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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住在李园路和橄榄园路交汇处的细柳营小区。据说建国初期,那里曾有一个连的骑兵驻守。四十年后骑兵连迁往城西南锥子山下的彩衣庄,有神通广大的开发商购置了那块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开发商推倒了低矮的营房,重建了清一色的六层住宅。或许是出于对军营的某种记忆的感情,开发商保留了细柳营驻军栽植的绝大多数绿化树木。它们是水杉和小叶冬青。
我喜欢站在五楼的窗前看仲夏的小叶冬青和初冬的水杉。农历五月,小叶冬青盛开,树冠上像下了一层雪。冬青花浓香氤氲,飘浮窗前。嗅着那香味,像是中了毒,晕晕乎乎,内心既空虚又躁动不安。当时刚刚三十出头,我已觉得人生快要走到尽头。我无精打采,整天晃晃悠悠,每走上一条路,一条街巷,都像是在睡梦中无意间踏入。某种孑然自逝的孤独和忧伤总是占据着我空虚的心灵。到了冬季,我会在窗前看前后排楼房间的水杉,它们整齐挺拔,像宝塔一样高耸入云。特别是逆光看它们时,杉树的针叶会呈现为鲜亮的深红色。
我的同事卢晓斌跟我说,他经常去我家附近橄榄园酒店喝酒,因为那里有一帮他的好哥儿们。有天晚上,我忽然心血来潮,想去橄榄园酒店大门口转转,“或许能看到卢晓斌呢。”我想。
其实我和卢晓斌也就是普通同事关系,我不知道那一刻我为何那么想看到他从酒店醉醺醺出来。正如日后我跟他提及此事时他的反应:“你真的这么想我?”他露出吃惊和不信的神情。
我笑笑,因为那时我已经坦然:“我想当时我就像在一个偏僻冷清的车站等车,我需要一张登载花边新闻的晚报,一本讲解恋爱技巧的小册子缓解等车的焦虑。”
那是个清秋的夜晚,黄昏时刚刚下过一场雨,我出门的时候空气清爽,有股子枯树叶的焦香味。天上纤云弄巧,上弦月像一团烂银那样冰凉晶亮。
橄榄园大酒店门口停着几辆黑色的豪华轿车,我只认得其中一辆是梅赛德斯。我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我心里说:抽完这支烟,如果还看不到卢晓斌,我就走。烟很快抽完了,酒店里出出进进很多人,就是没见着卢晓斌。我想那些进进出出的人,一定有卢晓斌的哥儿们。在我扔下烟蒂并踩灭时,我还想赌一把:卢晓斌会不会正在酒店大厅某个角落和一个哥儿们谈心?于是我走进了橄榄园大酒店里。这是我第一次走进这家酒店。这是一家有餐饮有住宿的综合酒店,大厅十分简陋,除了总服务台那里亮着一排灯,其他的灯一盏也没打开。
“您想住店吗?”一位服务生像幽灵一样出现在面前。
“不,我想找个人,听说他今晚在这里用餐。”
“是吗?他在哪个包间?要我帮您叫他吗?”
“不,我想他可能已经酒足饭饱离开了。”
然后,我找了个借口,匆匆走出大门。
我沿着橄榄园路往北走,这是一段上坡路,右手的省第一监狱大门紧闭,大门两侧的碉楼上站着荷枪实弹的哨警。这是一座重型犯监狱,早年位于郊区,随着这些年城市的持续扩张,它已经到了闹市区。可它为何不迁走呢?细柳营的骑兵连不是迁到了彩衣庄吗?
看着监狱灰色的高墙,忽然觉得我被困在了一座监狱里。我的监狱没有看守,空空荡荡,寂静无声。可能出于胆怯和害怕,我躲在最里面,不敢走出监狱。
从那以后,我会时常到橄榄园门口转转,站在停车场抽一支烟,有时抽两支。然后我就沿着门前那条渐走渐高的上坡路往北走,一直走到精神病医院才止步往回走。
橄榄园路的一边,也就是监狱对面的那一边都是一副面孔的老旧五层住宅楼。那些一楼的住户为了能增加一点收益,无一例外地把临街的小院子扩建成商铺。有的自主经营日杂百货,有的租给别人开小吃店、足浴房。中场休息就是曾经开在这段路上的一家不大的快餐店,总共只有三间:外间有一个正对着店门的弧形吧台,其余空间则为一些简易的桌椅,那些桌椅都是沿着几乎占去一面墙那么大一块落地玻璃窗摆放的;内间和外间之间并没有实质意义的分隔,有点像时下居家流行的敞开式餐厅和客厅的关系,其间只是略用装饰以给人视觉上的区分。内间大约有六七个简易的座位,墙体也只是略施粉饰。整个内外间的陈设很是简俗,并无干净清爽印象,更不能给人以温馨的感觉;另一间是厨房。厨房隐藏在吧台的后面,用条状塑料门帘遮挡着。那些汤汤水水的热饮、简餐就是在里面加工完成并端到那些在夜间需要用它们来填饱肚子或是热身解渴的人的面前。
尽管我经常在这条路上散步,却并未注意到这家快餐店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夜里,我散步回来走到坡顶时,才看到了它。那晚我走了很长的路,一直走到京岘山脚下,并站在那里听了一会暮秋风林的落叶声和滴露声,才开始往回走。当时我肚子有些饿,还有点渴,于是我闻到了路边一间有着宽阔大门、灯光亮堂的屋子里漂出的食物香气。我注意到大门门楣上方写着“中场休息”四个红漆大字。我站在玻璃门外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轻轻推开了玻璃门。
服务生问我想吃点什么。我有点茫然。于是我反问有什么可以解渴并填饱肚子。服务生告诉我有热饮,有炸鸡腿、炸鸡翅之类的简餐。我踌躇了半天,才决定买一杯热饮,名字大概是叫珍珠奶茶什么的。高高的广口塑料杯,乳白的热饮上漂浮着几粒类似珍珠却比珍珠大许多的圆颗粒——其实更像是鲢鱼的眼睛,杯子里插一根白红相间、可以弯曲的塑料吸管。
我在里屋拣一个座位坐下,从那里能看到外间顺着一堵墙那么大的落地玻璃窗陈设的座位上坐着几个年轻男女,他们漫不经心地吃着盘子里的简餐,亦复漫不经心地轻声交谈着什么。估计他们是附近医科大学的学生,或是就近在电子元件厂上晚班的青工。
我轻啜了一口热饮,点燃一根烟。餐厅里播放着歌曲,很轻,却很清晰。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人在唱歌,他沙哑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记住。我本想快速喝完就回去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感。于是,又点一支烟,漫不经心吐纳着,听着歌曲。
顾客渐渐多了起来,可能是讨厌我抽烟的缘故,除了我对面的位子空着,其他都坐满了。屋子里也略显吵杂,不过沙哑的歌声还是能断续传进耳朵。
我面前的热饮不再往外冒热气。我数了数那只白瓷烟缸里的烟蒂,五个。我想我得走了。就在我准备站起身的时候,从外间吧台那边闪进一个女孩子,她肩挎一个很大的挎包,站在里、外间交汇的地方往里张望,最后眼睛停留在我对面的座位上。
她果然坐到了我对面(她别无选择),三分钟后,服务生端来了她点的简餐:一对炸鸡翅,一杯珍珠奶茶。
这是你的晚饭?我不但没有起身走人,还主动跟她搭话。我一点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主动跟她说话。
她看看我,说是的。
我们就这样开始交谈。
广播里的音乐声渐渐高了起来。因为餐厅的顾客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我和她同时站起来。
我微笑着说:“下次再遇到你,我请你吃双份的鸡翅。”我想我说话的样子有点慎重其事。
“好啊!”她笑着爽快地回答。
我们所以都笑着说,是因为我们都心知肚明,我们口中的再见只是说说而已,一句略带玩笑性质的客套话。
但后来的情形很是出乎我们当初的预料。事实上我们又在中场休息碰过好多次面。我还真的请她吃过双份鸡翅。餐厅一直在播放阿杜的歌曲。我是从她那里知道那个嗓音沙哑歌手叫阿杜。记得我曾问她阿杜唱的是些什么歌曲,她回答她并不是很喜欢阿杜的歌,所以不知道他唱的歌名。她说的对,这些歌曲原本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可以是阿张的也可以是阿桂的,如果是《昨日重现》、《卡萨布兰卡》可能更好。但后来我还是知到阿杜唱的那些歌的名字了,那是她从我视线里消失以后的事。印象最深的两首叫《无法阻挡》和《他一定很爱你》。我所以对这两首歌曲印象格外深,是因为我觉得这两首歌的旋律近似。现在想来,之所以我要问她阿杜的歌,是因为当时我就很想记住那些背景旋律,能记多久就记多久。
一个凉风如水的秋夜,我陪她在中场休息用过晚餐后,她提出让我和她出去走走。我们沿着橄榄园路往精神病医院方向走了一段,她带我往右拐进一条深邃幽暗的马路。她问我有没走过这条路,我告诉她我从没离开过大马路散步。她说散步就得走这样幽深冷清的小街小巷,大街上人来车往,太过喧闹,车灯动不动照得人睁不开眼。
“我讨厌人多的地方。”她说。她在这条街上告诉我,她毕业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上学时十六岁。她说她父亲把她送到学校,帮她找到属于她和另外六个女生的那间宿舍,帮她铺好床。他们是这个宿舍最早到校的人。父亲告诉她,他买好了半夜回家的轮船票。旅途的劳累使她沉沉睡去。忽然间她惊醒了,她似乎隐隐约约听到父亲关门走人的声音。宿舍黑漆漆的没有灯光。她揉揉眼睛,喊了两声,没有父亲的应答。
“我哭了,我感觉我被抛弃在一个陌生世界的茫茫黑夜,成了孤儿。可从那以后,我长大了,我变得坚强。事实上,我再也没哭过,无论遭遇什么样的困境。”她告诉我。
“你做什么工作呢?现在?”
“我做过很多工作,保险推销员,移动公司售货员,报社实习记者,法院速记员。可惜都干不长。我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她的谈吐给我一种超出她的年龄、阅历的老成的感觉。我想她也许是个志向高远的女孩,也许好高骛远,志大才疏。
“也许你还没找到属于你的位置。世界如此之大,一定有属于你的位置。只是因为世界太大,发现的过程可能会耗费一些时间,甚至艰难。”我说。
“我会一事无成的。”她忧郁地说。此时她才收回望向远方的目光,凝视着我。“我会匆匆找个男人嫁了,帮他生孩子,传宗接代。”
我们又开始往前走。到一个岔路口,她忽然笑着对我说:“我带你去我的窝居看看。愿意赏光吗?”
我的心猛地跳动起来。
那是个陈旧而简陋的两居室公寓,在一楼。一个房间摆放着她的一张床,一张很小的写字台,一个简易衣柜。她并非唯一的居住者。在另一个房间里,一个留着齐耳短发,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大个子女子正在背英语单词。她见到我,跟我点了一下头,便走进自己房间,把门关上。
她让我坐在床边,帮我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写字台上。她自己则坐在写字台前的木椅子上。
她有一台IBM手提电脑,她把它打开,找到一个加密文档,打开,里面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这是我断断续续写的,我喜欢把心中忽然想到的什么记录下来。给它们取个名字叫《胡思乱语》。你看,已经有好几十页了。”
“可以整理出版。”我说。
“有那个必要吗?毫无价值。”她心灰意冷地说。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到她的住处,坐在她的床沿上和她说话。我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一直提醒自己,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的“闺房”,它竟然如此简陋,一点脂粉气都没有。
“能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很棒。”想到我那台运行速度缓慢的联想家用台式电脑,我不免流露出些许羡慕。
“是附近一个男生借给我的,他总往非洲跑,电脑就留在我这里。所有权归他,使用权归我。”她口气有些得意。
“这人真不错。”我说,似乎是由衷地赞扬。然后我忽然提醒自己:我难道不该为此产生嫉妒心理吗?我往自己的内心凝视,窥探。我忙活了半天,错过了回答她所提问题的机会。当我回过神来表示歉意,并希望她再说一遍时,她无声地拒绝了。她坐在凳子上,用鼠标缓缓下拉她的《胡思乱语》,她没拒绝我站在她身后和她一起浏览。我记住了几个标题和一些内容,至今都能说出来:《愧》《影子》《鸟》《让心流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魔怔》就几句话,像卡夫卡那些没来由的日记片段:“如果一个人爱唱歌, 一个月在家不停地唱同一首歌,旁人就说他真烦人,简直是折磨人。非常不幸,这种魔症我也有。”《心之片段》开头几句是这样的:“葛爱华《年轻的旧事》,这是一个短篇故事,夹在一本小说集里。已经看了许多遍,早就知道分离的结果,像这本书里其它故事一样,也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两人相爱,然后女孩另嫁他人……”
她忽然关闭文档,并快速地合上盖板,脸上的神情仿佛是为了躲避电脑里可能致人伤痛的某种病毒。然后她靠在椅背上闭目不语。我只好又回到床沿坐下。
“你的文笔很好,洗练准确,像作家写的。”我好不容易找出一句话来打破寂静。“而且,很有哲理意味。”
她忽然扭转身体面朝我,说道:“想问你一个问题,再告诉你一件事,可以吗?”
“当然,什么都可以问,什么都想知道。”
她抿着嘴,笑意满满,可就是不说话。
我等了很久,她一直就保持这个样子。
离开时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她跟着我把我送到路边。
我忽然朝她尴尬地笑笑,直到挤不出笑容才对她说:“说真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
“是啊,我也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呢。”她看着长街尽头的一盏灯说,“可是,就这样不是挺好吗?你不会认错我,我也不会叫错你。要知道,我们只是两个素昧平生的陌路人,不再见面是迟早的事。”
她的一番话语听得我五味杂陈。但我并没表现出来。
“你的问题似乎还没问啊?”我提醒她,“你想告诉我的事也还没说。”
“不了,已经有答案了。再见。”她收回遥望的目光,让它落在我脸上。
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想到,她可能和我一样,正处在某种情感的空档期,暂需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做伴。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在快餐店那里见到她。有两次我故意走进去找个座位要一杯奶茶,煞有介事地饮啜。只要有人推门进来,我总要迫不及待抬头看一下。
服务生收盘子时忽然说:“她很长时间没来店里了。”
那天很冷,我出门便把大衣领竖起来挡风。我站在中场休息门口点了支烟,东张张西望望。一辆公交车停在了马路对面的站台。听动静,应该有不少乘客上下,停车持续了几分钟。随着车门关闭声传来,汽车重新启动驶离站台。我丢下烟蒂,用脚踩灭。在我抬起头的一刹那,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公交站台方向的那个路口闪了一下,消失在蓝天幼儿园围墙后面。我的心突突地跳动起来。我确信那是她的身影,那件合身的能把身体穿出挺拔风姿的深藏青色驼绒长大衣在夜里变成了凝重的黑色,仿佛是为了更加彻底地融入暗夜。但我站在原地,双腿牢牢地钉在地上。我只是在心里想:如果我第一时间横过马路追上去,一定能追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近两年多过去了。我依旧在橄榄园路散步,从酒店门口往北走,上坡,一直走到精神病医院或是更远的京岘山下,再止步返回。可有一天我突然找不到中场休息了。那一排长长的从一楼住宅搭建出来的平顶商铺全都一幅拒人千里的灰冷面孔。还有那间专卖旧书的书屋,就是我在《一本旧书》那篇小说里提到的书屋也不见了。那一带商铺不是鞋帽店、服装店,就是电脑工作室、美发美容室。我曾多次试图从那些冷面孔里找出属于旧识的证物,但总是失望而归,徒增怅惘之情。有时真的很想学学古人,作斯文状,于徘徊、踯蹰中歌《黍离》、《麦秀》之曲。可事实上,萦绕我脑子里的总是阿杜唱的那些旋律,它们显然比快餐店、旧书屋更能经受住时代的大拆大建所释放的破坏、颠覆力量。它们依然响起,对于曾经用心记住它们的人来说,它们可以在面目全非的商铺里的任何一件小玩意上、那些重新粉刷过的墙壁上、那些街道旁硕大的梧桐枝杈上响起,甚至可以在废墟里响起。
为了排遣心中的落寞,我有时会故意回避橄榄园路,去选择和这条路平行的桃花庵路散步。那条路上有个超级农贸市场。尽管夜市已散,但家禽鱼肉的恶臭味依旧笼罩着那条街的大部分,满街蔬菜的残骸,水果、冷冻食品的包装物,瓜皮纸屑……乱七八糟,要等到凌晨时分才会被清洁工打扫干净。这迫使我重新回到橄榄园路。
我承认,在中场休息那段时期,我并未和那个女孩发生过什么,比方说恋情。可在当时,在当时我和她的内心深处,又像极了恋情。甚至在快餐店忙碌的服务生眼里,我们也该是一对恋人。那段经历只是一面平静之水上的一丝涟漪。但我得承认,在那段时间里我不再感到渴,尽管我总是要一杯那种广口塑料杯所盛的热饮而只浅啜一口。我还得承认,那段时间我总是有所期盼,看什么都觉得美丽和温暖,在惯走的那段夜路上踽踽独行时不再像《悲痛的往事》里的达菲先生那样总是受土星左右,用第三人称在心中作自传。我依然得承认,追忆中,尽管快餐店和女孩子是联系一起的,但快餐店的份量似乎要比女孩子来得稍重。当然还有那不可缺少的背景音乐,那时听来是那么优柔、温情。因为人生可以没有女孩子,但又如何能没有放着音乐的快餐店?我这样说听起来有些寡情,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真心话。人就是这样,有些时期,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尽管他做的每一件事看起来都清清楚楚,像煞有介事。可它的本质是幽暗的。
事实上,我后来又见过那个女孩两次,严格来说,那时的她已经不能称之为女孩了。
大概是我发现中场休息快餐店关门歇业的第二年的春天,我沿着第一监狱的围墙往东走,那里有一座新建的住宅楼。那是个星期天接近黄昏的时候。我看见住宅楼单元门洞里走出一位身姿挺拔的年轻女子,穿一件合身的长裙,眼熟的感觉让我心里一动。于是我站在监狱围墙下的阴影里注视着她。我戴一顶旅行社赠送的大帽檐遮阳帽,我尽量把帽檐往下拉拉,遮住脸的上半部分。她也站住,回转身子往门洞里看。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媛媛乖,跟着妈妈去八角亭玩。”然后我看见门洞里走出一个短发平头、中等身材但十分健硕的男人。他朝我这里看了一眼,他的眼光机警且并不友好。他或许把我当成个过路的偷窥者吧。为了掩饰尴尬,我装作在口袋里摸东西。我摸出一支烟给自己点上。他把怀里的孩子递给年轻女子,年轻女子接过孩子,把她放在地上说:“别总让妈妈抱,妈妈累。媛媛自己走好吗?”然后她牵着孩子,缓慢地往监狱斜对面那棵枝叶茂盛的香樟树下的八角亭方向走去。我认出了她。她的心思全在孩子身上,并没注意到监狱围墙下的我。
我想了很久,还是忍不住走进八角亭。
“都有孩子啦?什么时候结婚的?”我贸然问道。
她有些吃惊,可能是一下子没认出我,因为我和她之前的那些见面多是在夜幕之下,即便在灯光之下,人的容颜也容易失真。
“是的,我结婚三年多了。你还好吗?”当她认出我后,便用一种梦幻般语调跟我说话。我们这样面对面站着,我才看出她有些憔悴,我猜可能是带孩子、忙工作太辛苦。
“我还是老样子。”我说,“看得出你们很般配,很恩爱。”我的话音有些酸溜溜的,我自己都能感觉到。
“你看到他了?”
“是的,你们出来时,在单元门洞那里。”
她似乎知道我并非真心赞美他们的婚姻,她白了我一眼。我心中一惊,因为我似乎看到她那快速一闪的眼光中有着某种难以言表的隐忧。
“他做国际贸易,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南非的约翰内斯堡。”
“南非?那该是多么遥远的地方?你们岂不是长期……”
“他正在考虑把我们都带过去。”
“他就是那位拥有IBM所有权的人?”
“你还记得?”
“那里面记录了你的胡思乱语。”
我提议去附近一家咖啡馆坐坐,那里还有冰激凌吃。她拒绝了,她说媛媛特别不喜欢去人多的密闭空间。一进门就会哭闹。
“你稍等一会,我去咖啡店卖一根冰激凌给媛媛吃。”说完,我就快步走出八角亭。
咖啡店只有不到三百米远,一去一来不过六七分钟。我买了两根,她们母女一人一根。
她说谢谢。见我手上沾有融化的冰激凌,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很仔细地抽出两张打满字的A4纸给我擦手。
此时媛媛不知怎么的忽然哭喊起来,扑向她妈妈怀里。
我是最怕小孩子哭闹的。见此情状,便趁机找个理由和她打声招呼走开了。一路上我都在想他们的事,我想她的先生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老实话,他给我初次印象一点也不好。“不像个正经好人。”我在心里给他下评语。想到这里,不知怎么搞的,我竟隐隐有了点幸灾乐祸的感觉。但我清楚,我的反应不过是出于一个男人本能的嫉妒。
“他做外贸。”我似乎想起点什么。因为这句话我一定在哪里听过。没错,那是两年前的盛夏,我和几个朋友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喝茶。隔壁小圆桌坐着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很健壮,留着短发,穿一身浅蓝色西装,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的装束很扎眼。因为别的人都穿着轻薄的夏装。
“我做外贸。具体说我既把货物卖到外国,也把外国货物买回国内。”
一个穿红绸布短袖的肥胖男人问他:“你的主要业务在哪个地区?”
西装男子想了想,回答说,“严格来说,我没有固定的业务区域,我就是买来买去,两头赚差价。你明白吗?当然,我还是非洲业务做得相对多一些,我经常在南非。”
是他,我想起来了,不光是他的外贸业务,还有他的模样,说话的声调。
走到一个垃圾桶旁,我顺手把两张擦手纸扔了进去。可走出五六步,我又折返回来从垃圾桶里捡回那两张打满字的纸。幸好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是干的,纸张一点也没受到污染。我展开纸,看到的是一篇很短的文章,看起来像一个故事:
《平行线》
她与他,相识于网络。
有人会说,怎么又是一个网恋的故事?
可是,这是网恋么?
缘起于何呢?那该死的网!
他的慷慨与博学,她的俏皮与文才深深地吸引着彼此(类似电视剧情),于是两人经常见面。
有歌有笑有声有色的日子,过得比车轮子转的还快。什么样的感觉环绕着呢?温情、感性、融洽。
她爱这种日子,如同爱着自己的牙刷。
他说她是个古怪的家伙,可他就是喜欢她的这份古怪。
她听了只是一笑,不置可否。
喜欢和爱不是一回事,她一直这么认为。
他已入围城,开始双方就明知。
所以她一直对自己说,别乱想,开心就好。然后就没头脑地做着自己觉得开心的事。在一起时,从来不谈关于感情方面的问题,只谈天、说地、数星、看云…………
这一天来得很快——那迷惘的日子。仿佛才过了两三天。
他说有话要跟她谈。
两人默默地走在黑黑的路上。
昏黄的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如同两条线,平行地移动着。他说他已难以呼吸,需要多一点空气。
她默然无语。却又在心里说:“是他把我甩了。不是我。”
能说什么呢?她选择理解,放手。
没有他的日子,连天都是灰的,阳光也不再灿烂,音乐也不再动听,连无所不能的网络也是那么无趣。
百无聊赖。
她把自己封锁在一个人的空间里,听着靡靡的音乐,喝着浓浓的咖啡,问着自己,爱他么?答案是否定的。可,心仍是痛的。
相逢,不是恨早,便是恨晚。
如果恰恰相逢在适当时候,那是多么没可能的事。
她总是乐呵呵地劝人别有心事,回到家却是捂着被子数着自己的伤口。她太善于夸张,小小的事件闷在心中左冲右突,害人害已。
她拿起电话,拨给远方的那个人。
最好的朋友,也许不在身边,而在远方。
他跟你,相隔十万八千里,各有各的生活,然而,你却会把最私密的事告诉他。把心事告诉他,那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也许从未见过你在信上所说的那些人,他绝对不会有一天闯进你的圈子。
一吐而后快。尝完了这般滋味后她觉得人轻松了百倍。生活还是要继续。
她依然在网上流连,可最初的激情早已不复存在。
年轻时我们追求虚幻,大一点儿时渴望虚幻。可当虚幻真正来临时,我们害怕虚幻。
她用这个作为签名更繁多地出入各地的 BBS,她的文章再也不是充满憧憬的喃喃自语,多了些许冥思与感悟,也许,这就是成长的历程。
一直都只是平行线。
2003年3月12日于寓所
当我读完最后一行,也就是读完这篇故事的写作日期,我恍然大悟。她写的是她自己。
我和她相识于中场休息,是那年的十月下旬,哪一天记不清了,那时她和那位相识于网络的“慷慨而又博学”的男人分手一年多时间。她还没完全走出伤痛。按照文中所述,她不爱他,却以为他爱她。最后却是那个男人提出分手。她明明不爱他,却又为失去他而难过。这就是她说的“年轻时我们追求虚幻,大一点儿时渴望虚幻。可当虚幻真正来临时,我们害怕虚幻。”就这样,她失去了他,她感到虚幻,于是我走进她的虚幻,去填补虚幻。因为我让她看起来“既慷慨又博学”。
我猜她一直把这篇看起来像别人的故事的短文放在包里。我不认为她是无意间把这两张纸递给我当擦手纸。因为这就是那回我在她的寓所时,她想告诉我却终究缄默不提的那件事。她今天终了心愿。我和那个“慷慨并博学”的男人一样:她并不爱我。
一个初秋的夜晚,天气有点闷热,很多人依然穿着夏衣。我穿了一件深色长袖衬衣,只因为它有个口袋,可以把香烟装在里面。我在小区门口遇到拄着竹拐散步的德荣大婶。她盯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我讨厌这个老太婆,她的儿子死于越战,她孤身一人,孤独古怪,和谁也不说话。社区为她安排了一个二十出头、充满活力的女孩照顾她,两年下来,那女孩身上竟也渐渐地有了她的影子。我担心这会毁掉那个女孩。
躲过德荣大婶,我站在巷口长吁一口气。我心想,“我不愿意碰见德荣大婶,可每次都偏偏会和她遭逢。我想遇见卢晓斌,可从来都没能在橄榄园大酒店门前看到他。”我忽然想碰碰运气——就像一个人不经意遇见一桩倒霉的事,就想着能碰到一件能让他开心的事,给他来个意外惊喜——“也许今天能看到卢晓斌。”
我从大地招待所门前的陡坡往上走,老远就感觉到橄榄园大酒店比平时亮堂。我想今天会是什么好日子?有人在酒店办喜酒?当我走近酒店,才发现酒店侧面停着几辆警车,有两辆车门写着“国安”字样,其他则车门写着“公安”,引擎盖上都写着警察和警察的英文字母。这些警车都闪着灯,说明警察在执行公务。出于好奇,我站在酒店门前停车场,这里既能看到大门里的情况,又能看到侧面警车停驻处的情况。我刚刚站下,就有一个便衣走过来让我离开停车场。
“请你离开,我们在办正事儿!”他冷冷地对我说。
我刚要转身离开,忽听得酒店大门内一阵吵杂的人声涌出。我立马我停住转身望去。那个便衣已经走到酒店大门前,他无暇顾及到我。
几个穿警服的人簇拥着一个留短发、穿西装的男子,男子的双手被手铐铐在前面。我认出是他,那个在南非在外贸生意的男人。
我听到了她的哭喊声:“他只是个做外贸生意的人,你们不能抓他!我们没有罪。”我看到她披头散发,眼泪在灯光下闪烁着,跟在人群后面涌出大门,然后往右快步走向酒店侧面警车停驻处。她猛然停住脚步,向我站立的地方张望。我想叫住她,问她出了什么事。但忽然有两个警察架走了她,远远地看见她被粗鲁地被塞进警车。
“她看见我了,她一定看见我了,她想向我求救……”
我快步冲进酒店大门,想问问有没有人知情。但我立即被两个留守警察给推搡出来。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犯了什么罪?我是说那女的她犯了什么罪?她是我同事!”没有人回答。他们用冰冷的眼光驱赶我。
第二天一早,我又来到橄榄园酒店。这里已经恢复往日的平静,仿佛昨晚什么也没发生过。
“听说那男的从事间谍活动,出卖情报。”总服务台一个精瘦男服务生神秘兮兮对我说,他的眼珠子转动得特别快,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显然他以他掌握了别人不知道的情况而自豪。
“那女的呢?她也做间谍?”我问。
“他们是夫妻,警方没有排除她参与情报工作之前,只能先一并抓了。”
我并不相信这家伙的话。我忽然想起卢晓斌,我想给他打个电话。我忘记说我已经不是他同事了,一年前我就离开了我们共同的单位。但我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我没有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寻找卢晓斌,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毫无征兆地消失。
很长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八角亭一带转悠。我再也没见她们一家从那座宿舍楼的单元楼洞走出。
不知从何时起,我很少散步了。很多时候总是对着电视发呆,摆弄茶几上的陶瓷茶具,模样很是休闲。事实上也很休闲。不过,偶尔我走到橄榄园路上,走到那段地域,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或是放慢脚步。每当我驻足橄榄园酒店门口,依然能听到有个女人在哭喊:“你们不能抓他,我们没有罪!”
有一次,当我站在那棵木叶凋零的梧桐树下侧耳凝听时,一家小百货店的主人忽然从柜台后面站起,他双臂上举,伸着懒腰,咧开大嘴打哈欠,对着马路上大声喊道:“啊嗬!中场休息咯!”我被他从睡梦里猛然叫醒。我探身看了一眼他那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看见被几只包装箱托起的电视屏幕里火箭队的白色队服:我看见火箭队员们擦着汗,开始从浅黄的地板上往外撤离,然后没入深色的观众人海的边区,就像沙滩上激起的白色浪花翻卷着重新回归深蓝的大海。我看见高大的姚明站在那里,上身从腰部开始往前弯曲成直角,双手撑在膝盖上。尽管他的身高被打了对折,但在空旷的球场仍像一个巨灵神。他就那样站着,艰难地昂首向前,似乎承受了巨大痛苦,约莫近一分钟后,才开始站直身体,缓慢地、落落寡合地步出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