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法治政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党领导人民应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法治政府是党对历史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和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是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要坚持牢固树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水平。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就有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我们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更好推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党和国家体制机制改革是最有效的途径。建设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党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党依法治国的先进性和时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