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周六的早上,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嗡嗡嗡”发出声音,我疲倦地睁开眼。对于偶尔打来的电话,我不会当机立断地接通,而会等待,这是我的习惯。一则是除去父母与出版社,有必要联系我的人不多,另外也为排除一些奇怪的来电,如果是推销或是诈骗之类的,我会等手机响一会就自动挂掉。
在等待电话铃声停止的这段时间里,我盯着天花板上的纹路,思考如何安排今日的任务。
果然,漫长的一分钟后,“嗡”声乍然而止,我长呼一口气,预备再睡一会。但刚闭上眼,屋内凝滞的安静如同刚刚沉淀下来的鱼缸,又受到一根木棍疯狂的搅动后,泥沙混在水中,气氛变得浑浊。有电话铃声再次响起。
我挠了挠头发,拿起手机,来电显示是上海本地的陌生电话。向右滑动接通,扬声器里传来如用力挪动皮质沙发时发出的厚重的声音:“喂?喂,是致远吗?喂!”
“嗯,您哪位?”
“你这家伙,七年了还在用这个号码呢!我啊,我是杨一惟啊!”
“好久不见了,一惟,”我略带笑意地说道,他的声音变了许多,“突然打电话过来的原因是?”
“咋了,没事就不能问问老朋友啦?”电话那头传来一阵低笑,随后像是意识到什么,立马停止,“是咱们班上那群人,他们打算下周弄个同学会,没人有你的微信,就叫我跟你联系,本来我不抱希望这个号码能打通的,没想到……”
“唔......”我沉默少顷,一来对于社交活动我并不擅长也不热心,即使面对的是曾经同处四年的大学同学,而二来对于他,我心里有些事还未完全放下。
“唉,算了,同学会先放一边。我问你,你还在上海的吧?”电话那头声音稍微低沉了些,“想单独同你见面聊聊,希望以朋友的身份。”
我看着床单灰白的图案,心里想起了过去,不禁咬紧了嘴唇。
“你写的小说我都在关注着的,喂?还在听吗?最近有空吧。”电话那头再次降低了分贝,像是楼顶上的人对着地面上的人说话一样,需要仔细听才能听清。
“嗯。”我不带感情地应了一声。
“关于那件事.....这么多年了,无论如何想见你一面,即使你早已把我当作一个陌生人......下周行吗,地点就在你那边找个安静的地方,到时短信发我!”他等待我回答。
“嗯。”我慢慢放松抿紧的嘴唇,想礼貌性微笑,却发觉自己并未面对着谁。
“好,那再会,另外一些事见面再说,我想做出些解释。”电话那头挂断,沉默降临,房间的空气再次凝结在一起。
接完电话后瞌睡全无,我从冰箱中拿出新买的食物:煎了鸡蛋,又将面包加热,番茄切成片卷着生菜,这几样东西合在一起做了个简易的三明治。
我一手撑在阳台护栏上,一手拿着三明治慢慢嚼咽。楼下几个白发老人穿着灰色的运动衫绕着林荫道慢跑着,三四只小巧的麻雀在长椅上啄食昨夜人们掉落的面包屑,往常背着书包穿着统一的蓝白校服的学生一个也没有,周六早上的小区看起来相当冷清。
打开小型音响,里面放着王家卫电影中的原声音乐辑,节奏缓慢,是些比较冷门的歌。伴着风和煦地滑过我的睡衣,脑海泛起关于杨一惟的涟漪。
杨一惟是我的大学同学,一起上着汉语言文学的课程,原本只是在课上打过照面,并不熟识。但入学三个月后,周五下午的一次班级活动(那时每周五都会有安排这样的活动),进行完一些所谓的交际游戏后,与我住在一处的室友接受了讲真心话的惩罚。他颇为神气地站到了场地中央大声地嚷道:“喂喂喂,我说,你们有人喜欢狗尾巴草吗?”
班上的人打着趣:“你这小子,在说什么呢?要你说你最讨厌的人是谁!别转移话题哦!”
“我最讨厌的人?就这么跟你们说,和周致远这种人住在一起,我人都傻了!不知哪来的穷小子,穿得俗,人又无聊,一天到晚话都没句,像个路边的狗尾巴草一样,我真受不了!”室友瞥了坐在角落的我一眼,随后撅着嘴仰起头向着人多的地方,像一只好斗的公鸡。
“唉,不必这样,狗尾巴草多好,绿色环保。”主持活动的人带着笑说道。
“我打算搬出去住了,和这种人住一起,早晚要得忧郁症!”室友翻了个白眼,随后是教室里长久的沉默。
“喂,话没必要这么说吧!”坐在我前面的一个穿着件红色卫衣,外套是墨绿色空军夹克,后脑勺头发整齐,脖子白净的男生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觉得他挺好啊。”
室友看向声音的来源,冷笑了一声:“哼,杨一惟,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喜欢,那你去做他室友!”
杨一惟环视四周,旁边几个女生正窃窃私语着,他又看了我一眼:“求之不得呢,你同我换个寝室就是咯!”
就这样,他成了我大学少数称得上朋友中的一位。
虽说成为了室友,但我们之间截然相反的事还是许多的:他热衷于各类集体活动,光是社团便报了话剧、街舞、篮球等一系列的,学生会也加入了,总之是十分典型的社交爱好者。在同处一室的时候(大多是他晚上在体育馆打完篮球流了一身汗后),他常常站在我旁边说:
“唉,真的不打算加入个社团,文学社正在招新,你去那里一定会受到女孩子欢迎的!”
我摇摇头笑着,然后继续翻着红色书壳的《安娜.卡列尼娜》。
“不是!年轻时就该不断认识新的人,尝试新事物啊!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不就说过这么一句话吗?”
我摇着头缓慢说道:“的确,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写的,后面还有: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人和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下。”
“不管是查拉吐司还是查拉蛋糕,”一惟不管我指出的错误,仍劝着,“我跟你说,大学的社团里女孩最多,以后可没这个机会了哟。”
我看着他的汗渐渐流干,如同雨落在窗上的痕迹留在了他的脸上:“我的性格就如此,在人群面前我会十分不安。”
杨一惟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追问,他将蓝色的毛巾往后一甩搭在肩上,手里拿着淡绿色的面盆说道:“罢了,真可惜。不过这正是你吸引人的地方,就像独自开在玫瑰花瓣堆里的狗尾巴草。”
狗尾巴草,又听到这样的形容,我却不再像之前那般难堪了。想想其实也不错:在无数朵红的玫瑰花里,一棵垂头丧气的灰绿色狗尾巴草随着风左右摇摆。
“不过,这不是在损你嗷,是说你独特,是特立独行的狗尾巴草。”杨一惟用毛巾擦干流到脖子处的汗,一面向外走去,“我偶尔也想像你一样,按自己的想法活,唔,越是向往阳光,就越要伸向黑暗。”
等他把房门关上后,我手按着自动铅笔,检查着笔芯长度是否足够,一边思考杨一惟刚才对我的评价:狗尾巴草,这种东西特立独行吗,而我又是否特别呢,我只是大致知道自己擅长与喜欢什么,并将时间尽可能多的花在上面,但那是否就是我活着的意义?我深深吸了口气,像绝大数的青年一样,浪费时间纠结在自己究竟为什么而活着,这种难有正确答案的问题上。
除去晚上必须睡觉时,杨一惟大多时间是待在外面的,每次回来都要蹑手蹑脚地躲避宿管老师的追查:“我说,那老头没来吧。上次还让辅导员给我妈打电话,真够呛!”
“来了,但我说你在上厕所,”我合上书,微笑着看他,“而且,那人才40多岁,哪里是老头。”
杨一惟坐到自己的书桌上,长吁一口气:“唉,年龄虽然没有达标,但头发都没了,那就得当做老头对待,这是起码的尊重,”说完将自己的刘海向后抚去,“另外,网球部的女生可真够热情,硬拉着我去唱歌,你得去看看。”
我笑了笑。在我印象中,一惟每次回来都会同我讲述自己同某个女生约会的事,但并非出于炫耀,而是类似于小孩抓到一只蝴蝶后的欣喜与单纯,一种忍不住想要告知他人的倾向。
的确,杨一惟是那种典型的在大学时期受女生欢迎的类型,长相阳光,衣品好,衣柜中灰白红蓝各式的运动款衣服,鞋子刷得干净,且爱好广泛,无论什么话题都能说上几句,同时拥有一肚子不俗的笑话,对待女生细心而温柔。
“读十本爱情小说,看一百部爱情电影,都不如来一次真正的恋爱。”这样的话在他嘴里说了不知多少遍。对于他几乎一个月换一个约会对象这件事,我并不在意:一来这是他的私事,我无从评价,二来他每次热情的分享,也弥补了我小说中所缺失的女性角色的素材。
但有一次,他半夜回来重重地推开门。“喂,致远!”他东倒西歪地抓着门把,另一只手拿着瓶没开盖的啤酒,“唔,陪我喝点。”
我连忙起了身,扶住他坐到了木椅上,他身上散发着浓厚而呛鼻的酒精味道。
“居然说我人幼稚!”他人向后靠着椅背,眼眶微红,不知是酒精导致的还是他方才哭过。
这大概是一惟第一次,也是我印象中唯独一次:对方女生先提出的分手。
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忽然对着正在写作的我唱起了歌:“浪儿里格朗......”当晚他又把头发向后梳得整齐,抹上发蜡笑着出门去了。
即将进入大四,除去周一周二上些必要的专业课外,其他时间学校都留给我们自主安排。周边人或者去寻些实习工作、或着手开始毕业论文,当然一头扎进图书馆预备考研换专业的也大有人在。而我,由于出版社编辑开始找我约稿,于是仍心安理得地每天写着长篇小说。
在这段时间里,我多半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待着。那家店开在一条旧居民楼的小巷子里,青色石砖做的墙,台阶与窗台上放着几盆绿萝与吊兰,门口时常蹲着一只胖胖的橘猫。由于我一般都在上午过去,店里几乎没有顾客,系着牛油果绿围裙的店员在钢琴曲中擦拭杯盘。点上两杯浓缩咖啡,我便专心地用笔记本写作,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一点。
“不好意思,是在写小说吗?”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红色格子衫的女生正问着我,嘴角上扬,左边有个小小的,形状如逗号的酒窝。
“嗯,是的。”
“很抱歉突然打扰,我刚问店长,他说你每天都会在这写小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执着在这上面的人。”女孩眼神忽闪着,如同周围没有同龄人的孩子,头次遇到陌生的小孩一样。
“打扰倒没关系,”我解释道,“只是忽然被人这么看着,心里会有点......”
“这样啊,实在对不起,因为我相当喜欢读小说,东野圭吾还有加缪的。”
我点点头,这些作家也是我非常偏爱的一些:“我叫周致远,你呢?”
“何晓曼,”女孩手环抱着一本精装书,仍然笑着看我,而后慢慢将视线移开看往别处。
虽已相隔七年,此时回忆起她,我脑海中对她第一次与我相见的笑容,仍旧清晰。只是那笑容里似乎藏着些什么,一些无法轻易形容的事情。
在同晓曼认识后,她时常在下午一点多时过来,我也渐渐知道她是在咖啡店里下午值班的兼职生。几乎每次我携着笔记本出门去时,她便恰好从东边爬满青藤的围墙边骑着自行车出现:“嘿,今天写了多少呢,写好记得给我看哦!”
在一个周六的下午,店里几个穿着宽松校服的高中生正讨论着学校发生的一些趣事,猫在沙发垫上晒着太阳,风从巷口吹来,金属制的挂铃在风中发出清脆的声音。晓曼还是照常地在一点钟出现,她系好工作服后,端来我点的咖啡:“这阵子常看到你,读的是什么书呢?”
“加缪的《局外人》,”我看着她的脖颈,上面戴着一条珍珠项链,很漂亮的项链。的确,从上个星期后,我写完当天小说章节后不再急着走,而是习惯性再多点一杯美式咖啡,随后拿出新买的小说靠坐在沙发上看书。
“对了,晚上有空吗,一起看个电影。”
我点点头,这么快回答对方,这对我来说是极少见的。晚上两人在学校附近的商业影院订了票,电影内容是以油画的形式描述画家梵高的人生,剧情有些冗长,因此观众中躺着睡觉打呼噜的,互相拥抱在一起接吻的,以及开着闪光灯拍照的都大有人在。就是这样一部电影,晓曼从始至终地看着,甚至在昏暗的灯光中,我能看见她脸颊上有闪着微光的泪。
后来她时常约我,逛博物馆,或在书店两人面对面地看书,有时也在花鸟市场摸摸毛茸茸的猫。“小时候我妈妈喜欢猫,但爸爸对动物的毛发过敏,于是每周末她都带着我来市场,去看不同种类的猫。”晓曼蹲下身子一边轻抚着一只白猫的额头。
“那家里现在有养猫吗?”
“没有,”晓曼停下了手,猫呜呜叫着一边蹭着她的膝盖,“继母讨厌宠物,觉得人都照顾不来,哪有心情大费周章地养些白吃白住的动物。”
“你的父母离婚了?”
“母亲去世了,在我十岁的时候,留给我一条珍珠项链(句号)”如同背诵乘法表一样,她冷静地回答我。
“隔了一个月之后,父亲带来了个女人,两人在年前办理了结婚证,”晓曼像事不关己地讲述遥远星球的故事一样,“我见过她,母亲去世前的一个星期,在我放学回来的路上,两人在车里拥抱着接吻。”
我沉默着,想说些什么,但又知道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他们结婚那天,我把书包扔在门口便走了,在小镇的河边待了八个小时,一个人吹着冷风。”
“后来是我自己走回去了,继母在家打着电话,听她说父亲和伯伯他们出去找我了,还问我饿不饿。”晓曼继续说着,“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捡起扔在地上没人在意的书包,一个人回了卧室关上了门。”
阳光照在清澈的鱼缸上,红色的金鱼在碧绿浮动着的水草和人工造的假山间来回游动,晓曼起了身,轻轻捧着白猫,将它放回了塑料做的狭小的猫盒里:“后来父亲也回来了,像击鼓一样,用力敲着门问我去哪里鬼混了,我躲在被窝里哭但不出声。”
后来我忙于应付出版社方面的一些版权问题,咖啡馆那边也去得少了。直到两个星期后,这些麻烦事才有了个定局,内心相当疲倦,加上身上有了小说集出售后的一些稿费,便订好旅行的机票,打算外出几周。
在出发前再次回到咖啡馆,大概是快放暑假的缘故,店里的客人较往常多了。我问在前台服务的新面孔,晓曼还在吗?
“是我的上一个服务员吗?”新面孔拿着手机回复着信息,“好像是实习去了,不清楚,你微信问她呗。”
我点点头道了声谢谢便离开了店,话说,橘猫似乎也不在这里了。我发了条信息问她,但未得到回复。
晚点的时候杨一惟发来一条短信:在镜子前的自拍照,换了身西装,提着公文包,头发用发胶精心处理过,“我去实习了,版权的事情搞定没,这几天你不在感觉相当寂寞啊。”
我笑着回复了他,把出行的打算也简单同他说清。
“去哪呢,出国还是周边游,我跟你说去日本吧,那里好玩,对了,回来记得带些明信片。”
我半开玩笑地回复了他,随后进行了长达一个半月的旅行,但无论在候车室,异国的餐厅还是睡在廉价的房间时,我总想起晓曼,想起她爱猫的母亲,想起她十岁时陪着她的那条不知名的河。
再次见到杨一惟是七月中旬,圆鼓鼓的太阳如同一颗煮熟的蛋黄一样,独自贴在无云的蓝天,庭院里逐渐能听到蝉鸣。“嘿,回来了。”他为我打开门,接过我手里提着的一盒蛋糕与汽水。
“旅行好玩吗,是不是去的日本?拍照没?整整一个半月,你小子真够享受的,”杨一惟打开包装精美的蛋糕盒,自己尝了一个后递给我,“另外我跟你说,工作和读书差别真的大,杂志编辑部那种地方我可不想再去,所有人一天就坐在那里,各自一言不发地敲字喝茶看手机。”
“去编辑部实习吗?这么快就回来了,做了多久?”
他伸出食指比了个“一”,午休时的阳光,从落地纱窗外照过来,带来了些许热意。
“一个月吗?但大部分工作都是如此,每人一个办公桌不停地敲字喝茶,上班时间朝九晚五,”我闻了闻手中的食物,有股淡淡的奶香,“而且周围人一言不发这种事,你应该适应了吧,毕竟我可一直如此。”
他脱去白色印着“米奇”图案的T恤,转动风扇开关,头顶的白色扇叶如竹蜻蜓般缓缓启动,风吹了下来。“没人说话倒还好,主要一开始认识了同个部门的女孩,约会后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你知道我可最怕这样。”
的确,在我印象中,同一惟交往后的女生多数是由他干净利落地断绝关系,其后便不再和对方有任何联系。即使其后一惟自己承认对方是极好的女孩,也不曾做过复合的事。
“没有办法,只能逃离,嗖地一下,无影无踪。”他做出鸟儿飞翔的手势,一面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笑着,“二十多岁的女孩,戴着一条十分老式的项链。”
“老式的项链?嗯,那你往后怎么安排?”
哧的一声,他扭开两瓶汽水,暗红的液体上涌着无数的气泡。“等风来,铛铛铛,风来了,就乘风而起地跳舞,”他递给我一瓶,“认真说,我打算考个托福,去外国待两年。”
碳酸的刺激感掩盖了汽水过度的甜味,我咽下一口后把瓶子放在了书桌上。对于他出国留学这个决定,我倒不存在去笑话他的必要,虽说杨一惟认真去图书馆学习这种事很难发生,但三年多来不缺课,专业课考试不但一门都没挂过,相反,他几乎每学期都能拿到较为丰厚的奖学金。只要有了对应的资料,在两三个晚上后,无需再去一页一页地看考试指定阅读书目,他人的结论早已印在了他脑海里,一学期的功课都能倒背如流。拥有着极高的记忆力,这是老师们对他共同的评价。并且在钱这方面,他从不用操心。
老式的项链?我的心里有些不安,待一惟进行午休的时候,我再次尝试联系晓曼,但电话仍旧无人接听。
返校一周后,我的论文导师约我商量毕业论文的事,其他学生大致都接受他所提供的论题,我却坚持要求将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作为研究对象。“致远,老师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这很好,你写的小说我也看过,勉强还不错,”导师双手环抱在胸口对我说,“只是咱们研究的是中国近现代文学,而且郁达夫和你文字风格相似,把他作为研究对象,适合的!”
郁达夫的后期作品的确有值得赞赏的,但导师提供的多是他作为青年时写的小说,说实话,对于他这种把自己内心想法全盘托出的做法,我实在不能接受,内容也像是在怨天尤人,少了青年应有的进取心。我当即没有回答导师的问题,对他说自己回去再看看郁达夫的作品,看是否能写出合适的论文。
从文学院学科楼出来,时值盛夏,太阳日复一日地飘在空中,今天多了些云,四周起了风,吹在人身上倒觉得一丝清爽。
带着黑色索尼耳机的我只管往前走着,预备回寝室把新小说的开头再做些修饰。路过靠近食堂的宿舍楼时,发现花坛边站满穿着浅色印花T恤和短裙的女生,周围几个穿着无袖背心的男生正举着手机。是在进行什么活动吗,暑假没想到学校也还有这么多人,我听着歌想,或许是一惟说的社团活动吧,今天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如看看他们到底是在干什么。
我摘下耳机凑近去看,四周的人小声嘀咕着:“这下学校出大事了!”“唉,怎么年纪轻轻......”“她是你们哪个学院的啊,我常在楼梯间碰到她......”
听着人们窸窸窣窣的言语,不知为何,我的心却如同独自半夜浸泡在不知名小镇的河中,不会游泳的人一般,令人窒息的寂静与不安围绕着我。
“唉,你们别围在一起了!唉,那个男同学不准拍照!唉,可怜的小姑娘呀!”穿着藏蓝色短袖的宿管阿姨正不断挥着手,一边用手机向谁打着电话,“怎么这个时候不接电话啊!”
人群稍微散去了些,我向前靠近,风从东边吹来,树叶哗哗作响。
一个女生面朝地面趴在草坪上,黑色的长发间渗出血,旁边被染红的草尖在阳光下闪着亮,她微微张开的手指前,几株高过她身体的狗尾巴草在风中摇晃。一件白色冲锋衣盖住她的身体,大概是哪位不忍心看着的女学生,给予死者的最后一丝体面。
风又吹过,靠近花坛的宿舍阳台上,纸质彩色风车转动起来,还有一只不知从何处来的瘦小的橘猫,正沿着墙壁蹑着脚尖轻轻走过。
我的内心如同有一根针不断地扎入抽出,身体不住地颤抖,我环抱着自己,指甲扣住双臂留下浅红的痕迹。我看到女孩的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一条漂亮的珍珠项链,在阳光下十分显眼。
我忘了我是如何回到寝室的。宿舍的走廊像往常一样安静,能清楚听见自己皮鞋踏在瓷砖地板上发出的声音,红色的消防用具掉落在地上,无人拾起。
我哆嗦着用钥匙试着打开门,感觉恍如在梦里,一个使人全身冒冷汗的噩梦里:从高楼处坠落,永远无止境地向下坠落,不断靠近黑暗的地底。推开门,一惟正对着电脑拿着笔读着单词。
“晓曼死了。”我握着拳头,狠狠地咬紧嘴唇,努力控制着情绪。
“啊?”他摘下耳机,像是没听清。
“晓曼死了。”我一字一顿地说道。
“她,怎么?我......”一惟合上电脑,眼睛看着我又看了看别处。
我揪起他的衣领,靠在衣柜,用胳膊抵住他的喉咙,杯子碰落掉在大理石地面,白色尖锐的碎片撒在椅子边,浊黄的咖啡流向他黑色的运动鞋,“是你害死了她!”
“不,我之前的确同她分手了,不过......不过不至于这个原因就......”
“你知道她是多么缺安全感的人,并且你很容易就能让任何女孩喜欢你,何况是她!”我的手臂能感受到他急促的呼吸。
“你怎么知道?难道她就是之前你说的咖啡馆认识的女孩?”一惟盯着我,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我通红的脸颊,“我也想不到......不过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的名字,我也就不至于找她。”
我再次咬紧了嘴唇,舌尖尝到一股咸的血的味道。
“如果晓曼真的因为上周的事自杀,那你,她有次说起过自己曾喜欢过一个男生,但后面那人不辞而别,”他眼睛继续盯着我,如同一头与人争食时对峙着的狼一样,“那不就是你?跑去什么鬼地方一个半月,招呼也不打!难道你就没责任?”
我手掌心冒着汗,胸口有人正用力拧紧螺丝,把我的心中的血,一滴一滴拧出。
“我是坏,但我也不是故意想伤害她,一开始我的的确确喜欢着她,我只是......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只是没法去长久地爱一个人,我怕,我没想到会......”泪从他眼角流出,像廉价旅馆里的水龙头中渗出的水,流在他涨红的脸颊与高挺的鼻翼间。
我松开了手后,他像是夏天从冰箱中拿出来很久后融化的果冻,瘫坐在木质的椅子上,紧紧地闭上了眼睛。我的沉默,一惟的多情,是我们没有努力改变的性格弱点推动了她的死,我们都为她或多或少地负着罪。
“我会搬出去住。”从衣柜里翻出几件换洗衣服塞进帆布旅行包,我看了一眼他,缓缓说道,随后重重地关上了门。
吵后我在外面的旅店住了两周,随后又找到一个价格合适的出租房,周一下午时回到宿舍拿取要用的被子与凉席等生活用品。
宿舍没有人,地上的碎片与咖啡都已清理干净,床上只剩一张天蓝色的垫子,他离开了这里。我以为他只是暂时回了家,但到下半年开学也再没见到过他,听导师说,杨一惟几周前十分坚定地签了退学申请,即使所有人都加以劝阻。
从那以后我也再未见过他,到今天为止已有七年,究竟他以何种方式生存,周围是怎样的一些人,每天进行着什么事务,是否仍旧乐此不疲地参加社交活动,这些我都无从知晓。如果不是他今天的这个电话,也许在某一天,我们便互相淡忘,如同从未认识过一样。但终究他来联系了我,按他的说法,希望与我见面,即使以陌生人的身份。
我打开窗户,三月初恰是放风筝的好时节,春风温和又带着股暖意。这种季节里,是该找个时间和人一同外出踏青,我想看看玫瑰花或是狗尾巴草在风中舞动着的样子,或许在风吹得足够温柔时,休息了一整个冬季的猫,也会大大方方地出来散步。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知道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要像树一样,把根伸向地底,才能靠近光明。”
我拿起手机回复了他,随后在外放的《Viva Cugat》中,如《阿飞正传》里的张国荣一样,随着音乐闭上眼睛,在风中摇晃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