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精典是种享受。读高尔斯华绥的作品就有这样的感觉。他高超的笔法,将人物描写的入木三分。不愧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品质》让我感动非凡。
文章通过“我”的观察和所见所闻,把格斯拉兄弟——做鞋匠的为人,人生展露无遗.他们爱岗敬业,执着生活;他们认真、执着、自信、有责任感。他们不只是在为了做鞋和生存而工作,他们已经将它当作一份事业,一件艺术品来经营。但他们又是不谙世事的,他们固守传统,他们不懂同业的竞争,只是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可爱却辛酸,先是哥哥不能接受店面不保的事实去世,尔后,是弟弟被活活饿死。一出悲剧的背后却留给人无尽的思索:是这世界变化快,还是这世上的人因太过固执而没有迎合这变化的脚步?孰是孰非,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很喜欢他对人物的描写,独到、有新意。
“他本人有点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须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
“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这是小说中年轻人对格斯拉先生的评价。
是的,他是个怪人,但他却做了顶好的靴子。是不是怪人都因为他的一技之长而不屑与人多讲;是不是因为怪人的离群索居而就要遭此命运?是的,感动就在平凡的生活中,就在普通人身上,就像真理从来都是简单朴素的一样。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意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
“奸商”“无奸不商”似乎都与他无关。或许他不该从商,他该是个艺术家,心无旁骛地去进行他的艺术创造,他不该流入世俗;可这就是生活,他有极好的品质,可他却被活活的饿死,这是怎样的世界呢?所谓怪人,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怀揣理想,宁可为之付出生命,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做人的准则。他们的心是一方净土,他们活的很干净,很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