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黄昏】第五十六节,千难万难见到你

船是在清晨靠岸的。我穿上宁小楼为我准备好的衣服,一件宽松的蓝黑格子衬衫,正好能将我上身的绷带裹得严严实实。一条乳白色低腰休闲裤,一双低帮白色运动鞋,格调清新,自然优雅,比我那身永不褪色的黑色套装要好上十万倍。

我走进芳芳的房间,她还躺在睡梦中,房间里安静得不像话,浓浓的药水味并没有阻止我低头轻吻她的额头。我轻轻地对她说,我把约会搞砸了。我抚摸了一下她的脸颊,然后离开房间。我很开心。当我看见她不顾生死向我奔跑的时候我就祈祷,只要她能活下来,我愿意拿我今生今世所有的祝愿向往于她,哪怕将所有的罪孽都加于我身!

我走出船舱,走下船梯,回头看着游轮的全貌。子弹形状的船头,飞羽般的船身,像刚从星空里迷失返航的星际飞船。是它载着我回到这里,似乎穿过了亿万星河。一个崭新的世界又摆在面前,我望着船头上印着的“red.bub”躬身致意。

扬站在船头看着我,身子微微前倾,长发被微风吹起,水粉色流纱裙和刚刚升起的太阳正好在同一个方向,还没有来得及抬起那双握着船弦的手和我挥手告别,眼泪就已经掉进了海里。

宁小楼就站在她的身边,似乎在安慰什么,只有短暂的某刻抬头看了我一眼,但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我和少校已经走上码头,走在坚硬的水泥路面上,正要穿过一片茂密的棕榈树林。

“做你想做的,白秋,愿如你所愿!”芳芳带着哭腔的声音突然传到耳边,一阵一阵,被风搀扶着,跟随我走了很远。我不敢回头。

马达声响起,游轮掉转船头,朝着远海驶去,我只有此刻才敢回头望上一眼。新哥站在船尾的地方,定定地望着我,两人彼此对望的目光,和海面留下的浪痕拉得一样长。那刻,长长的一声汽笛声,和新哥着白色西装的身影,都不依不饶地刻在了我的脑海。

“你会喜欢上这个早晨的。”少校边走边说,

“我倒希望它和以往没有区别。”

“不,等到了我这个年龄,如果不来点提神的东西,你会以为还活在昨天。”

“你用这艘船救出了我?”

“要不怎样。幸好及时,否则你早就进了牢房。”

“谢谢。”我说。

船靠岸的地方是一处私人港口,铁皮房子稀稀拉拉地散落在四周,没见着几个人影,只有一个穿黑色衣服的漂亮小伙子站在阳光下,他正用漂亮的眼睛望着我。车道上停了两辆车,一辆全新的凯迪拉克轿车,暗黑色的漆面打了蜡,每一个棱角都反射着光,而另一辆银灰色别克轿车,扁扁的车身看起来毫不起眼,如果不是形状不同,你大概以为它就是路边的一根大理石柱子。少校走上前去和小伙子交谈了几句,然后朝我招手。小伙子大概是想走上前来搀扶我,但被我拒绝了。走过他身旁的时候,我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道,很浓,像极了迷迭香。他怀着意味深长的细致帮我打开那辆别克轿车的车门,看着我坐进去,小心地关上车门,然后爬上了前面那辆凯迪拉克轿车,动作轻快得像个毕了业的小学生。

他像极了我十七八岁时的模样,一个外表毫不迟疑内心却充满疑惑的年轻人。我一直看着他上车,直至他钻进车舱里。

少校坐在我身旁,帮自己系好安全带,用一只手卷着一种淡黄色烟叶,颜色浅得像银丝。另一只手从侧面的储物箱拿出一只黑沉沉的烟斗。等到他将烟卷卷好,前探身子点上火,司机启动车子,跟随凯迪拉克慢悠悠地往前开去。车子转过一道弯,开上一条宽敞的柏油路,两边长满了绿叶树,海风正将树叶吹向一边,如女人刚刚风干的头发。再向西掉转车头,大海被甩在我们背后。它在朝市区行驶,沿路的人流越来越多,车子也渐渐多了起来。一辆同样是黑色的中型轿车远远地跟在300米远的街道上,看不清车牌。

“你不是喜欢抽雪茄?”我问道,

“其实更喜欢它一些。要不要来一口?”少校将烟斗举在我面前。

“抽不习惯。”

“谁都抽不习惯,但可以止痛。”他望了望我胸口鼓鼓的衬衫,顺便扫过我那张苍白的脸,还是坚持把烟斗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我吸了第一口旱烟,“后来,越南的雨季很长,大雨下得哐哐响,我们趴在一条水渠里打埋伏。水渠建在村子的上头,下面有个山窝窝,茅草房子十几来间,村民数量少不到哪去,有娃娃,有妇女,有老人,男人倒是没怎么见。上面说越军的一支尖刀部队会在里头做修整,要求我们蹲守,我们蹲了两天两夜。没见过那么大的雨水,水渠里灌得满满的,身子全泡在水里,我们用荷叶包着头,喝泥巴水,轮番放哨。老五爷是连队的老班长,站在前排打头阵。别看他身体廋,力气却大得很,双手能举起一个磨盘。张警官和他上下年纪,但胆子小得很,刚上战场的时候一听到炮声就双腿直哆嗦。打哆嗦也没用,在战场上,谁后退落了单,谁就是死路一条。老五爷把他带在身边,当狗崽子一样牵着走。张警官能活着回来,纯粹是老五爷在罩着他。那天天还刚刚亮,天气阴沉得很,雨水下个不停,整个山窝都被泡在澡堂子里,看不清地方。等到我们反应过来,百来号人马从后山梁上一窝蜂钻进了村子里去,把我们半路拦截的计划搞破了。我一看,这仗没法打,怕伤了老百姓,迟迟没动手。不知道是哪个聋了耳朵的家伙看错了我的手势,一梭子子弹打进了山窝里,这下顿时炸了锅,战斗就这么打响了。”

车子开得越来越快,沿路两旁的商店飞驰着奔向远方,绿化带上开着各色各样的鲜花,广告牌比比皆是,上面印着的那些青年偶像的脑袋,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亲昵。偶尔有人群挡在十字路口,卡迪拉克都会钻着空子穿过去,它在一路闯红灯。我的目光紧紧盯着前面的车子,生怕它走错了方向,然而,不管它拐过多少弯,都会重新回到正确的方向上,就像一个跑惯了龙套才刚刚上位的女明星。几辆警车跟上了我们,旁边的街道上也响起了警报声,他们开始堂而皇之地追逐。我轻轻闭上眼睛,继续听少校讲故事。

“你无法知道那一仗打了几个钟头,也无法知道我们杀了多少人,等到一个光着屁股走路的小男孩跑进我的视野,我才知道仗很快就要打完了。我着急清点人数,雨突然停了下来,阳光和煦,我的身上暖暖的。老五爷不见了,张警官也不见了,尸体到处都是,已经和泥泞的土地长在一起。我心不在焉地看着那些茅草房周围茂盛的野草和粉红色的无名花朵,它们仿佛是这场恶战结束后才长出来的。我跨进一间茅草房里,看到了老五爷和张警官。老五爷手里端着长把枪,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开,血水从几个血洞里不停地往外流。一个十三四岁的越南姑娘正好为老五爷点上了一桶旱烟,塞进他的嘴巴里。她蹲在他的身旁,缩着身子,眼神既可怜又坚硬。这种眼神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犹如是恶魔之眼,也如同天使一般,时时让我记忆犹新。张警官躺在不远的地方,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地望着我。他要死了,他救了我,张警官哭着说。我没有答话,谨慎地走到老五爷不远的地方站着,我看见他在微笑,看见他的手不停地抚摸着小女孩的背。我下令放走了所有人,包括那个女孩。”

车子着急地拐过一条宽阔的马路,冲进一条仅容一辆车子通过的巷道,两边的高楼墙壁让我感到天空迟早都会被这个明亮的早晨割成一块一块的。就在远处出口的地方,横排停着两辆干瘪的警车,四个警察站在马路中间,正从腰里掏手枪。

“老五爷没有死,除了那几个弹孔死了过去之外,他身上似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他继续打仗,钻垄沟,修桥梁,打先锋,排地雷,样样都干,立了五个三等功,两个二等功,一个一等功。直到战争快结束时,他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只有我知道他去了哪儿,他给我留下了这个烟斗,还附了一个纸条,上面是这么写的:抽完这斗烟,你就不会疼!”少校说完,接过我手里的烟斗,将烟灰抠进一只钢制烟灰缸里,重新掏出那只装烟叶的荷包。他摇了摇头,满是皱纹的脸上带着苦笑,我直到此刻才感到衰老离他那么近。他为自己点上了烟,“一别十几年过去,没想到他成了毒枭,盘子还做得挺大。可实际上......”

“接着说下去。”我对少校说。此刻卡迪拉克正呼啸着冲了上去,发动机的轰鸣声在狭窄的巷道里直往天上冒,我看见那几个躲闪不及的警察滋溜着滚到墙角,两辆警车被撞得昂着头在空中打转,我们冲出了巷道,直直地越过红灯窜入另一个街口。路上的行人如鸟兽散,拉响的警报就在耳边,一家冷饮店旁的玻璃栅栏摆满了一盆盆的鲜花,我打开窗户伸出手随意地抓了一大把,最后落在手中的却只有一束完整的紫茎玫瑰。我丢掉其它的烂叶子,将玫瑰凑到鼻子尖,轻轻地嗅着。

“他叫老五爷,又不叫老五爷。那个女孩在家排行老五,老五爷就随了她的排号,这是中国警方给他取的。而实际上,那个女孩才是真正的老五爷,真正的大毒枭。他杀了她的全家老小,他找到她并为她卖命,你说这旱烟止不止疼。”少校瞟了我一眼,我也转头望着他,我们俩哈哈大笑起来,止不住的欢快,烟叶燃烧的味道顿时变得香喷喷的。

“还去吗,老五爷,张警官,你父亲,我,都是老战友啊。孩子,先逃了吧,等几年再回来,送眼睛的事包在我身上。”少校突然将脸伸到我面前,就像突然伸过来一记大摆拳。

车子开入一道下坡口,我能望见远处懒洋洋的海面和成片成片低矮的房子,阳光已经散满整个天空,蓝色和红色的屋顶显得更加鲜亮,就像开满海滨的夏末之花。

“老家伙使出的老把戏,我父亲也是。我长大了不是,你们骗不了我。有些事得由自己做主,要像我的父亲。”我伸出右手,紧紧地握住了少校的一只手。那只手正在瑟瑟发抖。

我静静地望着前方,望着离叶苏儿住处并不遥远的街口,我多么想跳下车去,如同行人一样怀着一颗向往前方的心情走这最后一段路程。然而,仅剩的一辆还在追逐我们的警车依然恋恋不舍地跟着我们,让我满怀的绮丽之梦显得那么惊厥。

少校将手伸出窗外挥了挥,凯迪拉克突然转向一边,别克车从斜刺里窜到了前面。当我回头往后看的时候,卡迪拉克和警车已经重重地撞在了一起。两辆车都抛了锚。下来两位警察用枪指着,那位漂亮的小伙子举着双手下了车。他弯下身子,将双手搭在车顶上,正侧过头来望着我们开下陡坡,转过一道弯,消失在一堆绿树林的背后。

“我也想换一种人生,我多么希望变得和你一样年轻。”他走下车子,站在一步远的地方对我说。

“我喜欢老五爷,也同样喜欢张警官。”

“这个我知道。”他笑了笑,接着说“我也是!”

“我打扮得怎么样?”我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挺起胸脯。

“至少小楼觉得很好!”他神秘地朝我笑了笑。

走过那条落满树叶的街道,穿过一棵戴着墨绿花冠的槐树垂下根须的石板路,再从左侧经过一丛天竺葵和纠缠在它根部的鸢尾花,然后绕过一片绿油油的青草地,趁夏日的温度深藏在泥底还没来得及释放出来,走过这么一段并不遥远的路何其容易。然而,当我看到叶苏儿模糊的身影和那条长条椅子轻易地组合在一起,给这个花园带来安宁而又引人遐想的闲适印象的时候,我紧张得连腿都迈不开。

我不停地整理自己的衣裳,扣好纽扣,梳理头发,砸吧了几下下巴,将指甲缝里的泥污抠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才想起她压根就看不见我。我望着她,鼓起勇气迈出了第一步,接着就是第二步,如此往复,差点摔倒在花丛里。直到我来到离她不足两米的地方站定,我的心才彻底平静下来。微风阵阵,阳光透过头顶的树叶间隙照在地面,星星点点。我就那样望着她,望着她好像专为我精心打扮好的那一切,米格长裙,翠绿的吊坠,在阳光下发着褐色光芒的头发,软底布鞋的扣带下的脚踝,恬静的面容,我激动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两米之间的距离上被我激荡的情感抽成了真空,没有灰尘,没有声音,没有时间缓缓流去的溃痕,我期望在此刻停留亿万年之久。

“你来了。”她的声音并不大,听在耳里甚至有些含糊不清,但它就是穿透了我的大脑,我的身体,渗进了我的每一个细胞,如同我正因为饱受痛苦而显得腐烂不堪的身心如此轻而易举地让它穿透过去,毫无抵抗,轻易被击得粉碎。她轻轻地抬了抬手,臀部向旁边轻微移了移,重新放回椅子上的手像触了电似的抖了一下,然后才将它安稳地放好,放在椅面上。她正希望我坐到她的身边去,但又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她在为轻易透露出的心机紧张不已。

“好久不见!”我走到她的身旁,微微躬身,小心地坐下。我在为自己刚刚讲出的话羞愧,我惊觉到不该说见或者看见之类的词语,我生怕因为不当的措辞伤害到她。但她显然没有。一只斑斓的蝴蝶正好从她的身旁飞过。它飞近她的脸颊,又飞近我的脸颊,最后才兴味索然地离去。

我坐直身子,转头望着她。“大概是一个月,还是一个半月?”我终于听清了她说话的声音,那么委婉动听,特别是在末尾的时候,还故意将腔调往上拉了拉。尽管如此,我还是能从她的脸上看到一丝显而易见的惆怅。

“那是因为时间的脚步太快,否则,我希望这只是短短的一天。”

“你又受伤了吗?”她突然转过身子,脸侧向我的一边,吸耸了一下鼻子。大概是因为坐得很近的缘故,她的眼睛终于找到了我。我肆无忌惮地欣赏着她的脸庞。

“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受了点小伤。”

“再也不要骗我了好吗?”她皱起了眉头,她的眼睛水汪汪的。没想到一双失明的眼睛照样能表达出如此丰富的情绪,这不同于她那张始终盈满善意的笑脸,我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一股强烈的情感在闪烁,担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让我有些慌乱。“你偷了我的书,你每一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停留很久,你送花给我,你归还书的时候还偷偷在里面夹了纸片,带刺的玫瑰刺伤了我的手指。虽然我们前后见过没几次,但我印象深刻。整个六月都在等你,我或许是期望再见你一次,又生怕是最后一次。”

我突然想起写在纸片上的那句话,“我所求一隅的地方,只不过是你眼角的某处,笑容里的一个暂缓的停滞,转身离开时的一个侧面,离你近在咫尺又毫不声张的某个瞬间”,我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我曾因为“成功的偷盗”产生的窃喜,被她一句话打得败下阵来。我不断地吞咽着口水,从喉咙里泛上来的又紧又涩的干苦味道,就像一杯毫无感情的酒的味道。

“父亲告诉我说,你看上去是个温情的小伙子。然而,这又怎么值得你为一个瞎子女孩浪费心计呢。你能告诉我其中的原因吗?一条就好。”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有一丝丝的胆怯。我更倾向于将这丝胆怯当作勇敢,比起不能看见这个世界的她来说,此时的我看上去要怯弱得多,我竟然躲开了她的目光。

沉默的距离,和无法倾诉的距离,或许是同样的遥远。我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这是我这些天来最艰难的时刻,比我朝着旁人开枪还彷徨难过。我尽量屏住呼吸,将自己的脸拉得很长,用一只手使劲地掐另一只手,一言不发。

“我的世界并不小,从失明开始,除了练琴读书之外,我几乎天天都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我去过歌剧院,去过市政图书馆,去市郊的梅沙海滩漫步,观赏秋天的红树林,虽然看不见,却能感受到那份喜悦。我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盗贼,流氓,抢劫犯,我不相信这个社会上有那么多犯人,我宁愿相信这些都是历史的影像留在人们心中的恶作剧,或者说是由于偏见酿成的苦果,是社会自身并不和睦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多一份善意,就会少一份恶作的心情。然而前几天,父母亲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们不让我出门,把我锁在书房里,寸步不离。”叶苏儿低下头,抬起她莲藕一样的右手臂,用手指头插进刘海,轻轻地往后梳。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能感觉到她似乎遇见了一件最棘手的事情,一些关于我的事情。她茫然地望着远方,缓缓地说,“我趁他们分神的时候跑了出来,坐在这里,不明原因地来到这里,我的预感很强烈,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但没想到能等到你。”

我顺着她的目光,默默地望着远处,我多么愿意相信叶苏儿是个明目的女子。只有拥有正常视力的人,拥有一颗明静的心的人,才可能在繁华都市逼仄的角落里找到珍稀的自然风光。

风从西面吹来,阳光已经高过屋顶,我能从楼群的间隙中看到广阔的天空。一片白得发亮的云挂在蓝色的天空里,像是被风和太阳追赶到了这儿。那条从我俩脚下延伸出去的柏油马路还是笔直地伸向远方,伸向天空的远处。几颗棕榈树和皂荚树的绿油油叶顶,红的紫的白的黄的花儿从树丛的顶上冒出头,颜色都亮丽得像刚从染缸里捞出来。它们就那样整齐地点缀在这样的时光里,占据视野的周围,我把它当做是某位艺术家最冒险的尝试。

原以为,我之所以流连忘返,全是因为她。结果是,拥立美景的地方,自然就不能缺少她的出现。而她出现的每一个地方,正是我的向往之地。就在此刻,我更深切地意识到:“能在同一处寻一处同样美景的人,理应拥有同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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