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眼里特别会讲故事的我,讲笑话的本领却十分low。每次笑话尚未说出口,自己一想到笑话的内容就忍不住笑成一团。家里那口子平日里最喜欢看我讲笑话,请注意是看而不是听。嗯,让他莫名其妙开心的不是笑话本身,而是讲笑话人的样子。我想我笑抽了的样子定是一出喜剧。
总觉得夫妻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在别人眼里不苟言笑的你,在我眼里却是逗比一枚。我所有的幽默只为你而生,你的笑声成为我生命里最大的幸福与骄傲。
而我,或许就是别人传说中的那个妖孽吧。总觉得生活中最让我开心得意的不是他笑成一团的样子,而是他被我气得手足无措,恨不得双手把我撕得粉烂,一刀把我剁成肉酱,却又狠不下心来,迟迟下不了手的样子。没错,就是那副咬牙切齿,左右为难,进退维谷,最终无可奈何的样子。每次看到他那副纠结的样子,我总能在旁边笑得不成样子。
在触屏手机尚未诞生的年代,为了方便给他拨打电话,采用的是缩位代码2。有一天同样长按2号键时,面对着屏幕上突如其来的称呼,又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之前我给他的昵称是“老不死的”,为什么取一个如此难听的?不会难听啊!“夭寿”才难听呢?是我太不解风情了吗?可是平时很多人都说我天生浪漫之心呢!说到底,是因为在我眼里,生活的本质是大俗大雅,有时最通俗的也是最质朴最美好的。
“老不死的”就是舍不得他太早离开嘛,就想着他到很老都不会死,要他照顾我一辈子,让我欺负一辈子。都说“好女在夫前”,如果有一天非得一个人先走,那我宁愿那个人是我,这样我就不会孤单不会落寞,不会因为思念而疼痛。
我估摸着是他哪一天拨打我手机时无意间看到了“老不死的”,然后就不动声色背着我偷偷地改成了“亲爱的”。甚至想象着他当时偷改称呼时嘴角轻扬,春风满面的画面。
眼看着“老不死的”变成了“亲爱的”,那种感觉宛如老夫老妻穿越成了新婚夫妇,重新进了一回洞房,度了一次蜜月。看来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内心深处裹着一份浪漫的情愫。
好吧,既然如此我也承认,其实我经常会在开玩笑的时候叫他“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