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心法
在任何管理单元上,责任、权力和利益这3件事必须要同时、对等的发生在一个主体身上。
案例
某公司员工食堂分设午餐部和晚餐部,分别由两家餐饮供应商承包。其中吃午餐的人多,赚钱也多。所以做晚餐的积极性就不高,员工反应“吃腻了”。为了处理好这种关系,公司行政部决定:
- 连续6个月,2次调查让员工评价是午餐好还是晚餐好。
- 如果喜欢晚餐的人多,就让午餐和晚餐供应商交换,如果午餐好,供应商不变。
- 自从这个制度实施后,那些说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尽了最大努力的供应商,开始提供比原来更多的服务和热情。
- 行政部通过一个制度,把供应商的管理责任,和他们获得的利益给绑定起来了。
责权利不等会发生什么?
1. 权力独大,将会导致权力寻租
比如某公司CEO,每年掌握数千万的资金审批权,这就是权。可这项工作做好了,也不会给他奖金,做坏了了,也不会受到惩罚。正向和负向的激励都不明晰,责利不清,权力过大,那舞弊的冲动就会相当大。贪腐就会产生,这其实就是权大而责小的一个必然结果。
2. 利益独大,就会引发内耗冲突
公司以利诱人,以利驱人。员工的奖金、提成都特别诱人,但有的时候,会忘了给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就会出现上下级天天处于资源争夺战,引发冲突。
3. 责任独大,催生消极怠工
责任很大,权力很小,就会导致这事儿我不可能做好啊;责任很大,利益很小,将会导致这件事做好了对我也没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极怠工,就成了多数理性员工的最佳选择。
所谓体制问题,就是在设计体系没有熟练使用责权利心法。
总结
你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你的办公室,随便找个人聊聊,看他能不能说出自己的责权利。
如果得到的回答是快速而明确的,那么你是一个高效的管理者。
如果不是,那么你可能发现总经理在做总监的事,总监在做经理的事,经理在做员工的事,员工都在讨论国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