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蒙哥终于打定主意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晚上,他请我们大伙喝了最后一顿酒,我与他的诸多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坐在“德润居”的顶级包房之中,举杯交盏痛饮到深夜。
说好的不醉不归,当大伙都喝得人仰马翻被送回家的时候,蒙哥还是没有醉,我留在最后陪着他,两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包间里互相对视,缄默不语,气氛一度诡异到了极点。
过了好长时间,蒙哥终于坐不住了,凑上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小子,你酒量见长啊,走走走,咱兄弟俩再去KTV喝一场,谁都不叫,就只我俩。
于是我们再度转场,熟悉的KTV熟悉的包房,曾经多少个无眠的夜晚,我与蒙哥在这里对酒当歌,尽谈愁绪,就算两个唱歌都跑调,但我们两个每次都玩的不亦乐乎,唱的歇斯底里。
但是今天的蒙哥好像有些不同。
他一没叫酒,二没唱他的小芳,一个人抱着话筒坐在沙发上,也不开灯,也不说话,电子屏的光打在他脸上,光暗交织处,他的表情满是阴郁。
以我对蒙哥的了解,他之所以会这样,肯定不只叫了我一个人,而他叫的那另一个人,肯定又没来。
(二)
故事回到十七岁那年的青涩时代,那是我跟蒙哥的初遇,也是蒙哥跟那个女孩的初遇。
蒙哥是典型的北方汉子,体格粗壮性格也极其粗壮,高二那年,他的父亲举家迁移,带着他从遥远的北方来到了这温和的南疆,据说他妈当年是在旅游时在蒙古包里生下他的,他来这个世界来得仓促,加上当年给他接生那赤脚医生医术也很仓促,导致他生下来后脑子里少了一根筋,从此一根筋走天下,万事万物在他想来都简单无比,却又异常执拗,就像他说要和我做朋友,我们俩莫名其妙就处了七八年,就像他说他会喜欢钟筱芳,莫名其妙就喜欢了七八年。
高二的时候,他转来我们班,二话不说先找了最后一排的空座坐下,坐下之后二话不说甩开书包就是睡觉,以至于坐在他旁边的我,曾经独占最后一排的我,在一瞬之间变得极其尴尬。老师同学们甚至都不知道班里莫名其妙多了一个人,而我就这样被他堵在了墙角,不仅下课无法出去,上课时老师的目光也不时的往我这边跑,这样直接导致我便不能再偷着看小说,于是我扭过头,一面看着他的侧脸,一面看着手表,算他到底要睡多长时间才会醒。
然而这兄弟极其灵性,竟在放学前一分钟醒了过来,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揉了揉头发,拉过我的手去看时间。
“唉,刚好,快放学了……话说,兄弟,你们这里是十一点二十放学吗?”他也不顾生疏,不仅紧紧拽着我的手,还一副和我很熟的样子,我在内心之中已经给他翻了几十个白眼,然而不争气的我,看着他手上壮硕的肌肉,还是只敢笑着点点头,说,是的,同学你真聪明,不过还有一分钟才下课的,同学你要是困的话可以再睡会儿……
虚伪到了极点,心中的怒火也膨胀到了几点。
他又挠了挠头,终于意识到自己今早这举动有些不礼貌,于是他转过头,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冲着我说到:“兄弟,不好意思啊,昨晚打游戏打的太晚了,今早没把持得住,睡着了,我叫温蒙,你可以叫我阿蒙,我是转学生,今天刚转来你们班,本来班主任要带我来的,我跟他说,不用,我熟,然后我就自己来了,没办法,我这个人有点腼腆,所以不想太隆重登场。”
阿蒙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心说朋友你这叫腼腆?你都快把这当成你自己的家了……
在阿蒙说完这一串之后,我还想再说些什么,然而放学铃声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铃声刚响,阿蒙就提起书包,不顾跟我说到一半的话,准备跑出去了。
然而任课老师并没有半点想下课的趋势,咦,对了,我忘了跟新同学说,我们这老师拖堂贼严重,所以他完全可以再睡会儿。
“有没有搞错啊,拖堂?太没劲了吧……”
阿蒙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快,但很快这份不愉快之色又消散了,他转过头来跟我说,兄弟,走,网吧,我请。
这短短的几个字瞬间在我心中给他树立起了高大形象,我一边说着,不好吧,一边已经拿起了书包,招呼他从一边溜走。
唉,谁叫我们志趣相投呢,那个时候的我一直笃信,唯有游戏,才是男人之间促进友谊的最直接方法。
那次之后,我们两个很快便熟络了,我们俩不仅成了同桌,还成了游戏中并肩作战的好伙伴,而且,最重要的是,看这厮这样,估计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有人陪我垫底了。
可是,谁知道,没认识多久,蒙哥就教会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道理。
永远不要轻信一个人,特别是你刚认识不久的人。
(三)
期末成绩放榜。
果不其然,我又在年级倒十之中找到了我自己。
此时坐我旁边大嚼着鸡翅的阿蒙也看到了成绩单,看到我那惨不忍睹的成绩,瞬间便笑的连鸡翅都喷了出来,他一边用那油腻的手拍着桌子,一边安慰着我说没事没事,这不,语文一科的分数还是比文综三科高嘛,不错了不错了。
我看着这厮嚣张的模样,心中很是不爽,我开始在年级倒十之列里疯狂寻找着他的名字,谁知竟苦寻无果。
咦,莫非是年级倒二十?
可是我的猜测又一次错了,难道这厮还勉强混进了年级前七百?(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我们学校高二的一共就七百二十人)
我怎样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于是我只能转过头,狐疑的看着他。
“你小子不会没去考试吧?”
我有些难以置信的说到,但我突然有些相信,这厮做得出这样的事来。
“不不不,小朋友,我跟你说,你还是太嫩了,这张表要这样看。”
阿蒙一口咽下了鸡翅,随意抹了抹手,然后将我手中的成绩表倒了回来,然后一脸得意的看着我。
“不是吧?你小子做梦呢?难道你还想进前十……”
在我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完时,我突然就在年级第七的位置找到了他,不是吧……这厮考了年级第七?过去的一个学期,他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啊……
我抬起头来,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不是吧,你居然作弊?你知不知道在我们学校作弊被发现死的有多惨?”
“瞎说什么呢,小爷我这叫天赋。”
阿蒙歪着头得意的说到,目光又转到我手中的成绩表上:“唉,小山子,我在我们班第几啊?”
我平生最见不得别人小人得志的样子,但这次却是真的被人雷得没了脾气,全校第七,全班第二这个成绩已经足够优秀,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转校生。
“算了,我自己看。”
来不及得到我回应,阿蒙自己就把成绩单抢了过去,然后盯着成绩单仔细的看了起来,“钟筱芳?这人谁啊?居然抢了小爷的第一?”
阿蒙一边看着成绩一边喃喃自语,此时我突然心生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刚想阻止他,却发现他已经走了出去。
“唉,那个,我们班谁叫钟筱芳来着?”
他的声音就像平地惊雷,吵醒了一众课间睡觉的人。
“喂,蒙大老爷,我警告你,你可别招她,人家可是好学生。”
我料定会大事不好,拼命的想拽住他,他却一把甩开了我,走到了讲台上面。
全班顿时一片嘘声,这个时候,第一排的一个女生缓缓的站了起来,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地看着她。
那是温蒙和钟筱芳的初遇,两人隔着讲台互相对视,女生满脸疑惑正等着男生再说些什么,男生却抢先红了脸尴尬的跑下了讲台。
后来阿蒙跟我说,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看到小芳的那一刻,却是真真切切的焉了,他以前从来没想过原来学霸也会那么美,他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一个眼神噎得说不出话来。
后来他跟我说他发现他喜欢上了小芳,他说他这辈子,便非她不娶了。
蒙哥教会我的第二件事,一个男人痴情起来很可怕,一个一根筋的男人痴情起来,会更可怕。
(四)
我不知道阿蒙给班主任灌了怎样的迷魂汤,竟将自己调到了小芳的后面,他本来还想提携一下我,让我也沾沾他的光去前面坐,可我自由散漫惯了,不愿和他去坐前面,于是乎我再度没了同桌。
我并不会为阿蒙的叛变而生气,我不得不承认的是,阿蒙和小芳真的很般配。
两人都是班上的学霸,钟筱芳属于刻苦型,而阿蒙是真的天资聪颖。
他们两个甚至熟络的比我和他还快,学霸之间的事,一道题便可以建立起无限的联系。
于是阿蒙的生活变了,上课的时候总是痴痴的看着小芳的背影,下课的时候借问问题为由找她搭上两句话,有时候小芳也会主动的找他,末了还会客气的说一句谢谢你啊,你真聪明。
每次阿蒙会因为跟小芳多说了两句话而春心荡漾,甚至有时候会陪着她坐到很晚很晚,小芳有个习惯,下午放学并不急着回家,要刷上两个小时的试卷才会走。
阿蒙每次会陪着她坐到一个小时四十九分钟的时候,然后再悄悄的离开,我也曾问过他为什么不干脆直接等她一起回家,这个时候他会收敛他北方汉子的彪悍本性,腼腆的说,他不敢。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想起,其实阿蒙和小芳的交集也不多,仅限于讨论问题,偷看背影等极其正常的关系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俩虽然坐的那么近,其实却疏远得不行。
至于放学后的短暂交集,估计阿蒙不主动说出口,小芳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的生活突然变得落寞起来,这厮现在网吧也不陪我去了,我只能陪着我的小说一起,孤独而又无奈。
我不清楚为什么阿蒙这样一个人在女生面前会那么怂,后来当我也开始喜欢上一个姑娘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阿蒙这种感觉,原来真的喜欢一个人,会因为她的一举一动而紧张,会因为她跟你多说了一句话多给了一个眼神而欣喜若狂,同样,这也是阿蒙教会我的第三件事。
(五)
假期的时候,阿蒙终于在我的各种怂恿下,和小芳报了同一个补习班。
人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明是一切是蓄谋已久的,阿蒙还要装作偶然发现小芳和他一个补习班,然后再顺理成章的约着一起来这一起回家。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两个总算是有了更多的相处机会,估计,他们两个的感情会在这个假期里极度升温吧。
可是我可能高估了阿蒙的情商。
这厮还真的只是单纯的和小芳一起上下学,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些话,走完他们两个回家唯一有交集的一条路,然后阿蒙笑着和小芳分别,两人约定明天几点,在补习班里见?
这到底什么鬼啊?我一直在数落阿蒙,说你就不会假装你家在她家附近,或者说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我送你一段吧……
阿蒙一拍脑袋说我怎么没想到呢,我说等你想到小芳和别人的孩子都可能会打酱油了。
没办法,作为兄弟的我只能为他另谋出路。
我找了我表哥,让他叫上几个朋友,假装成小混混吓吓他们,这样既能给阿蒙英雄救美的机会,又可以让他堂而皇之的以后送小芳回家。
可是那天晚上,表哥突然说有事来不了了,而我之前又和阿蒙说好了,我疯狂的给他打电话,却一直都无人接听。
这小子肯定是忘了带电话了,果然他在关键时刻总掉链子。
如今只能祈祷一路平安,他们不会真的遇到什么危险。
可是,天不遂人愿,当我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时,他还真的躺在了医院里。
我实在想不通我表哥刚好有事他刚好不带手机还真的刚好遇到抢劫的关键人家还刚好带着刀这种事情的概率有多小,我只知道以阿蒙的性格,他遇到这种事情和人家正面硬刚到底的概率会很大。
好在劫匪只有一人,而且阿蒙人高马大关键还头铁,还真的把人家吓到了,两人在僵持之间他只是微微的有些划伤,甚至到后来我都有些怀疑是他主动上去抢人家的刀把自己划伤的。
这次的阿蒙很聪明,充分的利用了自己受伤的优势,得到了小芳姑娘的悉心照料,他再三和护士强调自己有伤一定要好好看看,一边还拽着小芳的手,说你千万不要离我而去,护士姐姐被他逗得忍俊不禁,跟小芳说你男朋友真有意思,然而小芳却是脸色骤变,连连辩解他不是自己男朋友。
那时的小芳大概没注意看,那个大男孩本来闪着光的眸子在一瞬间暗淡了下来,这个时候刚巧我闯了进来,小芳顿时如临神助,冲我说了一句你来了就好,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然后随着女孩的离场,场面气氛一副尴尬到了极点,阿蒙为了缓解尴尬,跟护士说你们刚才说错了,这才是我女朋友。
护士又被他逗笑了,虽然我还没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却一眼便看到坐在病床上的阿蒙,他就那么看着我,眼神之中充满哀伤。
(六)
阿蒙是什么时候发现小芳不喜欢自己的呢。
是在教室里?她从来不会跟自己多说一句话,有时候阿蒙会鼓起勇气,问她一些除了学习之外的话题,比如她喜不喜欢听歌啊?喜欢的是哪一个歌手等,然而每次小芳都只是敷衍性的回答两句,然后又重新转回去,埋头做题。
是在补习班上?她拒绝喝自己给她买的牛奶,并刻意的不想和他坐在一桌。
是在从补习班回去的路上?她总是很心不在焉,总是不停的拨弄手机,和另一个人聊天?
是在……是在小芳家楼下,她和另一个男孩站在一起,脸上挂着他从来没见过的灿烂笑容?
这些我都不知道,同样我不知道的还有,阿蒙从来都不是怂,而是一种深深地无奈。
从医院出来那天晚上,阿蒙拉着我去喝酒。
虽然我总觉得自己是个混混,可酒这东西,在过去的十七年时间里我还真的没想过尝试。
但看着他这个衰样,我还是抢在他前面,一饮而尽。
那时的我酒量奇差,一杯酒下肚脑袋已经是昏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楚阿蒙那晚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大概意思就是他从来没遇到过如此喜欢的女孩,他真的不想放弃,他真的不甘心,可是……可是当他看到小芳跟另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心真的很痛,很绝望……
他一直在问我怎么办,我说我他娘的怎么知道怎么办,他说你他娘的要是不知道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在这可就只有你一个兄弟啊……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这句话后,我的酒好像突然醒了,在此之前,从来没人把我当过兄弟,我也没想过,我居然会有兄弟。
于是我跟他说,你这么好的人,她不喜欢你,那要么就是她瞎,要么在你之前,有另一个人骗了她,小女孩年纪小,不懂事,难免会做出些错误的举动来,你要是真的喜欢她,那你就等,不离不弃懂吗?你做到不离不弃了,她有一天一定会回头的,当她回头的时候,她会发现,原来这么多年,还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爱着她,这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啊……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说的到底是不是对的,可是那天,借着酒劲,我把它们全部都说出来了,至于到底对不对,谁又能知道呢。
(七)
蒙哥之后的经历教会了我第四个道理,有时候,好兄弟的话,还真的不一定能信。
高三猝不及防的来临。
眼看着距离高考只有百天,一时间整个班的气氛骤然变得紧张了起来。
不知道是因为高三来临,还是因为小芳对那天医院里的事过意不去,总之她再没跟阿蒙说过一句话。
阿蒙重新回到了最后一排,却一扫之前的颓废模样,学习比任何人都要刻苦,不仅他自己刻苦,他还强迫着我跟他一起学习。
我本来极力抗拒的,却想到要是我跟阿蒙到时候离得太远,又或者我因为没考上大学而跟阿蒙走上不同的路,这样失去一个朋友挺遗憾的,也罢,于是我努力追赶着阿蒙的脚步,虽知此生与重点无缘,但好在进步巨大,混个普通大学应该不成问题。
高考前,阿蒙托我我托班上的同学,通过极复杂的流程,终于打探到了小芳的志愿。
北方。
又是北方。
阿蒙曾经生活了十多年的那座城市。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阿蒙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傻呵呵的决定跟小芳报一所学校,还跟我说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了,不然就不能跟你蒙哥一起去北方快活了。
我说这有啥,大不了我去你们学校的工地里搬砖,到时候你老人家搂着妹子路过的时候记得给扔瓶水喝。
他说得了吧,你连大学都考不上还想喝你蒙哥的水,我们俩在最后的欢笑中走过了那段紧张的岁月。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阿蒙为了去读那所北方的学校,回家后跟母亲吵了多少架。
就像阿蒙也永远不会知道,我为了跟他一样考到北方,每天深夜两点起来看书的那股勤奋劲。
阿蒙从来没有忤逆过母亲,我也从来没有那么努力过。
我们都好像有一个不得不去北方的理由,至少当时,我们是这么觉得的。
命运弄人却也助人。
阿蒙终于和他的小芳一起去了北方,而我还是有些遗憾的留在了南方。
更巧的是,小芳的那个小男朋友和我居然在一个学校,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给过小芳承诺,总之他没有和小芳一起去北方。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打电话给阿蒙,电话里我都快笑疯了,我说,你相信我,所有的异地恋都不会长久的,他们俩过不了三个月指定分,你小子可要把握住机会啊!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他跟我说,未来的事,谁知道呢。
(八)
可能是我的嘴真的开过光。
小芳还真的跟他那个男朋友吹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很平静,因为小芳那个男朋友在我们学校……名声还真的不咋地。
那天我突然在想,这个世间到底有没有什么东西算得上长久,我突然好想喝点酒,可是阿蒙却不在身边。
我身边习惯了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认识他的两年时间里和他撸了无数个夜晚的串,喝了无数瓶冰凉的酒,毕业那晚我跟他说我的青春好像在忽然之间就结束了,他却大叫着说,他的青春才没有结束,他感觉从他认识小芳的时候他的青春才开始,等他什么时候跟小芳在一起了,他的青春才算得上结束。
然后我说,要是这辈子你都没机会和她在一起呢?
他拍了我一下,警告我不要乌鸦嘴,然后又说,如果她这辈子都不喜欢我,那他就一辈子都不要长大。
我笑了笑,突然很羡慕他的这份执着,可是,蒙哥同样教会了我,有些事情,有些结局,单凭执着是无法改变的。
十二月,蒙哥生日。
我一路北上寻他,他来火车站接我,一见到我便跑上来给了我一个来自北方汉子热烈的拥抱,这一抱差点勒得我喘不上气来,为了回敬他,我使劲的拍打着他的肩膀,两个人寒暄了好一阵,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他身后一直跟着一个女孩,虽然她站的离我们较远,目光却是一直放在阿蒙身上的。
我拽着阿蒙过来,给他递了一支烟,两个人蹲在地上抽起来,然后我歪了歪头,问他那个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的转头看了女孩一眼,然后苦笑到,兄弟啊,你是不知道啊,哥这人格魅力实在是太大了,追我的女孩都排成山了,这不,这是特意选了最漂亮的来跟着我一起接你,你小子面子大吧?
我说得了吧,你是不想要你的小芳了吧?
我这么一说,他却突然急了,将手中的烟头一甩,大喊着说你小子说什么呢,你蒙哥才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呢,我告诉你,哥快成功了,你就等着叫嫂子吧。
他这一激动,却忘了后面那个女孩还在看着他,我突然意识到就这样把人家姑娘晾在后面也挺不好的,便一把又把他拽了回去,他被我这样拽着往后走,嘴里乱七八糟的说着些什么,我们走到了那姑娘的面前,她冲着我们笑了笑,不得不说这姑娘还真挺漂亮,眉眼之中带着几分南方姑娘的柔和,又有着几分北方姑娘的俊逸,笑起来的时候眉也弯弯眼也弯弯,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我也回了一个微笑,顺便叫了一声嫂子好。
那姑娘的笑容顿时更加灿烂了,一边笑一边摆着手说我可不是你嫂子,你蒙哥可是有正牌夫人的,我啊,充其量也就算个小妾。
这个时候阿蒙终于挣脱了我,直起身来,而后狠狠地拍了我的脑袋一下。
“你小子又在胡说八道,我跟你说,你可不要随便玷污赵姑娘的清白,人家可是正经的黄花闺女,大家闺秀,怎么会是我们这种毛小子配得上的呢……唉,话说,你小子不是也单身吗,要不,我给你俩撮合一下?”
阿蒙勾着我的肩膀贼兮兮的说到,虽然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我总觉得他这话说的有些太伤人家姑娘了,但我偷偷的看了那姑娘好几眼,发现她的神色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笑的那么灿烂。
晚上蒙哥包场,在他老家旁边的小饭店,好多朋友跑来给他庆祝,一时间小饭店坐满了七七八八,我和蒙哥还有赵姑娘坐在一桌,对面还有两个他以前的发小,只是蒙哥身边的位置却是一直空着的,不用他说,我都猜得到他在等谁。
可是吧,蒙哥一直等啊等,却一直等不到他的小芳姑娘,他不敢跟他的那些兄弟喝酒,害怕自己喝醉了照顾不了小芳,倒是我替他挡了几轮酒后,慢慢的就被他那帮兄弟拉过去一起喝酒。
后来就只剩下蒙哥一个人坐在那张桌子上闷闷不乐的,晚上九点多,大概他也觉得自己等不到他的小芳姑娘了,他便开始坐了过来,一个劲的赔罪,灌自己酒。
看着他这个样子我又有些于心不忍了,其实我知道,他不过是想醉一场,他的兄弟们大概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一个劲的只陪他喝酒,很快大家都喝的差不多了,阿蒙这个人喝醉了之后就藏不住话,一个劲的在我们面前诉苦,说他那么喜欢那个女孩,可是,她什么时候才能回头看他一眼呢,她……她连我生日都不来……
看着他一个一米八七的大汉子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们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只能安慰他说,也许人家只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呢,你别着急,明天我们再帮你问问。
时间已经过到晚上十点多,虽然阿蒙把自己喝成了那样子,却还是不忘送同学们回家,她一个个送他们上出租车,交待她们有事给自己打电话,赵姑娘却陪他留到了最后,整晚上赵姑娘都极其安静,根本不像白天那样谈笑幽默,落落大方的样子。
饭店突然就安静了下来,阿蒙无力的坐在椅子上,面前杯盘狼藉,白炽灯的光打在他的面前,他低着头,看不清楚表情。
我跟赵姑娘说,要不你就先回去吧,我会照顾他。
赵姑娘摇了摇头,说自己还有些话想对他说。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退了出来,一个人蹲在小饭店门口,抽起一根烟。
我静静地看着街景,不知道为什么,眼中夹杂着一些悲伤。
我刚想感叹一下他们复杂的关系,却在马路对面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是小芳。
她此刻正站在对面人行道上,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过来,能见到她,我有些意外,刚想站起来去通知阿蒙,却发现这厮已经满脸欣喜的跑了出来,他站在小饭店前,和小芳姑娘隔街对望,风吹动了小芳姑娘的长发,阿蒙脸上满是笑容,双手已经紧张的不知道该放到哪去。
可是这场景我却丝毫不觉得浪漫,因为我可以看到小芳脸上的犹豫和勉强,大概就是那种明明不想来,却碍于情面不得不来的意思吧。
阿蒙这个呆瓜就这样傻乎乎的站了好一会儿,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应该跑过去,于是他不要命的直穿马路,差点和几张飞驰的车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看的心惊胆战,故事的剧情应该是阿蒙跑过去和他热情的拥抱,可是,阿蒙跑过去的时候却稳稳地停住了,停在了小芳的面前,两个人保持着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然后阿蒙挠了挠头,笑嘻嘻的和小芳说着什么。
小芳点了点头,然后从背包中取出了一个盒子递给他,他又一次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接过,然后又是那副傻兮兮的笑。
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可却很清楚的看得到,他们之间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然后小芳便表示自己还有事要离开了,阿蒙说好,那一路小心,注意安全,小芳走了两步,停下来转回头说了一句生日快乐,然后便在阿蒙的含情脉脉的注视下离开了……
以阿蒙的尿性,我不用猜就知道他们会说这些话,人家大晚上的跑出来,他居然就这样对人家?
可是后来我又想清楚了,因为小芳不喜欢他,所以他之前肯定做过很多一厢情愿的事情,被小芳提醒多次后,他现在只能这样,保持礼貌举动,像一个可笑的绅士。
送走小芳后,他又屁颠颠的跑了回来,看到我蹲在门外,又拍了一下我的头,还顺便把我的烟给抢过去抽了两口,然后吐出一圈幸福的烟,跟我说你小子怎么了,喝傻了吧,蹲在这干嘛,不冷啊?
连说话时脸上都满是笑容,和几分钟前那个极丧的男孩,简直天壤之别。
我回了他个苦笑,忘了告诉他,他过去的时候,赵姑娘也悄悄走了,我看到了,我没拦,赵姑娘不想在我们面前哭,我也不好拆穿她。
那天晚上赵姑娘还是没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就算……她已经勉强着自己喝了三瓶啤酒,心中已经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过她想说的话。
我不知道后来她有没有说出口,反正,大二的时候,赵姑娘出国留学了,从此阿蒙身边少了一个屁颠屁颠跟着他的姑娘,但好像仔细想想,也无关痛痒。
后来赵姑娘发消息跟我说,刚见面时我那声嫂子好,是她这辈子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就算她自己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跟阿蒙在一起。
蒙哥又教会了我一件事,感情的世界里,出场顺序太重要太重要。
(九)
还是生日那天晚上。
阿蒙拉着我去KTV,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KTV,我没想过毕业后我会来这座城市,也没想过这家KTV,会成为我在这座城市最熟悉的地方。
那天晚上,阿蒙神秘兮兮的说想给我听一首歌,阿蒙无数次听这首歌,都感觉是唱给他的,唱给他的小芳的。
然后他用完全高一度的音调,让我刷新了一下对李荣浩《小芳》这首歌的认知。
可是,同样,我可以从那歇斯底里的声调之中,听得出他的无奈,和痛苦。
在好不容易听完之后,我跟他说,你这首歌不行,我送你一首吧。
然后我给他点了薛之谦的《绅士》。
原唱。
他安静的听完,之后许久,到系统默认切到了下一首歌,他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说,你这个也不咋地嘛,太柔了,没味道。
我说,真的吗?那你哭什么?
他用手蒙着脸,说,有些歌,太柔,却也太伤人。
就像你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一样,不会痛,却满是无奈。
然后他从沙发上滑下来,蹲在地上,跟我说,“兄弟,你知道吗?她刚刚跟我说:对不起,她不能跟我在一起了,那个人来找她了,她还是放不下他,她说,祝我生日快乐,以后,还是不要再见了吧。”
这句话他说得很平静,我的心里却像是突然响起雷霆霹雳。
原来我居然全猜错了,原来他说得没错,他还真的快有正室夫人了,原来那三米的距离不是礼貌,而是无奈,夹杂着痛苦的无奈。
我说,兄弟,还是唱小芳吧,这个好听,我也挺喜欢李荣浩的。
真他娘的后悔自己说的话,他那晚上,还真的唱了一晚上的小芳。
唱到东方吐白,唱到喉咙沙哑。
歇斯底里,不吼不快。
第二天早上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带着我去找酒店住下,他走在我前面,我看着他的背影,第一次觉得消瘦。
那个时候起我便决定以后要到这座城市来,那个时候我便决定,要当一辈子的兄弟。
蒙哥教会我的第六件事。
喜欢一个人,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一次微笑的事,而放弃一个人,是无数次无眠,无数次宿醉,无数次痛苦尚且不能痊愈的劫。
分手如此,单恋,却更苦。
(十)
天又快亮了。
蒙哥还是呆呆的坐着。
下午三点,他就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
我不想打扰他,静静地坐在一旁,抽了一支又一支的烟。
他终于说话,告诉我关于他和这座城市的故事。
他的父亲祖祖辈辈生于此,他的母亲,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南方姑娘。
为了爱情,阿蒙的母亲背井离乡来到这里,陪着阿蒙的父亲生活。
南方和北方的差距,不仅仅是气温,习俗,还注定着将要远离心心念念的故乡。
但阿蒙的母亲却从来没抱怨过一句,她身上永远带着南方姑娘的柔和,表现在素来不与人争辩,不跟丈夫争吵。
处处谦让,换来的却并非礼遇和尊敬。
在怀阿蒙之前,阿蒙父亲一直忙于工作,素来忽视对她的关怀,终于在阿蒙母亲三月怀胎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之前似乎都没怎么好好的对她,以至于她现在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跟肚子里的胎儿自言自语。
于是阿蒙父亲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带着阿蒙母亲环游世界,他们去过很多地方,却唯独,没好好的回那个南方小城看看。
阿蒙母亲在蒙古包里生下了阿蒙,这几个月里,已是她最幸福的时光。
可是。
之后,她又重新恢复了之前的生活。
阿蒙父亲依旧在忙,永远只留他们母子俩,一起吃饭一起长大。
可是,阿蒙七岁那年,父亲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
阿蒙母亲可以忍受孤独,却无论如何,都忍不了背叛。
一直柔柔弱弱的她突然强硬的表示要离婚,顾忌阿蒙还小的缘故,他们的婚一直没机会离。
可是,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忍受了十年的痛苦。
阿蒙十七岁那年,父母终于向他坦白了一切。
他没有怪父亲,选择和母亲一起回到南方。
可是他不喜欢南方,一点都不喜欢。
直到……遇到了小芳。
他没想过这样的小城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姑娘,也没想过他会爱这个姑娘爱那么长时间。
他开始喜欢上了南方,或者说,是因为有小芳的存在。
也正是因为此种种因素,他选择回北方读大学,会那么纠结,那么犹豫,甚至,还伤了母亲的心。
他原以为,只要陪在小芳身边,哪怕是去天涯海角都无所谓。
于是他跟着小芳去了北方,可是北方又突然没了他的小芳。
他曾以为她是她的全部,可是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他。
离开之前,他哭着和我说,他舍不得。
我说,舍不得城市?还是舍不得人?
他说,本来他想着,小芳不走,他就不走,可是,小芳就算没走,他也没机会见她。
我安慰他说,就算是这样,你知道自己和她在同一所城市,在茫茫人海之中,跟她看着同一片天空,你们有一天会有几率相遇,而每一次相遇,都是神在给你们创造另一份缘分。
阿蒙这个人一根筋,信我的话信了那么多年。
可是这次,不是他信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已经开始在骗自己了。
他说,这个世界上,你每天都会和无数人相遇,但永远不会再有那么一个人,令你一眼就心动,沦陷,从此痴爱无比,所以我还是走吧,远离这座城市,不至于牵扯那么多的记忆。
我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丢掉了手中的烟,我说,她的婚礼,你真的不去吗?
他摇了摇头,说不去,让我帮他把请柬烧了。
我说,那你,
最后再唱一次小芳吧。
第七件事。
凡青春,终会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