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种说法,徐福并没有被这些刺客杀死,他也没有杀掉这些刺客,因为他与刺客头子相爱了,爱情使得他忘记了之前的一切。或许也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刻意的选择不去想起。我们知道,人们都具备一种能力,刻意的选择遗忘某些事情,这样一来,很多不开心令人难过的事情便可以不被想起,便可以开开心心的生活下去。
这一种说法倒不是我自己提出来的,而是老王,我的历史系上司。他曾经苦口婆心的教诲我说:历史学不仅仅需要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更要懂得选择的道理,去编写一本历史书,你不但要有广泛专业的书籍作为参考,你还要学会甄别史实的留存。有些史实,你可以写在书本上,使得它流传于后世,可有些史实,你就得好好思考,是否该留存下来。知道为什么总在不停的编写历史吗?因为历史是在不停的变动着。而历史学者的任务便是让这变动的历史永远贴合着当下社会的发展,这就叫做古为今用。
老王的这番话我当时并没有听懂,现在写到徐福与女刺客的爱情来,似乎有了一些感触,看来趋利避害是每个人的正常思维,人人都无法摆脱。
现在,我需要重新理一理整个故事的脉络。
徐福带领着这些人在诺大的海洋上寻找着没有人见过的仙山,时日一久,这些人便想念起家乡来,可奈何大海茫茫,人们只能望洋兴叹。后来,这些人中终于有人受不了徐福的无理统治,决定叛变,并杀死徐福,找回属于自己的自由。可叛变没有成功,一众刺客反而着了徐福的道,甚至连他们的首领也成为了徐福的妻子,这令众刺客愤愤不平,可谁也没有什么办法,大家都被徐福给制住了,只能选择听他的了。
这群刺客此时面临着一个令人尴尬的场景,他们的命运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而是落入了徐福的手中,这大概便是人生的大不幸吧。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徐福并没有怎么虐待他们,他们依然回到船上做水手,驾驶着浩浩汤汤的帝国船只在茫茫的大海上转悠,寻找着传说中的仙山。
我不得不承认,虎妞离去之后,在某些时刻,我不止一次的想要终止这小说,重新返回我的老本行,干起历史研究来,最好能够升职加薪,连吸烟的档次也能够提升一些。这样的念头始终徘徊在我的脑海里,可我终究没能舍得放下这小说。在某些时候,我有种恍惚的感觉,似乎这小说便是我现在的一切,我不能再失去它了。虎妞的离家出走虽然令我有些失落,可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心中真正的爱好,这才是最令我大为振奋的事情。我该把它坚持到底的,可不知为何我有些动摇,那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它竟令我心灰意冷,转瞬便失去了接下来要写下去的灵感,我不得不停在了这里,等待着灵感的到来。
有的时候,说是等待灵感,其实并不是缺少灵感,我只是有些恐惧,恐惧我很快就将这个故事写完,然后无所事事,不知该做些什么。我知道我在逃避,我不得不选择逃避,一种我看不通透的东西压在我的面前,逼得我喘不过气来。
虎妞的哥哥来家里的时候正是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下午的太阳正好,空气闷热,人待在其中如被扔进了锅里一样,我躺在沙发上,脑袋有些胀痛,说不出来的难过。敲门声响起,我茫茫然的打开门,迎接我的则是扑面而来的拳头,虎妞的哥哥出手和虎妞一般,手劲儿大,力道猛,方位准,然后我便倒在了地上,似乎有鼻血流出,可我却毫无知觉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依然躺在我家的地板上,地上有已经凝固的血液,我的脑袋依然肿胀,头痛欲裂的感觉我再也不愿体验。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啤酒,我这才慢慢的打量起来我的周围。
书架上的书有零散的掉落在地上,沙发上也是一片狼藉,好几个坐垫被翻了起来,柜子是被打开的,衣服散落了一地,地毯也起了褶子,我在书桌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狗屁不通”四个大字,看样子应该是虎妞的哥哥留下的,我看了下书稿,所幸书稿没有被他拿走,我暗自庆幸不已。
看样子他是为了虎妞离家出走的事情而来的,一进门就怒气冲冲的打了我一拳,结果没想到我竟然就这么晕了过去。然后一如他以往的风格,将房间里翻箱倒柜,能带走的东西全部带走了,整个一个强盗。
虎妞离家出走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以来我竟然没有再想起过她,我不知道我们的婚姻该如何往下继续,我已经无力再去应付更多的事情,或许一切顺其自然才最好吧。
顺其自然是个相当美妙的事情,跟随自己的本心往下走,可实际上这哪里是那么容易呢?现实生活如一个泥潭,而我就沉在这之中无法动弹,稍微动作之后便沉入到永远的地底中去,再也无法回归。
我希望徐福如我一般,不受到生活的折磨,可怎么能这么容易呢,人生活在世上,总要受些打磨,不然现实就跟童话一般了。
诺大的船队依然漂泊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之中,徐福与这群刺客达成了共识,不再为秦始皇所的长生不老药奔波,众人决意一旦找到陆地,便在那上面努力的生存下去,什么帝皇之命都抛在了脑后,为自己的自由努力才是人一生中最该值得做的事情。
我记得我之前说过,徐福爱上了那个黑衣女子,虽然她一度想要杀死他(那并不是真的要杀死他),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他爱上那女子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徐福与女刺客头子抱在一起的时候,达成了友好协议,于是这一船的人们便和和气气的继续前行,终于在后来的某个时候找到了陆地,终于完成了一次自由的迁徙。后来,终他们一生,他们也没有返回过自己的故乡,再也没有向那个固执妄想长生不死的秦始皇磕头。
在某种时候,我觉得这个故事该这样完结了,毕竟徐福已经带领着这些人踏上了自由的国度,已经没有人愿意再看他们是如何生活的了。我知道人们只喜欢英雄成为英雄的过程,对于英雄成为英雄之后的事情,有兴趣的人大概寥寥无几了吧。我想,我终究是有些奇怪的,我偏偏还要把之后的故事讲出来,英雄可是人人都会写的,可英雄之后呢,似乎还没有人写过呢,今天就由我来填上这个空白吧。
这么说未免大言不惭,我一直都是这般厚脸皮。
当然要和老王相比起来,我大概还算不上厚脸皮,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无耻是生存下去的支柱,而善良或者其他一切美好的品德,都不是。
(未完待续)
《徐福&寻仙记》
这是一本关于乌托邦的小说,不要脸的说法是,我想描写出诗意的世界与小说本体之间的联系。当然,每一本书都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主题,而这本书也不例外。
现在的完稿作品,对于我而言,它并不是我心中想要终极描写的,但是我能说,它或许是最接近我所想象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