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宴
许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在家宴请朋友的习惯了-------主要是怕麻烦,需要摘菜和准备很多材料。人们普遍没有耐心,一切都想速成,外卖小哥捧着餐盒忙碌地在城市穿梭,在大楼里上下,只为给每一家送饭。
春节外定年夜饭着实是火爆的,生意好的饭店据说还会翻几次桌。穿着华服,在亮丽的灯影下,拜年、寒暄、派红包……然后各自走散,就像这个疏离的社会。
相聚得如此快捷,犹如一碗方便面,热水灌下去,捂个十来分钟,掀开了香气四溢挑逗鼻翼,而味蕾却觉得不好吃,送入嘴里的糟糟碎碎糊满了鲜味,却总觉得少了最主要的食材。
这是个讲究速成的时代,速速赚钱、速速相爱、也速速分开。那个以往称之为家的地方现在叫商品房,越来越值钱,在里面睡觉的次数总多过做饭。
而我游离在这个世界的速度之外,偏偏是精于慢条斯理地做事。
在花园,我可以沉醉期间一个上午,就当自己是一个花匠;可以忘我成一个木匠,去修一张桌子;试着做裁缝,慢工细活地一周去完成了衣服、裤子或者薄棉的拖鞋。我所有的设计稿都没有人催我,都知道我就是在那样慢慢地琢磨,磨到和自己的思想契合了,稿子就呈现了。
对于做饭,我想它也是适合我的,亲手做成一道美食已经是属于我最快得到的成就感了。我知道几乎所有的烹调秘密,当我潜心融入厨房,我想我就是一个厨子,坚持多年,或许会是一辈子,他告诉过我:“吃是人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晚上我又吃了一遍最好吃的鱼-------一条活杀入锅的红烧大鳊鱼,鲜嫩的刚刚好。
在热油里汆鱼时,我盖了锅盖,一个熟练的厨子一般不会让厨房事故伤到自己,这么大的鱼入锅,神经末梢都还未死透,烫油的刺激下,某人提醒过我会发生什么,果然锅盖被颠得颤动,我淡定地用手按住。
先入锅的姜、蒜、葱白的香味随着冒出的热气从锅盖缝绵延飘散,愈来愈浓烈,直到嗅觉被雾化,锅里油的“吱咋”声渐渐安静下来了,我便打开锅盖,把鱼翻了个面。这样处理过的河鱼是没有泥土气的,刚好的烹饪火候让鱼的外皮包裹得紧实了,里面却是绵软的。
我小心翼翼地控制烹饪的时长,决不允许肉质变柴,后一道工序是淋汁:用上好的老抽浇灌鱼身把它染成诱人的酱色,再淋上一大汤匙陈年加饭酒,加勺鲜汁生抽,复盖锅盖关小火煮至入味。
鱼骨中间断生及起是烹鱼的关键,这时需要的却是快手麻利:当“笃笃笃”的冒泡声响起,开锅盖,一把碎冰糖撒入,(冰糖能让红烧的菜品色泽亮丽)调大火候粘稠收汁,淋透鱼身,葱花一把起锅,三两分钟一气呵成。
人们都知道鱼肚骨少肉质肥美,却不知鱼背上靠近背鳍的那条肉才是最活灵活现的无骨佳味。
大鱼端上桌子,我在酱汁中夹起一段鱼的背鳍肉,放进嘴里,滋味蔓延开的时候,我闭上眼睛让思绪漂移进了多年前的那场家宴……
他靠紧我坐着,不停地给我夹菜,笨拙地给我剥虾……他那厨师老爸把鱼端上来时,他腾地站起身,抽出了鱼背上的那条活肉夹到我碗里:“鱼的这个部位是最好吃的。”
“哈哈哈哈哈……”我们在大家的笑声中对望,我们在对望中羞涩浅笑,涨红了一大家子人的欢乐脸庞。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