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的同事小王气呼呼的跑来,跟领导告状:‘’领导有客户要作废80张发票。前两天刚开的”。
“怎么回事啊?客户的邮件没有写清楚吗?发票作废太多会被税务局预警的”领导边回邮件边问小王。
小王非常为难的说:“xx大牌化妆品公司要我们作废80张发票,原因是她说我们这80张发票全部是开给各个门店的,现在对方财务要求全部开给总部,这80张要全部作废,然后开一张总的给总部。我们可不可以直接让他们门店把发票转交给总部抵扣呢?”
领导想了想,说“让我来查一下政策,总部能抵最好了,否则一下子作废这么多发票万一被税务局盯上了就麻烦了。我们首先也要告诉客户一旦我们被税局质疑了,客户肯定也会被质疑的。”
领导噼里啪啦在电脑上查了一通,然后无可奈何的说“去作废吧,没办法这个开给各个门店的发票不能给总公司抵扣,因为税号不一样,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体,只能各自抵扣自己的。”
于是,小王只能边叹气边嘀咕着去作废发票了。
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分公司的各种税收的问题。
发票问题:
问:母公司可以给子公司开具发票吗?
答:如果母公司跟子公司之间真实发生了货物或者服务等业务往来,那么就可以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开具发票,子公司依法入账并扣除。
问:分公司抬头的费用发票,可以拿到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如果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因为企业所得税又是法人税制,所以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增值税怎么交?
1、 可以汇总纳税也可以分开纳税
2、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该分别回各自所在地纳税。
3、 分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应该单独申报,没有的可以让总公司汇总申报增值税。
具体政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问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 2:分支机构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因此,分支机构没有职工薪酬只是影响分摊税款比例权重,依然要按规定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问题
问:分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分公司有给员工发放工资,则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问1: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答: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问2:分公司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答:可以享受,但是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第十四条 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什么叫二级分支机构?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