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对物质的把握是对物质、工具、机器、设备进行的改造、利用,如果达到规律性的功利效果,且其方法的先进性达到相当的程度;或者是运用工具、机器、设备进行生产、生活,如果达到规律性的功利效果,且其方法的复杂性达到相当的程度,都是技术。前者是技术的开发或发明,后者是技术的运用或操作。技术也是对规律性的利用。科学是对物质、工具、机器、设备的规律性或确定性的认识。
因此主体对物质的把握,除了狭义上的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在广义上还包括技术的开发或发明和机器、设备或技术的运用或操作(也称作技术的把握)。这三种把握,其各种要素基本上是相同或一致的,可总称为主体对物质或技术的把握。
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程序,兼有技术发明和技术运用的特征。
下面先讲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
一,活动举例:比如擦玻璃,种地,盖房子,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中这些使用简单物质或工具的活动。
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工具也包括机器、设备。
这种把握,所运用方法(不是指工具、机器、设备所包含的方法)的先进性没有达到技术发明的程度,复杂性没有达到技术运用的程度。
二,把握的目的或效果及其性质
把握的目的有两种:一是寻找改造或运用物质或工具进行生产生活达到好的规律性效果的规则性方法,二是运用规则性方法和物质或工具进行生产生活,且尽可能达到好的规律性或确定性的效果。性质都是物质功利性和伦理功利性。
目的之一是找到或改进运用或操作物质或工具进行生产生活,且要达到一定的效率或效益和安全性的规则性方法;性质是物质功利性和伦理功利性。把握的效果应当是好的规律性或确定性的。
这种规则性方法即具体方法,应总结或概括为若干要点、原则或规则,但不会先进或复杂到技术方法或技术规则的程度。
目的之二是运用具体方法和物质或工具进行生产生活,且要达到一定的效率或效益和安全性,性质同样是物质功利性和伦理功利性。这种把握效果对于一次把握来说应当是好的确定性的,对于一类把握来说应当是好的规律性的。
根据目的的不同,这种把握分为两种:一种是研究具体方法的,一种是运用具体方法的。
实现物质的功利性,比如让土地长出能食用的东西,让那些材料变成能住的东西。而诸如安全、健康、人性化这样的目的,其性质属伦理功利性。我们不但要让土地长出能食用的东西,让那些材料变成能住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应当是安全、健康、人性化的。
这种把握的效果是客观的,即规律性或确定性的,因为它的把握对象是物质,即客体,具有规律性或确定性。但这种把握所追求的目的或效果应是好的规律性或确定性。
三,把握的对象和对象的性质
把握的对象是具体的物质或工具,包括人的身体,以及物质或工具所处的外部条件。物质或工具及其外部条件的性质是物质性或者物质的规律性或确定性。
我们对物质或工具及其外部条件的把握,实质是把握物质或工具及其外部条件的规律性或确定性;仅仅把握物质或工具,什么目的也达不到。所以换言之,主体对物质或工具把握的对象是物质或工具及其外部条件的规律或确定性的特点,即物质性,也即客体性的一种。客体性是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改变的性质;人的身体的属性或功能通常也是不能被人的意志改变的,所以也属于客体性。
衣食住行这些活动,把握的对象是双重的:既有物质也有身体。
如果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连物质或工具的确定性的特点都没有把握住,更遑言物质或工具的规律了,那么,这样的把握只可能偶然性地达成目的,不可能必然性地或者说通常来说极大可能地达成目的。
无论是物质性还是物质的规律性或确定性,都可以归结为可利用性。
因此这种把握最好以认识把握对象的真相等为理论前提。
如果不能认识真相等,或者真相等是不确定的,或者真相等是事后才能确定的,那么就需要用实验或试验、试探的方法来确定真相等,或者事先用洞察或洞见的方法来假定事实的真相等,以避免事实带来的坏处或者促使有好处的事实的发生。比如在森林中迷了路。
外部条件指位于物质或工具外部的条件,是影响物质或工具本身的规律性或确定性的外部条件;不包括影响把握主体的外部条件,如工作环境、噪音等,虽然这种外部条件也影响把握效果。
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应当控制或预计外部条件。
四,主体因素和对主体意识的要求
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的主体因素是认知能力和适当的思想观念,对主体意识的要求是客观性和利用能动性。
主体对物质或技术的把握的主体因素或主体意识只能有认知能力和适当的思想观念,而不能有意志力、性格因素、主体条件之类,否则就不能保证规律性或确定性的准确利用。当人们将理智(即认知能力)和适当的思想观念之外的因素付诸对物质或技术的把握活动之中时,他们就会背离他们的目的。
适当的思想观念指求真务实的思想或观念、规特思想或观念、功利思想或观念与利用特点和规律讲求功利或效率等的功效思想或观念。
认知能力可能有、从理性的角度讲应当有的性质,也是对主体意识的要求是:客观性和利用能动性。
客观性是极力避免人的主观意志或主体因素(当然认知能力应除外)对把握的影响。客观性应当用实证性的方法论来保证。
为保证主体意识的客观性,应当避免位于把握主体外部而又与把握对象无关的外部条件,避免这样的外部条件对把握效果的影响。
利用能动性就是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利用物质或客体的性质,即物质或工具的规律性或确定性。
没有客观性或利用能动性,主体对物质的把握就不能达成目的,或者达成了效率也低。
对身体把握时,要利用人的主体意志对身体可能有的影响(这也属于物质的规律性),这也属于利用能动性。
主体意识的利用能动性和物质的可利用性是一致的。
五,方法论及其性质或要求
1,该种把握的思想观念方式是建立或明确求真务实的思想或观念或态度、规特思想或观念、功利思想或观念和功效思想或观念。
2,观察、实验或试验、调查统计等实证性的方法。实验是严格控制外部条件的方法。
3,建立简单的规定性的概念或范畴、程度上和本质上的区分标准和量度标准。其要求是要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可用于实证方法,可进行逻辑推理。规定性的方法论不能直接实现目的,但会使实现的结果做到明确、准确甚至精确的程度。
4,建立简单的物质功利性和伦理功利性的规定、原则、规则,即规则性的方法。比如擦窗户玻璃,使用什么工具,怎么擦才能擦干净,怎么样保证人身安全,这些方法都是直接实现目的的。
规则性方法论应以把握对象的规律性或确定性为基础。
5,提出假说或假定求证的方式。
与第一类型中其它认识或把握相比,这五种方法论都是简单或初步的。
第1、3、4、5项方式是为实证性方法服务的。因此,主体对物质和工具的把握的方法论最基础和最核心的应概括为实证性方法论。
六,检验或评价
1,主体:把握者自己或第三方。第三方代表客观公正的立场。
2,对象:该项把握活动的效率高低与安全性,和把握的具体方法是否得当、有效,以及相关的说法或观念的合理性与逻辑性。评价的对象还有方法论和主体因素。
3,方式:检验的方式是实证性方法与规定性的程度上和本质上的区分标准、量度标准,评价的方式是议论或理论方式,是对对象的逻辑性、解释性、作用或功能,方法论是否规范、主体因素是否客观进行评论。
4,寻找原因
如果检验的结果不正确,就要从检验的方式是否规范,主体意识是否做到客观和主体意识是否发挥了利用能动性,检验的具体对象是否正确,这三方面寻找原因。
七,相信
1,相信的界定:在主体对物质或工具的把握中只有相信。相信是把握前对方法论,经过检验后对具体方法、物质或工具的安全性和效率的信任。
2,相信的对象:是改造、运用或操作物质或工具的具体方法,和所改造、运用或操作的物质或工具的效率或效益和安全性。
3,相信的主体:把握的主体自己和第三方。第三方代表客观公正的立场。
4,相信的理由:
A,把握效果和具体方法的可验证性。具体方法及其效率或效益和安全性可用实证的方法检验,且这种检验是可重复的。
B,总结或概括具体方法得出的若干要点、原则或规则的解释性、逻辑性。
5,相信的方式
与方法论和相信的理由相一致,对这种把握的具体方法和效果的相信的方式也应是实证主义和规则性的理性方式,即实证理性和规则理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