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外面雾蒙蒙的,将手中的案件整理完毕,外面已近傍晚,望着窗外的街道,看着匆匆忙忙的人群,都在努力的奔于生计。想想自己做律师十几年来,也曾为了生计忙于奔波,而如今稍好一些,在经济稍好一些的时候,就在思考,律师执业的价值所在是为了什么?
就如前几天讨论的一个案件,儿子告父母要拆迁补偿款,如果这个案件让我来做,我是不会接这样的案件,有些案件违反人的基本道德伦常,慎接,但是对于新职业的年轻律师,我们应给予更多的理解,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在生存问题解决后,才会选择案件。该案件父母将其养大,父母恩都不足以弥补,何况拆迁补偿款是父母一辈子建造而得的,为其娶妻生子,反过来又要拆迁补偿款。作为一名律师用主观思想去评判这个案件是不理智的,但是律师价值体现的不仅仅是代理一个案件,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导向,每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都是对社会起引导指引作用,而律师应在诉讼时给予当事人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引导。
律师虽是自由职业者,但也有其社会责任,对社会价值正确引导。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冲破了法律底线,何来道德可言?在每一个判决的背后,法官及律师考虑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判决作出后,对社会的影响及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