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毕业至今,我辗转深圳和武汉,总共租住过8个不同的地方,有四人一间的上下铺,也有宽敞通透的一室一厅。在这些地方最短住了一个月,最长的是目前为止的一年多,并且看样子还将在这继续住下去。
租房最大的痛苦,是搬家。我没有找过搬家公司,都是自己一趟一趟地肩背手提,搬完之后累成狗。找房子也是一件累人的事情。多看多比较,才有可能找到心仪的房子。心仪往往意味着要满足以下条件:离上班的地方近、便宜、有家具家电、干净卫生、安全等等,除非是运气非常好,否则基本上不可能完全满足。就需要我反复权衡、有所取舍。
因为知道是租的房子,想到搬家的痛苦,添置东西就特别谨慎。会想这东西固然好,可是万一要搬家了,带着太累不带又可惜,要不还是算了吧。由此,就养成了一个买东西的习惯:非必要则不买。简单也是一种生活态度,不是流行断舍离吗?我这是时尚潮流中之人啊。就是这么有阿Q精神。
租的房子总归不是自己的家。下了班,跟人说回家的时候,或者回答别人说“我在家”的时候总是有点别扭。本质上我是个非常缺乏安全感的人,对归属的界定很清晰,是就是是,不是就不是,难以将就。在租的房子里住得再久,也始终清楚它不是我的,它也不是我的家。难以做到随遇而安,漂着的感觉萦绕不去。
我知道这样不好,虽然房子是别人的,但是生活是自己的。我与房子之间存在隔阂,它不能很好地完全地为我所用,那我在里面的生活就没办法是完满充实的,我的时间被浪费了。比如说,我一年前就想要买烤箱,但一次次在搬家的考虑中打了退堂鼓,告诉自己还是有了自己的房子安家了稳定了再买吧,结果就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尝试过自己心心念念的烘焙。
曾经我在买房还是租房的问题上是偏向租房的,房子那么贵,不仅仅掏空先前的积蓄,日后还要背负着几十年的贷款。租房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压力。现在觉得房子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提供住处,更在于提供家的感觉。就像人不仅仅需要吃喝拉撒等物质生活,还需要文学艺术等精神生活一样。安稳、安定、安全、踏实、温暖等等都是房子应该提供的,也是家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