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业人张涵
今天看到了一个非常感动人的事情,是一个小女孩的经历。她的生命只有74分钟,却救活了几个陌生的生命。
她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救人。
01
Emma和Drew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他们原本只是普通人,直到一年前Emma通过试管授精怀上了一对龙凤胎。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他们就像大多数父母一样热切的期待这两个孩子的降生,幻想着日后家庭美满的幸福生活。可一次孕期检查却抽走了夫妻俩所有的喜悦…
“你肚子里有两个心跳,但其中一个有问题”
“男宝宝没事,女宝宝患有先天性无脑畸形,得了这种病的宝宝,可能会直接变成死胎,也可能会在出生后的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内死亡”
医生建议他们打掉女宝宝。虽然万分悲痛,可让一个孩子就这样离开,她还没有看一眼她的父母,还没有看一眼这个世界。怎么可以就这样残忍的决定她女儿的未来。
夫妻俩人决定将女宝宝生下来,同时他们也做了一个非常艰难而又伟大的决定:
他们希望把女儿的“悲剧”,变成别人的“希望”。
所以不管女儿生下来能够活多久,在她去世之后,把她的器官捐献出来。
“如果能因此让其他病人收益,我也能再次以另一种方式,见证女儿的重生”
“知道她的器官还在某人身上跳动,会让我们的悲伤得到慰藉…”
从那时开始,他们把女儿取名为“hope-希望”。终于在去年11月,通过剖腹产,hope跟她的双胞胎哥哥一起来到这个人间。亲戚们都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只是非常安静的轮流抱着她。
在家人的拥抱中,hope在出生后74分钟离开了人世….
她的肾脏捐给了一个急需进行肾脏移植的病人;同时她的肝细胞也被提取出来,将帮助五个病人延长肝脏的寿命。
听说,他们的故事被英国媒体广为报道,然后英国有超过十万人加入了注册器官捐献者的行列…..
看完这个故事,我回去搜索了关于器官捐献的报道文章,我发现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身边并不少见。
02
在我们的身边,真的存在很多这样的默默无名的英雄。要知道在中国签下这样的一个自然死后捐献协议申请书书确实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因为在申请过程中即使你本人已经同意死后器官捐赠,但你的家庭成员可以在这样的一个采集器官的环节给予否认;再加上在中国的法律上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所以在中国的器官捐赠采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即使本人生前已经同意器官捐赠,但因为找不到家属,或家属不同意而被搁置…
况且器官捐献并不是死了就可以直接开始进行移植。只有在“脑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器官移植才有可行性。
脑死亡:对于临床上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称之为脑死亡。
可在我们长期生长经验里,我们一般都是以心跳作为死亡依据。只有心跳停止跳动,自主呼吸停止,才能说的上是死亡。随着科学的发展进化,人们终于也改变了对死亡的看法,重新定义了死亡的标准。不过在中国并没有明确的脑死亡标准。
这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器官捐献会被送到哪里去?国家虽然已经开展了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制度,但具体的评定资质认定工作一直并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不过请相信,国家正在积极完善这一领域。
03
虽然当下的一切都比较艰难,但我想说如果,如果有一天,当你面临死亡的时候,你愿意签下这份死后器官移植申请书吗?
我想我的答案是会的,毕竟相比于就这样轻轻的离开,我更愿意留下点东西再走。即使并不宝贵,但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会尽量留下,毕竟我也不想真的就这样离开这个我爱的世界。
所以我会十分诚恳的请对方,替我照顾好我的器官,带着我一起活下去,一起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中国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或许是先天性缺陷,也可能是重大事故发生的后天缺陷。可他们依然是那样坚持,用他们温暖的笑容绽放着属于他们的美丽。既然终究要走,何不尽力而为。毕竟,将我的器官放在这样热爱生命的朋友的身体里,真的非常荣幸。
end
创业人张涵:一个95后年轻创业者,专注于创业人生路的行者。目前创业已满四年,几经沉浮,但始终相信一切皆是完美。喜欢我的文章,就来点个赞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