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彩霞
总是读读停停,净源的《旅居十年》回想起来总觉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去读这本书。而且书本过于散文化,总会有些内容容易淡忘掉。
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年,而从二十几到三十几正是无拘无束的最好的十年,在这个十年里,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很有意义的十年,借由工作外派的原因,作者开始了十年之行。
她说她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喜欢她的真性情,喜欢她对生活的态度,三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按自己意愿过一生”的人生宗旨。如果人生旅人一般。
读过三毛的人,都有一种忘掉一切去旅行的梦想。就如《旅居十年》里的主人公一般,用双脚丈量地球的广度,用思想和触笔解读文化的深度。
每一个旅行相遇的人,你都可以对他招招手,交换一个彼此的故事,说一说各自期待的旅途。
只是后来,这真的成为了大多数人的美梦。
想起买这本书时的情景,只记得书是在佛山市图书馆看到,买它的原因,是因为在那里待了一天都看不完,我猜想购买这本书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书的封面——大大的热气球下拖着一间屋子——简单但色彩明丽,看上去很有情调。但是很有感觉!
净源所写的《旅居十年》讲的是她在外十年的旅居的点点滴滴。从非洲尼日利亚到肯尼亚,再到卢旺达,再从非洲踏向中美洲与加勒比地区中的古巴、巴拿马,然后再到中东欧,最后结束长达十年的旅居,暂居于美国最西北角落里的一个浪漫的城市西雅图。
他写的是游记,散文化的游记,但净源在书中用文字所描述的,那些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却又是那么的质朴、生动而充满情感。
一碗无油无盐煮得软烂的蔬菜面、惊心动魄的枪战现场、独自一人离别时的害怕、永远吸不好的雪茄、以及大片大片粉红色的火焰鸟、以个计数的龙卷风和美丽的海市蜃楼……有太多太多的画面让人动容,但也正因为源于生活,“从非洲、中美、东欧到北美,从独自流浪到四口之家,在散落世界的家中,将旅居的生活过成一朵静静绽放的花。”这是《旅居十年》封面上的话,我想,能够把“流浪”生活过得如此恣意潇洒的人,除了净源,还有三毛吧。
提起三毛,不得不提起她的《撒哈拉的故事》,书中那种流浪式的生活,是在浩瀚的沙漠中徒走,充满异域风情,同样的,净源也深受三毛的影响,笔下的旅居,亦有三毛笔下那种异域风情的缩影。
提起旅行,总能想起那些暗自规划好久却因各种原因而一拖再拖,到如今还没有真正出去旅行一趟,而净源,就让人羡慕得多,用了十年的时间,满世界跑,体验了绝大多数人无法体验到的风土人情,虽花费了十年的时间,但收获的却是别人无法企及的财富。
多年前流行这样一句话: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又有多少人能够潇洒做到,一如三毛、一如净源。
写到这里我终于承认,少年时代爱读的书,真的能够影响到一生。
净源在《旅居十年》中写到:“其实我并不相信旅行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本质,正如我不清楚给我收获的究竟是‘旅居’还只是“十年”。十年的旅居,让她成长、丰富,有更多的回忆和情感,在平淡而枯燥无味的生活里泛起波澜,经久不散。
这半个月来我生病了,所以有时间都会更新文。或许将来回头一看,真的可以回忆,喉咙沙哑,那种无力感的声音,自己都感觉好可怕,想想都很佩服自己,我不要做个半途而废的人,人生总有一件事要做到成功,那是美好!而我,对于人生是无法定下列单: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后我该干什么样的职业?过什么样的人生?在哪所城市生活?又与什么样的人结婚?这些我都无从知道?但我知道自己该干嘛。我有一大把努力的理由,却找不到要放弃的借口,真的。
突然觉得,我真是一个爱折腾的人,爱看书,爱旅行,爱做志愿者活动,去看过山区的孩子,喜欢去24小时书店,有时熬夜通宵后依然对文学深入骨髓的爱。参加过读书会,喜欢一切关于美的东西!
愿大家都可以成长为自己喜欢的模样,爱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最美的风景,永远在路上。
最好的故事,永远在身边。
作者简介: 你好啊,我是Anna,一位独立行走的96后,工作上是一位编辑工作者,生活上是一位平凡记录者。这里有我一路成长经历和三观,这一路披荆斩棘,只想成为自己喜欢的模样。热爱写作、跑步、爬山、做志愿者、坚信写给自己看的作品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