一次文字马拉松挑战的目的吧。不过我一向认为,写文章这种意识流的事,不要拘束它,才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艺术也同样,清醒时中规中矩坚持着自己平日的风格与习惯,一旦大醉,却超然物外,物我两忘。以发为笔,饱蘸墨汁,恣肆挥洒,字有狂士风采,醒来竟不知是谁人所做,如此之好。

此等时候,总会想起诗仙李白,“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第一次知道这首诗,还是因为看《天下第一》。

里头有一位江湖百晓生似的人物,忘了名字,不知是不是叫作张进酒。他总是趿拉着衣衫,似醉非醉,似醒非醒地提着一坛子酒,摇摇晃晃边走边喝边吟唱这首《将进酒》。

当时看的时候就很喜欢。那时候还小,觉得豪气万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背诵是高中时候的事,现在竟也没忘。

背诵我喜欢的文章时,我从来不觉得累,甚至觉得背得不够多,不够长。也不用刻意去背,读着读着,自然熟读成诵,而且经久不忘。

高中学习屈原的《离骚》,老师都说不好背,让大家不用背诵全文,只需熟记考试中常考到的几句话即可。我却极偏好这种文辞华丽考究的词赋,就一直读一直读,然后就会背了。

还有《滕王阁序》,课文要求只背某几段,可是王勃辞章华丽,洋洋洒洒读下来有难得之喜,于是也熟读成诵了。

再有《出师表》、《过秦论》等等,总之背语文,我从不觉得困难。我宁可背完一本语文书,也不愿意背英文课文。这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倒不是说,我一定背不下来,只是心里很抵触,背得慢不说,还异常痛苦烦躁。

我不算讨厌英语,相反,我看英剧时很喜欢他们纯正的英文发音。却很不喜欢应试教学中学习英语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最开始打底子的时候没有好好学习,导致后来成绩很差,语法也学得囫囵吞枣,高考时候,英语只考了78分。后来,强迫自己学下去,第二年也只考了101分而已,但是我真的觉得我极限到了。

我曾天真的以为,上了大学可以不用受英语的荼毒。好在是,现在懂事多了,知道多学一门语言的重要性,没有很排斥它,也愿意去寻求方法有技术性地学习英语了。

英语是我永远的痛,数学更是。数学比英语还要惨,是真的听不懂啊。看到的段子说,自从初中某一天上数学课弯腰捡了一下橡皮,这么多年过去,再也没能听懂数学。

有人说,数学的存在,就是为了淘汰掉像我这样的人。心好痛,但是没说错啊。本着逃避就是最大的懦弱,我在与数学的斗争中摸爬滚打许多年,绝望和希望在体内厮杀。

从小学五年级被老师打手板,到初中老师刻意地忽略,再到高中总是不及格被叫去办公室喝茶的痛苦。数学,简直锻炼了我的人格,丰厚了我的脸面,坚定了我的信念,磨砺了我的品质。并不完全是调侃,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好在是,大学里,我终于成功地甩掉了它。不用受它的气,但却因为它留给我深入骨髓的阴影,我的轻微自卑一直默默伴随。

乃至于日常用到小学数学时,因为潜意识认为自己数学不好,都会很不信任,左算右算,还出过很多次乌龙事件。

有一次,大约是大三这年的十月底,下了很大的雨。我订外卖。蜜汁烤鸡加牛肉堡可乐之类。

货到付款,我拿着我算好的钱就下了楼,还担心会算错,特地多带了一点,结果下了楼,唉,果真少了。手机也没带下来,还是借着外卖小哥的手机打给同伴,让人送钱下来。

依稀记得,那略微鄙视的眼神。

在学生时代,那种成绩决定一切的情境里。我分分钟人格被分裂。语文课觉得自己好幸福,好满足,眼睛里都有光。一到了数学英语课,就觉得自己是智障,这也不懂那也不对,怎么做都是错,有时候恨不得缩进地缝里。

因为老师有时候给你拎到讲台上批评,哎呀臊得脖子都红了。也有很难过很难过的时候,现在跳出来看,自然可以风轻云淡,当时沉浸其中,算是很黑暗的一段经历。

都过去了。

如今,我也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事。我这个人,不算有野心,有点随遇而安,但自认不是随波逐流。不排斥与人相处,也极其享受独处的时光。心里期许的是这样的状态——与人为善是修养,独来独往是性格。

我习惯看书,写自己认同的文字。希望做到不浮躁不油滑,自然,也想得到他人的认可。我是生活圈很小的人,喜欢潜心静气做一件事。

以前绣十字绣,半天不动的。打围巾,手快眼快,其实心里在想别的事。做精致一些的手工,很敬服匠人精神。

我是很想做一个手艺人的。之前看一本书,叫作《最美之物》。介绍的其实是日本有特色的窑烧瓷器,器物上,凝结着匠人之心。

年初时候,看《我在故宫修文物》的纪录片。激动地心都在颤抖。好想好想成为那样的人,在这种环境下工作,觉得人特别纯粹,因为都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静心。

呈现在他们每个人脸上的神色,都是安然恬淡。都是平凡的人,却在说起自己的从事的工作时,信手拈来,认真到有点孩子气。

修复好的文物被送走时,好像是送自己的孩子离开,杵在门口一直看,直到看不见为止。

花了很大心力修复好的钟表,陈列在博物馆里,渐渐又没法动了,这是个天长日久循环不断地修复工作,一辈一辈往下传。

脑海里有个印象是王津师傅背着手看他年轻时候修过的钟,眼神特别深情,似有泪光。修了一辈子的钟表,几十年一晃就过去了,展厅里的钟又不动了,他说,“看着都心疼,废那么大劲修的……干不着多少精品,也挺遗憾真的。”那种酸涩惋惜的样子,当时看得有点泪目。

很实在的一群人,好可爱。故宫好像已经成为他们的家。工作了一辈子的地方,严谨的师徒传承,同历史对话,养着御猫后代,用盖文物的纸接杏子,随口就是一句——上那个哪,上那个寿康宫去一趟。

借助现代技术分析文物的修复工作,还能捉到前代修复师的错漏,开玩笑说,胆儿太大了,皇帝发现可就是砍头的命了。

看的时候,想了很多很多,非常羡慕这样的环境,这样的人生。不违心意,终其一生。

马不停蹄地写了两个小时。觉得进度颇慢,才3338个字,还是计入标点符号的。不过我也不算十分在意,写得就是个痛快。

早知道今天早晨早点起床,因为前几天都早起晚睡,所以为了今天的挑战,想着多睡一会,养养精气神。所以八点才起,看了半小时手机,然后去买了今天要吃的菜。还逛了下超市,买回一大袋奶黄包。

难得今天没有下雨,天阴阴地可爱。不闷沉,不溽热,却也不算冷。家里只我一人,是个写全天的好时候。

早晨吃得多了些,现在还不想去弄午饭。人说,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

最近准备营养师考试,书上也说,大脑的能量来源是碳水化合物,早餐如果不吃,思维会很难以运转。不过我记着它说成人三餐的分配比率大约是——30%、40%、30%。

想一想,我早餐吃了五个奶黄包,两个糖心蒸蛋。原本还预备了一碗泡面,发现太撑了,就放着没动了。

奶黄包蒸好之后,粉嘟嘟地,一捏一个印。软软捏起一个吃了,又烫又香软,比学校里冷巴巴的好吃多了。

原本在超市里想买一盒酸牛奶的,没有看到合适的,回来路上买了排骨,预备炖汤。还有一条鱼,鲫鱼。回来自己清理了一下,堪称神奇的经历。

鲫鱼肚子里气球一样鼓着的泡,我妈说饭店里还算是一盘菜呢,据说美容养颜,我姐就吃。我看着头都疼,这有什么可吃的,还不如鱼骨熬汤来的实在,那可是真富含胶原蛋白。

顺手就扔了,反正我是不会吃的。

鲜美的鱼汤,鱼要两面煎过,出来的汤才能又浓又白。我从没煮过,照着食谱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小姨的鲫鱼炖蛋是一绝,蛋又嫩又滑,鲜香四溢。鲫鱼虽然刺多,难得是鲜美。

每回说到鱼,总会想起小学时候学的一篇课文,叫作《金色的鱼钩》。写的是长征途中,粮食极度匮乏。用烧红了的绣花针弯成钓鱼钩,好容易钓上小鱼,烧成鱼汤给大家喝。

具体内容记得不太清,钓鱼的人好像是负责伙食的,他舍不得吃,让给战友们,就说吃过了,其实他吃的是鱼刺。

后来,他眼睛也不行了,摸着草根想找些蚯蚓。最后,因为饥饿,大概是牺牲了。

很感人也很伤感的一篇文章。当时学课文时,就很馋那锅鱼汤。于是很多年后对课文的印象,连带着鱼汤的味觉记忆,扑面而来,鲜香四溢。

过了4000字了,我答应了自己,过了4000字就去弄午餐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稍后分解。客官们先散了散了。


就摘录到这儿吧。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太骨感。

原本我的目标是挑战全马,结果因为没有采用语音录入的方式,完全打字的我,渐渐觉得累,我试了语音,发现用言语难以表达我所想说的全部,文字更能使心流流淌。

其实还有很多要说的,慢慢来吧,不着急。

最终是半马。

下次,等下次,我一定可以成功。

写得比较乱,暂时却不想改了。

过一个月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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