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该慷慨地对待那些工作明显做得不错的管理层。同时,我们还要求他们在结果比想象的要差时,力求得到清楚和令人满意的解答;并且,要积极改进或撤换业绩明显较差的管理层。下列情况下股东有理由对管理层的能力产生怀疑:(1)其结果本身不能令人满意;(2)其结果比类似环境下其他公司的要差;(3)其结果导致股票价格长期不能令人满意。
一般情况下,股东希望分得更多的股息,而管理层则倾向于将利润留在企业,“以增强企业的实力”。他们要求股东牺牲眼前利益来换取企业利益以及自己的长远利益。
我们认为,股东要么要求管理层按通常的做法支付利润(比如,大约支付三分之二),要么要求他们能够明确地证明,利润再投资使得每股利润获得了满意的增长。这种证明通常可以从公司明显的增长率中看到。但是,在其他许多情况下,较低的股息支付率显然是平均市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原因。
许多情况下,公司在支付股息方面采取吝啬政策,是因为其财务实力相对较弱,需要以全部或大部分利润(加上折旧费)来偿付债务和增加自己的营运资本。
当一个企业业绩平平,而且管理层没有发生改变时,人们没有理由相信,所有者可以从自己的资金所带来的扩张中获得好处。
股息与股票分割之间是有重大差别的。后者代表了普通股结构的改变,发行的新股与过去一定时期的利润再投资没有关系,股票分割的目的是使每股的市场价格下降,其原因可能在于,这种较低的价格区间使得新旧股东更容易接受。股票分割可以借助于所谓的股票来完成——这需要将一笔盈余账户转入到资本账户中去,也可以借助于面值的变化来完成——这不会影响到盈余账户。
我们所说的恰当的股息,是指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或者是代表了特定的利润——这些利润在近期的较短时间内(比如在近两年之内)以股东账户对企业进行再投资。
常规做法是:以宣布分配股息时的价值大致代表这种股息的价值,并将这笔价值按等值额从盈余账户转移到资本账户。因此,股息金额一般都较小,大多情况下都不会超过5%。本质上讲,这类股息的总体影响,类似于从利润中支付等额现金的同时,向股东额外出售总价值相等的股份。可是,与现金股息和认股权相结合的做法相比,直接分配现金股息具有重要的税收优势——直接分配股息几乎是公用事业公司标准的做法。
股东获取股息的做法,与获取现金股息再加上认购权的通行做法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他们可以省去现金股息的所得税。那些需要或希望获取最大的年现金流的人,可以在不增加股份的情况下将其股息出售,这与目前出售认购权的做法是一样的。以股息来替代现在的股息加认购权的做法,可以节省大量的所得税。
认购权使得已有股东有权购买新出售的股份,有时认购价要低于市价。不参与认购权业务的股东拥有的公司股份的比重最终会下降。因此,与其他许多情况下的“权证”一样,这经常会带有一些强迫的成分。如今,使用认购权最常见的是封闭式基金、保险公司和其他控股公司。
稍加扭曲,真理就成为了最危险的谎言。
作为一位聪明的投资者,如何才能成为一位聪明的所有者呢?只需要关注两类基本问题:
1. 企业管理层是否具备应有的效率;将公司的盈利能力、规模和竞争力等与同行业中类似的公司进行对比,就可以判断公司管理层的效率。
2. 普通的外部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认可。
公司的每一位独立董事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向股东提供报告,说明企业是否从实际所有者的利益出发在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