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第一章)

 第一章 

很快,永森的秋天又来了。风吹过,一树的黄叶纷纷扬扬的落下,像心事重重的岁月,又像是醉意微醺的往事。有人骑着单车悠然的穿梭在这个凌乱而美妙的季节里,落叶飘落在他们的头发和肩膀上。

我站在门口远远的看着四叔把一堆被人廉价处理掉的废品垃圾仔细分类,然后码放在他的脚蹬三轮车上,我总觉得四叔可能是老了,他的两鬓有些花白了,他吃力的蹬着三轮车,前面是一小段上坡路。我朝四叔招了招手,四叔点头,示意我等一会儿,他敏捷的跳下车,压死车闸,走进旁边的便利店,出来的时候手里拎了一包花生米和一瓶二锅头。四叔喜欢喝酒,但从不抽烟。听别人说,四叔年轻的时候还因为醉酒闹事捅伤过人,因此被判了两年,等出来的时候,唯一真正疼爱他的母亲已经过世半年,妻子也改嫁了他人。后来他干了几年的泥瓦匠,娶了邻村的一个寡妇,不到三年那个寡妇就死了,留下了两个女儿,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可他是真心疼这两个孩子。女人死后,四叔拉扯着两个乖巧的女儿,在学校里干过后勤,去医院背过死尸,烧过砖,炼过铁,两个女儿去了外地上大学后,他就做起了收废品的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四叔热爱这份回收废品的工作。

“今天没去上学?”四叔把三轮车停在一棵梧桐树的旁边,笑眯眯的看着我。

“感冒了,三天没去上学了。”我吸了吸鼻子,忍不住打了三个喷嚏。

四叔点点头,说,“天凉了,不留神就要感冒。这么多?”他看着一地凌乱的废品说。

“啊?”我从一阵莫名其妙的恍惚中醒过来,局促的笑笑说,“今天妈妈在家里打扫卫生,都是些很久不用的东西,留着没用,还霸占空间。”我还想起妈妈抱怨说,房子总是越住越小。我看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无奈地耸了耸肩。

“一共十六块零八毛,给你十七块。”四叔递给我一摞皱皱巴巴的零钱。他的手就好像是冬天枯掉的树枝一样,很糙。

才十七块钱?我无奈的拧着眉毛。四叔说,再值钱的东西一旦变成了废品,就一文不值了。四叔还说,很多东西跟我们人是一样的,都有感情,只是我们人有时候太高傲,所以看不到这种感情。

就在这时候太阳突然出来了,世界瞬间就变得清透明亮。我仰起头,迷瞪着眼睛看天空,想象着自己变成了一朵奇妙的云。想起小的时候,我靠在奶奶的腿上,我问奶奶,天上的云为什么总也掉不下来?奶奶说,天上的云被仙女缝在天上了,掉不下来。

“陆千寻!”我听见有人喊了我一声,但是等我听到喊声,转身去看的时候,那个家伙已经骑着单车走远了,我只找到了一个背影。是赵飞这个家伙,他是我们班公认的问题学生,我可不想跟他有丝毫的瓜葛。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陆千寻——”这次是妈妈在喊我。

“马上回来!”我不耐烦的说。

四叔忙完准备要走了。

“去买一瓶醋来,快一点!”妈妈这种命令的口吻总是让我很火大,可又不敢违抗,只好无奈的撅撅嘴巴,暗自表示不满和抗议。

“奥——”就在我准备转过身的时候,我看见四叔的车兜里有一摞书。不是课本练习册之类的,而是一本装帧很考究的小说。《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的书,天哪,谁会把这本书当成废品卖掉呢?我拿起那本“废品”,若有所思。

“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看吧。”四叔看着我说。

“啊?”我回过神。

“拿去吧,这书是谁写的?鲁迅?”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没想到四叔居然还知道鲁迅先生呢,了不起。我摇摇头,告诉他说,是一个外国人。

四叔迷茫的点点头,骑着他的三轮车独自走了。

“陆千寻!”

不好,妈妈又喊我了,我小跑着去便利店买醋。

“干事总是喜欢拖拖拉拉,小心以后会嫁不出去。”我把醋送到厨房的时候,妈妈对着菜板上即将要被下油锅的西芹相当不满的嘟囔道。我不屑地挑挑眉毛,妈妈突然盯着我手里的书问道,“哪里来的书?小说吗?”

我望着油锅里已经泛黄的葱末,点点头说,“嗯,是四叔收废品的时候得来的,应该是谁不小心卖掉的吧。”

“什么书?”妈妈问。这时候西芹被无情地倒进了油锅里,发出“刺啦”的响声。

“百年孤独。”我回答。

“什么?”妈妈没听清楚。我想,她压根儿就没有在认真地听。

“百年孤独。”我重复了一遍,“一个外国人写的。”

妈妈没再搭腔,她一心一意去照顾她的西芹去了。妈妈做了这么多年的家庭主妇,最让她受不了的不是一个人在家的寂寞和孤独,而是我们说她做的菜不好吃。

这次感冒来势汹汹的,总是白天觉得好些,到晚上又烧了起来,最后没办法只好去卫生室打了两瓶点滴,又过去了三天,感冒终于好了。明天是周天,所以就又再家里呆了一天,打电话给死党露露要她来给我补课,可是这个家伙来我家里一整天都呆在厨房里跟妈妈讨教厨艺,根本就不理我。只好自己照着她那些记的乱七八糟的课堂笔记,尽量补齐这几天落下的课程。晚上,这个家伙在我家吃完晚饭就喊着困得要命之类的,撇下我一个人就走了,决口不提给我补课话。

“不行了。”她夸张地打着哈欠,眼睛看起来像刚刚大哭过一场,“太困了,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你要去上学了吧?”

“要你来给我补课的,可是结果呢?你就知道吃!”我不满地瞪了她一眼。

“我不是给你课堂笔记了吗?”她狡辩道。

“写的乱七八糟,也不详细。”

“对不起嘛——”这家伙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了,“你也知道我一直想将来做一个跟阿姨一样棒的家庭主妇,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呢?”

“没追求。”我讽刺她。

“随便你怎么说啦,我走了,明天见。”她把笔记给我留下来,假惺惺的叮嘱我要好好补习。我懒得去送她,要她路上当心色狼。她兴奋地说她不怕色狼,只害怕变态杀人狂。这家伙一定是恐怖小说看多了。

“阿姨我走了。”

“路上小心,有空再来玩。”

“好啊。”

“听说明天要降温呢。”妈妈说。

“是吗?那明天要穿的厚一点了。”

“嗯,多谢你来给千寻补习功课。”

“不客气,这都是应该的。”

补习功课?好意思说呢,这个家伙的脸皮可真是厚!我气愤的想。露露的课堂笔记简直把人看的心烦意乱,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饿了,我去客厅找了些白天吃剩下的饼干,倒了杯水。妈妈早早地就去睡了,爸爸去了海南出差还有十天才能回来。我狼吞虎咽的吃下几片饼干,又把一杯水豪迈的喝掉。夜色浓了,窗外有人在唱歌,万家灯火也沉沉的睡去了,只有月亮和星星还在痴等着。我拉上窗帘,准备好好的睡一个觉。

早上露露在便利店门口等我,天突然间降温,她穿的好像个包子。露露本来就是那种肉嘟嘟的小女生,目前来说她的梦想只有两个,一个是将来能够嫁一个如意郎君,然后做一个超级完美的家庭主妇。另一个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把身上多余的肉彻底甩掉,做个万人迷的“排骨精”。她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直白的说她胖,所以有时候我想报复她的时候,就会相当恶毒的叫她,小肥妹。屡试不爽,她保准中招。

“拜托你能不能快一点,要迟到了!”她努力瞪圆自己的小眼睛朝我吼。

“干嘛要那么积极,我们不是每次都有准时到吗?”我吼回去。

“今天上午有数学的模拟考。”

“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我简直要痛恨死她了。

“什么?难道你有问过我吗?”她一脸无辜的看着我说。

完蛋了,这次模拟考肯定是要歇菜了,我一边奋力地瞪着自行车,一边绝望地想。这时候露露靠近我,一脚揣在我的自行的后轮上,害的我差一点儿就撞在树上,这个没轻没重的家伙!我剜了她一眼。她朝我递了个别样的眼色,努着嘴巴。

“快看,陆千寻!”

“什么?”我顺着她努嘴巴的方向看去,是蓝希恩,我们班的数学狂人,也有人叫他数学疯子。比如,露露。

“数学疯子。”露露暧昧的朝我笑了笑。

我耸耸肩,继续往前骑。

“听说他就要转学了。”露露有些颓然的眨巴着眼睛,“下个月。”

“转学?听谁说的?”

她无奈地吐了口气,无精打采的说,“反正是真的。”

“为什么要转学?”

她摇头,“不知道。”

这次数学的模拟考并不正式,但是在每个人心里还是很重要的。我因为落下了将近一个周的课程,模拟考的成绩自然是一塌糊涂。成绩最好的当然是蓝希恩,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露露的数学成绩居然会有突飞猛进的进步,更何况数学一直是她最讨厌的课程。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露露一直在偷偷地喜欢蓝希恩,为了让自己能够“配得上”对方,她一直都在暗地里恶补数学。直到蓝希恩转学的前一天她都没有拿出足够的勇气去跟对方摊牌,没办法,她就逼着我陪她在永森安宁的夜色里走了大半个晚上。我问她,蓝希恩走了,你今后怎么办?不会要一直这么傻兮兮的痴情下去吧?她踩着我的影子,坚定地说,过了今天晚上就好了,等到了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第二天,她果然就好了,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数学成绩也迅速退回到从前的水平。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把蓝希恩给忘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原路返回,然后重新开始。

这个世界上难道真的可以原路返回,然后重新开始吗?

不,不可以。

露露她其实什么都没有忘。她只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后来,我收到过一封来自北京的信,是蓝希恩写来的。他说他一直都在喜欢我,离开后,他想了很久,觉得这件事应该让我知道,他还说希望收到我的回信。一天晚上我居然梦到了身穿蓝色校服的蓝希恩,他一个人站在学校空旷的篮球场上,手里拿着一把寒光凛冽的剑,他说他是个剑客。我想过也许应该给他写一封回信,可是又不知道在信上该对他说些什么,最终也没有给他回信,他给我写信说喜欢我的事我也没有告诉露露。

某个星期天的下午露露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手里提着一兜零食。

“陆千寻——”她尖着嗓子喊道。

我从窗户探出头去,“你站在那里干嘛?怎么不上来?”

“我想去看日落,你陪我!”她笑嘻嘻地说。

我拧着眉毛,“天这么冷,我不去。”

“有你最喜欢吃的薯片和虾条。”她奋力挥了挥手里的零食。

“你神经病啊?”我问她。

她摇摇头,“你快下来,我等你。”

“我妈刚炸的萝卜丸子,你要不要吃?”我顿时心生一计。

“我上去找你。”我就知道她会这么说。

她气势汹汹的跑上楼来,一脸金牌吃货相,“萝卜丸子呢?还不快给本宫献上来?”

我朝着厨房努努嘴巴,“在厨房里,碗柜旁边。”

“阿姨呢?”她端着一碗丸子吃的很嗨。

“老同学聚会,大概去K歌了。”

她眼珠骨碌一转,立刻开始展望,“等我们老了,也来个聚会什么的好不好?”

“聚会?那你可要小心了。”我说。

“为什么?”她问我。

我笑的很邪恶,我说,“因为你有可能英年早逝。”

“陆千寻,你可真是——”她狠狠地剜了我一眼。

那天的日落很美,很动人。我十二岁那年在乡下陪爷爷看过一次日落,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好好地看过一次日落了。露露笔直的站在温柔的夕阳里,我用相机给她拍了一张照片,她说,如果有一天她真的英年早逝了,她就用这张照片做遗照。后来她把这张照片洗出来送了我一张,我每次看到她这张照片的时候,总有种怪怪的感觉。我说,我们都是会长命百岁的人,她撅着嘴巴反驳我,陆千寻,这个你说了可不算!

八年之后的一个晚上,我站在路边等公交车,突然接到了一个大学室友的电话,她告诉我说,秋微死了。我僵住,秋微死了?怎么会呢?她还那么年轻,她才二十五岁。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又想起了此时的日落,以及站在夕阳里的露露。她说的对,有些事情我们说了不算。

秋微活着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每一个女孩儿都会长大,恋爱,嫁人,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变成一个或者慈祥可爱,或者尖酸刻薄的老祖母。每一个男生都会长大,恋爱,娶妻,最后慢慢地,慢慢地,变成一个也许温顺,也许固执的老祖父。

秋微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这么想过了。

看完日落回家,我冲了个澡,给如今独自一人住在乡下的爷爷打了个电话。年过七旬的爷爷,身体还硬朗的很,只是听力开始下降,跟他说话都要喊出来才可以。上床睡觉前我突然想起了从四叔那里得来的那本书,《百年孤独》。因为功课一直都很紧张,它一直都被“遗弃”在角落里,上面都落了一层薄薄地灰尘。百年孤独,多么悲凉又多么壮观的名字啊。我打开书,书的扉页上写着两个字,尘风。

尘风?应该是这本书的主人吧?我心想。

尘风,看来应该是个男生,也可能是个中年男人。我一边想着一边继续往后翻了一页。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可是此刻我并不想看书,我也许是困了,接着打起了哈欠,我随意地翻看着手里的小说,就在翻动书页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从里面滑了出来,掉到了地上。

是一封信。白色的信封,信封上的内容是这么写的:

        To: 永森市落英街桃源小区2号楼302室

                陆千寻 (收)

     Form:  扬城市银枫路与天清巷交叉口天堂咖啡屋 

                陆尘风 (寄)

居然是寄给我的信吗?!我看着信封上的自己的名字,一阵恍惚。桃源小区2号楼302室,桃源小区——,可是从地址看来这封信并不是寄给我的。

“难道是寄给跟我同名同姓的女孩儿的信?!”我激动地想,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可是我却全然没了睡意。

不对,陆尘风寄给陆千寻的信,不是应该在陆千寻的手里吗?怎么又会在他自己的书里夹着呢?就在这时候,我想到了把信拆开看一看。这样会不会不太好?我做了短暂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信给拆开了。信的内容很短:

   千寻:

你最近还好吗?胃疼的毛病有没有变好些?天冷了,记得多穿衣服,小心感冒。

                            

                            陆尘风

第二天睡过头了,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那封信就在枕头下面,但是眼下我没有时间再去思考那封信的事,因为我如果再不抓紧时间的话,上课就要迟到了。我几乎是疯狂地往身上穿着衣服。

“小寻,你还没起床吗?”妈妈进来,有些无奈地看着我说。

“起晚了。”我穿好衣服,然后潦草的绑了个马尾,冲向洗手间。

妈妈跟到洗手间,她靠在洗手间的门上,我一边刷牙一边看镜子里的妈妈,她今天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怎么了妈?不舒服吗?”我问道。

妈妈抬手按了按头,说,“有些感冒,头有些疼,今天的早餐你去外面买点儿吃吧,我得再去躺一会儿,也许发发汗就好了。”

“你去睡吧,不用管我。”我说。

妈妈欲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那个,妈——”

“怎么了?”妈妈问我,她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

“你知不知道桃源小区?”我问妈妈。

“桃源小区?”妈妈停了下来,转过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我笑嘻嘻的说。

“应该是在落英街上吧,我以前有个老同学就住在那个小区,我那同学生病的时候我还去看过他呢,那小区里种了很多合欢树,夏天合欢花开的时候,可真是香啊——”妈妈一下子就跌进了莫名其妙的回忆之中。

“你那老同学现在还住在那个小区吗?”我问道。

妈妈摇摇头,“搬走了,两年前就搬走了,去了外地。”

“哦。”我背上书包准备要上学去了。

“路上小心一点,别忘了买早餐。”妈妈嘱咐我。

“知道——”我一边答应着一边像疯狗一样奔下楼去。在路边买了一笼包子,一包热奶,急匆匆的赶到便利店门口的时候,露露已经恭候我多时了,她忍无可忍的瞪了我一眼。

大课间的时候我拽着露露去了天台,我把那封信拿给她看。她叹口气,自信的说,这封信压根儿就没有寄出去。

“你怎么知道?”我问。

她白眼一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说,“如果是已经寄出去的信,信封上为什么没有邮戳?”

我立刻恍然大悟,我不得不佩服露露在这一方面惊人的天分。当然,我肯定不会当面对她表示崇拜的,因为那样她一定会毫不谦虚,甚至是得意忘形!

“无缘无故的得到这么一封信,而且收信的人居然是跟我同名同姓的人,太不可思议了。”我也许是在跟露露说话,也许又是在自言自语。

“也许这封信本来就是寄给你的。”露露看着我,我总觉得她的眼神有那么一点儿诡异,“这也说不定呢。”

“什么?”我说。

她没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远处的天空。

“这不可能。”我摇摇头说。

“为什么不可能?”她转过头瞥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着远处的天空,天空很蓝,蓝的让人误以为那是海。

“地址不对。”我说。

“也许是他把地址搞错了呢?”她说,“我爸爸就做过这样的事,几年前他突然心血来潮,想给他的一个初中同学写封信,可是信寄出去很久都没有回音,后来,他们在什么地方又偶然相遇了,爸爸问他的同学为什么不给自己回信,他的同学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收到什么信。后来才知道是爸爸把地址给写错了。”

“可问题是我并不记得一个叫陆尘风的人,我不认识他,他又凭什么给我写信?”我反驳道,“而且,我根本也没有什么胃疼的毛病。”

“难道是因为记忆混乱?”

“什么意思?”我迷茫的看着露露。

她小眼睛骨碌转了一圈,“一定是记忆混乱!”

我没搭腔儿,等着她继续往下说。记忆混乱?我看她是越说越离谱。

“就是说这个陆尘风认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儿的确有胃痛的毛病,可是因为时间过去的太久了,他的记忆不再那么清晰,明确,他就会无意识的把自己认识的这个女孩儿当成是另一个人,也就是把她当成了你。”露露伸出舌头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得意的说。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只能这么评价她刚才说的话,“依我看,这封信只是寄给一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而已。”是这个家伙把问题想复杂了。

“可是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而且如今还落在了你的手里。”她说。

“很简单,只是个意外而已。”

就在这时候,上课铃声想起来了。露露顿时脸色大变,她尖叫道,“完了,这节课上生物,陆千寻,都是让你害的!”她恨不能干脆从天台上跳下去。

“请你吃饭。”我幸灾乐祸的笑道。露露是生物课代表,在露露的心目中,生物老师一直都是一只挑剔刻薄的母老虎。

  

我想接下来的问题是,我该拿这封信怎么办,是寄给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还是物归原主,还给陆尘风?

“当然是把信寄出去。”露露坐在旧城墙上,眼睛直直的看着远处的什么地方,“信既然写了就应该寄出去。”

“那要是写信的人根本就没打算把这信寄出去呢?”我也跳到城墙上,挨着她坐下。夕阳很美,远处有火车经过,我一直觉得坐在火车里的人有两种,一种人为了追寻,另一种人为了逃离。追寻的人发现自己苦苦追寻的,只不过是另一个人枷锁,逃离的人发现自己决意要离开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天堂。

露露把手在我眼前虚晃了几下,说,“陆千寻,你在想什么呢?怎么魂不守舍的?”

“我在想那个写信的人。”火车走远了,留下两道绵长的铁轨在山下守着。

“什么?”

“这封信他是要寄出去,还是只不过是在写给自己看呢?”

“一封只写给自己看的信?”露露自言自语道。

远山静谧,夕阳正一步步地走向沉沦。我突然发现此刻的我居然正在想念那个叫陆尘风的人,还有那个跟我住在同一座城市又碰巧跟我同名同姓的女孩儿。他们之间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们不能替别人做决定。”我定定的看着远处的飞鸟,夜晚就要来临了,“露露,你觉得呢?”

她耸耸肩,做了个鬼脸。

“你说,天跟云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恋人,亲人,还是朋友?”

“敌人。”她笑着说。

我懒得搭理她。

“天就是云,云就是天。”她又说,这次她没笑。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夜晚就这么来了,带着宁静,带着安详,带着目空一切的智慧,带着掌控一切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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