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一那年夏天,林乱喜欢上了同班的任小喧。
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有关恋爱的话题总是很容易成为班级里面的头条。林乱这辈子都没怎么出名过,仔细想来,也许那个时期他是最有机会火的,但很遗憾,他赶在了一个不太恰当的时代里。
他的爱情就彷如大海里的一滴小水珠,没有在班上掀起一丝涟漪。我的意思是,对于林乱喜欢任小喧这件事情,同学们毫无兴趣谈论。
因为喜欢任小喧的人实在太多了,也许,同学们会更乐于谈论班上哪个男生不喜欢任小喧。
原因无他,任小喧长得实在太漂亮了。
但这并不是林乱喜欢上任小喧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班主任在排座位的时候将任小喧与林乱排到了一起。
相比起其他条件和因素,距离更容易产生爱情。林乱最喜欢的作家公子秦川曾经说过:距离,才是古往今来所有情感的罪魁祸首。
林乱虽然没做过调查,但他敢打包票八成以上的早恋是因为同桌关系而产生的。想到这一点,林乱就觉得班主任这几十年白活了,学校一方面禁止学生早恋,一方面却又允许男女同桌。
当然在林乱想通这一点之前,他是还没有喜欢上任小喧的。
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很多男生在追任小喧,班上的,隔壁班的,楼上班的……作为任小喧的同桌,他多了一个新职业——快递员。他常常会莫名其妙的被叫出去,然后对方递一封信给他,说,帮我交给任小喧。
课余时间他只要一离开座位,回来时就会看到一个男生坐在他的座位上与任小喧攀谈,触发概率100%。
林乱感到无比烦恼,他觉得这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但对此他毫无办法,他只能感慨世间凡夫俗子太多。
“那么你为什么不喜欢任小喧呢?”好友楚生问:“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占尽天时地利,有多少人羡慕死你,你要是也喜欢任小喧的话,你将会是最有机会的一个。”
“问题不在这里。”林乱瞥了楚生一眼,说:“对于人们都喜欢的东西,我通常都不喜欢,就是这么的独特,这么的与众不同。”
楚生于是点头说:“所以你才会喜欢公子秦川那个扑街作家,因为没什么人喜欢他哈哈哈哈哈……”
……
2.
一开始的时候,林乱对任小喧的印象并不太好,作为一个少数派,他总是刻意和任小喧保持着距离,即便成为同桌也从不与之交谈。他们的第一次谈话,是在上晚自习的时候,林乱正在看小说,任小喧忽然凑过来说,你也喜欢看小说啊。
林乱怔了一下,但他还是很快回答说,嗯,是的。
林乱虽然不健谈,但对于阅读方面的话题,他总是一概不拒,或许是因为他本身有足够的阅读量,对这类话题有足够的自信。遗憾的是他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可以好好表现自己口才的机会。
他以为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所以他马上就合起了书,准备跟任小喧一展生平所读。但他的书才刚合上,整个人就蓦地顿住。
因为任小喧问了他一个问题,任小喧说,那你看过《斗破苍穹》吗?
封面上“东君”两个大字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着夺目的光芒,林乱想了一下,将书重新打开,同时回答说,如雷贯耳,但是没看过。
“我跟你说,我跟你说……”任小喧忽然雀跃起来,“这本书好好看,你去看咯。”
林乱的心思重新投入到小说当中,敷衍着回答说,嗯,下次吧。
这是二人的第一次交谈,在林乱不冷不热的态度中草草了事。事后林乱对任小喧做了一个总结,他觉得任小喧空有一具美丽的皮囊,整个人没有一丝内涵。想到这里他瞄了一眼任小喧的胸部,给了一个概括性的词语:胸大无脑。
他们第二次交谈,也是在上晚自习的时候,林乱在听MP3,任小喧似乎百般无聊,就问林乱可不可以借一只耳塞给她一起听,林乱有些许尴尬,但并没有拒绝。
听了两分钟后,任小喧又问林乱可不可以换一首歌,林乱就将MP3递给任小喧让她自己挑。
任小喧挑了大约1分钟,大概是将MP3里整个曲目翻完的时间,1分钟后,她拔下耳塞连同MP3一并还给林乱,同时刻意眯起眼睛刻意做出一个迷人的笑容说,谢谢。
“不客气。”林乱若无其事地接过,心里再次做了一个总结,他觉得,他跟任小喧的品味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3.
但是任小喧很大方,她总会将别的男生送给她的零食分给林乱吃, 也会将作业借给林乱抄,林乱听MP3的时候,任小喧还会帮他盯梢,一有老师经过就提醒他。
久而久之,通过零食建立起来的……哦不,通过学习上的互相帮助建立起来的感情,林乱开始抛开对任小喧的排斥,与她日渐熟络起来。
任小喧很善于聊天,即便呆板无趣如林乱,她也总能找到一些趣事让林乱愉快的和她聊下去,两人常常聊天聊到忘我的境界,经常老师一节课讲完,他们觉得话题才刚开始,最后悻悻然结束。
虽然很多时候林乱都想不起来他跟任小喧聊过些什么,但他觉得在那个过程中他还是挺开心的,他开始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任小喧,除了她的美貌以外,她的性格确实也很讨人喜欢,单就林乱个人觉得,跟任小喧在一块,非常轻松愉快。
但是随着两人日渐熟悉,对方的一些缺点也开始暴露出来。任小喧最让林乱抓狂的是自恋,而且是超级自恋。她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照镜子,然后照着照着就比个耶的手势对着镜子甜甜的说:真美。
任小喧还喜欢看《海贼王》动漫,她最喜欢里面的女帝·汉库克,一有机会就会把她的口头禅搬出来说:
无论伦家做错了什么事情,大家都会原谅伦家的,因为伦家实在是太美了。
对此林乱常常吐血三升,无力扶额,“你这么美,你咋不上天呢……”
4.
林乱的学校对于学生穿校服的规定并不严格,出于懒得去买衣服,林乱一直将就着穿校服上学,但像任小喧那样爱美的女生自然是不会将就的,林乱也因此有幸见识到了任小喧的服装秀。
林乱很认真的数过,两周,在整整两周里,任小喧都不会穿重样的衣服,而且重点是,林乱觉得任小喧的每一身衣服都很好看,为此林乱又得出一个结论:天生貌美的女生,在审美方面也是得天独厚的。
而就在对任小喧穿着的赞美中,林乱形成了一个习惯,每天去学校之前,他都会猜测,任小喧今天会穿哪身衣服呢?
那个年代,服装的设计已经不拘于保守,T恤的领口通常都开的比较大,所以很多女生常常会在不经意间露出肩膀上的内衣带子,任小喧自然也不会幸免。
一开始的时候,看到任小喧微走光林乱还是会脸红,忙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后来随着和任小喧的关系日益密切,慢慢也就不再尴尬了,还会通过示意提醒任小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到,每次碰到任小喧走光时她都是穿的黑色内衣,于是他忍不住猜测,难不成任小喧所有的内衣都是黑色的?
当然这个猜测是没有答案的,毕竟这个问题不太纯洁。
5.
林乱与任小喧的感情是呈直线上升的,他们聊天的内容越来越有实质性,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人生目标和理想……任小喧还会讲她那些追求者的故事给林乱听,而每次只要一察觉到林乱的表情有些不快,她马上就朝林乱搬个鬼脸说,不准吃醋哦。
下课的时候任小喧还会拖着林乱不让他走,因为只要他一离开座位就会有别的男生乘机来搭讪,林乱的MP3里不再是清一色朴树、左小祖咒类风格的歌曲,他专门准备了一本笔记,上面记载着他和任小喧共同喜欢的歌曲。上课的时候,他就和任小喧一人戴一只耳塞沉浸在同一首音乐当中,时而看向对方,相视一笑后又转过头去装模作样的听老师讲课。
直到某一节课上老师发现了他们在听歌,于是毫不留情的没收了林乱的MP3,这让林乱非常不痛快,他觉得老师破坏了他的幸福。但是第二天任小喧就自己带过来一个MP3,里面的歌曲和林乱的MP3差不多是一样的,这让林乱很疑惑,“你既然自己有MP3为嘛还老找我借啊。”
任小喧不满的瞪了林乱一眼,嘟着小嘴说,听你的歌,哪那么多话呀。
林乱忽然明白过来,顿时就禁不住笑了,看到林乱笑,任小喧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还笑,不准笑。”
怕任小喧真的生气,林乱忙收敛笑容,但心里却乐开了花,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幸福了。
每天晚上入睡的时候,林乱都会温习白天和任小喧发生过的一切,他开始觉得黑夜无比的漫长,特别憧憬破晓的到来,他开始留恋在学校的时间……
种种迹象表明,他恋爱了。
6.
林乱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任小喧,是他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穿着和任小喧同款的衣服,身形也挺接近,人也挺漂亮,但他并不觉得那身衣服好看,所以他立马就怔住了——原来是他本末倒置了,并非因为任小喧的审美得天独厚,而是因为他喜欢上了任小喧,所以才觉得任小喧穿哪身衣服都很好看。
好友楚生也问过他,你现在跟任小喧这么亲密,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林乱耸了耸肩说,你想多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上她。
说是这么说,但在这同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跳速度变得很快。
楚生又问他,那你觉得任小喧喜欢你吗?
林乱又耸了耸肩说,关我屁事。
其实楚生的第二个问题让林乱变得很有自信,他内心几乎给了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当然。
任小喧当然也喜欢自己。
他无比确信这一点,他好歹也是看过无数电影阅读过无数言情小说的人,一个女生是否喜欢一个男生,他还是看的出来的。
公子秦川曾经在某篇文章里提到过,他说,爱情的真正寿命其实只有一个瞬间,但那个瞬间所绽放出来的光芒会超越时间的束缚,人往后所有与之相关的情感,都是那道光芒的余晖。
那么林乱的那道光芒是何时出现的呢,林乱在记忆中搜索那个证明自己喜欢上了任小喧的瞬间。这并不难找到,那是在一节语文课上,当时讲到的课文是一首现代诗,高野的《止于此》。
那是一首情诗,为了充分表达出该诗的魅力,老师想找一对男女同学合作朗诵,最后他选了林乱和任小喧。
林乱并不知道当时有多少男生羡慕死他,他们多么希望林乱念错哪怕一个字,但林乱很替自己争气,他和任小喧的配合堪称完美。
……
这已是我的天涯。
进,看不见幸福。退,看不见你
止于此。春便还是春
夏便还是夏
爱,止于此。心,也止于此
风止于秋水,我止于你。
……
朗诵完毕后,教室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后来林乱在注册任何网站的账号时,都用“风止于秋水,我止于你”做签名,这是他与任小喧最美妙的回忆之一。
但他那个喜欢上任小喧的瞬间,并不是这里。
是在朗诵完这首诗之后,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向对方,而就在这个瞬间,就在两人的视线接上线的那一个瞬间,林乱如遭电击,整个人忽然一麻,他的视线随之变得朦胧,眼前白茫茫一片,大脑一片空白,那个过程很快,但无比清晰,林乱分明感觉到时间在他身上停止了几秒。当他回过神时,他本能的立马移开视线。
事后他想,这TM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触电?
但是由于在那个状态下他目不视物,看不到任小喧的表情变化,所以他不知道任小喧是不是也跟他一样触电了。于是他去网上查资料,他想知道,触电是单方面的,还是只有两情相悦的人之间才会出现。
他更希望是后者,那样就可以直接证明任小喧也是喜欢他的。
但好像没什么人无聊到跟他一样关心这个鸟不拉屎的问题,他多方查证,最终还是无果。
于是在一次任小喧跟他讲那些追求者的故事的时候,他假装随便一问任小喧有没有跟谁对视时触电过。
任小喧拖着腮帮子想了会儿,说,有。
林乱立马紧张起来,“什么时候?跟谁?”
“隔壁班的数学老师。”任小喧兴奋的握着拳头不停地跺脚说:“他实在太帅了,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蒙了。”
“……”
7.
但是喜欢任小喧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她的追求者实在太多了,黑白两道都有。林乱经常收到让他离任小喧远一点的警告。最惨的一次,是在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被一帮人给拦了个正着,领头的是学校里有名的混混,阿文。
阿文叼着跟烟,一脸嘚瑟的走到林乱面前,一边有节奏的拍打着林乱的脸一边说:“你小子很拽啊,都警告你那么多次让你离任小喧远点了,还敢公然缠着任小喧。”
林乱平静的说:“我跟任小喧是同桌,再远能远到哪去。”
伴随一声“呦呵”,阿文手忽然用力,林乱顿时正面吃了一记耳光。
“我阿文就欣赏你这样不怕死的好汉。”阿文说着又是一记耳光。
林乱摸了摸脸,吐了口唾沫,说:“你也只能这样了,没出息的东西。”
“你他妈死到临头了还嘴硬。”阿文勃然大怒,一脚踹在林乱肚子上,林乱腹部吃痛,还没来及叫出声阿文又是一脚直接将林乱踹翻了出去。
“看你小子嘴还有多硬,给我打。”
阿文带来的弟兄顿时围上去将林乱一顿乱揍。
等阿文觉得揍的差不多了,他走过去一脚踩在林乱的脸上,恶狠狠的说:“今天先给你点教训,以后你再敢缠着任小喧,哼,就没今天这么舒服了……”
林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喘了喘气,随即笑出声来,笑声尖锐而讽刺,他逼视着阿文说:“有这么多人喜欢任小喧,你要每个人都去打一遍么,只会动用暴力,别说任小喧,你随便去问一个女生,你看有谁会喜欢你么,小瘪三。”
阿文顿时怒不可遏,“妈的,再打。”
……
那是林乱生平最难捱的一段时间,他忘了最后阿文一群人是怎么离开的,甚至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万幸的是他挺过来了。他并没有见过什么大的世面,其实他的内心非常害怕,但任小喧的爱让他无所畏惧,他很早就下过决心,只要能跟任小喧在一起,什么样的代价他都能承受,他也应该承受。
并且他不断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在这些困难面前低头,轻微的示弱也不可以,他不允许自己对任小喧的爱有丝毫动摇。
第二天去学校时,他鼻青脸肿的样子吓了任小喧一跳,忙问他发生什么了。
林乱笑着说,没事,昨晚回家的时候碰到抢钱的,我不给,他们就打我。
任小喧一脸怜惜的表情映入林乱的眼帘,他的身体很痛,但是他的心很暖。
8.
韩寒曾写过一句歌词:美丽故事的开始,悲剧就在倒计时。
林乱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他和任小喧的感情危机,是高二文理分科的到来,他问任小喧,分班后,我们还会像现在这么好吗?
任小喧想了会儿,说:“不会哦。”
林乱难掩失落,虽然他知道任小喧说的是事实。
任小喧紧接着又安慰他说:“放心吧,我们肯定会分到一个班的。”
林乱笑说:“我也觉得。”
林乱其实想选文科,但因为任小喧选的是理科,他最终还是改变初衷,选了理科。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放弃并没有为他带来好运,他最终还是没能跟任小喧分到同一个班级,不仅如此,任小喧所在的班级在一楼的最右端,而他的班级在二楼的最左端,在他看来,这特么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
啊,苍天。那一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
其实林乱计算过,从他的教室走到任小喧的教室,只需要不到20秒。但这20秒不到的距离却成了横在他和任小喧之间的天然屏障。
他害怕因此而与任小喧的感情逐渐淡化,他开始频繁的给任小喧打电话和发短信,但是分班后他与任小喧之间像是突然有了隔膜,常常在电话里不知道说些什么,聊短信也总是聊不进状态,以前和任小喧轻松愉快聊天的感觉忽然间全没了。
任小喧一开始还会耐心的回复林乱每一条短信,后来只是选择性的回复,再后来两三天才会回复,他们的联系日益减少,这让林乱备受煎熬,却又苦于不知如何改善。
林乱当然也效仿过任小喧其他的追求者们,一下课就去任小喧的教室蹲守,只要她的同桌一离开就去占位置。为此他还经常撞见任小喧其他的追求者,大家一打照面就对方的意图心领神会,彼此会心一笑,有些还会主动去与对方握手,大有“失敬失敬”的意思。
林乱心里苦笑,在他看来自己应该与这些人是不一样的,因为他和任小喧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过去,一直以来他都是和任小喧坐在一起的那个,而今他却沦落到在教室外面和一群备胎蹲守。
但这并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任小喧这次的同桌也是个男生,而且显然也对任小喧有意思,因为除非任小喧离开,不然他从不离开他的座位。
而更可气的是,任小喧竟然也将零食分给他的新同桌,还会和她的新同桌一起听MP3,这让林乱感觉像是戴了绿帽子一样恼怒,气的几个星期不理任小喧,偶尔任小喧发来问候的短信也不理会。
其实在这期间他非常希望任小喧能问他一些深入点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不理她?为什么生气?为什么不开心?那样他就会有一大箩筐的话说给任小喧听,但任小喧总是浅浅的发些诸如“早安”类的问候短信。
这让林乱特别难过,特别憋屈,但最后他还是憋不住了,又开始主动联系任小喧,但过不久他又会因为别的原因生任小喧的气,然后又独自生闷气,最后过一段时间又还是忍不住主动去联系任小喧——整个高二,他都在重复这种状态。
就如电影里演的那样,爱情确实疼的很诗意。分班后,林乱觉得自己没有一天是快乐的,他时刻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失落。但因为任小喧的存在,他仍旧觉得世界是美好的,生命充满了希望。他仍旧愿意不遗余力的去爱任小喧,并且对此他无怨无悔。
他曾一度陷入恐慌,他想,假如任小喧在他的生命中消失了,在往后的日子里他再也看不到她了,那将会是怎样的恐惧?
所以,他一定要和任小喧在一起。
9.
林乱开始写日记。
其实高中的生活是很枯燥的,只是记录生活的话,并没有记日记价值,所以林乱觉得能坚持写日记的通常只有两类人。
一类是那些以磨练文笔为目的的作家们,他们可以将身边的任何一件小事写出一朵花来,像公子秦川那种,丧心病狂起来能把他家门前种了棵树写成前世一姑娘与情郎私奔到此不幸遇难后化为大树等待情郎来寻她,随便一瞎掰,几千字就有了,想不佩服都难。
还有一类就是他林乱这种,因为爱情,为了让思念有所寄托。
林乱写日记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记录他想念任小喧的365天,但是他在下笔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将任小喧写进去——或者说,如果他不写任小喧的话,他根本想不到可以写些什么。
所以经年之后,当他翻开那时候写的日记,发现整整两大本日记,写满了任小喧的名字。
……
陷入爱情中的人,总会特别的迷恋音乐,在林乱的记忆中,高中生涯的后半段耳塞似乎从来没离开过他的耳朵,他渴望从音乐中找到共鸣,那种整首歌听下来“仿佛唱的就是他和任小喧”的感觉让他格外着迷。
在任小喧18岁生日的时候,他送给了任小喧一个MP3,里面有他精心挑选的18首歌,那是对他而言最珍贵的18首歌,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一听到这些歌,他马上就会想到任小喧,这些是他的爱情之歌。
……
他开始尝试给任小喧写信,在信中,他追忆着他们过去的快乐时光,倾诉着对任小喧的思念。但是任小喧极少回复,回复也只有寥寥不足百字,且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
即便如此,林乱也还是坚持着给任小喧写信,因为他觉得,当一个人走在夜深人静的路上,想着这个世界上有人正思念着他,那应该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吧——他想把这种感情传达给任小喧。
他非常用力的想要维持住和任小喧的感情,但正如某位智者所言,感情就像是握在手里的沙子,握得越紧,流失的就越快。他和任小喧的联系越来越少,最久的时候,任小喧会有将近一个月杳无音讯。
一个月,天啊,对于林乱来说,这是怎样煎熬的一个月。
他就是在这样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下度过高中生涯的。
10.
人与比翼鸟不同,没有爱情人类也能独自前行。
林乱当然也曾想过放弃,他第一次有这种意识,是在一次上学的路上偶遇任小喧。当时任小喧穿一袭洁白的长裙,披着头发,依然是那么美艳,那个时候已经高三,任小喧的美已经显得欲发成熟。
但林乱并不开心,这次相遇让他觉得格外难过——因为他记忆中的任小喧不是这个样子的。
高一的时候,任小喧一直都是扎很低的马尾,而且扎的很松,所以她的发型很容易凌乱,于是她总会时不时将头发解开重新扎上,而他特别喜欢看任小喧扎头发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永远也看不腻。
此外任小喧穿的裙子很薄,薄到林乱站在她身后就能看见透过衣衫映出来的内衣的颜色,而那竟然不是黑色的。
这些林乱记忆中关于任小喧的特别记号,竟然被她亲手给抹去了,林乱忽然意识到,他的爱跟不上任小喧的变化,或者应该说,他太执着和任小喧的那段过去。
他真正爱着的,是高一那年他觉得同样也喜欢自己的任小喧,这是他的结论,所以他想放弃。
其实对他而言,放弃的理由远比要坚持的理由要多得多,但他的放弃却总是无法坚持到底,无论他下了怎样的决心,一旦在偶然的情况下看到了任小喧,他那被压抑的感情就会再度燃烧起来,让他觉得自己仍旧可以爱得义无反顾。
某一天,他在日记上写下:我真的相信,爱情就是毒药,让人上瘾,令人发疯。
11.
林乱开始频繁的看言情小说,但大多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那些洒狗血似的爱情故事让他难以忍受,他无法从中找出丝毫共鸣,当然更无法治愈他内心的情感创伤。
他翻遍了公子秦川所有的作品,他希望能从这个让自己产生共鸣最多的作家笔下找到令他茅塞顿开的文字,但可气的是这个混蛋作家没写过哪怕一个爱情故事,他怒了,他打开公子秦川的个人主页,发过去一条破口大骂的私信:
秦川你个王八蛋,你特么写过那么多爱恨情仇,怎么就不好好写一个言情故事啊,你特么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啊,没谈过你说啊,老子讲给你听啊。
话刚一发出去林乱就后悔了,卧槽他对自己最喜欢的作家都说了些什么啊,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他赶紧解释。
然而他的第二条私信还没来得及发出秦川那边就回消息过来了:
把你地址发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林乱顿时松了口气,还好不是直接把他拉黑,于是赶紧把第二条私信发过去。
过不久,秦川回复说,所以说,你正为情所困?
是的。林乱说,你想不想写一篇言情小说,想的话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不想的话我也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
【尾声】.
一周后,林乱晚上放学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后发现秦川已经把稿件发过来了,他有些意外,号称码字龟速之神的公子秦川什么时候改过自新的。
随即他开始激动起来,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作家写的关于他自己的故事。他逐字逐句认认真真的读完,而且连续读了三遍。他非常相信秦川,在秦川动笔之前他就知道秦川定能写好这个故事,秦川也的确写出了一直以来他那操蛋的情愫。
但单就故事角度而言,他有些不满,而且越读越不痛快。于是他给秦川发过去一条信息:“从小说的角度上讲,这毫无疑问是非常有水平的作品,但在我个人方面,有些不爽的地方。”
“当然在骂你之前先夸你一下,你把你的那些作品如此完美的植入到我的故事里,这广告插的,我给99分,扣掉1分是怕你骄傲。”
“然后重点来了,这是我跟任小喧的爱情故事,但你通篇都在写我,任小喧这个人物非常模糊,站在读者的角度根本就不清楚任小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其次虽然我重点跟你讲了内衣颜色那段,那你也不用写的这么直白吧,这让读者怎么看我;最后这个结局我不喜欢,我甚至不认为这是结局。”
秦川说:“首先,这并不是你们的爱情故事,这是你的爱情故事,任小喧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由读者自己去评价,因为你根本不了解,我也不了解,我只是写出了你记忆中关于任小喧的片段;其次,写故事就是要解放天性,咳咳,而我的天性早就解放的差不多了,所以完全没觉得这有什么出格;最后,不管你信不信,你们之间早就结束了,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结局。”
“我不信。”林乱有些生气,“我可以认同这只是我的爱情这一点,但结束是要根据某个具体事件来定,我跟任小喧并没有,我今天早上还看到过她,我也还没有真正放弃她,只要我愿意,我现在仍然可以和任小喧取得联系,而这并不是你所说的我跟她早就结束了。”
秦川说:“那这样吧,你现在给任小喧打个电话过去,等她接通你就挂了,你明天把后面发生的事情告诉我,我帮你补上去做结局。”
林乱不明所以,正想问出个所以然来发现秦川已经下线了。
林乱想了片刻,还是按照秦川说的,拿出手机找到任小喧的号码,拨了出去。
电话很快接通,电话那头任小喧的声音依旧是那么熟悉,那么温馨,林乱想叫任小喧的名字,但他想起秦川的交代,挣扎了一会,最后还是非常不舍的按下了挂断键。
他有些紧张,待会任小喧打过来他要怎么解释他挂电话呢,不小心按到了?那他应该会马上打过去啊?而且他已经很久没跟任小喧通过电话了,待会要说些什么呢?啊,好紧张啊……
林乱握着手机不安分的在房间里来回度步。
他想起高一和任小喧同桌的时候,无论对方说什么,他们都可以把话题接下去而且聊的非常开心,那个时候他从来都不会紧张,也不会怕自己说错什么。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连要做到正常聊天都那么艰难了呢?唔,该死的分班。
他又想起高一那年的平安夜,当时的他还不知道平安夜吃苹果的习俗,所以当任小喧的座位上堆满了别的男生送过来的苹果时,他吓了一大跳,继而又意识不妙,通常女生都很注重节日。果然,任小喧脸上写满了不开心,嘟着嘴说,就你没送我苹果。
林乱看着满桌的苹果,醋意横生,说,那你也没送我啊。
跟着又补上一句:你别想拿别人送给你的来打发我,我才不要。
“我才不会。”
跟着任小喧花了将近一节课的时间,折了一个纸苹果送给林乱,说:“呐,圣诞快乐。”
而任小喧的手机号码就写在那个苹果上面。
想到这里,林乱不自觉的笑了起来,那个时候的任小喧,真的是好可爱啊,这样的女生,即便再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喜欢上她吧。
高二圣诞节的时候,林乱早早就准备好了苹果,但是平安夜那天晚上他去送苹果的时候,却得知任小喧那天晚自习请假了,而她的同桌也请了假,这当然不会是巧合,当时他别提有多愤怒多伤心难过。后来他从任小喧的微博里得知,那天她是和她的同桌一起去看电影《非诚勿挠》了。出于这个缘故,林乱至今没看过这部电影,没有任何词语能形容的出他对这部电影的厌恶。
林乱回忆到这里的时候,片刻前的甜蜜立马被冲散,继而又陷入到无尽的悲伤之中——他如此循环着,伴随着回忆,情绪不停的起起伏伏。他不知道,就在他的来回度步之中,他几乎将他与任小喧的故事在脑海里再度演绎了一遍。
而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任小喧还没有打电话过来。
他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了,不知不觉竟已过去三个多小时……
……
她……应该已经睡了吧。
林乱愣了片刻,忽然笑了。
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知他和任小喧的故事早就已经结束了,他只是,他只是不太愿意接受这个事实,现在好了,连最后一个骗自己的理由都没有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呵呵……君知又如何?
倘若她知他悦君兮君不自知,又如何山穷水尽之时,负了相思意。
他平静的将手机关机,然后把手机卡拆了下来,接着拿出一本记事簿,用力在上面写了一句话,然后撕下那一页,将手机卡放在上面包好。
他走至窗前,将手机卡奋力往外一扔,这一扔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看着它以极快的速度飞了出去,他一直睁大眼睛看着,视线紧咬着它,他想一直看着它直到它降落下去,他想亲眼目睹自己的爱情陨落的过程。
但是他用力太猛了,手机卡刚一扔出去就很快消失在夜色中,他还来不及反应,它就已从他的视线里消失。
……
就这样吧。
林乱关上了窗户。
“假如再也遇不见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