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被伤害过无数遍,也伤害了无数人,才获得了紧紧相拥,互相保护的资格。
——忘了从哪看来的一句矫情话
“天色将黑未黑,深蓝深灰,配着路灯昏黄的光。路上的人来去匆匆,朝着各自温柔的家,朝着各自灵魂的归宿疾步走去,而你却游荡在闪烁着路灯、车灯和霓虹灯的人行道上,身旁不停地穿梭着那些心中各有牵挂的陌生人。”
我这个从不恋家的人,竟然每次都觉得这是个该想家的画面,觉得这是个就算是再不羁的浪子也会难过的时刻。
高中,一到秋冬,每天傍晚吃晚饭的时候,就能看见这样的景色。这种时候,我每天都热衷于当一次难过的浪子,这样,即使身在大门紧缩的牢笼,也能每天体验一次浪迹天涯的思念和大隐于市的孤独。
那时候,每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照例都是数学自习。说起来,高中三年,每天四十五分钟的数学自习几乎都被我用来愣神、发呆和胡思乱想了,有时候猜猜小饭桌的阿姨今下午会做什么好吃的,有时候想想前几天刚看过的电影,有时候就真的是纯粹白日做梦消磨掉那我不喜欢的四十五分钟。
下了这节课通常人潮涌动,只用大概五六分钟的时间,整栋楼四十几个班一两千人就能全部走光。吃饭时间短的可怜,能坚持直到人都走光了才下楼的,除了我这种闲庭信步 不急不躁 享受暮色的人,就是喜欢数学到痴迷,走路都带风的大学霸。
记得也就是在这种萧瑟枯萎,一切都该偃旗息鼓的季节,我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重点班的男生。
重点班和普通班不在一个楼上,两座楼也隔的相当远,我去吃饭的时间也很不正常,可就是常常能碰见他,现在说来也是很奇怪。
有时候,我刚刚走过第二栋楼前的拐角,就看见他从反方向拽拽地走了过来,有时候刚巧会碰到他在我后面出学校操场的铁门,有时候我俩一前一后,有时候就差不多同时。
也许是高中真的太无聊了,人人都想从循规蹈矩的日常里找到一点点不同寻常的趣味,所以这种细微的小事被格外的放大,在心底一点点刻画,加深,渲染,变成了苍白生活的一滴浓墨重彩。
后来的后来,就像风吹白云一样的自然,我眼熟了这个人。每天下午的那个时间,算上我俩,路上最多有三五个人。三五个人相隔不远,各自静默地走着,路旁的跌落的树叶最能清楚的看到什么叫各怀心事。从那个时候起,我每天下午看的就不再只有天空和景色了。
我猜我当时应该也没有多当回事,因为从来没有刻意向谁打听过他。高中虽然人多,但是圈子就那么大,又有那么多初中同学,小学同学。如果我真的想知道点什么,应该也简单得很。随口问问,可能就会连他交过几个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能一清二楚。
忘了又过了多久。
日历上不起眼的某一天里,被朋友约着去了书店。我在一排排的书架之间漫无目的游走,提不起丝毫兴致地随手翻看。打开一本《挪威的森林》,又慢慢地合上,插回书架时,无意间一抬头正巧对上了盯着我看的他,他没躲没闪,反而饶有趣味般的开始和我对视。目光在空中相遇,明明只过了几秒钟,对我来说,却像过了一节数学自习一样漫长又焦灼。最后是我败了,残兵败将一样转头假装找书。
也就是那天吧,他加了我的QQ。加上以后,他直截了当的说了名字,紧接着又说,“咱们早就见过了的”。
屏幕上的这几个字,就像刀子,有力地划破了一直以来朦朦胧胧的乌纱,阳光透进来,照地一切真相大白,再也没有了幽暗和神秘。
下面就和所有的故事一样俗套了。两个人东聊西扯,然后他表白,我答应,在一起。
我把他当成了漫长直线里一段饶有趣味曲折,像喜欢某一场的流星一样,喜欢了他,我猜他也差不多,把恋爱当成他无聊生活的消遣。流星会一闪而过,我这种喜欢也没多稳定。没多久,我找了个蹩脚的理由,跟他分手。他没多问,第二天就和另一个女孩子并肩走着了。
在各自的记忆里并不走心的互相伤害了一番后,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热衷于每天做一次孤独的浪子,却再也没碰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