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带娃出来玩,手机上弹出即刻消息说Dob Dylan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第一眼我还以为是假消息,点进去看还真是正式新闻。过一会朋友圈和公众号里就刷起了这条新闻。我在朋友圈写“为什么鲍勃·迪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答案在风中飘,答案在风中飘…”一位朋友紧接着评论到“他还可以凭借这首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不过,既然奥巴马都能凭口头承诺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凭这首传唱了几十年的反战歌曲得奖似乎更顺理成章。
诺奖委员会给出的理由是:他用美国传统歌曲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放在以前我可能会觉得这有失偏颇:且不说早已经与诺奖委员会决裂的米兰·昆德拉,陪跑多年的村上春树竟然输给了民谣歌手,实在有失公道。不过也许是被公司洗脑久了,我现在反倒能够理解这种做法。套用公司总裁最新的讲话就是:“我们追求的不是平衡,而是胜利。” 如果诺奖考虑权衡,那可能会选一名在文学上综合成绩不错、又有口碑又受欢迎的候选人比较好;但如果委员会想要输出他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那么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会让诺奖取得“胜利”,顺应时代。在不同的时代诺奖委员会总会选取符合他们价值观的人选,因此像托尔斯泰、易卜生也会因为他们的“革命性思想”与诺奖错过。
回头说鲍勃·迪伦。虽然我在学校时就接触过他的歌,但起初并不感冒。因为相比那时喜欢的摇滚乐和金属乐,民谣听起来太软绵绵,而且迪伦的沙哑的嗓子一点也没让我有听下去的欲望。直到2011年他要来上海开演唱会,我想能听这么一个大牌的机会很少,所以就去了万体馆。那时他已快70了,嗓子更沙哑了,简直比莱昂纳德·科恩还要莱昂纳德·科恩。他很少与观众互动,但唱起来毫不含糊,听完两小时的激情现场后,我决定要把他的歌翻出来听听。
这之后我便成了鲍勃·迪伦的粉丝,零零散散的把他几十年的歌都听了听,但听得最多的还是他的前几张专辑。他在出版前两站专辑的时候,还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无论是自创的还是翻唱的歌曲都演绎的极为成熟和深沉。“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不用担心会失去什么了 / 现在你已经透明了,已经没啥可隐瞒的了 / 孤身一人的滋味 / 你觉得怎么样?/ 没了回家的方向、也没人认识 / 像个流浪汉。”(Like a rolling stone)
在本次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鲍勃·迪伦已然是传奇,除音乐相关的格莱美、奥斯卡、金球奖外,2008年还因为对美国文化的特殊贡献而获得了普利策奖。被俸上神坛的乔布斯在鲍勃·迪伦面前就像一个看到偶像的小男孩,他在2004年第一次见迪伦的时候激动的局促不安。而奥巴马更是公开表示,迪伦的歌在他的iPod上播放率第一。不过迪伦并不买账,不无讥讽的回应:“大多数总统就职时都有最好的意愿,最后却灰溜溜的下了台。”联想到奥巴马近年来每下愈况的支持率,预言眼看就成为现实。
2011年去巴厘岛度蜜月,在岛上的最后一天我们找了位当地的司机包车游。该司机皮肤黝黑,一头长发,手臂上都是刺青。上了车我们就有点后悔,紧张的不知道该怎么搭话。等司机打开车载音乐,我就释然了,全是我喜欢的摇滚民谣之类。其中有一首旋律特别棒,我以为是鲍勃·迪伦翻唱的《The House of the Rising Sun》,回上海时重听这首歌,发现不一样。只可惜当时没留下司机的联系方式,那首歌的旋律只能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远,在岁月的风中飘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