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创意写作高峰论坛活动有感
2019年7月8日,我到重庆参加郭学萍老师组办的全国作文教学高峰论坛活动,当了一回地地道道的学生。给我们上作文课的教师在课堂上在不停地说不停地分析,记得有一个环节,他说:“你们觉得要怎么才能写清楚呢?”说着说着就走到一位“同学”面前:
“请你说说。”
沉默了三秒钟,突然蹦出一句话
“老师,您能给我一点思考的时间吗?”
全场老师大笑。
“哦,好的。”
思考了一会儿,这位“同学”站起来回答了老师提问。
当老师再问其他同学的时候,举手的就是在课堂上那几个积极的同学。用我们的经验总结,就是,课堂上反应较快的同学。
在本次活动培训的第三天,我又当了第二次学生,郭学萍老师在给我们讲部编教材12例的时候,其中一个环节是让我们深入情景,感受低年级的一个内容《第一次提问》,郭老师给我们三分钟的时间,在一张纸上提一个问题写下来,并配上相关的图画。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三分钟里紧张地想着,写着、画着。三分钟到了,竟然还有五分之一的老师没有完成。我在想 ,如果给一年级的孩子这个任务,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进行这个练习吗?
下课后,我们同行的一位老师深有感触地说:“那些平时在课堂上经常发言的同学真不简单,每堂课都是他们在发言,是整个课堂的台柱子,而且一坚持就是几年。”
听了那位老师的话,我想,我们真的要感谢那些台柱子吗?或许,是真的要感谢。亦或又不能感谢,更重要的是反思我们自己课堂教学。我们的课堂教学设计是否合理?课堂上有没有专门给学生思考实践的时间?
当学生不想学习的时候,我是否走进了他的心灵,了解他产生厌学的原因?当学生面对一个问题,我讲了很多次仍然出错的时候,我是否想过自己的讲解方式是否生动,便于学生很快理解?当学生课堂上一动不动的时候,我是否注意到她家庭生活的状态是否正常?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德国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射杀一位企图翻墙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德国统一后,他在1992年2月受到了审判。格·亨里奇在受审时申辩:“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也没有办法,除了执行上级的命令,我别无选择。”他的律师也以这个理由为他辩护。
“法官却说:“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这个故事我读了三遍,从故事本身来说,它告诉我们: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才是最重要的,最高的准则。我们的教学中不也是如此吗?
在以后的教学中,自己能否坚守住教育的一厘米主权?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自己也当了一回学生,真的是不能体会到学生在课堂上及学习中的种种难处。不能理解尊重生命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