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是,是纳兰容若,告诉谭先生的时候,是今晚一起走在去往爱琴海的路上,这是个商场而已,不知道为何就起了这么个让人抱有幻想的名字,也成了我们小情侣眷恋的理由。
五月的北京,对于我们来说,很不一样,面临着毕业,与此而来的就是离别,看着高中同学同时晒出毕业照和结婚照,也算是给我留下了一点点期许,我想,这就是爱情最可爱和勇敢的模样吧。
可,大多数,还是离别的。
情谊这个东西,就像一坛酒,不论这四年酿得怎么样,也终究会有一个该成的味道,有些十里飘香,有些早就已经烂在了泥土中,不能怪酒,也许是装酒的坛子太脆弱,也兴许是埋葬的土壤太肥沃,总之,就是好好的一坛酒,给毁了。
与其大学四年呼风唤雨,到处都是三五成群,还不如大学四年一个小小的圈子,两三个人直到最后。你还是你,她还是她,你可能成熟了,但她也稳重了,你可能长了头发,但她也已经皮肤白皙。这有什么不好,她还是陪伴着你的那个她,你还是陪伴着她的那个你。
离别是好多自认为的文艺青年的拿捏词,没什么理由,就是因为,这个话题挺有味道的,它可以让你浅浅的去回忆最初相见的样子,可以让人去感叹是停在那一刻好,还是现在这一刻好。
比如。
遇见t是在大学教室,黝黑的脸趁着末夏的阳光,说不上哪里不好,也说不上哪里好,这是最好的相见方式,也方便以后的野蛮生长,如果说什么都是注定的,那哪有一个叫做缘分的东西;
遇见s就是在宿舍了,黄色的卷发,绿色的短袖,还是那个高高的颧骨最有印象,我站在小贩旁边努力的砍价,她就一直低头乐呵呵的笑,这个遇见像好多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成功的吸引了一方的注意;
遇见z就更像一个偶像剧了,一起出去搞个历史实践,一路上用我的胡言乱语碾压他,被削得体无全肤的时候只能认输,也是从那个时候,莫名其妙的成了一个熟悉的人;
还遇见了好多人,比如说,j和g转头要加我们扣扣,女生之间总会很热情的迎合,你一言我一语就成了相遇的理由。
遇见,是个多么美好的词,可能是阳光尚好的午后,也可能是个阴雨连绵的清晨,总之,就是遇见了,于是,就可能会有故事。
人生若只如初见。
就不会有忘记。因为初见,一切都是美丽的开始,但不会深交,也就不会有记住,因为不会记住,所以就不会有遗憾。不会因为她忘记你而伤心,也不会因为他没记住你而难过。
每个人这一生都在别离,总会想在别离之际去留恋一点什么,却又总是留恋不到什么,到最后,越是留恋,越流失得越快。
索性啊,只是留恋青春而已。
毕竟,我也是个学业半残的人,面临着失学,面临着去社会这个大水池里面摸爬滚打,可能若干年以后,我还是当年这个失学的我一样,不务正业,还在匍匐前进,看到这篇文章,还会感叹着懂我者属我也。可能若干年以后,我还是一个少女,因为我,九十岁都还是少女嘛。我还可以坐在草地上跟爱人谈情说爱,还可以坐在垃圾堆里面跟友人说个家长里短,但哪怕进步使人落后,我也不会学习计算机,因为我不爱编程,就像我不爱这座城市一样,要全心全意去抛弃他。
人生若只如初见,哪那么多初见可以拿来遇见,还是好好珍惜吧。
毕竟,见一次,真的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