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力保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是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是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坚持动态清零,充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纵观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不难看出我国防疫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全国上下一盘棋,一声令下,军队、医院、社区等等,各级政府、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全国人民齐动员,合力抗击疫情。国务院、各级政府及时制定防疫政策规定,医护人员、防疫人员、社区工作者、全体公民都能严格遵守防疫措施,迅猛的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防疫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规范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现出巨大的制度优势。事实一再证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运用法治规范防疫工作,必将取得抗疫胜利。
要取得防疫胜利,就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宏观上讲:要做好以下几点: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防疫工作的根本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的生命健康才是防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3、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防疫工作的法规制度,坚持防疫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具体而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防疫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从源头出发,加强管控,防止疫情蔓延、扩散;2、加强政府调控,保障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有力;3、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抗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