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有史以来诺贝尔文学奖第一次颁给了一位音乐家,这项奖也许让许多文学爱好者跌破眼镜,但是这些人也许没有意识到,获奖人是一位拿着吉他,挂着口琴,用沙哑声音传达思想的诗人。
诺贝尔奖委员会对他的评价是:“他把诗歌的形式以及关注社会问题的思想融入到音乐当中,这一点就足以获得诺贝尔的关注。他的歌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对民权、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严重的全球问题的关注。”
他就是鲍勃·迪伦,身上带有各式头衔:民谣、摇滚奠基人、诗人、画家、08年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获得者、近50年来音乐史上的关键角色。
即便纵观整个音乐界,年逾75岁的鲍勃迪伦,也依然是一个近乎神的存在。
作为天才的词作家、二流的作曲家和三流的演唱者,鲍勃迪伦还带有很多鲜明的反差。他能抱起木吉他唱民谣,也能操着电吉他玩电子摇滚,昨天还是反战英雄,下一秒就是迷幻抒情。他在不断地形成一个标签,也在不断地亲手撕碎标签。所以,当鲍勃迪伦的获奖消息传来,左右为难的媒体于是只能替他戴上一顶不伦不类的帽子:民谣艺术家。
一、
鲍勃迪伦1941年5月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五岁时搬到位于美国北方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镇希宾。要了解他的传奇一生,就得先从这个小镇说起,那里气候严酷、生活封闭乏味只有电台传送着来自外界的信息。
另外镇上的工人们也不喜欢这些富裕的犹太人,这给年幼的迪伦带来的最大后果就是孤独。寂寞的迪伦只能与仅有的收音机为伴,那是10岁的一天,他第一次从那破旧的收音机里听到了一种新的声音乡村音乐,而这个声音让他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就像是自己投错了胎,也是那一刻他仿佛觉察到了此生的使命。
受音乐启发的他,疯狂地投入到学习演唱和乐器,因此使他成为了校园明星也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女生的心。但他仍无法满足于眼下的生活,他心心念念着外面的世界,他要走出这里。于是在中学毕业的第二天他就离开了小镇,去了当时他能去的最远的地方Fargo市,并和别人一起组建了乐队,到处表演。
不过很快,他就又厌倦了那种缺乏内涵的音乐。等到上大学时,他已经完全无心学业,醉心于弹琴唱歌。那时他还迷上了诗歌,长时间沉浸在垮掉派诗人凯鲁亚克癫狂的诗作世界中,深信自己也是其中疯狂而有趣的一员。
为了吸取各种音乐养分,迪伦最常光顾的就是唱片店。但他几乎不买唱片,而是去试听室埋头狂听。他只需要听一两遍就能把一首歌学懂,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了Woody Guthrie的歌,诗与音乐的完美结合,他这才恍然明白自己以后前进的方向。
于是迪伦立马将自己融入到民歌中,并开始苦练民歌。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不仅是简单地学唱,而是在每一首歌里加入了自己的演唱风格,并把它们变成属于自己的歌,他还形成了总是带有一点儿卓别林式幽默的表演风格。
1961年1月,迪伦从大学辍学,还不满20岁的他选择朝偶像Guthrie的所在地出发,提着旅行箱和吉他,一路搭便车,只身来到了纽约曼哈顿区的格林尼治村,这里聚集着大批的音乐人、艺术家,被称作民谣圣地。迪伦卸下心中的梦,安放在这个地方,他想在这里的酒吧演唱,去当一名真正的歌手,而这段史诗般的征程也就此开始。
二、
那年9月26日小小的酒吧他为大家演唱,这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这样正式的场合下公开演出。那天晚上,他的表演让台下掌声雷动,在场的观众中,坐着资深的乐评人Robert Shelton。三天后,纽约时报出现了关于迪伦的文章。
与此同时,他不仅认识了偶像Guthrie,还在之后定期举办的民歌手聚会中,成了Guthrie最喜欢的民歌手。这段时间,他写了第一首完整的歌曲《给伍迪的歌》(Song to Woody)非正式地向人们宣告:迪伦将是民歌鼻祖Guthrie的接班人。
1962年3月,迪伦录制了一张名为《鲍勃·迪伦》的专辑,收录的大多是翻唱的老民谣,同年9月,他被传奇制片人哈蒙德相中,签约哥伦比亚,成为新生代男民歌手中第一个被主流大唱片公司签下来的艺人,此后他便开始了自主创作。
这番幸运之神的眷顾很快让Bob Dylan成为一颗发烫的新星,就连资深乐评人Robbert Shelton都赞叹道:“一颗闪亮的新星在Gerde’s Folk City的舞台上冉冉升起。即便年轻得不像话,他也是这些天来,整个曼哈顿最独特的艺术家之一。他的音乐弥漫着非凡的创造力,让人印象深刻。”
于是,整个格林尼治村乃至整个曼哈顿区,都知道了这个年轻人。那一年,他才二十岁。
也就是从60年代开始,迪伦似乎始终领先时代半步。对,只要半步。他既能敏锐察觉到一个时代的主题并保持艺术家的距离,同时,又不至于领先太久,以至于成为了曲高和寡的空头理论家。
1962年,在政治“就像空气一样”笼罩在纽约的上空,迪伦花了一个晚上,写出了《答案在风中飘扬》:“要飞过多少炮弹,才能再也没有硝烟?”、“要经过多少时间,他们才能获得自由?”这首歌带动了一大批歌手尝试自己创作反映时事的新民歌。
半年后,受到“古巴导弹危机”触动,迪伦又创作了一首美国民歌史上的经典作品《大雨将至》,第一次将民歌和现代诗歌结合起来,彻底改变了流行歌曲的面貌。这两首歌曲都收录在了他第二张专辑《自由自在的鲍勃·迪伦》里。
1963年,肯尼迪遇刺、马丁路德金组织了黑人游行,美国人才发现了迪伦的提问,青年人顺着迪伦的思想追寻时代的答案。如今我们都知道,那是影响了美国乃至全世界的一次文化运动的开篇。
三、
1964年1月13日,他的专辑《时代变了》出版,进一步确立了迪伦作为抗议歌曲之王的地位,但是在专辑的末尾,迪伦通过《不平静的告别》这首歌明白地向世界宣告:他已经决意告别民歌之王的生活,主动离开自己刚刚登上的宝座,向一个没人能猜得出的方向前进。
一年后,迪伦出版了一张名为《鲍勃·迪伦的另一面》的专辑,正式向政治告别,唱起了儿女情长。这个看上去聪明的标题彷佛在宣布那不是真正的迪伦,但整专辑所表现的其实不是迪伦的“另一面”,而是他的真面目。
然而没等大家适应迪伦的真面目,1965年3月22日,一张名为《回到根源》(BringingIt All Back Home)的专辑出版。专辑里面收录的歌曲一方面全是原声民歌,一方面则是插了电的摇滚乐,一种“背叛”了民歌传统的崭新音乐风格——民歌摇滚诞生了。从此,摇滚乐也有了思想。
同年,在抗议运动的高潮中,在粉丝追捧的人流中,迪伦突然带上电吉他在《重返61号公路》的专辑里,默默给下一个时代的精神焦虑症下了定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
“像一颗滚石”,这首被称为美国第二国歌的歌曲,以描述一个中产阶级破灭的外壳,为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迄今仍在争论不休的人类生存困境中画出了完美的艺术形象。
从反战和抗议的时代中走来,却又不活在过往的主题和荣光里,每一个时刻,迪伦都像一块滚石,时刻保持着对精神自由和个体性的思考。因此,他既要用吉他击败法西斯,也要在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中砸碎标签。
于是他迅速进行了另一番改头换面,他从民谣阵线的旗帜歌手变成了一个摇滚歌手。
皱巴巴的牛仔裤和工装服被Carnaby街出品的时髦西装、不分昼夜架在鼻梁上的太阳镜和“披头士”式的尖头皮鞋代替,他甚至越来越多地以超现实的方式调侃记者。
他说,只要能继续做我喜欢做的事,我不在乎被标签,或者媒体怎么看,因为我每天晚上都在面对人们演出。
而此时,迪伦又结交了一大批“垮掉派”诗人,并开始吸毒。他写的歌词逐渐变得不知所云,充满了晦涩的意象和场景。他在纽约和来访的“披头士”结为好友,从此迈入了明星行列。他到处开演唱会,在机场、音乐厅和豪华旅馆之间穿梭。根据他1965年英国巡演为素材制作的纪录片《别回头看》,忠实地记录了他这一时期的形象:极度消瘦、神经质、烟不离手、精力旺盛。可这一切,都是由各式各样的兴奋剂在支撑着。
四、
没过多久他就驾摩托车出了车祸。他的经纪人向媒体封锁了一切消息,迪伦彻底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在此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他都极少露面,这一事件至今仍被蒙上一层迷雾。
但是这次车祸可以说救了迪伦一命,他就像快要烧尽的蜡烛,毒品和过度的工作已经快把他烧尽了。车祸让他的身心静了下来,他终于反思起自己之前的状态,他发现生活已经越来越偏离航向,毒品成为了自己正常生活的敌人。
于是,他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推掉了所有演出,在医生的帮助下戒了毒,躲在伍德斯托克的家中一边和伴奏乐手们弹琴唱歌,一边和妻子萨拉接连生了两个孩子,这也是他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最舒适的时刻。
当然,在休养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也制作出60多首歌曲,一半为改编曲目,另一半则是创新曲目。而这批珍贵的录音带却不知怎么被传了出去,盗版商们立刻抓住机遇纷纷录制又偷偷销售,单在美国就售出了35万张,也开创了盗版时代的新纪元。
而迪伦的听众,很久后才从《随风而逝》的时间里开始了思考,体会到那首伟大的《像一块滚石》的意义,他们也才明白从迪伦这里,摇滚的意义才变得丰富,摇滚也能成为一种新的寄托方式。
迪伦也用他的歌曲,告诉世人他很早就明白的道理——偶像是那种赋予你精神让你觉醒、让你有能力站起来的家伙,而不是那种替你说话,替你做一切的人。等他做完了该做的一切,不管你领悟与否,都没资格再困住他们。
到1967年底,一张取名为《约翰·韦斯利·哈丁》从头到尾都和美国唱片界潮流唱反调的新专辑悄悄问世。这张唱片封面是黑白色,与以往摇滚封面截然不同。迪伦身着一件黑夹克,头戴毡帽,缩着肩膀,和3个陌生人站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这3人中有2人来自孟加拉的民族歌手,剩下那位是伍德斯托克当地的一个木匠,他们分别打扮成西部故事里的盗马贼、逃犯和印第安人。
这张专辑共收录12首歌,却全是原声民歌,伴奏也非常简单,只有吉他、口琴、一架鼓、和一把贝司。整张专辑听下来,曲风突变没有一句歌词是重复的,所有内容一遍过,这在当时的流行歌坛可谓是独一无二的。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歌迷们发现再也不能直接从他的歌词中找出思想,这一次迪伦不再堆砌辞藻,反而开始讲起了故事,而且很多故事都和《圣经》有关。
例如,《沿着瞭望塔》这首寓言般歌曲,一个小丑对小偷抱怨别人剥削自己,小偷回答说,这没什么,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两人说话间,王子们沿着瞭望塔四处张望,两个骑马的人渐渐走近。
这个骑马的典故就来自《圣经》中的《以赛亚书》,当时有人站在瞭望塔上发现远处有两个骑马的人向塔的方向走来,便去问以赛亚,这位希伯来的大预言家立刻说道:巴比伦王朝毁灭了!迪伦借用了这一典故,写在歌里隐含的向世人发出了一种声音。
这张唱片出版10年后,迪伦终于对这张唱片做出了一个自我评价:“这是一张关于恐惧的唱片。不光是关于恐惧本身,而是用恐惧的心态来谈论魔鬼。”他还说,自己做出了“流行音乐史上第一张宗教摇滚唱片”,可见那时的迪伦已经完全被宗教迷住了,他想从《圣经》中寻找自己心中的方向。
另外迪伦也一直非常讨厌一些“脑残粉”。在这张唱片中他还写了一个短故事,讽刺他们:三个国王想要找到理解这些新歌的钥匙,他们去问一个自称弗兰克的人。弗兰克是个像精神导师般的奇怪的家伙,他撕碎了衬衣,从口袋里掉出一个电灯泡,他用脚踩住电灯泡,并一拳打碎了玻璃窗,然后他问这三个国王:“你们满意了吗?”三个国王居然从弗兰克的疯狂举止中发现迪伦的新歌确实是有许多隐含的意义的,于是三个人满意地离去。
就在人们还在慢慢理解、深挖那些寓言曲目时,1969年4月,《纳什维尔地平线》出版。专辑的歌曲再一次变换了风格,转换了口味,里面没有一首包含隐晦意义的歌曲,也没有任何一首带有之前鲜明的社会责任感意义,它们全部变成了爱情歌曲。
连迪伦的嗓音也从粗犷的摇滚味完全变成了乡村音乐的“娘娘腔”,这下又把人们彻底惊呆了,那些歌迷一致认为:迪伦变了!
而迪伦的回答是,我要做的就是做我自己,你管我是谁。
自1966年车祸到60年代结束这四年时间里,迪伦总共就出版了这两张专辑,在这个全世界都在风雨飘摇中激动不已的年代,他选择回归农村,过着安静的田园生活,在音乐和《圣经》中重新思考人生。而这两张专辑正是这种生活和思考的结晶,他又一次为流行音乐开创了一个新方向:乡村摇滚。
五、
1974年5月9日,迪伦参加了一次纪念在智利政变中遇难的民歌手维克多·哈拉(Victor
Jara)的音乐会,再次与纽约的老朋友们相见,他找回了久违的轻松感。几个月后,他又回到了当初自己实现梦想的地方——格林尼治村,打算在这个熟悉的环境里,重新唤起当年的热情,再现60年代初的辉煌。
1975年1月,一张定名为《血迹》(Blood on the Track)的专辑经过两次录制后出版。出版后好评如潮,并登上排行榜榜首,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这是迪伦歌唱生涯中一张堪称完美的作品,并又一次引发了美国乐评界的一股挖掘所谓“歌曲意义”的风潮。
半个世纪过去了,迪伦和乐队已有过2000多场演出,个人获得了10次格莱美奖,甚至几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是名副其实的乐坛“活化石”。
2010年2月,白宫举行的一场纪念美国民权运动的音乐会邀请了迪伦。迪伦上台献唱完,还没和总统合影就匆匆离开,他说:“政治就是娱乐,就是场运动会,是为那些受过良好教育、西装革履的有钱人预备的。”
鲍勃迪伦的存在,让我们重新记起了那个年代,文字与音乐仍有着优雅的联动。历史记载行吟诗人才是最早的民谣歌手,也是最早的诗人和小说家,而鲍勃迪伦的Mr. Tambourine Man歌词也早已入选全美中学和大学通用的《诺顿文学入门》。
那么鲍勃迪伦是民谣艺术家吗?在艺术家和民谣中似乎都不能展现他的全部,或许行吟诗人才更符合鲍勃迪伦的身份。正如荷尔德林所言,在贫困的时代里,诗人是酒神的神圣祭司,在黑夜中走遍大地,为遭受苦难的人照亮前路。
这恰巧正是诺贝尔文学奖所偏爱的“政治理由”。历史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喜欢表彰获奖者“对人类处境的关注”,不论现实还是精神处境。
所以诺贝尔文学奖公布鲍勃迪伦获奖的理由是,“用美国传统歌曲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而对于无数从鲍勃迪伦的歌曲中吸取精神养分的人来说,鲍勃迪伦的歌词更符合保罗·策兰赋予诗歌的使命:诗人应该穿过这个时代。
诺贝尔文学奖是鲍勃迪伦的殊荣,
但鲍勃迪伦也是文学界的一束独特光芒。
滚石不生苔,而鲍勃迪伦,
就是其中最坚实的一块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