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伟大的平面设计师保罗·兰德:关于logo设计的一些思考和绝望

引言:保罗·兰德(Paul Rand,1914—1996),杰出的LOGO设计师、思想家及设计教育家。乔布斯赞誉他是“史上最伟大的平面设计师。”其设计理念源自包豪斯倡导的现代主义美学,他设计的IBM商标无人不识,堪称经典。美国广播公司(ABC)、UPS快递、西屋电气(Westinghouse)、耶鲁大学(Yale),以及乔布斯开创的NEXT电脑公司等的LOGO都出自他的手笔。

保罗·兰德在耶鲁大学任教三十多年,主要教授平面设计,是耶鲁大学的“荣誉教授”。他曾获得美国平面设计协会、纽约艺术家协会、英国皇家设计师协会授予的多项大奖,并被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提名为有史以来优秀的十位艺术总监之一。

说了这么多对保罗·兰德的赞誉,其实主要是想要和你分享一篇文章,摘自《设计的意义:保罗·兰德谈设计、形式与混沌》一书中的章节《logo、旗帜和路标》。保罗·兰德以自己的平面设计作品,以及他所赞赏的艺术家们的作品为例,分享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这东西让我想起格鲁吉亚的锁链囚犯,”IBM的一位主管第一次看到这个条纹logo时嘲弄道。

在1960年,西屋电气的logo首次亮相时,也受到了类似的冷遇:“这玩意儿看起来像是当铺的招牌。”有多少模范作品都被葬送在这种庸俗的吹毛求疵中了?又有多少好的设计在那些对视觉逻辑一窍不通的客户的瞎指挥下,变成了劣质作品?

每个人所能感知的信息都不尽相同。有些人看到logo,或者其他任何视觉设计作品时,都好像在看一块罗夏墨迹(Rorschach inkblot)。有些人既看不到logo的意义,也看不到它的功能。

可能就是由于缺乏这种远见,让ABC(美国广播公司)在“更新”其1962年的老logo时表现得玩世不恭。直到一次市场调研显示,这个经久不衰的logo有着极高的受众识别度,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我并不是说一个发展成熟的logo就必定是好的设计。相反地,要评判一个设计的内在价值,决定性的因素不是使用期,而是品质。

▲古埃及象形文字(公元前3700年),可以作为一个设计优良的logo范例,完全不过时。古埃及人发明了几何学。几何的语言是跨越时间的,它建立在点、线、面的基础上;它的工具就是圆规和直尺。

习惯会带来严肃的思考。当一个沿用了很长时间的logo被改变时——不管是改变设计还是颜色——都会给那些熟悉旧logo的人带来冲击。

类似地,如果大家已经熟悉了红色的消防车,它突然变成了黄色或绿色,就让人觉得很诡异。

有多少不同的意见,就有多少理由去设计一个新的logo。

很多时候人们都会相信,一个新的或升级版的设计,会像法宝一样为任何生意扭转乾坤。重新设计后的logo也许可以带来一些新的意义和改进的气息——但这只是暂时的提升,除非企业真正实现了这些革新。

有时候一个logo真的需要重新设计,因为它丑陋、不合时宜,或者过时了。可是更多的时候,重新设计只是为了填补个人的虚荣心,满足一位想和前任划清界限的CEO,或者仅仅因为这是件要做的事。

还有一拨人是反对去肆意改变一个logo的,他们坚持“别去动它”的原因有时是明智的,更多的时候是出于迷信,偶尔是因为怀旧,有时甚至是出于不安。

不久以前,我提出对UPS的1961年的logo做一些小小的改动。这个提议被毫不客气地否决了,尽管这和设计酬金完全没有关系。如果说一个设计的整体特征不受影响,仅做出一点改良看起来是合理的。

毕竟,logo为企业带来自豪感,应该以最佳状态出现。如果说在沟通的业务中“形象为王”,那么形象的核心,logo,就是那王冠上的珠宝。

logo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一个logo就是一面旗帜,一个签名,一个铭牌,一个路标。

一个logo并不直接售卖什么,但它彰显着什么。

logo很少能够描述一个行业。

logo从它所象征的产品质量中获得意义,反之却无效。

logo远不如它所代表的商品重要,它所代表的比它看起来的样子更加重要。

一个logo的主题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

logo可以多种形式出现:一个签名可以是一个logo,一面旗帜也可以是,例如,法国的国旗,还有沙特阿拉伯的国旗就是非常具有美学特质的logo。前者是纯粹的几何构成,后者是阿拉伯字母加上一把优雅的佩剑——两种正好完全相反的视觉概念,但都起到了好的效果。

而且,它们的感染力不仅仅关乎美学。在战场上,旗帜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敌人。当你们恰巧是胜利的一方,最丑陋的旗帜都是美丽的。“美,”他们说,“是旁观者眼中的美。”在和平或战争年代,在旗帜或logo中,都是如此。我们都相信我们自己的旗帜是最美丽的,这也指出了logo的某些特点。

▲logo和外部设计,康明斯公司(Cummins Engine Company),1973/1991。要适应各种不同背景的logo,设计一定要简单。

路标是logo的一种。在一条没有路标的陌生街道上找路实在是让人头大。不管路标好不好看,是衬线字体还是无衬线字体,最重要的还是路名。logo和路标在这一点上是统一的——它们需要指明信息。

▲logo,PDR公司,1987年。logo上的字母最好不要用手写体。好看的印刷字体更加合适。重要的不是用什么样的字体,而是如何使用。

logo需要表现出明显的含义吗?只有在和产品、服务、行业或是公司联系起来时,某个logo才会被赋予真正的意义。

它的意义和用途来自它所代表的品质。如果一个公司是二流的,那么它的logo最终也会被归为二流。指望一个logo会在受众习惯它之前就迅速发挥作用,那就是有勇无谋了。

只有当logo深入人心时,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只有当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经过了消费者的判断之后,logo才能真正地具有代表性。

logo设计有时也会起到欺骗的作用,从模仿某些特征到赤裸裸地抄袭,欺骗的形式有很多。当Y品牌的logo吸收了X品牌logo的某些特点时,很容易就被看出来。设计是一个双面的怪兽。“卐”字符号本是最温和的符号之一,当它和纳粹联系起来,便失去了在文明的万神殿中的位置,不过它内在的特质仍是无可争议的。好的设计就是这样顽强。

一个logo扮演的基本角色就是指示,简洁即它的手段。一个复杂、挑剔或模糊的设计蕴含着一个自我毁灭性的机制。那些写实性的说明根本做不到大多数人想象中的事情。这只会增加指示难度,将“信息”变得更晦涩。

一个logo,首先要告诉人们的是“是谁”,而不是“是什么”,这才是它的功能。它的效用要依靠独特性、可视性、适应性、可记忆性、普遍性以及永恒性。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坚信一个logo的主体应该取决于它业务或者服务的类型。谁是受众群体?它是如何推广的?媒介是什么?这些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一个动物logo也许只适合某个类别,但这也意味着它可能不适合其他类别。

▲IBM OS/2的logo,1985年。设计,就像吃橄榄一样,习惯了它的味道就好。

用数字做logo也是一种选择——747、7-up、7-11——字母也一样可以用,而且很常见。让很多人惊讶的是,logo的主题是比较次要的,甚至内容的得体也并不是总能起到关键作用。

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不需要追求得体。只是要指出,一个logo与它所代表的东西通常很难达到一对一的关系,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引起反感。最终看来,logo设计中唯一要求就是它们要有特点、好记、清楚。

以奔驰的logo为例,这个logo和汽车毫无关系,然而它成为了一个伟大的logo,不是因为设计,而是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伟大的产品。我们可以用同样的道理来解释苹果和电脑、蒂芙尼和蓝绿色。

很少有人了解百加得朗姆酒以蝙蝠为logo,是因为真的曾经有蝙蝠住在酿酒车间的房梁上,可大家都喝得很开心。又比如鳄鱼牌运动装,它和鳄鱼没有任何关系,可是那只小小的绿色爬行动物就是一个让人记得住并喜欢的logo。

劳斯莱斯的logo之所以这样出众,不是因为它的设计(其实很平庸),而是它所代表的汽车的高端品质。类似地,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的签名之所以亮眼,不是因为它写得多好,而是因为那是华盛顿的字。如果支票自己没法跳起来抗议,谁又会在意一张支票上的签名写得多难看呢?

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暗示,好的设计是多余的。设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是记忆的传播媒介。

好的设计增添了另一种价值,展示出意义,很多时候,光是看着它们就给人带来快乐;它尊重受众的感官,并为企业家带来回报。人们更容易记得一个设计精美而不是一团糟的形象。它折射出一个考虑周全、目标明确的企业,反映了它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品质。它展现了一种好的公共关系——预示着好的商誉。它在说:“我们很用心。”

▲莫奈尔化学感官中心的logo,1989年。夸张的尺寸制造出强烈的对比。

▲莫斯伯格公司的logo,1987年。在客户看来这个设计像是对印刷机的宣传,尽管这并不是设计师的本意。人们都会从自己最感兴趣的角度来解读事物。

▲1990年为纪念本杰明·富兰克林逝世200周年的logo。新老元素的融合。

▲IBM一款产品的logo,1992年。感叹号对一项振奋人心的技术起到了烘托作用。

▲欧文金融公司的logo,1990年。数字帮助解释了加号标志。重复是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这里是设计爱好者成长的小江湖「写给设计」,我是今天的值班人DI雪峰。安~

参考来源:

01.中国设计在线

02.《设计的意义:保罗·兰德谈设计、形式与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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