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还是下雨,你情或是我愿,既然走到了一起,又何必在乎天意。
记得那是一个晴天,我们还是高中,你是个模样一般的胖女孩儿,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男孩儿,我们都并无特殊,但我们最先认识了彼此。
“我叫张天麒,麒麟的麒,天生地养的小麒麟,希望能和大家开心快乐的走过三年。”这便是我的自我介绍,一如既往的“骄傲”。而她的,之所以能记住她,就是因为她太普通了,普通到有那么一丝与众不同。“我叫心晴……”
总觉得她并没有说完。而我们又正好是前后桌的关系,回过头就又顺溜地自我“骄傲”了一遍后,一点不感到生涩地问了一打问题。而她似是受了我开朗性格的感染,羞涩之余竟脸红的笑了笑。她肤色微黑,又不好看,说实话当时我的心里好生嘲讽——真是丑人多作怪!不过我也并没有多说了什么,不是一路人,多说一句话就等于浪费了寿命一般。
三年,也不过是作为同学罢,连朋友都算不上,除了入学是不明所以的问答,几乎没怎么交流过,尤其不久老师重新调了座位,就更是连看都不看了吧。就这样,似乎关于她的印象一点点的隐没,消失。
高考,是个好平台啊,大学也是个好地方。我考上了辽大,虽然环境不如想象,但是大学在家这还算不错的,至少将来在本地也能算个“地头蛇”了。大城市也很好,脱离了农村和学习的我生活得很是滋润,舒适的没有了追求,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整个世界仿佛褪成了同一种颜色,人还是那时的人,城也还是那时的城,都没变啊?都变了吧!
游戏沉迷了生活,手机蛊惑了我。现实生活太无聊,游戏替代了我生活的无色。每天的喊喊杀杀,每天刷着空间发着自以为是的“哲理”,感悟这属于自己的完美人生。看着给自己点赞评论的无聊人们,仿佛自己的才华得到了公认的赏识,仿佛自己是个怀才不遇,百年不见的天才。我翻看着手机,笑了笑——呵!还真是够无聊的啊。
评论不多,评论的人总是那么几个。有一次同学显摆谁的被浏览量最多的时候,我也拿出来看了看,嘿,真是装比还得撞日啊,就他们那浏览量也就抵我个零头,哥几个一比较,都是“一脸惊呆”的瞅着我,而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感受。“哥哥我就是这么受欢迎招人关注,将来肯定给你们找个漂亮嫂子,哈哈……”吹牛从来都没有止境的。打开浏览的人,居然还有不认识的,而且还不少,我边翻边拽着,发现有一个陌生ID每天都会看我的空间,而且基本都看,叫“晴雨”。
晴天也下雨么?这也真够矛盾的,跟“白日梦”的效果差不多。可能是出于好奇吧,我加了她好友,简单的聊了聊天。她说话很简短,但是让人感觉很舒服,甚至我幻想着她应该很美吧。而她似乎也很乐于跟我聊天。无论什么时候,随叫随回,又让人觉得其很温柔,就连欺负她的时候她也不会生气,而是让人觉得她在受委屈而心痛,而且人特别好骗,说什么就信什么。天啊,怎么会有这种人,跟弱智没什么两样么。然而这样的女孩儿我居然对她生出了一种源自内心的爱恋。
而就有那么一次,她找我——“天麒,在么?”我突然很好奇,她怎么知道的我名字?才不过几日时间,我也没说过我的名字,熟人我都有备注好友,难道是个认识的人?我忍不住问了出去。“我们是高中同学啊!”同学?高中?谁啊?我一下子有些懵了,随即是略显得几分尴尬于心中,同学我都不知道,这还真是尴尬。
“我叫心晴……”心晴?我还是没想起来,不过慢慢的我找到了那块快忘了的记忆,一个略黑的胖女孩儿缓缓浮现,一点点清晰于眼前。我脑子有点发黑,内心在咆哮,这是逗我呢?
随着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每次再聊天的时候都会伴着那个身影,不说极丑,却也真的不好看。于是我开始爱答不理,依然玩着游戏,累了,再看看她几个小时前发来的消息,随便聊上几句。说实话,真的不想和她聊天,但扔一边又有些过意不去,我故意冷淡着,希望她能察觉离开。然而我错了……
过了不知多久,一天晚上,仿佛意料之中却又意料之外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她寄来了明信片,上面写着“LOVEYOU——晴”。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该怎么拒绝呢?我不知道,于是就当明信片没有发生过一样,过着没变的生活,只是对她更加的冷淡了。而她,终是不再与我言语了,我似是得偿所愿……
然而我又错了,并没有像从未发生过一样,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玩游戏的时候手机不再响了我觉得不舒服,会打开看。晚上睡觉的时候再也没人陪着睡前聊天了。生活还是以前的生活,我也还是我,还是以前的我么?我居然感觉生活有了瑕疵,每天忘不掉那个胖影子,她似是看着我,不说话,笑了笑,跟第一次见面一样……
又过了几个月,我同几个高中哥们儿约出去一起聚了聚,喝了个大醉。随着醉意涌来,那张胖胖的脸也愈加清晰,我看着,好像也并不那么讨厌,还有那么点莫名怀念和舒坦。我想,我想她了?我想是的。拿起电话,想也没想就打了出去,“I love you,做我nv盆友吧……”也不记得说了什么,反正最终她答应了,而我们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在一起了,有些羞涩,有些激动,有些茫然……这就是我一辈子的女人了?那天,阳历九月四号,晴。
她的学校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是一个二本,跟我差了一个等级。我们在一个省内,却不在一个城市,就这样成了辛苦的异地恋。不过她真的很喜欢我,常来我这找我,而我也放下了所谓的“芥蒂”,她似乎真的挺美的,至少,我看着十分顺眼。我真的爱上了她!我们从未吵过架,她老是让着我,而我也总是逗她开心,她喜欢看我玩游戏,我也爱上了她红着脸为我织毛衣。我问她为什么那时网名叫晴雨,她给了我解释——晴予晴雨欲雨晴,雨晴喻情情予卿。我吻了吻她的额,她笑了笑,脸红……
七年了,我们破除了“毕业季分手季”的魔咒,更没有沦陷异地难长久的深渊,小吵既有,我们亦确实真心相爱。还有一天,便又是九月四号,也定为了我们结婚的日子,据说会是个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