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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不曾提笔,但掐指一算,好像也没多久,毕业距今,不足三月。如果三个月都能称为许久的话,人的寿命应该是可以被大大延长了。不过人总是这样,喜欢夸大其词,本来并不浓烈的情感可以变得犹如八二年老村长,并不长的时间,却仿似已为你等了很久。
言归正传,传信寄情,情之一字,字如其人,人如菊花,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能给你写信,我是感觉十分高兴的。说到高兴的理由我想应该有以下三点。1.遇到令你高兴的人 2.碰上让你高兴的事 3.说不上为什么但我就是要高兴。我满足前两点,写信,给你写信都是让我高兴的事,写的时候发现莫名兴奋,三点都成立,所以也就十分高兴了。
写下这些常用的字,着实容易,可想要写个故事出来,难煞我也。脑中满是思想,说出来却显沉闷无趣。翻看人生经历,说成一张白纸,也不十分为过。唉,头疼。
一封信的主体内容大多为互诉情思,交流思想,交代近况。可我俩尚无情思可言,思想也不见得能碰撞,我的近况一句话就能概括。莫非这次提笔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值得深思。但我觉得先考虑一下怎么买邮票,怎么能让它辗转腾挪几千公里而我的墨臭和丑字依然如我刚写下时一般令我自己为难或许是更迫在眉睫的事情。
说到迫在眉睫,我就不得不提一下我的鼻子。这是让我悲痛的事情。每当我摸着自己鼻子略有损伤的内部构造时,不止因为它降低了我原本挺翘的鼻梁配上这张脸所能达到的高度而又心有凄凄然,更因为它让我回想起那个下午五点日正圆的球场。这句话好像有点百年孤独的开头语的感觉,让我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因为相比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或许我这可称为百大笑话了。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高二,那时的我还没塌掉鼻子,没有洛丽塔,没有塌,却有二十四小时作业的家,可当时的我是痴迷篮球。痴迷两个字或许言过其实了,就跟我开始时说的一样。其实在喜欢之余我也十分讨厌篮球。因为它实在不是很适合我这种应该去举重的身高。如果说从小到大什么东西能让我如此矛盾的话,大概除了你也只有它了吧。
那天应该是全校大扫除的下午,迅速做完属于我的那一份活后,谁让我工具大做活好呢,我去了球场。那叫一个人山人海,熙熙攘攘。但幸好,人潮人海中还有我。班上的男生已经抢占了一个场地,我自然兴高采烈的当起了球童。人越聚越多,同样的环境,能容纳的消耗资源的人是有上限的,这时候,就需要物竞天择,强者生存了。说时迟,那时快,我一记漂亮的三分,加连续快速突破,成功进了两个球,跻身强者之列。五菱宏光仿佛加诸我身。
内心为自己疯狂鼓掌,表面却要镇定自若实在是一件需要演技的事。怎奈,在那个汇聚了我市诸多“优秀学生”的学校,球技也是优秀学生的筹码之一。虽然我很淡然的忝列其中,也还有太多的强者。没办法,分四拨吧。四拨和三拨一样乃是球场“专业术语”,就像会计之于我们学的财务管理,多喝热水之于肚子疼一个意思。
大家分为三组人或四组人,五个球,输者下,赢者继续。说来惭愧,目前为止,在我已经历过的大大小小几十场战役中,我从没成为过队伍的中流砥柱,却也成功的帮大家捡过许多次球而节省了大家的体力。
那是一个日正圆的下午,那是属于五点钟的下午,关于五,一直都有一些恐怖的传说,好比黑色星期五,五个小矮人和一个白雪公主,五个互撸娃之类的。那还是一个男人的热血沸腾的下午。
继前文所言,在我的无理三分和crossover之下,我被某一神秘强队所相中,成功上位,摆脱球童身份,成为可以被他人注视的一员。旋转,跳跃,我不停歇,舞娘的喜悲我能体会。可惜,当时我的滑板鞋还没诞生,不然我就可以更形象的唱出我魔鬼的步伐了。
在等待的热血快凝固成猪血时,终于轮到我们队了。我已控制不住颤抖的霸气,只想跟《勇敢的心》中的华莱士一样,高举手中剑,大喊一声freedom。
不得不说,已在场上驰骋过的鸡血队跟我们这快凝固的猪血队的确是很有差距的。如白驹过隙,又如别人过我。只听得唰一声球进了,不是我们的,又仿佛飕一声我被人过了,球又进了,又不是我们的。连续三声唰声后,我们着急了,也暴走了。
少年人总是容易放大招,动不动就全身一个激灵,沉睡在我体内的恶魔啊,我愿用成绩去交换,去赌这场球的未来,请赐我逆天的力量吧。不管怎么说,在猪血变成我们的食物前,它也滚烫的流淌在猪体内,就如人血流淌在我们体内一模一样。
反攻好似反对,总是不假思索就从我们口中冲出,它是如此猛烈狂野,以致对方连喊亚美蝶。我当时心内那个纯洁啊,别说什么亚美蝶了就是哈亚库都救不了你们。
天不遂人愿,就像你不遂我心。对方又进了一球,现在比分是三比四。战况异常焦灼啊,对面再进一球就锁定胜局。而我们再进一球也还有一球啊。
对方的进的球,所以他们发球,命悬一线,线性代数,数来数去,去他妈的,不想当猪血就好好防下这一球吧,怀着我不入地狱你们入地狱的心情,我一如往常并不敢参与抢板活动。毕竟我只有举重的身高,抢了也是白抢。
好运总是在你不期待时翩然而至,好似一个美女突然出现在面前,但往往伴随而来的是她比你还高许多的噩耗。
这个篮板球从众人手中一一滑过,掉到地上,我虽然近视,但看球从不含糊。我静时如处子,动时如处男啊。在我跑到这个球的上方时,已有对方一员高高的猛将,我一看,颇有曹操大将许诸的气势啊,我只是个谋士卧龙,强龙不压地头蛇。我正准备远离他的结界范围。说时快,那时真的很快,他一个抬头挺胸,我躲闪不及,在衡量了损坏哪个部位能最大限度削弱我的帅气之后,鼻子奋勇上前,以牺牲自我为代价完成了它灵魂的救赎。
是的,它毫不费力的阵亡了,我的帅气仿佛也消逝在了这个永恒的下午。
多年后,当罗一上校回想起他不堪回首的篮球生涯时,能让他铭记一生的只有那个要陪伴他一辈子的鼻子。
哈哈,在我写完之前,我也没想到我还能讲个故事,希望这个故事能让你情不自禁的笑几声,那么,我写这封信的所有愿望也算是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