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一直萦绕的一句诗是“白首带花君莫笑”。
如果我老了,也一定要做个精致的老太太。梳比年轻时整齐得多的头发,偶尔穿一回大红大紫的衣裳,穿布鞋,戴一两样有岁月的首饰。遇到人或事,总是兴兴头头的,要么大嗓门,要么笑眯眯的,不急不缓地说话。
这样说似乎有点她们说的小清新。
傍晚时在桃子湖看到有老爷爷游泳,衣服就脱在一边的草地上,并没有谁照看。说是老爷爷,也不太老,应该在六十五岁以下,并不是游不起的年龄。看到老爷爷从湖里出来时其实想到的是浮尸。
我总有这些焚琴煮鹤的想法。
那天午后跟攀攀在湖边背诗,桃花开得很好,红艳艳的,虽是刚植的的草皮,但是总算有草地,也引来了蝴蝶,碧波垂柳的,总之是一副很好的春景。过不久,便听说有人投湖的消息,细算一下,正是我们去的那天夜里。
阳光下总有阴影,是避不开的。
前天晚上看《哥斯拉不说话》,很自然地想起了亦舒的《绮色佳》。夏达是通过漫画跟十五年前的自己对话,而亦舒的小说里,陈绮罗是在甄蔷色身上找曾经的自己。绮罗说无论自己日后如何成功,她始终无法给那个年幼的躲在角落里依然遭人白眼的自己一个热情的拥抱。所以,她善待继女蔷色。把蔷色从嫌弃她的祖父母那里接过来,给她买得体的衣服、鞋子,亲自接送她上学,让蔷色从灰姑娘成为小公主。在绮罗对蔷色的父亲倦怠并且想离开时,会第一个找蔷色商量。她从来没有把蔷色当做孩子,而是朋友。后来蔷色的父亲死了,绮罗再婚,依旧把蔷色带在一起,给她能及的最好待遇。最后,39岁的绮罗因为癌症离世,临终将蔷色托付给她的现任丈夫利佳上。利佳上与蔷色之间的情愫她早已了然,于是她成全。利佳上彼时已经是小有令名的教授,自觉降不住开得正好,野蔷薇似的蔷色,也经不住流言,终于另娶一位贤良的香港女士。蔷色在梦里看见绮罗,绮罗笑着叹息他们错过,蔷色幽幽地一句:来日方长。
绮罗与蔷色毕竟是两个人,绮罗看不到蔷色的未来。但是夏达却可以看的小末的未来。与蔷色一样,小末小时候是跟爷爷住在一起,不同的是,小末的爷爷很慈爱,可是爷爷死了。于是小末跟着不太熟悉的父母,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接触完全陌生的老师与同学。小末想,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十五年后的夏达想的是原来不是每个人都讨厌我。小末是个小刺猬,所以当南南走近她时她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厢情愿地对南南好。可惜南南终于跟她说再见,因为她知道了南南是单亲家庭的秘密。夏达说,她们是两个同样孤单的孩子,但是不知道保护别人,也不知道保护自己。
小糖是个外向开朗的女孩子。她的心跟她的名字一样甜美。小糖是少年小末的第一个朋友。她不喜欢小末是因为小末明明不开心总要说还好,明明跟高兴总要装作不在乎。但是率直的小糖也不允许别人欺侮小末。是小糖挑开了小末的头帘儿,告诉小末她的眼睛很好看,要她知足。是小糖地一次邀小末在她家留宿,是小糖第一次问“我和南南谁重要?”
如果不是因为有人撕了小末漫画获奖的奖状,小糖替她出头的话,她们大约不会有什么交集。年少的小末有太多的敏感,太多的小心翼翼,即使想与后桌的男孩子做朋友,也会担心被拒绝,被取笑,直到多年后的同学会,她在知道那个男孩子心里一直记得她在上课铃响后慢吞吞地走进教室的样子。
如果我们每个人在少年时都能遇到小糖多好。会帮我们把内心的那个胆小鬼赶走。
外向的小糖说她不想一直在一个小地方,生活,然后死去。所以她在年轻时去过很多地方,最后找到爱人,回来定居。像一个风筝越飞越高的是小末,小末没忘,是小糖给了她第一阵风。
小末和小糖可以做永远的朋友,是永远。
我总相信这是夏达自己的故事,并非虚构。那个慢吞吞的有点迷糊的长不大的女孩子,就是夏达。她给自己取名为“末”,有慢和迟钝的意思。
小学有个同学小名“末子”,大名“迟”,因为她是父母近五十岁生下的小女儿。末子十六七岁时去南边打工,二三年无音信,年迈的父母成天在家里淌泪,无力出去寻找,又使唤不动大儿子大女儿。后来来信说是被骗去贵州,为人家生了个小孩,求哥嫂去搭救。父母收到信又哭了一场,喜的是女儿还在人间,悲的是儿子不会为着这本不该出生的小妹去人生地不熟的贵州。说是父母四处求告,家族里开了几次会,终于没有人动身。又过了一二年,说是末子自己回来了,吃了不少苦头,回来时不成人形。
去年回去,听说末子又找了婆家,又有身孕。
不知末子是否会想念在贵州的那个孩子。
想起了电影《盲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