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桌94年的妹子励志要写100万字的玄幻小说,10万字后虽已搁置挺久,却更加坚定了这个信念。我是真心佩服。悠然记起十年前的自己也曾写过短篇小说在班级传阅,也有过看书绝对标注与笔记,还发表过文章参加过比赛坚持每天写日记,即使从来没有思考过会成为文字工作者,但始终坚信能一直写出感动自己的文字。
那时候的我应该是美丽的自信的骄傲的。比现在强。出名要趁早,大概是说成功总要依托执着,而这执着年轻时玩的最真。如果妹子不说自己的文字,我也差不多忘记了自己的故事。
人总是渴望自己不停前进,人为或机械的获取榜样的力量,还时常会懊恼追赶或超越他人时的无能为力。但是,我今天才真正意识到,我轻而易举原谅了自己没成为想象中的模样,竟然也没能以自己为参照彻忘记了曾经的我是个什么模样。即便和曾经的自己相比都如此不堪一击。大不如前,怎能让人不痛苦。
我真的不记得孩童时可曾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也一定想不到今天的自己会这么low。曾经或许想过仗剑走天涯,而今我却怕极了没有归属。我再也写不出感动自己的文字,没了有趣的故事,最后一篇日记也是六七年前的日期,发表过文章的报纸被珍藏的那么讽刺……
你有酒,我也不会说故事给你听。我有个很碎心的故事却无法诉说,我喝了酒,也会话锋一转告诉你:年少时的错失,总令人痛心疾首,无可挽回,我长大了。
最后一句,六一,你我皆儿童。今天允许胡闹不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