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掐着的烟越来越短,直至尽头。
我把烟头随手扔在水泥板旁湿漉漉的土地上,再用我的新百伦轻轻捻过。昨晚刚下过雨,空气中漂浮着潮湿的气味,我有些享受这种味道。
每天早上在去工作的路上,我喜欢吸一支烟,从我口中吐出的层层烟雾包裹着我,给我空间与自由,给我安全与慰藉。
我走进一栋烂尾楼,这是我白天工作的地方。开发商本来想把这栋楼建成高级写字楼,后来因为被查出建材规格、质量不符要求,已经进行大半的工程被强制停工。开发商打算携款潜逃,未果,被警察抓获。
所以这栋烂尾楼也就废弃了,旁边工地上的砖块和水泥板横七竖八地堆在角落。我现在的老板把桌椅搬进楼里,扯上网线,摆着两三台电脑,把我们聚集在这里打字写文章,我是老板雇来的网络写手。
和我一起的,叫王哥。王哥比我更寡言少语,我开始工作之前,王哥就已经在工作了。在我眼里,他除了在一动不动坐在椅子上构思,就是手指在健步如飞地打字。
我看过王哥写的文章,行云流水,娓娓道来。王哥擅长写长篇连载,他说,这种清心寡欲的环境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不过,实在是生活得窘迫了,王哥就会随手拈来几篇时事热点文蹭蹭热度,那并不是王哥擅长的,也就换几盒盒饭吃。
而我,耐不下性子写那么长,主要写一些软文和美文。我的读者肯定联想不到,那些清新优美的文字产自一座弥漫着潮湿和霉味的烂尾楼。
我十分热爱我的这份工作,准确来说,这大概可以算上自由职业。老板提供场地和设备,我只需要像白领一样每天定时定点地出入那栋楼。老板会根据收录文章的公众号的不同,来给我发工资。
其实,这只是我白天的工作。
到了华灯初上,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会乘着地铁从白天工作的地点直到市里最繁华的地段。我在一家远近闻名的烧烤店当跑堂。
烧烤店很有名,常常屋子里的座位不够坐,要在门铺外支上一片棚子。
门牌上的霓虹灯一跳一跳地闪着,召唤路上的行人停停脚。烤串的师傅并不是呆呆地立在烧烤铁架前,而是左手一捆肉串,右手一把菜卷地来回手舞足蹈,夜晚的黑暗,给人带来神秘和诱惑,也给人带来极大的激情。
我端着笑脸,在整个热闹火辣的气氛中忙活着。这里的每个人,好像拥有着无限的欢乐。每个人的笑容,看起来真心实意。
紧靠收银台的一桌,是大学毕业五年后的兄弟重聚。开着玩笑,撸着肉串,举起酒杯,酒杯碰撞的声音,很响很脆,和他们的笑声很配。
而他们的右手边,巧合的是今天夏天即将毕业的一帮大学生。豪言壮语,吐沫横飞!等哥们挣了大钱,一定不能忘了你们这帮孙子!一定请你们下最贵的馆子,喝最好的酒!将来去了南方,可别忘了兄弟啊!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肯定去!!
晚上的我和白天的我截然不同。晚上的我要花费我的力气,燃烧我的所有激情,张牙舞爪地忙着和每个顾客搭话热络。
白天的我冷静而不太说话,一方键盘上有所有我想说的话。我把字母拼接成字,拼接成词语和长句,从指尖蜿蜒而出。
一天中,我变换两人。一个为了心中所想,一个为了现实行囊。
随着夜色加深,店里的人渐渐散了。喊着豪言壮志的一帮大学生已经相互搀扶,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再聚首的兄弟们也已经挥手告别,许下下次见面的承诺。
我也该下班了,披星戴月,回家。
晨光微熹,我点燃了一支烟,向一栋烂尾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