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小书,一位灵魂和身体上都相当独立的当代青年。在进入大学后的一场偶遇中,对一个女孩纸动了心,一颦一笑都让我为之痴迷。如果上天让我择一人终老,我会毫不犹豫说出她的名字。
轻大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坐落在某一雾霾之都。这座城市,没有所谓的灯红酒绿,也没凌晨两点半的夜未央广场。深夜,我拿着要洗的袜子,在寝楼的阳台上,望着楼下稀稀落落的昏黄路灯,心里填满了落寞,些许悲戚。那些曾在心中打好稿底的浪漫计划,却在这地方落空了。就像一个手执利剑的勇士爬上恶龙的洞穴之后,却发现要救公主只有三岁。
我明白,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中开始我的新生活。孤独也罢,落寞也好,我心中怀满小期待的去寻觅我的一生所爱。
“喂,小书……你是拿着你的臭袜子谋杀我们啊~”阿翔捂着鼻子,戳了戳楞在阳台的我。
我回过神来,尴尬的笑了笑,随手把袜子扔进了我的洗脚盆里。
其实,我的袜子一点也不臭。
故事往往来的毫无征兆,对一个人有心动的感觉的时候,喜欢的种子就已经埋在了你的归途。
那个冬天,似乎有许多在文学社和方园的相识故事。在文学社的新生见面会之前,我们约在了图书馆的七楼读书室,那个晚上,见到她的第一面,就觉得,故事来了……
图书馆阅览室人很多,满桌书包,书堆杂乱。从门外进去,一股暖气吹来,让我从教室外带来的凉意消散了许多。手机震动了几下,我打开查看,是方园的几条消息,
“我就坐在进门旁,猜猜我是哪个?”
心中一喜,这姑娘还和我玩捉迷藏呢。我顿了顿首,四处张望,却不知是哪个。担心认错了人,我就给她发了个消息,
“姑奶奶,你穿着啥衣服呢,挥一挥衣袖来。”
我手里拿着买来的彩虹糖,在原地留意周遭的人,但凡有风吹草动,也逃不过我这灵动的双眼。
……
然后,我随着方园姑娘的指示,在逛了教室两圈后,终于找到了在写征文稿的她。
衣服穿的有点厚,和她寒暄过后,脸色有点潮红。看着她腼腆的笑容,白皙的皮肤,黑发落在肩头,在灯光下很美丽。我不知在之后的一个小时里,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方园的笑容,是比那一袋糖果更甜的。
或许寒冷的天气下的初相见,会让记忆变得模糊,但是永远值得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