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留的是寸头,后来蓄发往后梳,有点背头的意思。
背头的恼人处在于打理起来十分麻烦,且容易被人叫做“汉奸头”。在此方面,人们对于发哥的风流毫无在乎,却偏偏对大框银眼镜、梳背头抹发蜡,甚或摆弄一块洋怀表的汉奸念之不忘。
所以我今天剪回了寸头,往上吹。千根黑发直挺挺朝着天,若不是我言语温良,便要有鲁迅先生的锋芒。记得好久以前在飞机上翻杂志,看到一篇科幻小说,说“头发是人类和外星人沟通的工具”,照这么说,我如今的头发岂不如千根天线一般。
下决心剪寸头,绝非易事。一周前我便做好了打算,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早上起来乱蓬蓬的头发和不得不使用轰隆隆的吹风机的事实。然而每当我的头发吹得好时,便颇有些人样。此时又对于一头长发顿生怜悯之心了。
当理发师的电动刀势如破竹时,我留了许多年的头发都潇潇洒洒地落了地。我看着它们,好像结束了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的确要很大决心,想到美好时也会纠结,然而总要断的。有些希望,早没早好。有些念头,早断早好。
头发爱不爱我不得而知,我大约是爱它的。这可算得单相思否?其实头发再长,也没有我的身体长,只不过它站在我的头顶上,站得高。这样一来,即使没有几斤几两,于我也至高无上了。
我又有什么义务一直把它们捧上天呢?这样一些天天早上起来都要照顾祖宗似的照顾它们的东西,还是叫它们落地吧。这样才两不亏欠。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