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庐在人境

2000年初,我终于正式参加工作上班了,奉命带上铺盖下乡征收超生费。二十天后,我们大队人马拔营起寨回到了镇政府。从乡下回来的那天,天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冒雨骑车,搭着铺盖回到镇政府大院。别的干部职工在镇政府大院都有家可回了,我和其他六个新毕业分配进来的大中专生却无“家”可回,无房可进。

从家里搬出的被铺和日常用品后,就不打算再搬回去,因为我参加工作了,我得有一间可以安放被铺和日常用品的房间,我得有一个“家”。可是,雨一直下,我的“家”又在哪里呢?在绵密的雨中,我边卸下铺盖边茫然自问,心也感到同这深冬的天气一样寒冷。

这时,一个一起毕业的年轻同事在楼上叫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暂时和他搭铺,睡在他堂哥的厨房里。我一口就答应了。那间厨房放有一个空床架,原先是他堂哥住的,主人最近结了婚,搬了出去。床架就闲置着。厨房里免不了会有一股油烟味儿,逢上炒辣椒,就呛得人直打喷嚏。尽管是间别人的房子,尽管空气中混着怪味,但我依然自我庆幸道:“谢天谢地!”

住同事的房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一有空就物色大院里空闲的房间,以期通过努力能够如愿以偿。经过多次探头探脑地窥视后,我发现只有一间小小的八平米左右的房子是空闲的。它不是在热闹的前院,而在荒芜阒静人迹罕至的后院,在干部职工饭堂后面,在一间黑暗的废弃的牢房的上面。水泥楼梯又小又窄,只能容一个人上下。房间里没有电线和电灯,也没有窗玻璃,门窗都十会地破旧。房子的南墙壁上开有一扇门,连通外面一个一点五平米的露天的围了围墙的小阳台(或者说是冲凉房)。小阳台里丢了一地的保温瓶的碎玻璃片和瓶子的残骸。墙壁上的砖缝里长满密匝匝的杂草。

院子里杂草丛生,齐人的膝盖,院子的中央是一眼用砖砌壁的水井,这是单位的水源所在,院子的围墙就是一排破破烂烂的冲凉房。环境和条件是如许的不如人意,该不该入主这间在二楼的小阁楼呢?我想,这颓败荒寒的后院没有一个人住的原因,大抵就是嫌这里太安静,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骇怕闹鬼罢。如果我自告奋勇地住进来,那做管家的领导一定会应允的。单位的住房不是格外地紧张?

我琢磨了好几天,最后决定住进去,我不能长时间地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让夜晚的时光白白流逝。我去问了领导,他欣然同意了。有人愿住进后院,当然是他料想不到,甚至可以说是他求之不得的。过了几天,我再去问他。我怕他以后说我没问过他,做领导的事情特别多,万一忘记了就有口难辩了,说你不尊重领导。

再次征得领导同意后,我去看了一下小屋,准备抽个时间去搞一下清洁。但我发现有人用锁头锁了门,里面放了木炭和方木条。我的心里一片冷凉:居然还有人先我得到它。我向管家汇报。结果,物主来搬出了东西,我也一同帮忙。

这时,恰好一个新同事也向管家领导要住房,管家就信口开河,叫他和我同住这小房子。可是,我和物主搬出屋里的东西的时候,他却袖手旁观。我就不悦了,说:“这间房子太小了,只能住一个人,是我先问,我来住得了。”物主也趁机附和。片刻,他只好悻悻地走了。一间如此简陋破旧的破屋子,居然费尽周折,如许来之不易,真叫我无法不为之感慨啊。

我喜欢安静,从小就没有哥哥们那么活泼调皮好动,那种滚豌豆掏鸟蛋骑牛背的壮举从来没有我的份,我不愿也不敢。我的童年少年几乎没有形影不离的玩伴。从入学至今,我都害怕上体育课,害怕体育老师布置体育活动项目,能躲我就尽量躲回宿舍或教室,或者溜到校外去玩。自从十八岁那年热爱上文学,喜欢写作后,闲时更多的时候我是待在家里,做些我喜欢做的事情,不爱到外面访朋会友或找人闲聊,所以我的家里人是很容易找得到我的。

读中专的四年,住的是集体宿舍,打工的近半年里,住的也是集体大宿舍(住二十六人),十几或几十人共用一张桌子,桌面上还摆满了杯子瓶子。这种集体生活弄得我苦不堪言,想读书写作只能在自己的床上,或趴着,或偎靠着,或垫在膝盖上。

可如今,我有了工作单位了,我必须要改善我读书习文的环境了。我不能没有这间小屋做阵地,不能没有这里的幽静,我发觉我是多么地热爱这里。当我刷白了墙壁,安装了电灯,从家里燕子衔泥般地运出长凳子和床板安放好床,坐到新购置回来的书桌前,捧起书本,我不禁泪如雨下。流吧,恣意地流吧,我忍了多年的泪水,此刻我希望你畅快地流淌。任何的喧嚣嘈杂都关在外面了,一切找房的艰辛都留在昨天了,多少年梦寐以求的读书习文的环境如今终于打造成了。我的这种拥有世外桃源般的感觉啊,怎么不使我幸福得热泪汹涌?!


有安身的一隅,我的日常生活也从此走上正轨。白天工作之余那短暂的闲暇,我也用来读书看报或写东西;夜晚我尽量克制自己,九点之后就回到房间,开始工作,子夜时分便熄灯休息,常常因为夜深人困,一躺下就进入了梦乡,想构思作文都打不起精神,只能粗略地计划一下明天的工作,眼珠子一翻就谒见周公了。

我的小屋的北墙开有一扇小窗,正对着院子外面那片干部职工的家属种植的菜地。菜地后面是单位的公共厕所,有一条弧形的小径掩没在菜地里,它是交通厕所的要道。后院没有路灯,厕所也没有电灯,夜晚来临,这里便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手执手电仍给人一种寒气逼人的阴森感,死一般的寂静令人发怵。当人们在寒冬的夜里,蓦然地发现有一束亮光从我的小窗照射到菜地的时候,人们变得十分惊喜,这冷清荒寂的后院终于又有人住了,恐怖感顿时减少了几分。

一扇黑暗多年的小窗,忽然间明亮起来,放射出耀眼的白光,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好奇的打探,这个问:“哎,谁住后院那间牢房了?”那个随之也问:“什么时候被抓出来的呀?”另一个说:“听说还是个男孩子。”有认识我的人便解释道:“哪里,那人是刚毕业回来的,是住在牢房上面那间小屋。”我的个子不高,还被大家认为是个大孩子。其时,一个痴迷文学的小个子青年已几经波折,不怕人误解地拥有了真正属于他的个人空间。这对于别人没有什么,但对于漫漫长途中追求理想的他,它的意义丝毫也不亚于雪中送炭。

住在这幽静如谷的后院里,我浮躁的心变得冷静淡泊了,感觉是住进了北京的四合院里,暗香浮动,清风徐吹。清晨,喜鹊早早的飞临屋脊开始晨唱;中午,一片宁静明亮的阳光下,不时会有飞鸽扑啦啦飞来,灰色的,雪白的,在瓦菲中灵动地觅食;黄昏降临了,橙黄色的晚霞把后院映照得一片辉煌灿烂,似有熠熠生辉的五彩光环。

夜晚,我一个人在灯下读书写字,没有打扰,室里室外,静谧安祥平和。文学不是热闹事,我感到这里的一切于我的工作很有利,我觉得这样的环境和我是和谐的,书也常读常新,文章也写得比以前更顺手更具神韵了。稿子接二连三地往外投寄,发出来的却很少,我觉得发不发是编辑的事,写不写是自己的事,认真与否是我的态度。我在这种情境和氛围里,渐渐地有了一颗平常心。写作也是一种劳动,一种生活方式,我既然选择了文学作为我终生的事干了,我就要以一种淡泊的心态去对待属于我的一份日子。

寂寞吗?寂寞又何妨?有人曾言:选择了文学,也就事实上选择了寂寞。寂寞是人生的另一道风景。

我的稿子没能发出来的时间里,我入主小楼的原因是讳莫如深,不为人知的。他们以为我跟许多同事一样,仅仅为了有一间房子而上下求索,得到了也只是欣然地搬进去,之后呢?无非也跟其他的同事一样,招朋引伴,搓麻将打牌喝酒行令来打发时间,清耗精力。因而很多人将人比人,将心比心,以为我是出于这种目的,才匆忙地住进这庶几不是人住的地方。

“你干吗这么傻呢,这样着急地搬进去?” 我的一位婶婶对我颇为不解和惋惜地说,“你住进去后,以后有了更好的房间也轮不到你,你就再也别想挪窝了。”

“是这样吗?”我有点不信。

“怎么不是?跟你一起毕业进来的一帮年轻人的住宿问题,领导总要解决的,你应该与他们一道,同甘共苦,有盐大家咸,没盐大家淡,反正天旱有众,又不是你一个人。你住进去,要小心啊,以前住的那个人,连床板都被偷了。”

我听了唯唯。唉,如许的心计与世故我何曾没有呢?可是我这样的情况又有几个人有呢?设若一切事业都不被时间限制,我也完全可以和年轻的同事一道,等待多久我都会奉陪到底。

可是我二十二岁了。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啊。”我不求自己大红大紫、高官厚禄,但我的青春有限,我不能在不知猴年马月才得到房子的等待中浪掷我有限的青春年华。所以我不奢求什么高楼大厦,我知道我还没具备那样的条件,现在有这间小房子我就感到很满意了,对它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艺术是不择地而生的。沈从文先生就是住在一间发霉的小屋里写下《边城》的。

尽管我不在意住的是旧屋陋室,但我还是感到时时有人对我居住的小楼心存鄙夷,他们的眼神分明在告诉我:那也是人住的地方?

曾有人对我戏谑地说:“你住的后院死过几个人呢,你不知道,我们却是亲眼见到的,那地方闹鬼。”

我不以为然道:“有鬼好啊,《聊斋志异》可以多几个故事题材哩。”

哪里来的鬼呢?在呼啸着凛冽的寒风的冬夜,小屋后面不时会轰轰地响,初闻者胆战心惊,再闻再细细地辨别,就会知道那是北风刮过高压电线的摩擦声。鬼呢鬼呢?在下倒想瞻仰一下它在传闻中极为恐怖的面目。

上级部门的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进饭堂里用餐,看见我从外面回到房间,便惊讶地问单位的领导:“这地方也有人住?”对他们而言,我的楼下那扇铁锈斑斑的钢管铁门,是太“惊心动魄”,太煞风景、太令人悸怕了,简直是望而生畏。

每逢这种情景,我就想说:尊敬的领导,你们别大跌眼镜,这地方有人住,我住。我为了圣洁的文学住进来了,没有丝毫的委屈和半句怨言。


曾几何时,厕所旁边的两间小屋被改建成了镇的定点屠宰场,穿过菜地的小路也被填宽了三倍,往日那弯曲纤细的小径已荡然无存,相随而来的是每天凌晨被刀捅喉的猪的尖利的嚎叫声,嘈杂的人声,冲洗猪下水的哗哗声。我尚在睡梦中,鼎沸的声音就按时响起。我所居住的后院不再宁静如井了。

不久,为了方便大家夜里去厕所,后院外面又安装上了路灯。

后来的情形变得更令人懊恼,两位和我同时分配进来的年轻同事,清理了后院的一间大房子,双双住了进去。

应该说,有人跟我一样,愿住到后院里,我是可以从此免除孤寂之苦了。然而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美好。他俩住进来方两天,就从家里拿来吉它和笛子,夜里大声地说笑和吹敲弹唱,发泄过剩的精力。我原先拥有的那份宁静一下子就被热闹取代了。天哪,我是这样安静地生活在这岑寂的角落,不曾影响过别人的情绪和生活,可我却总免不了被人影响和打扰。我做错了什么吗?

我小小的阳台的砖缝里,长着一棵半米高的小树,是一种常青不落叶的植物,不知名儿。它生长得极其艰难,根裸露在外面,迎接阳光雨露清风明月,须就伸进砖缝里,靠里面的一点贫瘠的砂土存活下来,生发下去。在清除阳台的杂草时,我被它的生存精神打动,不听同事的建议,特地留下它。如今,小树伴我经历了一冬一春之后,在这初夏的时日里,长得蓬蓬勃勃,已经一米多高了。它长得这般儿地迅速,简直让我惊异,我不能不钦佩它顽强的生命力。它是太需要养分了,以致它根部的几节节眼伸出许多白色的气根,像小孩子伸到大人面前索要零食的小手。它的主杆长得十分独特,像竹子般一节一节地往上长,在我二十二岁的青春岁月里,如许怪异的树,我才第一次见到。我总感觉它有一种特别的精神和毅力,维系它在此安身立命,那似乎是一种对阳光对蓝天的向往和追求。

人世间太多的事变迁,它能默默地生长在这里,与寂寞为伍,和围墙做伴,我们能说它不渺小卑微吗?我能说它不伟大崇高吗?树尚如此,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呢?作为人的我的呢?能不“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吗?

2000年6月1日至4日于凤翔镇政府小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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