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干部任课、听课、评课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管理干部的专业引领和教学工作实践领导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支教学能力强、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校长教干队伍,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就管理干部任课、听课、评课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管理干部任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教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管理干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具有引领作用,只有亲临教育教学第一线,才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才能更好地指导教学工作。多数校长等管理干部都是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管理干部任课是教学的要求,也是教育形式发展的需要。管理干部任课不仅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团结教师队伍,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全区教育管理干部要形成共识,切实履行职责,勇当教学工作的排头兵,以切实行动带领教职工深入教学第一线,扎实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建章立制,明确管理干部任课、听课、评课具体要求
1.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强化教学意识,根据自身的专业专长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和工作重心回归到教学教研和提高教学质量主业中来,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中小学校级领导正职(学校的正书记、正校长,集团校的执行校长)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一(不少于4课时);校级副职(学校的副校长、副书记)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不少于6课时);学校研究确定兼职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不得低于省定周课时标准的三分之二(不少于8课时)。幼儿园园长(正书记)周课时标准不低于 1个“半日活动”;副园长(副书记)周课时标准不低于 2 个“半日活动”;中层干部不低于3个“半日活动”。
管理人员应主动承担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原则上须任教自己具备的教师资格或聘任职称的学科教学,或在下列学科中选择一个学科任教。在同等情况下,承担下列学科教学的校长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九个学科中选择;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中选择。
2.学校领导应积极主动掌握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评课。校级正职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校级副职每年听课不少于 80 节;幼儿园正职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 10 个完整的半日活动;副园长(副书记)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 16 个完整的半日活动。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定期收集整理备查。听、评课要克服形式主义,要有明确的听课目的,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上课情况;要跳出具体学科本位,通过个案分析发现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找出管理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校的教学管理。
3.学校领导应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参与所任教学科教研组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交流等教研活动,并在教学改革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规范管理,建立管理干部任课情况汇报制度
1.各校应将管理干部任课、听课、评课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监督,并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校级领导班子任课情况书面上报教体局人事科,并附课程表、教学工作计划等材料。
2.管理干部因特殊情况(患重病需休病假等原因)不能任课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体局人事科审批同意后可暂不任课。校领导有会务时,可以提前安排调课,但每周的课时量不得降低,不得请人代课。
四、加强督查,实行管理干部任课奖惩制度
1.区教体局各科室要落实好教育部和山东省减轻教师负担相关规定,减少学校会务,减少学校文电,整合对学校的检查督查,把一切与教育教学教研无关的东西挡在校门外,为校领导安心、静心、舒心治学治校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区教体局将校级领导任课列入每学期开学工作检查、课程实施水平评估落、教育督导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定期深入学校进行督查,采取查(抽查课程表、备课本、学生作业、听课评课笔记本等)、访(向教职工、学生调查)、听(听课)等明察暗访形式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应向群众公开举报监督电话、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3.区教体局将校级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列入校长考核重要内容,与校长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挂钩。按要求任课、听课、评课且教学质量良好以上的校长,在干部任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任课、听课、评课没达到课时量要求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任课、听课、评课没达到课时量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撤销校领导职务等处分。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