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陪审团的先生与女士们:
鄙人司马迁,因家贫无钱聘请律师,将在此自证清白。
我因为降于匈奴的李陵辩护几句,触怒圣上,先受腐刑,后又被控有卖国罪、包庇叛徒罪。其理由无非是因为我不认同“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李陵会背叛大汉。定是其不得已而为之,先假意投降,待到得当之时以身报汉。圣上却认为我以暗讽李广利将军大败而归但未受处罚来为李陵开脱。然而,不久之后,圣上便后悔没有及时接应李陵,致使其被匈奴包围,还为此迁怒强弩都尉路博德,并犒劳李陵残部。由此看来,圣上并未认为李陵卖国求荣,也不算是叛徒,那我卖国罪与包庇叛徒罪就更无从谈起了。
我获罪的本源,并不在于李陵是否叛国投敌,甘为匈奴走狗。而是在朝堂上阿谀奉承之徒们皆略过大败而归贰将军不管,转而对李陵落井下石之际,我因独为其浴血奋战的壮举而辩护,说出他汉武帝不想听的话!让他自认为是在讽刺厚待李广利这个吃软饭的废物,却让真正的勇士血染异域!是在讥讽他用人唯亲还刻薄寡恩!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事,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对于这样唯我独尊的独裁者,又怎能听取他人的不同意见呢?!我之罪,不再叛国和包庇叛徒,而是在未与朝堂之上那帮唯唯诺诺的奴才一般,应和其厚此薄彼的举措。以我之直,不能守拙,敢为天下先,誓为还那沙场浴血的少年将士的清白!
我,司马迁,拒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