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与红楼梦》之②斜阳寒草带重门

公元 1728 年初,位于南京的江宁织造署被雍正皇帝下旨查抄,执掌江宁织造署大半个世纪的曹家轰然倒塌。当年秋天,曹家人奉旨前往北京,队列里有一位 13 岁的少年,他就是曹家公子曹雪芹。

曹雪芹随家人回到北京时,曹家在南京和北京等地的财产和房产均已被查抄,而雍正又将其全部赏给了负责查抄曹家的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隋赫德拣了一处位于北京崇恩门外的“十七间半”简陋住所,给曹家人安身。

曹雪芹从少年到成年的经历如同雪泥鸿爪。但可以基本确定的是,他随家人回到北京后,曾在内务府办的“咸安宫官学”学习过,也曾师从名家,还见识过皇家所藏的历代珍贵字画。这让处于人生逆境的曹雪芹一度抛开了家族的荣辱恩怨,如饥似渴地吸吮着中华文化的精髓。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少年时便有神童之称,而曹雪芹的灵性更是略胜一筹。

北京市第三中学是一所名人辈出的学校,校友中最伟大的人物便是曹雪芹。原来北京三中的前身是清代的右翼宗学,右翼宗学和左翼宗学一样,都是皇族子弟学校。曹雪芹青年时代曾在右翼宗学担任教师,并且很可能是在这一段岁月里,产生了《红楼梦》的写作构想。

黄一农〈台湾清华大学教授〉:右翼宗学当时是有分科的,他有几个领域,一个当然就是教这个清书(满文),一个教汉书,一个教骑射。那曹雪芹大概不可能是教骑射,就是相当于我们现在认为的体育课。汉书教习的竞争会非常的激烈,因为汉人的进士跟举人都会参加这个过程的,所以曹雪芹要在这种竞争之下,他也不太容易抢到这个位置。但是这个清书教习就是其他人大概没有他这么好的一个条件。江宁织造署里面,因为他们是伺候皇帝的,所以满文绝对是他们家族里面必须非常熟悉的第一语言。

在右翼宗学的学生中,曹雪琴结识了一对亲兄弟——敦敏和敦诚,兄弟两人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季格的五世孙正经的黄袋子阿哥。但因阿基格在清初政征中“坏了事”,后代并不显贵。敦敏和敦城兄弟都很有文采,两人也都非常敬佩才华横溢的曹雪芹,于是同曹雪芹成了莫逆之交,后人从两兄弟留下的珍贵诗句中可以略窥曹雪芹的真实性格和生平故事。

朋友们形容,和曹学芹接触相见的时候,他有时候也会歪戴着帽子,像王猛就是后勤福建的谋士。王猛就是闷事而谈天下事,那酣畅淋漓,侃侃而谈,有时也会喝酒作狂击石作歌声,朗朗那种海涛般的激情。这和曹云的感情,他的非常丰富。

雍正之后,曹寅之死,曹府一度被乾隆皇帝重新起用。但不久后曹府再次获罪,曹家又一次被抄家,由此曹家一蹶不振。新的遭遇使曹雪芹无法在北京城内立足,他迁到了近郊西山脚下,在正白旗的军营里起身。世事无常,这让曹雪琴把这个社会看得更加透彻。也正是在这个阶段,曹雪芹开笔撰写巨著《红楼梦》,那时他刚刚 30 岁左右。

红楼梦第五回,懵懵懂懂的贾宝玉来到梦中的“太虚幻境”,只见有十数个大橱,封条上分别写着金陵十二钗正册 副册  右副册,宝玉不从正册看起,反而先打开了右副册的柜子,拿出一册翻开,首页上画着一幅画,不过是水墨滃染的乌云浊雾而已。后有几行字迹“”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这个在太虚幻境第一位揭开身世的女子,便是宝玉的丫鬟晴雯,大管家王熙凤提到晴雯时说,“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长得好。”晴雯不仅美丽,她的聪明才干和担当也是众人所不及的。一年冬天,宝玉要去为舅舅王子腾拜寿,贾母给了宝玉一件孔雀毛织的大氅叫做雀金呢,看上去金碧辉煌,碧彩闪耀,而且只有这一件,糟蹋了也再没了。不料宝玉第一次穿出去,便被手炉中出的火花烧坏了一块,第二天才是王子腾作寿的正日子,这件大氅还不得不穿。于是丫鬟们让人连夜拿出去找织补匠人修补,哪知不但织补匠,能干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此时重病在床的晴雯让把大氅拿来看看,认出这是孔雀惊现织的。如果用孔雀金现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

研究员:她带着重病织补雀金裘,可以说连命都搭上了。她长得好,她的手艺还好,别人都不会,这种界线之法是比较高级的一种织补工艺,所以她就说不得我聪明罢了。这个情节非常充分的写出了晴雯对贾宝玉的情谊,她尽殚精竭虑,不顾自己的病越来越重,怎么着也要把雀金裘给补好。

在贾府的众多奴隶之中,晴雯又是出身最低贱的,他是贾府的世仆赖大用银子买来的。那时晴雯才十岁,算得上是奴隶的奴隶,她并不知道家乡在哪里,父母是谁,因此连自己的姓氏也不知道。后来赖大的母亲赖嬷嬷将晴雯孝敬了贾母使唤,贾母见她伶俐标志,又安排晴雯服侍宝玉。

晴雯是曹雪芹塑造的一个心比天高的奴才形象。有一回,贾宝玉冒雨跑回怡红院,丫鬟们开门迟了些,宝玉公子脾气大爆发(是因为黛玉吧),推开门,朝丫鬟的肋上便是一脚,口中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一点也不怕,越发拿着我取笑了。”细看发现被踢的是怡红院的领班丫鬟袭人,宝玉不免有些愧疚,袭人却一面忍痛服侍宝玉换衣裳,一面笑道“我是个起头的人,也不论事大事小,是好是歹,自然也该从我起。踢一下子,唬唬也好。”假如宝玉这一脚不经意踢在晴雯身上,晴雯会是什么反应呢?宝玉脚踢袭人的第二天,晴雯失手将扇子掉在地上,摔折了扇骨,原本心情就不大好的。宝玉随口骂道,蠢才。晴雯立即反唇相击,”二爷近来气大得很,行动就给脸子瞧,连袭人都打了,就又来寻我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袭人连忙过来试图以大丫鬟的身份灭火,说”好好的又怎么了?可是我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晴雯听了更是不买账,冷笑道,姐姐既会说就该早来呀,因为你服侍得好,为什么昨才挨窝心脚啊,我们不会服侍的,明日还不知犯什么罪呢?一来二去,宝玉气不过威胁说要将晴雯赶出去,倒是袭人带领众丫鬟跪下了,暂时化解了这场危机。那天晚上宝玉喝酒回来,心情大好,倒又过来讨好晴雯,说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的。于是晴雯顺水推舟,撕了两把扇子,由此有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的段落。

Of all of barus maids the one i like the most is chingwin because she she has some of the qualities of lend area but shes not so difficult you know shes a more spontaneous a very a very um i like her lively work talking and her lively her her character i just like her character person that so its hard to explain.

王蒙:我想这里头有一种所谓青春小说的那种理想主义。青春小说里边特别愿意写到少女的这种纯洁美丽聪明忠诚,这个情商非常高,又很能干,因为晴雯她有这些特点。另外晴雯相对来说,她和贾宝玉和林黛玉引为知心的,就是她不管那套,不管我说话你爱听不爱听,反正我自己没有邪念,没有邪恶的东西,对别人我也没有恶意。所以她很放得开的,包括对贾宝玉她也不拍马屁。跟贾宝玉也可以发脾气,也可以生气,也可以不理,也可以见着贾宝玉回过身去。她是属于这种性格的人。

由于大观园里发现了一只绣着春宫的”绣香囊”,宝玉的伯母邢夫人和母亲王夫人导演了一出”抄检大官员”的闹剧,园内所有的公子、小姐和丫鬟都成了抄检对象。当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和王熙凤一行人来到宝玉住的怡红院,袭人”只得自己先出来打开了箱子并匣子任其搜检一番”。待查到晴雯的箱子,晴雯原在病中,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呼啦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便涨紫了脸说道,”姑娘,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查。”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油,便指着她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打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发来的,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

晴雯的故事对于曹雪芹和他的家族来说一定会有切身之感。因为曹家在明末清初也出身于奴隶。

在曹雪芹本人出生前的 100 年左右,由努尔哈赤统率的后金军,在上海关以北攻城掠地,大有一统辽都之势。公元 1620 年前后的一天,后金军刚刚攻破了明朝在辽东的一座城池,俘虏的队伍里蹒跚走着。曹雪芹的五世祖曹锡远和他的儿子曹振业,父子俩作为俘虏侥幸活了下来,但是他们从此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包衣”,包衣是满语,意为家奴,也称包衣奴才。

此时后金已拥有了完整的八旗制度,满洲所有男丁和家庭被编为八个旗籍。平时为民,战时为兵,而曹家身不由己,旗籍随着主子在之后三十年变化,最初曹锡远隶属努尔哈驰亲领的正黄旗之后变为镶白旗,最后成为正白旗人家。一六五一年,正白旗作为上三旗,由顺治皇帝清明曹家得以进入了服务皇室的内部府。一系列的城头变换大王旗,几百年后看上去仿佛风轻云淡,但是这其中蕴藏了青出黄世间不少你死我活的倾轧,又有多少人为此家破人亡,暴尸荒野,实在一言难尽。

曹家之后隶属的内务府是清代初年设立的官方机构。刚刚入主中原的清代皇室,看到明朝出现过多次太监干政,其中那位一手遮天的“九千岁”魏忠贤几乎直接成为了明王朝的掘墓人。因此清廷认为有必要分化限制宦官的权利。于是一个庞大的为皇室服务的内务服务应运而生。皇室的衣食住行,乃至警卫、仪仗、工程织造以及太监宫女的管理都由内务府运营。内务府大臣一般由王公贵族担任,乾隆时代的权臣和珅就曾兼任过内务府大臣。

说到内务府的重要,慈禧后期也想变法立宪。但是她也说了一个前提,有五不议,就是五件事情变法立宪不能碰的问题。第一个就是清朝的那个中枢机关,军机处之事不能议。第二个内务府之事不能易。第三个,八旗制度不能议议,翰林院的事不能议,太监的事不能议。内务府就是皇家家天下的一个特殊机构。八旗制度指的是满洲统治民族一种军民军政统一的基本的管理制度。我认为这是理解曹雪芹的一个前提。

话说曹雪芹的五世祖曹锡远做了包衣奴才,他的儿子曹振彦无疑也是出身奴才的奴才。但是各类史料中对曹雪芹的这位四世祖有了更多的记录。据专家调研,曹振彦年轻时便因办事得力,升了长史这样的齐内校官。

但文献记载,1636年,曹振彦被指控向长官行贿 20 两银子,尽管振彦本人不承认行贿,他仍被给予了打八十鞭子的惩处。两年后,曹振彦又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被“鞭八十”。这只是有史料可查的两次,实际上落在曹雪芹先祖身上的鞭打和各类刑法,却又不知凡几。

17 世纪中期,曹雪芹四世祖曹振彦考取了有科举性质的八旗贡士,也开启了曹家的好运。由于曹家早年便“从龙入关”,在清代统治者眼中比中原汉人可靠。曹振彦曾被派到山西做知府,之后又在江南做过盐官,官声一向不错。

接下来,曹振彦的儿子——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做到了江宁织造。在往后的 60 多年,这一重要职位几乎成了曹家的世职。这期间,曹玺的夫人孙氏在出嫁前还做过皇子玄烨的保母,玄烨 7 岁登基称为康熙皇帝,由此更是对曹家偏爱有加。

张庆善:包衣身份,奴隶身份,奴才身份是一辈子的,是世袭的。曹家在江南,即使成为江南望族,但是他对皇帝来讲他还是奴才。这方面的话,就是说朝廷的,爷爷曹寅的很多诗当中都留出奴才的命运。尽管奴才很富贵,但不一样。你的地位在那个地方,那个癞大大家的,你记得不记得赖大他妈妈给赖大的儿子花钱捐了一个官,是个县太爷。这时候老太太和他讲说你小子你别现在就是说觉得你神气了,你知道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吗?这其实也反映出曹雪芹他们家这个包衣身份也是永远不变的。

”昨怜破袄寒,金贤子蟒长乱空,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这是红楼梦里好了歌,歌中的诗句却也浓缩了曹家几代人的变迁。但即便已被朝廷放了重要的外任,曹家的奴才身份也是如影随形的。

在太虚幻境中,“又副册”上的另一个丫鬟便是袭人。袭人出身于一个贫苦的家庭,她的父兄在家境不好的时候,将袭人卖给了贾府做丫鬟。因为工作勤勉,袭人被升为贾府里仅有的几个月月薪一两银子的大丫鬟。当袭人家境况好转,哥哥要将她从贾府赎出,袭人坚决不从,因为她已经有了人生目标——要做宝玉的小妾。

这个女孩子,很有心机的,她所有的心机都在宝玉身上。所以她爱的这个人,她当然不愿意别人来抢。她也知道宝玉除了她以外,丫鬟里面最喜欢的是晴雯,如果她妒忌晴雯也是很人性的。

不论是长相还是才干,袭人比晴雯都差一等。袭人要上位,除了加倍努力勤勉,以图勤能补拙,看来还要另辟蹊径。那是宝玉刚刚挨了他父亲贾政一顿好打。袭人借着王夫人要招一个宝玉的丫头来问缘由的机会奋勇上前,先是危言耸听,今日大胆在太太跟前说句莽撞话,只是我怕太太疑心,不但我的话白说了,其连葬身之地都没有了。王夫人果然重视道,“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大观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更是诧异,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姐妹,到底是男女之分,又不得叫人玄心。实际上大观园里上百个姑娘和丫鬟,仅袭人一人同宝玉有云雨情,袭人反倒说男女不分,叫人闲心,实在好笑。

袭人的冒险成功了,王夫人正处了金钏之事,直呆了半晌,思前想后,心下越发敢爱袭人,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真好,孩子也罢了,我索性就把他交给你了。”

1759 年秋天,曹雪芹应两江总督引济汕之邀赴南京担任总督府的陆斌,这一举动有些突然,与曹雪芹一生高傲的性格似乎格格不入。但是他的南京之行却有缘故。

尹季善是当时满族有名的才子和名臣,35岁便开始担任两江总督这一要职。 18 世纪中期,乾隆开始仿效康熙下江南的所谓圣举。而曹家用红楼梦中的话说,“”独他们家接驾数次”,曹雪芹本人也是京师有名的才子。因此尹季善邀请曹雪芹进入两江幕府筹备接匠,闲时还可以谈古论今。对于曹雪芹来说,因为曹尹两家是通家之好,加之曹雪芹本人离开南京后三十多年不曾回去,所以欣然受邀前往南京。当曹雪芹来到他出生的江宁织造署,这个庞大的府地已成为乾隆的行宫,里面厅殿楼阁还都峥嵘轩峻。但童年的过往恍若隔世,滚滚长江在金陵城边日夜奔流,更让他有一种是非成败转头空的沧桑感。

曹雪芹在南京的差事一点也不愉快。穆斌在当时俗称钦克相公。原本曹学芹不仅文采飞扬,而且颇为健谈,但在两江幕府中,他常常闷闷不乐,闭口不言,总督府远不止曹雪芹一位募兵。而他本人对这群同事的印象在《红楼梦》中可见一斑,贾政门客的名字分别叫做詹光,擅聘人,胡思来,成日兴,也就是“沾光,善骗人,胡来,成日兴风作浪”,可见这是一群什么货色。其实这些亲客并非无能之辈。贾宝玉有一回提到他们的诗画,说詹子亮的恭喜楼台就极好,程日星的美人是绝技。可悲的是,这群清客一旦主人需要,完全可以装疯卖傻,曲意逢迎,心比天高的曹雪芹绝技不愿再豪门中仰人鼻息。正像他在《红楼梦》中写道的,”纵再偶生于薄作寒门断不能为。走足见谱,甘遭庸人趋之家乐。”

曹雪芹的学生敦敏在诗中记录了一个真实的情景,那是秋天的北京,雪芹南下已经一年了,敦敏出门访客,忽听阁院高谈阔论,仿佛是雪芹的声音。惊喜的敦敏急忙冲了过去,竟然真的是久别的曹雪芹,为老友重逢,惊喜不已的敦敏赋诗道,”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呼蔓相逢频把妹,年来聚散感浮云。“

原来曹雪芹过不惯在南京寄人篱下的生活,毅然回到北京西山,从此专注于《红楼梦》的写作。尽管他的姑表兄长曹寅的外孙——爱新觉罗付鹏一直贵为平郡王,曹雪芹从来不乏进身之阶,但他已是心无旁骛。

《红楼梦》中的晴雯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在认定晴雯是妖精式的东西之后,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雷琛电怒般来到怡红院,将四五日水米未打牙的晴雯从病床上拉下来,命人嫁出了大观园。

她的过失,第一是她长得漂亮,模样长得好。第二她的言语坚定,说话比较厉害。也是这个引起的,当时大观园里头很多人对她的不满意,王夫人就不满意,说你像一个病西施似的,你张开谁来看是吧,长得漂亮也是一个罪状。说话比较尖利,也是她的罪脏。

贾宝玉的内心是绝没有尊卑次序的,一位看似至轻至贱的女奴,假如他足够善良和出众,那么它便可以比拟圣人。曹雪芹借宝玉之口说,这阶下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果然印在他身上。孔子庙前桧树,坟前的蓍草、诸葛瓷前的柏树、岳武木,坟前的松树,这都是堂堂正大之气,千国不磨之物,世乱,它就枯干了,世治,它就茂盛了。这一番离京叛道的言论,立即遭到袭人的呵斥。袭人道,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总好也越不过我的次序去。宝玉赶在晴门临死前冒险去看望她。惊喜的晴雯拉着宝玉的手呜咽道,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我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说到这里,气往上咽便说不出来。宝玉看望晴雯的当夜,晴雯香消玉陨。

就是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离开怡红院。所以他说要跟贾宝玉换袄。这样子的话,我躺在棺材里头,依然和在怡红院里头一样了。俞平伯先生据说这是“”惨极之笔”,但是就这一点愿望也不能得到实现,往后就即刻把她搬到外去,把她火化了。有的学生说他们两个人临时的诀别,就好像一道彩虹照亮了大观园,我觉得这个话说得非常好。

晴雯死了。这在前八十回是对宝玉是最最严重的打击,就是晴雯之死。晴雯死了以后,宝玉的那个心境从一个青少年,不管青少年他就是有多悲痛,但是他是青少年。这个被新闻时候他是看人是兴衰这个时候的体验生的他的心境转悲凉了。

从小丫鬟口中,宝玉得知晴雯不是死去,而是上天做了花神,专侍芙蓉,也就是莲花。此时大观园中满池的莲花正在怒放,宝玉不禁去悲生喜,指着莲花笑道,此花也须得这样一个人去主管。莲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用来比喻君子高洁的品质。贾宝玉特意为祭奠晴雯写下了长诗《芙蓉女儿诔》”窃思女儿自凌人士,迄今凡十有六载。其为志,则金玉不足与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遇其节,其为神,则心日不足遇其惊,其为茂,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自为嵌纱窗下。我本无缘,始信黄土拢中亲和薄密。汝南斑斑泪血,洒向西风。梓泽脉默默余衷,诉凭冷月。”

Its very moving i think though the bond between us was a slightone yet can it not easily be broken and because she was ever closed to me in my thoughts i could not fulbear to make earnest inquiry concerning her does it was revealed to me that the god had sent down the banner of his authority and summoned her to his palace of flowers to the end that she who in life was like a flower should in death have dominian over the high biscus at first when i heard the words of little maid touching disappointment i thought them fantastical but now that i have pondered them in my heart i know them to be worthy of perfect cre

《芙蓉女儿诔》是《红楼梦》近百首诗词中的翘楚。它不仅体现了曹雪芹在诗词歌赋上深厚的功力,也是对中国旧时代无数个身为下贱却品行出众的普通男女的讴歌。抱屈终生的曹雪芹在诗中期望苍天之上会有一个公平的世界,在那里像晴雯这样美好的人物可以得其所在。

因为古往今来,我们可以祭悼很多人,纪悼亡妻,悼亡题材大家能够接受。但是纪悼这个女奴,寄悼这个奴婢,写这样的一首成篇的诔文,在我们的文学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也体现出《红楼梦》当中超越等级的一种对于平等关爱的一种追求。

而且有几句话,完全就是把晴雯的人格抬到跟屈原那样的一个高度。同时通过祭晴雯,也表明宝玉对晴雯之间的那种感情是纯洁的清白的。《红楼梦》人们喜欢说他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挽歌,是对他的一个追悼,就是这个封建社会快完蛋了。封建社会里有许多黑暗的东西,在《红楼梦》梦里边都有。另一方面呢,又有人性的光辉、青春的光彩,又有像晴雯这样的能干,热情,随意,不在乎。虽然晴雯,最后呢她还是被误解被压制被贬低,以至于被驱逐,她是很不幸的,但是她已经表现出来的那点光亮,也给人难忘的印象。所以《红楼梦》它写了一个那么肮脏,那么恶劣的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但同时它也仍然让你看到希望。

在那个名义上的康乾盛世,实则风雨如磐的时代,在这部字字看来皆是血的巨著中,曹雪芹依然给予了读者最宝贵的理想之光。这一束理想之光成就了《红楼梦》的魅力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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