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神秘的同桌,
至少对于我来说,
很神秘。
高中时因为物理成绩太差,选了文科班,于是进了高二十班,机缘巧合,和她成了同桌。
在高中两年的时间里,我们俩做得最多的事情是:
她看书,然后讲给我听;
她写小说,然后递给我看。
我是她的第一个听众,
也是她的第一个读者。
每天她都穿一身黑色的衣服,
也经常写一些黑色的小说。
“黑色,优雅而神秘的颜色”
“会不会像一个巫师?”
“有点像”。
“这次,杀手要退隐了?”
“嗯,这样才好。”
我们之间的日常对话通常都是这样的。
与她同桌的这两年,我慢慢接触到了金庸古龙,温瑞安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张爱玲、亦舒、张小娴、李碧华写的爱情小说;还有王小波的杂文,玛格丽特.杜拉斯的爱情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
每过一个阶段,我们就会换一个类型的闲书来读,白天时间太紧,晚上就打手电筒来读。
她的床铺就像是她内心的写照,四分之一是牛奶,四分之一是书,还有一半是睡觉的地方。
也许对她来说,书是精神食粮,牛奶是物质食粮,睡眠是读书和码字的保障。
十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高中时代,就会联想起这样一幅画面:一身的黑衣,一打的牛奶,一堆的书。
这十多年间,我们只见过三回。
第一次见面是我们大一那年,她穿了一身的白衣来学校看我,连包和鞋子都是白色的;我惊讶于她对于色彩的改变,忍不住问她,“咦,怎么换了一种风格?”她淡淡一笑,说每天画画,被各种色彩牵绊,越来越喜欢白色这种纯粹的感觉。我暗自嘀咕:果然还是她。
第二次见面是大二寒假我生病在家休息,她来看我,带来一大束的鲜花和夹心巧克力。我们彼此畅聊着大学生活,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从那次之后,我们之间便断了联系。
第三次见面,距离第二次见面已时隔八年。
我准备结婚,很希望她能够来参加。于是通过老同学打听她的消息,重新加了她的QQ号,在一次闲聊的时候,才惊喜地发现现在的她已成为了一名职业作家。
“有没有谈恋爱?”
“没有时间谈,忙着赚钱”
“家里人催吗?”
“已经习惯了,他们也懒得催了”
“面包有了,爱情也会有的”
“等我成为富婆,拐一枚小鲜肉?”
“最近正流行姐弟恋,哈哈哈....”
这次见面是在我的婚礼上。
下午时分,我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宾客的到来,一拨接着一拨。
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真的来了。
依然是利落的短发,瘦削的身材,和从前一样,连散发出来的气质都一样,
唯独有变化的是衣服的颜色:一件淡蓝色的衬衫,配了一条白色的休闲裤。
婚宴上的我忙着招呼宾客,并没有机会与她聊天,可我能感受到她祝福的目光。
夜幕降临,晚宴结束,等我拿起手机,才发现她发来的一条留言:
“看到你结婚,好像比看到我自己结婚还开心”。
我欣然地笑了,眼角泛着泪花,内心充满感激。
时光在隐形穿梭,我们也在各自成长,
曾经,彼此的生活交织在一起;
转眼,已生活在不同的平行时空里。
亲爱的同桌,
谢谢你陪我度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谢谢你让我见证了你美好梦想的实现,
谢谢你让我领略了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因为你,让我找回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