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海明威这个大酒鬼,凭什么被称为是文艺青年始祖?》


文 |高晓松

本文摘自《晓松奇谈·世界卷》——本文原标题《在喷溅着荷尔蒙的生活中,海明威找到自己》。

海明威是美国人民最最崇敬的作家,也是美国人民心目中最最伟大的英雄之一,为什么呢?我在这儿多说两句。

其实美国的大作家有很多,福克纳,还有菲茨杰拉德,前两年有一部电影叫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原著小说就是菲茨杰拉德写的,文笔简直优美极了,辞藻非常漂亮,大家要是练习英文写作一定要看看这本书。

美国人民并不崇拜菲茨杰拉德,为什么呢?美国是个上古民族,不适合那种酸了吧唧的骚柔。

欧洲就有很多骚柔的民族,喜欢那些骚柔的作家。美国人喜欢的作家得是英雄、硬汉,海明威就是标准的美国人民最热爱的尚武的硬汉。

在美国,文学要写得生猛,音乐要搞摇滚,美国人民的荷尔蒙太多了。

这样一个备受推崇的人,碰巧又是个拥有着传奇人生的行动派,围绕在他身上的故事和可说道的地方就会很多。


单腿写作的海明威?

人都有一种毛病,一旦谁成了英雄,咱们就要把各种各样的传奇包装到他身上,事实也许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过去看文艺青年始祖海明威的传记,都说他是站着写作的,所以大家都特崇拜,觉得这海明威多特别,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六点钟就开始站在那儿写,写到中午,而且说得神乎其神。

至于为什么他要站着写呢,说是因为他这个人就是这么简练。

另外,还有更加邪乎的说法,说海明威是单腿站着写作,可我当时居然相信了,而且我也试过,早上起来我就单腿站着,可我单腿啥也写不了,单腿更没法弹琴。

所以我去海明威故居的时候,特意仔细看了看,找他站着写作的那个书桌在哪儿,看了半天并没有,那里都是正常的书桌和凳子,我还问人家,这单腿站着写作的地方在哪儿?人家都说没有那回事。

海明威故居里有一个老头,我每次去都是那个老头给大家解说,他还是义务的,把海明威讲得特别特别神奇,但就连他也不承认海明威有站着写作的这种习惯。

海明威是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表,他不像英国文学那么华丽深奥,英国文学里很多词你还得查字典,美国文学以简练著称。

海明威是记者出身的,马克吐温也是记者出身,所以他们在当记者的时候,就特别训练过不写那些华丽的辞藻,尽量简洁地把东西描述得很清楚、很硬朗,海明威曾说过,为了让自己简洁而站着写,结果就被人夸张成海明威站着写作了。


海明威的巴黎情结

有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叫《流放归来》,讲的就是美国的Lost Generation,也就是迷惘的一代,他们“一战”“二战”期间在巴黎跟毕加索这些大师混,后来都混成大师了,包括海明威在内。

而说到海明威的故居,就要聊聊故居所在地的美国Key West。

海明威最喜欢的地方,一个是法国,另一个是长得很像法国的Key West,所以海明威年轻的时候在法国住了很长时间。

有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叫《流放归来》,讲的就是美国的Lost Generation,也就是迷惘的一代,他们“一战”“二战”期间在巴黎跟毕加索这些大师混,后来都混成大师了,包括海明威在内。这些人的下一代在美国更著名,叫Beat Generation,就是垮掉的一代。

海明威他们为什么要跑到巴黎去?当然追寻艺术是一方面,但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一九二几年的时候,美国正好处于禁酒令时期,不能喝酒,这帮艺术家不喝酒怎么创造?所以办法,这一大帮人都被流放到巴黎去了,所以海明威当然是一个大酒鬼。

海明威从法国回到美国能住哪儿?新奥尔良黑人太多了,Key West 比较贵,所以没什么黑人,而且住的都是挺有钱的白人,所以海明威就住到了Key West,并在那儿生活了很多年。

如果你去到Key West,无论如何都要排队去看一眼海明威故居,反正我是去看过两次,而且非常感慨。

海明威住的地方是很朴素的两小栋房子,一小栋房子里有餐厅、卧室和一个会客厅,另外一小栋就是他写东西的地方。

海明威喜欢六趾猫,这个猫有六个趾头,人类也挺坏的,专门把动物弄成大眼鱼、六趾猫,海明威养了一堆六趾猫,所以到了海明威故居,我的天,床上、桌子上、椅子上,到处都是六趾猫,没有一个人去干扰它,也没有一个人去诚心地喂喂它,美国人不干这事,大家就是特别安详地看着六趾猫躺在海明威的床上,然后你看着它,就觉得这猫是有灵性的,它好像是见过海明威的,或者说它就是海明威本人。


在喷溅着荷尔蒙的生活中,找到自己

海明威是非常受不了平静的生活的,他本来能上大学的,就为了去打仗,大学也不上了,他就是这么一副性格,一定要在激荡的革命中,或者在离婚和结婚中,在各种各样喷溅着荷尔蒙的生活中,他才能找到自己。

可见大家要想当伟大的作家,自己最起码要先撞撞墙,拿门槛练练手什么的。

海明威差不多从高中毕业开始,这世界上的战争就没有他不去的,这哥们太厉害了,真正体现了一个大作家的那种勇敢,他就是一定要去看看人类正在打的仗是什么样的,他就是典型的美国硬汉。

你看这书名《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一看就是作者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海明威14 岁就冲上拳击场被人打得红毛绿眼的,自己还特爽,他一生受伤无数,光脑震荡就十几次,做了二十来次手术,两次在报纸上看见有关自己的讣告,就是别人都以为他死了呢。

写完《老人与海》,海明威感觉还是不能抒发豪情,于是从Key West 又跑到非洲去了,到了非洲又两次坠机,死里逃生,所以大家知道他后来还有著名的《乞力马扎罗的雪》,就是在非洲的经历。

就是这么一个传奇的人,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一个特别能作死的人,所以他真的死了的时候,JFK(肯尼迪)还给他写了一个巨长巨长的讣告。

他写的东西当然是特来劲,简短有力,尤其是《老人与海》,完全是坚定的美国精神,他在《老人与海》里写过一句被所有美国硬汉奉为座右铭的经典名句—— 一个男人可以被摧毁,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其实是真事儿,当然没那么夸张,海明威确实曾经出海捕过鲨鱼,而且他亲手去拖那鲨鱼,准备拿手枪把鲨鱼打死,结果一枪打自个儿小腿上了,这哥们的眼神看来确实不太好,然后负着伤自己徒手跟鲨鱼搏斗,书中写的这段是海明威的亲身经历。

在非洲也是,坠完机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结果他看着报纸喝着咖啡,哈哈大笑,结果后来又坠了一回,摔得肝脏破裂,晚年他还得过肺癌和皮肤癌。


丧钟为谁而鸣

海明威自杀前的那些年,世界已经不是他习惯的那样了,巴黎已经再也没有当年的Lost Generation(迷惘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垮了的一代)也已经过去,整个世界进入到一种对他来说肯定是特没劲的状态,冷战对所有文艺工作者和艺术家来说,确实是特没劲的时期,所以海明威特别颓废,最后选择了自杀。

每当说到自杀,我都想说一些个人想法。

不管你所处的环境有多独特,不管你的人生有多惨,其实都有比你更惨的人存在。其实比海明威惨的作家太多了,可别人都没自杀,而且全世界能给的奖项,海明威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文学奖,全世界人民都崇拜他,连很多大师都崇拜海明威。

马尔克斯就曾经回忆,说自己曾经在街上碰见海明威,结果马尔克斯居然崇敬到不敢上前打招呼,只能远远地喊了一声,当时海明威回头看了马尔克斯一眼,就那一眼,给了这位伟大的文学巨匠马尔克斯一生巨大的鼓励。

反正我觉得自杀是一种基因,海明威的家族血统里就带着自杀的基因,他家四代人中自杀了五个,他的兄弟姐妹自杀了两个,他的爸爸自杀了,他的孙女很多年以后也自杀了,另外海明威的儿子是2001 年去世的,他是以变性人的身份去世的。

反正基因是挺神奇的东西,它给了你们世世代代的才华,也让你们世世代代困在一个自我毁灭的诅咒里。

有关海明威自杀,有一个小事我觉得很悲壮。

大家都知道斗牛士在西班牙是全民的偶像,现在因为环保人士的存在,斗牛士的地位已经开始下降了,但当时那个时代,斗牛士就和日本的相扑选手一样深受人民的拥戴。

总之,听到海明威自杀的消息后,西班牙最著名的斗牛士沉默了良久,吐出三个字,“干得好”,然后他也追随海明威自杀去了。

一个人活到这种地步,你自杀了,还有人追随你去自杀,可以说海明威的人生是伟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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