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醒之空
图| 网络
不仅是郑钧,我也时常会琢磨这个问题。
就像是第一次听到《卡路里》,我就发了挺久的呆。本来要我说排斥,倒也不至于,但是说喜欢?貌似不可能。
原本大家互不干扰,井水不犯河水还好,只不过当它迅速走街串巷,并时不时占用一下你的耳朵,超市里、餐厅里、车上,影响你的日常生活,估计不止我一人会心生不快。(粉丝下手轻点)
其实郑钧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当榜单已脱离音乐本身,而是成为某一拨人的工具,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粉丝刷榜),对大众进行“强行植入”,就已经构成了一种审美霸凌现象。
音乐“雅”到“俗”的历程
当然,郑钧控诉的显然不只是强行植入的问题,他更在意的是音乐的“艺术性”本身。
但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好去愤懑的,顶多感慨一下:适合自己听的东西变少了。因为纵观整个音乐史,新的形式的出现需要一段适应期,在适应期内会经受争议,这几乎就是一个必然:
以西方音乐为例:
较早的形式是宗教音乐,吟诵圣咏以用于宗教活动,风格自然是超脱的,是一种很纯净的声音;
渐渐的进入文艺复兴、巴洛克和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稍微多元化了些,不再像圣咏时期般不食人间烟火,但仍略显庄严;
到浪漫主义时期后才更得以通俗化,音乐变得更加接地气了。
中国音乐发展也如此,有记载的最早的音乐是用于祭天地鬼神和歌颂统治者功绩的,只有重大典礼才用得上音乐;渐渐的音乐越来越市民化,尤其到了宋朝的时候。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现在为止音乐的发展是“神——统治阶级——精英——众人”
而每一次变革都会经历不少争议,直到近代也是如此。李谷一老师这首《乡恋》,很多人难以想象,它在当时被批为“靡靡之音”,一度遭遇禁播,李谷一老师本人则被评为“黄色歌女”。
更不用说邓丽君这类的了,在过去就是堕落的象征。
改革开放后的香港影视和音乐传入内地,其娱乐形式显然与过去人们接受的教育与奉行的理念格格不入,在民众热情与质疑并存的目光中,香港一度被评为“文化沙漠”。
而到了21世纪,周杰伦走红的时候,也是公认的华语乐坛的巅峰时期,周杰伦也常被我们的长辈批“咬字不清”、“没点正经”。
短短十几年过去了,当周杰伦说“我只听自己的歌”,郑钧说“现在的歌很多都是屎”,有没有一种历史轮回的恍惚?
人工智能已经开始了作曲的尝试,虚拟偶像也玩起来了。不知若干年后的子孙后代们会不会怀念起卡路里和学猫叫,起码这“是人唱的”。
漫漫历史长河中,我们终究只是一颗小粒子,以一己之力去影响意识形态的变迁,徒劳而无意义。
商业与艺术的博弈
当然,不可忽视的是:民众对于过去的艺术形式的追求,一直没有停止。正如郑钧所说的:“你到现在还是会听披头士,还是会听贝多芬。”
这部分人(包括我)的规模不容忽视,不然,披头士和贝多芬的作品不会一直保留到现在。并且随着艺术教育的普及(虽然还是很浅层),这部分人的规模也许还会一点一点地扩大。
他们面对开头所说的“强行植入”的现象,当然是不情愿的。我在过去的文章“2018:中国的‘偶像元年’”曾说:
商业性的娱乐侵占文艺的市场,这种现象遍布全球各地。发展商业固然好,但是商业的冲击使得文艺大面积崩线,实在不是太好的事情。
我没有希望偶像这个职业一定要朝专业的演艺方向发展,也没有寄期待于某个偶像会转型为艺术家,偶像专注于做一辈子的偶像,恪守偶想的职责,给一部分人带来快乐,也不错。
我只希望社会能多分给艺术一些目光,沉下心来,不让未来的艺术家失去创造的动力。
偶像产业不是失败的文化,让艺术人才因为冰冷的现实原因,放弃理想,迎合市场,去走上违背初心的商业之路,才是失败的文化。
实际上这种现象已经脱离了音乐本身的发展,而是引入了另一个问题:商业化,这是一种质变了。过去的音乐再怎么发展,就算音乐使用者的阶层怎么变,也只是量变。
因此,郑钧所言的并不是“音乐变差”一个问题,是“音乐变俗”和“音乐商业化”,这是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