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好诗如日月星辰,属于和泽被所有人——《周末读诗》书摘

也曾想过每天解读一首经典诗词,但自知人生阅历尚浅、书也只读了几卷,恐思想肤浅、文笔拙劣,加之个人懒惰成性,故未能下笔。况已有三书先生的抛玉,我辈又怎敢狗尾续貂?聊以先生书中文段以飨读者,其文字中自有纯净之地。

以下为书摘:

当我们喜欢唐诗时我们在喜欢什么?答案也许是,在唐诗里还能看见我们丢失的东西,还能听见来自血液深处的声音。唐诗不是一笔拿来骄傲的死遗产,对于现代化危机中的我们,那些大地上的诗篇可以成为我们心灵的活水之源。

或许不可能再回到农耕文明,但读唐诗可以帮助我们恢复对土地的记忆,或许还能重新找回安详的表情。在此意义上,我们与唐诗的关系,不是消遣,更不是消费,而是一种生存的必须。


唐人命题都很切于诗,即使李商隐的“无题”,亦很准确,非无题,或无以为题,“无题”即是那首诗最好的题目。


李商隐的诗风,大诗人元好问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辈当然不敢自称读懂。然而,读不懂真的是因为没有像汉代大儒郑玄为《诗经》所做的注解吗?注解了就能读懂吗?更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读懂吗?不敢说完全读懂,但觉得很美则是共识。这就是李商隐诗的魅力。


王维的田园诗具有隐喻色彩,呈现出的是农耕文明的生存景观。他由此而感发的喟叹,乃是他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对生命本真的深情呼吁并渴望回归。


杜甫诗如其人,老实憨厚,纯真可爱,功力极深又浑朴自然。或许命运选中他来写诗,把人世的苦难和绝望,以及因苦难而珍贵的甘美、虽绝望而不死的希望,通过他的生命发出声音。每个人来到世上,只要不自欺,能做什么,做成什么,冥冥中早有命运在安排。那令你欲罢不能生死与共的,应该就是你注定要做的事情。

杜甫写诗的功力正在于他能从细节中发现生活,并从中揭示出人的存在。他如果活在另一个时代,可能会写不一样的诗,但诗永远是诗,因为他写的不是时代,而是人的存在。

杜甫的汉语因他的生命感觉而生成。诗就是他的生命,毫不夸张地说,他靠写诗救自己的命。他的诗如同一道道闪电,将他作为一个人的形象画在大地上。他的诗像大地上的山河,我们读他的诗,如同行走在天地间,看见山河,看见众生,看见自我。他的诗高贵又谦卑,作为一个人,他只是站在生命的立场,唱着自己的歌。而这正是诗歌最清醒和高贵的责任,也正因此,诗才得以成为我们生命的安慰。

“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木心先生曾评价这两句有贝多芬交响乐的艺术效果。的确可以听见杜甫悲怆的心情,人在时空中那种绝对的孤独。


朋友阔别,一朝邂逅,能把个中心情写得如此跌宕曲折的,首推杜甫的《赠卫八处士》。不是他会写,是他先有那样一颗热心,他的心跳动在纸上,至今仍是鲜活的。

人同时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人与人的相遇和别离,也在这两个维度的交错之中。而在古代,远别之远,既是空间上的阻隔,也有时间上的漫长,那时的空间还可以用时间来丈量。


“细雨湿流光”,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说,此五字“能摄春草之魂”。词中的春雨,已不仅仅是细雨,它安静得仿佛时间的一个化身。


雨的缓急疏密,人的喜怒哀乐,二者相遇时,雨便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寂静中看雨,雨是青苔色,甚至变成青苔,比如王维的《书事》:“轻阴阁小雨,深院昼慵开。坐看苍苔色,欲上人衣来。”竹斋听雨,雨色应该是苍翠的,比如南宋诗人方岳的《听雨》:“竹斋眠听雨,梦里长青苔。”

或许我既非我,雨亦非雨。或许我们听的从来都不是雨,我们听的,一直是自己。


现代人和古代人时间感不同,价值观和审美不同,对语言的经验也很不同。要真正感受古典诗歌,我们首先得尽可能把自己置身于古代的时间,哪怕童年的时间,或者一个慢时间。


“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今天也有这些事物,问题是它们能否进入我们的日常,能否被我们的感官捕捉到,又能否拨动心灵的琴弦而奏出音乐?


中国古典诗人几乎都在寻觅一位知音,作为自己喜悦或忧愁的倾听者。或许只有陶渊明和王维能独立于这个传统之外。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王维的“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酒可以独饮,琴无需知音,他们也孤独,但那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之独。


“绿螘新醅酒,红泥小火炉”,这些普通的事物,在欲雪天,聚在一起,颜色如此明媚,感觉如此温暖。这首诗的好也与刘十九无关,我们对它的喜欢不来自肝胆,来自那些美好的事物,那个雪就要来了的温润时刻,它让我们的心微微一颤。

人在某个时候,想起某个人,哪怕仅有一面之缘的某个人,这样的时刻本身就体现出人的生存情境,此一情境孕育出诗意。而在这首诗中,诗人、刘十九、新醅酒、小火炉,以及这场正在来临的降雪,彼此之间构成丰富而隐秘的关系。我们读诗的享受,正在于任由想象驰骋其中漫无目的地旅行。


人既已生则不得不求其生,哪怕最终都将因老死而化为空无。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意义。


时隔近两千年,人内心的情感体验却相去不远。物虽有异,情则一也。所谓古人今人,首先都是人,而人同此心。


夜晚的美好或许就在于,一个人可以暂时卸下疲惫的角色,尽可能地回到自己。等到天亮,人又该爬起来,重新走进自己的角色,在大小齿轮的卡与不卡中,继续摸索和调整自己的位置。即使作为自己的旁观者,清醒如李商隐,也只能“嗟余听鼓应官去”,然后像蒲公英一样在世上无法自主地飘荡。


找不到自己生命的意义,这是普遍存在的大哀愁。哀愁本身就是生命的显现,是生命在自我观照时的轻声叹息。


长久以来,我们被一些扭曲的文学阐释模式捆绑,往往过于强调文本与现实的关系,非要把文本的虚构性还原为所谓“现实”,且有意无意地混淆现实与真实的概念,这就把文本的意义变小了。

就让我们无邪地读一首诗,相信文本,相信我们的心。


古典汉语表意不在语法,在于词与词的编织与映照。听见野鸡叫,看见麦苗秀,都是一种心情,对生命的欢喜。野鸡的叫声映出麦苗秀,反之亦然,如同“日长无事蝴蝶飞”,日长无事与蝴蝶飞,也互为映照。


自从第一个抒情主体屈原开始,“怀才不遇”就像万金油一样,被随便涂抹在古典诗人们身上。这种大而无当的阐释几成定式,乃至内化为一种思维的恶习。首先要想想,一个诗人怀的是什么才,想遇的又是什么。如果所怀与想遇是两回事,“怀才不遇”就不成立。比如李白怀的是诗才,那么写出好诗,以诗名世,这就是遇,不能把仕途上的失败称为“不遇”,因为仕途上需要的是政才。政才和诗才不同,恐怕越是天才诗人,越不适合仕途。

柳永因科举失意及后来仕途受阻,使他一心填词,反倒成就了他在词史上的地位。遇或不遇,得还是失,这本来就不是个问题。给我们幸福的往往不是原先想的那个人,成就我们的也可能不是坚持在走的那条路。


今天我们阅读李白,阅读任何一位古代诗人,不仅须警惕过于简化的标签,还须慎用所谓“主义”或“精神”这类粗暴的词,谨防其对具体诗意本身造成的压抑。


在被教育的诗歌解读传统中,“主题”像一把幽灵之剑,逼迫我们将所有诗纳入其中。这种解读恶习,戴着有色眼镜,对任何作品都喜欢从主题角度去打量,而对“主题”的理解又非常狭隘,从而把自己变成诗歌政治学的奴隶。难道任何一次具体的生命审美,都非得在宏大叙事的框架之下?主题先行的人如果写诗,只能是伪诗人;如果读诗,将不可能成为理想读者。读诗需要的只是一颗干净而敏感的心。

对主题的粗糙总结,对伦理精神的过度关注,都会构成对真正诗意的压制。其后果就是在平庸的“标准”之下,你对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先行的主题和伦理,已关闭了你的艺术感官。真正的阅读不是问“这首诗表达了什么主题”,而应该问“这首诗让我感受到了什么”,这才是阅读的乐趣和旨归。如果想获得更“专业”的享受,那么不妨再问,这首诗是如何令我触动并发我深省的(如果有的话)?


“相思枫叶丹”,此乃古典诗歌的常见写法,心与境合,物我不二,是相思染红了枫叶,也是枫叶点燃了相思。

“菊花开,菊花残”,读到这里一定要慢,看菊花慢慢开、慢慢残,然后慢慢体会那种生命的痛感。现代社会的消费模式和海量信息,每天都在对心灵进行掠夺并试图芜没,使人对什么都变得麻木。我们需要用诗歌来恢复生命的痛感。


“妇姑相唤浴蚕去”,点燃出农活的“忙”。此“忙”与今天城市生活的“忙”不一样,是一种紧随时令的节奏,忙中含有劳动的快乐与从容。


《过故人庄》这首是很简朴,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也没有半点多余的抒情,为什么能成为经典?为什么能打动人?原因正在于它的简朴。不是非要崇尚简朴,而是简朴贴合了“去田家吃饭”这件事的本质。


醒复醉,真是个很好的状态。全醒不好,全醉也不好。醒醉之间,似醉似醒,非醉非醒。对人生对世界这样介入,也许就是智慧。


旷达的意思就是活在当下,但不是及时行乐,而是“一蓑烟雨任平生”,做自己的旁观者、局外人。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从五代词到北宋词,一路读来,到李清照这里,顿觉眼前一亮,听到一种不同的声音:亲切、清新,不费力,不作态。即使不用歌唱,数行长短句,亦足以唤起倾听。它捕捉到的时光,更能触动我们的心灵。浑然天成,让这首词显得差不多没有“诗味”。完全散文的叙述,没有写景,亦无抒情,几笔白描而已。殊不知,这正是李清照锤炼的功夫。好诗并不需要文字充满诗味,以散文的句式锤炼出诗的内容,诗意更天然美味。或许这就是李清照词不会过时而永远葆鲜的一个原因。此词很像一则日记,寥寥数句,记下了在溪亭日暮荡舟的回忆,即兴,丰富。写得很直接,深邃的记忆和即兴审美,被天衣无缝地融入了一首小令。正因没有刻意精致的打磨,语言本身的活力和对素材的原始直觉才得以保存。


诗歌的好句皆来自诗人的直觉,即“文章本天成”。一个诗人的天赋在于,以直觉将本能的体验显现为比喻或形象。看似简单自然,实则大艺无痕,直抵性命。


世间万物,芸芸众生,彼此的命运皆互相映照。一个人可以荣华富贵,但仍然能感花瘦而伤逝,闻秋风而惊心。


什么叫“隐士”?隐士首先是“士”,即知识分子,隐即避也。隐士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真正的隐士,向来为朝野普遍尊敬,因为他们并非普通人,而是以宇宙而为心、借风云以为气的圣贤。

美国汉学家比尔·波特呈现其寻隐经历的著作《空谷幽兰》中,他说:“隐士不受幻想和习俗强加于人的各种价值观所左右,他们一直是中国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承载了中国文化最古老的价值观。他们往往是社会的精英。”

或许今天很多人所谓的大隐于市,也只是无奈之举,甚至有可能成为雅俗两不误的借口。能像古代诗人那样,赴一趟深山寻隐之旅,且将寻隐本身当成一次的修行人,于今不知有几?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莽莽群山,放眼望去,但见白云不见人。隐者仿佛与山化为一体,虽不可见却又无处不在。与世俗世界的人相比,隐者宛若精灵,他们行踪不定,漫游于山野,活在广阔而神秘的宇宙力量里。

对于寻隐的人,“遇”往往并非其终极目的。从起兴寻隐,到动身,到一路登山,至隐者居处,所见所感,进而有所悟,整个过程本身已是一次修行。


何处笛?何处按歌声?不知何处吹芦管?诗中的这些“何处”,皆不必了知,你听见了,它就落在你心上。因不知而神秘,而更美,而给人安慰。


“担子挑春虽小,白白红红都好。卖过巷东家、巷西家。”(止禅师《昭君怨·卖花人》)“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李清照《减字木兰花·卖花担上》)“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陆游《临安春雨初霁》)可以想见,不论北宋还是南宋,卖花人都是挑着花担或挎着花篮,各色时令鲜花铺排在马头竹篮里,走街串巷歌叫卖之。卖花声不是简单的吆喝叫卖,而是唱歌一般以婉转抑扬的节奏,吟出与花媲美的花名,想想便觉清奇可听令人神往。那些美丽的词如天花乱坠,从青石小巷悠然而过,这是诗也是生活。


不论快乐还是痛苦,我都要看破,都不执着。不执着有,不执著无,才能得大自在。快乐流过,痛苦流过,我还是那个真我。


我们无法真正说出一个事物,即使日日见惯之物,一旦你凝视它,就会感到它的神秘。要说出它几乎是不可能的。真正的表达往往是我们未说出的话,或者是以诗的方式,说出无法说出的话。


“岸容待腊将舒柳,山意冲寒欲放梅。”这两句读起来哪像要进数九天?岸柳将舒,山梅欲放,分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勃勃生机。而“待腊”与“冲寒”,也似乎是滋润而欢喜的。一个人如若没有对生命的爱,能在漫漫严冬歌唱冬天吗?


不系情于一乡一土,而将生命安放于广阔的天地之间,有此大境界,烦恼忧戚自然就少。


中国人的审美,滋味多在有无之间。


温庭筠写词的艺术就是给你看几个画面,以几乎静态的微妙动作,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高高明月照长城”,这个意向简直不能再好了。明月高悬,映照千年岁月,似乎在问:难道死亡也不能教育一个人?最后这句顶一万句,不言愁而写尽了愁,且不只是愁,个人的、历史的、人类的、宇宙的,全部纳入这一意象之中。


举头望明月,一仰;低头思故乡,一俯。俯仰之间,多少前尘影事,尽成陈迹。值此静夜,只有白月光是真实的,只有沉默是真实的。


《峨眉山月歌》,唱给峨眉山月,也是峨眉山月所唱,更是诗人借峨眉山月唱给故乡的情歌。

月亮既是一个,也是无穷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月亮,每个月亮都是一位故人。


或许因为回不去,才反证了故乡的真实不虚。因为回不去,故乡才有了诗意,才令游子一生相思。


“世短意常多”,五个字把人生说尽了。《古诗十九首》曰:“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意思类似。“日月依辰至”,不论人世多不多艰,春花秋月伦回不变。苏东坡评价陶渊明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此味当在这些貌似平平淡淡、实则意味深长的句子上揣摩。


辞官后家人生活依然很困难,儿子们也没能很“优秀”,按照现在一些人的标准,他的做法可能被贴上“不负责任”的标签。然而,超出世俗之见,真率地对待自己和家人,这正是陶渊明人格中很先锋的所在。

孩子像一面锋利的明镜,让我们看见我们身上的“原人”,即潜藏于内心深处作为孩子的那个人,因此急剧加深我们对人生苦难的感知。


法国大文豪福楼拜有一句名言:“呈现艺术,隐藏艺术家。”十九首正是如此。这十九首诗,今天每首诗下署名概用“无名氏”。何必有一个某某某,给后世迷信履历表的人去牵强附会?我是那说话与讲述之人,除此无他。无名何尝不是一个更普遍的人?无人何尝不是一个更本质的人?清代陈祚明在《采菽堂古诗选》中评价十九首:“人人读之皆若伤我心者,此诗所以为性情之物。而同有之情,人人各俱,则人人本自有诗也。”


我们读诗的热情在于语言文字的审美,在于感受他人生命的处境,那些处境可能是喜悦的,可能是困惑的,可能是疼痛的,更可能是不知如何是好的心情交集。而诗中的“他人”,不是别人,正是你和我,是我们所有人。


我们不是在快乐中,而是在痛苦中才能更清醒地感受生命。富贵如意之人,对生命的体验就全都是快乐吗,对人生就纯粹只是赞美吗?如果是,那只能意味着这个人没有智慧,因为他看不到在有限的福报之外,还普遍存在着更大无常与生死。不论作为宰相还是诗人,晏殊的高贵,都不在他的富贵,而在于他有智慧,所以他的词中有一种大悲。

一个人觉察到时间和空间对生命的限制,本身就是大智慧,由此将在心里自然地生起大悲。


花既盛开,零落便让人无奈。而这正是最吊诡的地方,如果没有无常,如果花长开、人长在,那就不会动人情怀。美之所以为美,正在于美是短暂的,美终将凋零。


“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在红色信笺上,以蝇头小楷,绵绵倾诉平生心意。这样写成的一封信,应当寄给一双美丽的眼睛。


节气就是寒暑的轮回变迁,是农耕时代的生命节奏。随着节气,万物开落,就是物候。人的生活在其中展开,亦融入时令物候的节奏,就叫“天人合一”。所谓“天”,即体现在四季运行中,潜在于物象中。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二句点明时令节气,不是从日历上被告知,是从物候上感知到的。看见燕子飞回来,就知道又到社日。看见梨花零落,则清明在即。


景点是被设计的、供观看的,而游止,则可游可止,随心所欲。《辋川集》中二十处游止:孟城坳、华子冈、文杏馆、斤竹岭、鹿柴、木兰柴、茱萸泮、宫槐陌、临湖亭、南垞、欹湖、柳浪、栾家濑、金屑泉、白石滩、北垞、竹里馆、辛夷坞、漆园、椒园,以山水风物命名,读之即起遐想。与其说人活在事物中,不如说人活在语言中。诗人海子说:“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落梅街听起来是不是比三十五街更美?


法国象征主义的“纯诗”理论,有一个重要观点,即人是用语言爱上一个事物的。这个事物在语言中,可以是精致的,也可以是朦胧而魔幻的。而我们生存最好的体验,可能也并非对真实的认识,而是文学化的感受。比如梧桐在《庄子》中是凤凰唯一愿意栖息的树,所谓“非梧桐不止”,实际的梧桐长在北方普通人家的庭院,样子一点也不神圣。比如蔷薇,比如西施,比如很多很多事物,文学中的他们永远最美。


那时的元夕,灯与月与人,全都是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几句的确非大词人不能道,大词人不是指名气大,而是才华和灵魂的深度。生命中这样的体验很神秘,词人懂得不必道破,就在奇迹发生的一瞬,时间定格。那人是谁,后来怎样,都不重要,此一瞬已经足够。


春节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从密密缠绕的日子的丛林,从连成一片的日子的荒漠,这个日子被单独举起,它使得别的日子都有了朝向,好像也都有了希望。除夕是比圣诞更魔幻的不眠夜。尤其在古代,一家人寒灯围坐,以亲情的温暖抵御岁月的黑暗,以不眠对抗那叫做“年”的怪兽。再贫穷的人家,在守岁的灯下,也都是可爱而有福的。


众妙之门在于另有一类诗人:根本无须写诗,此人活着就是诗,以其生命创作,无须写亦无须知道什么叫诗人,不知所以然而然。此类可称之为“诗人外的诗人”。

诗人不一定就是写诗的人,更不一定是发表诗或得到某种认可的人,诗人是能处处发现世界的神奇和诗意的人。


一个人只要能讲故事,就不会死。一个人只要还有词语,还能读诗甚至写诗,此人也将被治愈。


汉语的美感,绝不是平仄阴阳的格律处方,更在于每个词的声音特质,一个句子里词与词韵的契机,句子与句子流转的节奏,以及所有这些词和句子唤起的心灵图景,都涉及读汉语诗的审美体验。


听见一首诗:读诗的艺术远不止了解诗句的字面意思,更在于诗的音乐感。词的色彩、音色、音质、平仄,句子的顿挫与抑扬,好比乐曲的音符与节奏,直接唤起听者的艺术感觉。和听音乐一样,善听者可以从声音和节奏上,感知到诗的表情达意。


古典汉语表意不在语法,在于词与词的编织与映照。听见野鸡叫,看见麦苗秀,都是一种心情,对生命的欢喜。野鸡的叫声映出麦苗秀,反之亦然,如同“日长无事蝴蝶飞”,日长无事与蝴蝶飞,也互为映照。


所谓“抒情”,不是抒发简单的感情,而是表达出一种复杂的、难言的体验,诗的使命就在于把直觉的独特的生命意识显现出来。这是诗的难度,也是诗的荣耀。对不可言说的言说,便是诗对生命的悲悯与赞美。


不论如何别离,我们始终在大海中相聚。大海可以比生活,也可以比时间。河流,青山,云雨,明月,草木,土地……所有古老的事物,如同永恒的家园,把我们紧紧连在一起。


温庭筠是一位对细节有着非凡直觉的天才诗人,喜欢《花间集》的读者,一定对他的词中大量的细节印象深刻。作为阅读者,如果仅仅从观念上认知一首诗,比如《商山早行》表达了羁旅之愁和思乡之情,那就真的对不起作者了。唯有感受到具体的细节,最好是全部的细节,并为其一颤,我们才算真正读了这首诗。


在巨大的空白中疯狂旋转的悖论体验,已成为我们日常中普遍的生命镜像。丧失了质朴的表情,丧失了自然的家园,丧失了梦和黎明,穿梭在城市机器之网中的人们,每天混沌而惊惶,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再也没人能确定自己在什么地方。

这是个消极的洞察,但不是洞察的消极。对自身生命处境的洞察,永远都是积极的。否定的力量就是肯定。诸神隐遁,人的出路何在?提问本身就是行动,将带来可能。或许诗歌还能将我们从不断的催眠中唤醒,进而辨认出自己的处境,即使无法与世界达成事实上的和解,也将通过想象力给我们内心以最大的安慰。


人们读诗一心想要理解,这应归咎于诗歌教育对他们的误导,因为在常规的诗歌教育中,理解一首诗往往被等同于体验一首诗。理解和体验不一样吗?我们不理解星空,但爱看星星;不理解花朵,但爱闻花香;不懂鸟鸣,但喜欢听;不会定义爱情,但沉醉其中。仔细想想,带给我们纯粹美好体验的事物,几乎都是我们不理解的。诗歌期待的也不是理解,而是去新鲜地感受。因为诗不是观念,也不是思想,诗揭示我们生命的存在,呼唤我们以纯真的心灵去体验,从而获得美感和某种觉悟。强调理解必然会进行总结,正如我们以前在中小学常常被逼供的中心思想。如今我们知道,总结是读诗(也包括读别的文学作品)的大忌。


读诗的享受,也正在于我们自身的经验被呼吁、被调动、被唤醒,因此我们便不止是被动地阅读,而是主动参与了这首诗的创作与完成,变幻无穷、没有终结的未完成之完成。


正是在说与不说之间,诗人给我们制造出巨大的想象空间。所谓“诗无达诂”,指的就是诗没有定解,而这些没有定解的地方,将衍生出无数的解,所以我们说一首诗是读不完的。


死亡会因为我们避讳就变得不重要了吗?务实往往反为实所误,无为可能是更积极的有为,因为谈死和说不都需要勇气。


谁都可以把一块石头握在手里,谁都没法拥有一块石头。


值不值得,有没有用,是工具理性时代的典型思维。没办法,每个人都很忙。然而或许会有人为影子写一首诗,而更多的人也会喜欢读这样的诗。


诗本身就是倾听者,写诗就是对黑暗的突围,就是在寻找另一种生存。


先有了对事物的感受,对生命的洞察,即先有了诗。天才诗人似乎是隐于文本的,他只是让事物自己发出声音。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杜甫的诗给人的感觉便是如此。因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所以诗句好像脱口而出,仿佛事物本身发出了声音。


每一首诗捕捉的都是珍贵而独特的瞬间,不可替代。


创作的首要和核心命题,即感受与表达。感受能力就是天赋。一个人得有独特的感受能力,要能“求物之妙”,你先得是个妙人。缺乏独特感受能力的人,或不知怎么准确表达的人,往往喜欢用一些故作高深的词,以掩饰其感受和表达能力的不足。苏轼举例说,西汉杨雄“好为艰深之辞,以文其浅易之说”,就是这种情况。当然,故意写成大白话,又成了另一种媚俗。


感受力的敏锐,带来丰富的审美,而有了丰富的审美,才能有丰富的人生。缺乏感受力的人,日复一日在无意识的惯性中生活。


一首诗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声,既系于作者的性情,也系于要表达的事物。只有精确的命名,只有用以精确命名的词具有所命名之物的真实质地时,时才能发出天籁之音,从而触动我们。


诗关乎生命的本意,诗是平凡生活中的神秘力量。


读诗不妨非理性,不妨放任文字带我们做梦。


诗歌触及的普遍体验,并不必要还原到创作的背景中,真正的大作家都是超越时代而发出人类灵魂的呼喊。


我们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和宗教一直在思索并试图回答的问题。所谓“人生”,不过是我们经过的一小段旅程。古诗十九首的好,也正在于直面这些终极问题,而不是被认为的“反映时代”。把文学局限于时代问题,显然是肤浅狭隘的,人的终极问题和困境永远存在。真正的诗人,生在哪个时代都不合时宜,因为世界可能不是我们本来的面目。

“去者日以疏,生者日以亲”,去者就是消逝的、死去的,生者与去者相对,即新生的、活着的。十九首的惊心动魄就在于,每每以貌似浑然不觉之笔,一语道破人生真相。


行乐之乐,纵使得来也如泡沫,转瞬即逝,不可执着。快乐至上的危险还在于,若执着于快乐,快乐本身将构成对人最大的压迫。


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经验都是差不多的,成为诗的那部分不是经验,是对经验独特的观照和审视。


庄子曰:“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这句话可作读诗的法门。读诗要听的不是说了什么话,而是话被怎样说出或省略的。


对于经典,人们总是一片赞美,尽管大多数并不知道在赞美什么。这又是一个“皇帝的新衣”的问题。即使是天才诗人,即使是一首经典好诗,作为诗的读者,我们仍要敢于质疑,要有天真的勇气去做那个诚实的孩子。质疑不是我慢,而是为了更好地激活自身的感触,否则,阅读就成了自欺欺人。


对一个诗人不恰当的推崇,可能比对他公允的批评,会造成更具毁灭性的否定。如果是他的“俗”赢取了大众,那么只能说明人类文化的悲哀,真的在于高雅的失传而流俗的易传。


应当铭记,最简单的往往就是最深刻的。比如月亮,比如一只橘子,熟悉得并不复杂,貌似再简单不过,但谁能说出月亮是什么,橘子又是怎么回事呢。一首好诗也是如此,读诗就像看月亮吃橘子,不是答出它们是什么意思,而是要心里有感觉,嘴里有滋味。


诗歌的写作,应该剔除浅层的意识,而将深层的心灵呈现出来。深层的意识,更接近人的原初本性,那常常被功利和习俗遮蔽的部分,才是我们共通的纯真。


诗歌作为对生命经验的提纯,乃是更高级的现实。对于诗人和读诗的我们,诗首先是一种生命的审美,呈现生命的洞察,触及生命的秘密。比起世俗景观,诗才是我们更本质的存在。


背诗是必要的。较之背诵,更要的是涵咏。反复涵咏,自能成诵。每次涵之咏之,都能觉出新的味道。


读诗让人觉得美,感觉内心某处瞬间被闪电照见,久久回响。打油诗和段子,可能让人发笑,然后笑过之后什么也没有。诗是艺术,历久弥新;打油诗和段子,一次性消费。


叙利亚诗人阿朵尼斯这样看玫瑰:“在田野里,玫瑰以相会的眼神注视你;在花瓶里,它以告别的眼神看着你。”一朵花呈现在面前,你不仅要用眼睛去看,而且要去嗅、去听。你需要敞开全部感官,才能和一朵花交谈。


读诗应该比看花简单。佛祖拈花微笑,你明白他的意思了吗?诗也不会把意思明白告诉你,诗之所以是诗,恰恰因为那意思没法清楚地说出来。不可说而又想说给人,怎么办?诗人的困境,也是佛祖和老子的困境。不可说不可说,道可道,非常道。《易·系辞》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故圣人立象以尽意”。佛祖善用譬喻,老子取法自然,都是立象以达难尽之意。能领会多少,全凭听者的造化。诗人也得靠形象来传达微妙的情意。诗是写在字里行间的言外之意,是那些缝隙、留白和回声。


作为诗人,不仅经历和认知世界,更能对之观照和反思,并说出在特定时刻的生命洞见。真正的诗人,都有一颗善感而慈悲的心,以此心观照世间万物,就会满怀悲天悯人。


应当永远记住,我们阅读诗歌,并非为了获知某人有怎样的思想感情,而是为了去感受情感的状态,进而去感受事物本身。我们若还渴望享受诗歌这门艺术,那就更不能概括了事,而应让感受的过程尽可能延长。不论对词语和句子,情绪和语气,意象和留白,我们都该满怀好奇。


经典好诗在表达上,极为质朴简洁,浑然天成,如迎面吹来一阵风,我们的心立刻被击中。


如果有人仰望明月,从不发此一问,那么这个人就缺乏诗人的特质。即使天天看见月亮,但每次凝望仍然充满好奇,甚至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人面对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面对每天围绕自己的日常,乃至一草一木一沙一石,也会惊觉是个奇迹。我想这就是诗意。


有了诗的想象力,登月不用宇宙飞船,撬起地球也无需一个支点,一念之间即能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你可以用一个词移动一座山,用几行诗令宇宙的风景为之一变。


仰望星空越久,我们内心的天问就会越多。一个问题带来另一个问题,直至连这个提问的“我”都变得十分可疑。诗歌是比科学更古老的追问,而被我们称为“现实”的东西,其实是在追问中不断坍塌和重建的。


时间无量无相,它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我们的感觉。所谓年、月、日,不过是人类为了方便,而对时间加以粗暴的简化。习惯成自然的我们,于是把时间当成某种客观线性的存在,用心想想就会知道,时间并不在钟表和日历上,那只是我们长久以来的错觉。千年可以一瞬,一瞬也可千年。


就算作者还在世,文本一旦写成,便获得了其独立的生命。文本自身构成一个世界,向我们敞开众多的门。不管作者怎么想,前人怎么阐释,文本始终等待现在的人进入,也期待我们赋予它新的生命和意义。作为今人,我们阅读古典,不为恋旧,更无需复古,古诗也不希望自己变成僵尸。古典想要活在我们身上,需要听见心跳和呼吸,期待新的眼泪和意义。


对于最爱的人,我们往往不知怎么表白,任何赞美说出来反而变成限制,听起来也似乎不够真诚了。而失去至爱之痛,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


比起写诗,其实更难的是度过一生,更重要的是了解和感受彼此的不幸。他人的命运,就是正在或即将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命运。一棵树受难,我们也为此受难。


形象在艺术中并非为了认知,即非使意义易于理解,形象为的是制造出我们对事物的特殊感受。


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主题”,绝不能取代诗。诗真正的主题是诗本身。对一首诗精确的把握,就是为了回到诗的现场,捕捉诗之为诗的原始冲动。


现代进程使人们大批大批地背井离乡。在钢筋水泥的丛林,在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在不是任何地方的地方,我们日日夜夜生死流浪。

离土地更远,却没有离天空更近。人与人之间,一边渴望信任和亲密,一边充斥疏离和猜忌。自我的分裂,家园的丧失,或许才是我们内心最深刻的焦虑。

时代机器化的加速,海量的信息,挤压着我们的日常。每个人都在追赶什么,也被什么追赶。究竟是些什么,却无暇深思,也无力面对……我们的发声早已不敢承担生活的真实。

我们被物质的欲望放逐,大自然神性的安慰也变得奢侈。在停不下来的奔跑中,幸福越来越像一个传说,而不该丢失却已丢失了很多。

我们丢失了什么?在所有丢失中,最要紧的可能还是,我们丢失了与大地的触摸,丢失了农耕文明“天人合一”的安详表情。

世界的发展飞速到让人迷失,在物质的全面围攻中,我们丢失了对天的敬畏,丢失了与大地的触摸,丢失了与自然万物血脉相连的节奏。温室的盆栽、豢养的宠物、发达的社交媒介,能为我们找回丢失的东西吗?能给真正的安慰和救赎吗?


翻阅现当代世界文学,一个关键的主题就是“我怕”。伴随工业文明的兴起,传统式微、神性缺席、人性物化,家园的失落,全都构成现代人内心深处的“我怕”。人海茫茫,我们个个泛若不系之舟,却并没有庄子寓言的自由,有的只是无处抛锚的走投无路。


科技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和世界的关系,改变着我们对自然、对时间的感知,最终也将改变我们对自身的定义。科技在带来诸多舒适的时候,我们几乎来不及想:有什么正在失去?

回忆童年的夏天,感受古典诗词中的纳凉,似乎有一个古代的灵魂仍活在我身上。我全部的幸福与不幸都来源于此。不幸在于现代世界很难安放一个古代的灵魂。幸福的是还有文字,还可以在古典诗歌中回到另一个时间,重新回到自然万物之中。

最要紧的是,重新在诗歌中体验神秘。诗本身就是神秘,它可以激活被世俗生活掩盖的生命本意,同时也将参与塑造那个本真的自我。

坐在空调房里,需要纳凉的不再是我们的身体,而是我们内心如影随形的焦虑。

世界上没有寂静,诗人们创造了它,用来倾听事物,触摸神秘。没有神秘,我们将在生命被物化和异化的时代,无法获得真正的安慰,也将无从得知我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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