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幼年,是浸在老酒街还是纹入樟木巷。仅念头的带过就觉分外模糊了。扎着羊角小辫有着属于孩子的嫩嫩皮肤与童真傻气的小姑娘蹑手蹑脚跌入记忆漩涡了。那时候恶作剧没个正经惹人讨厌的小男生也变得骨骼高大勉强半个谦谦君子了。看几年前买的图案可爱的衣服不适合年龄了。喜欢的偶像再回顾不会有夸张心跳了。
我叹口气安慰自己说是长大而不是老了。
但同时又为自己泯然众人的皮相忧虑。因为被主流说法带入阵营所以相信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同时悔己早察地失望。
如果不知道才会莽撞笨拙地去尝试爱情。而获得太多或虚构或真实悲观惨烈的二手经验令人望而却步。即便是很喜欢的人。萌动的感情也都被掐死在心智防御系统里。虽然会敏感多疑地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表情是否露馅。所以是辛苦的孤独者。
也在反思如果不接触某一类型的文学作品顺着自我历经接下去是否会摆脱套路痕迹从而别有新意。
因为幼稚才与年龄符合所以才会被批为(甚至有时也会这样自嘲)故作老成无病呻吟的青春“文学”。虽然少年不该为赋新词强说愁。但触景伤怀也可少年。
议论文要不要放弃愤青式论调。写散文怎样避免写成非主流。着手杂文会不会变成居委会大妈的琐叙与讲理。反映社会现实某些大家之作的就一定非要分析出深刻么。怎样评判甄别其优劣才是不失偏颇。文章中到底要不要加入这些元素以示深沉呢。
真是棘手。希望我现在准备想通。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