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华律师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控股权或者董事会控制权,是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是以法律为保障的,通过法律来保护这种控制权,占着法定代表人的职位、拿着公章和营业执照,则是对公司实实在在的实际控制权。创始人只有掌握了这些,才能及时地介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实现对企业实实在在的控制。
9、通过控制法定代表人控制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法定代表人通常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公司对外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构成公司的行为,相应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内部,法定代表人这个职位,跟皇帝相似。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公司对外行使各种职权,他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代表着公司行为,他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当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时,就和盖公司公章一样有法律效力,就表示公司同意了。要控制公司,绕不开对法定代表人职位的控制。
10、通过控制公章、营业执照、其他印章和公司证照控制
(1)公章
公章刻制经由公安机关备案,商务实践中大家也特别注重公章的法律效力,盖公章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除非能证明公章并非公司加盖,盖有公章的法律文件能够直接约束公司。也就是说,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或者公司公章加盖在合同上,公司通常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除非极端例外的情况(如公章被盗或对方恶意)。
加盖公章,一般视为公司同意文件的内容了。所以,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一般都会要求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的文件,业务合作对象、政府主管部门、法院,一般都不会认可文件有法律效力。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公章要归公司里的谁掌握。但在大多数要求取回公章的诉讼中,法官一般会认为,公章的管理属于公司自治范畴,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未明确公章如何管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确定由谁管理。只有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或者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确定了公章由哪一方持有,法院才会判决支持哪一方取回公章。
解决办法:在章程中或者制定《公章管理制度》来规定公章的管理问题。
(2)掌握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其重要性如我们的身份证。公司如果办事,特别是在政府部门、银行等机构办事,都需要出示营业执照。
(3)其他印章和公司证照
如公司财务章、合同章等。但如果实在没有掌握也可以在掌握法定代表人职位、公章和营业执照的条件下挂失补办,让其他人手里的印章证照作废。
注意事项:
对于初创公司来说,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通常会由首席创始合伙人担任,一般不会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旁落或失去公章控制的情况,但是在公司有数位作用相当的联合创始人时,需要注意法定代表人和公章(以及公司营业执照以及银行账户等公司印鉴)的控制问题,防范联合创始人出现冲突时可能出现该问题,影响公司发展。
如果公司对公章和营业执照等证照或印鉴失去控制,公司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麻烦,解决起来耗费时间和成本。例如,公司宣布印鉴作废而重新变更补领需要去报社刊登作废声明,但报社却要求出具营业执照和公章,去银行变更财务预留印鉴需出具公章和原财务章、人名章,去公安局变更印章需出具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需出具公章,这些互为条件的尴尬境地很难沟通解决。实际中,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是即使诉讼程序顺利(因为各地法院受理诉讼可能还需要公司盖章),走完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可能需要两年左右时间,公司正常运营(签合同都没有公章)可能遭受重大影响。
前文提及的雷士照明案例中,董事长吴长江被罢免后就有抢夺公司公章和证照的报道。
最著名当属“当当网李国庆抢公章事件”
2020年4月24日:当当网公司创始人,股东李国庆宣称召开了临时股东会,聘任其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26日,李先生一众四人,前往公司办公地点取走了当当系列公司的共47枚公司印章,并于当天发布的加盖公章的《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中声明:4月24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经过半数表决权修改章程,罢免俞渝执行董事职务,设立董事会,聘任董事,聘任自己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俞渝再无权经营管理公司等一系列操作。之后还发布了公司人事调动等信息。
2020年4月28日,30日,俞渝代表当当网公司方面,公告公章遗失、向公安报案、声明李先生已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等予以回应。
事后,李国庆等4人被行政拘留,所抢夺的公章、银行U盾等重要资料被相关部门追回并归还给当当。
百度搜索“抢公章”三个字,或出现很多类似的新闻。
而裁判文书网上的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也是层出不穷。
2019年仅在12月,A股市场就发生了两起抢公章事件,ST围海、聚力文化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印章、证照资料等失控。
当然,除了公章和营业执照等证照或印鉴的控制之外,创始人也需要考虑产品和人员的控制。
律师温馨提示:
风险的预防,大于解决。
需要提醒创始人的是,创业初期往往是创始人之间的蜜月期,其他股东也可能基于对创始人的信任,会默许公司控制和决策由创始人的主导,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很容易发生利益分配冲突,这是考验一家初创公司的严峻时刻,往往决定创业公司的前途和命运,如果创业者在蜜月期就考虑到前文提及的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事先合理设计股权结构和控制机制(例如创始合伙人退伙时的回购机制),可能在危急时刻成为解救公司的秘密武器。
综上来说,创始人要想牢牢地把握公司的控制权,最理想的方是通过上述三个维度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即使有部分做不到,也要尽可能多地去做。
不要只盯着一个维度去做,以免被别人“降维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