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之伏笔的层次

       伏笔,是一种被普遍使用的文学创作技巧。百度上的定义是:文学作品前面对后面将要出现的内容预先所作的提示或暗示。其实在我看来,只要是文章中有较大跨度的、能够前后关联呼应的、让人看了后面能回想起前面的文字,都可以归为伏笔之列。

       既然有这么宽松的定义,自然就能拉开档次上的差距。本人不才,尝试从动机的角度分析一二。

       为什么,我们要在文章中使用伏笔这样的手法?

       为了提高作品质量?这个答案未免有些假大空,至少我是不信的。

       在我看来,伏笔,以及其他文学技巧,其出现目的,都只是为了吸引读者看下去,这个听起来有些功利的理由而已。

       吸引读者看下去,这个动机可以进一步的细分成三个层次,这也代表着埋设伏笔这种写作技巧的三种境界。

       第一层,吸引读者看第一遍

       有一种曾经取得过成功,而现在却沦为剧毒元素的手法,也可以被归为伏笔的范畴,那就是所谓的“后世历史记载”云云,貌似是银英首创。类似的还有一个变种,大致的形式是“当时的他并不知道,之后他要遭遇到XXXX……”之类。

       这两种伏笔从本质上来看,都是作者在主动剧透。而细究这种剧透行为的心态,大致就是一种吆喝:我之后要写到的情节是怎样的跌宕起伏,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如果类比的话,这样的伏笔其实是一种透支行为,降低后文的阅读感,来吸引读者接着看下去,能看多少是多少。至于剧透太多导致没人看后文?债多了破产,没人看了。

       其实,这样的手法在伏笔当中属于不入流。它不是提示或者暗示,根本就是明示。虽然还债的时候勉强也算是关联呼应了,但这个原本应当后付的伏笔效果,已经被提前挥霍掉了。所以,已经沦为剧毒元素的今天,还把这种手法当宝的小白已经不多了。

       而最初级,同时也是最普遍的伏笔,应该是构造悬念。某神秘人物的身份,某神秘行为的目的,某神秘物品的作用,某神秘事件的起因,某段语焉不详的奇妙预言,抑或某似有所指的莫名断语……故意在讲故事的时候设置这些疑问,吊起读者的胃口,直到后文中公布答案。

       这种做法有很多的缺陷,比如答案太简单的话会被读者早早猜到;悬念挂了太久会被人遗忘;缺失太多的情节会显得残缺而莫名其妙;太过刻意的抖包袱卖关子会招人反感。

       但是,从完成任务达成目标的角度来讲,这种手法算得上合格。在这样的手法催化下,只要不是心存成见,就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看下去的冲动——至于看完一遍之后读者的感受,那基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在这样急功近利的思想指导下,这样的初级伏笔会有不小的后遗症。且不说知道了答案之后的回顾会显得索然无味,单就一点,吸引人读下去的是对答案的好奇而不是答案本身,就会造就两种后果——

       第一,悬念是基于对情节发展的好奇,但有一个能够激发兴趣的故事情节是前提。如果过于强调依赖故弄玄虚,情节中只剩下了悬念,那就是舍本逐末了。更有甚者,直接将自己的悬念提炼出来,堂而皇之的放在了简介文案中。一看到诸如“想知道XXXX吗?”、“XXXX的命运如何”之类的那些写手自以为吸引眼球的简介,我都只能叹息的点叉——连故事都没开始呢就卖起关子来了?在吸引读者看下去之前,你先得吸引人看过来啊。

       第二,就是写手们对于答案严谨性的轻视。吸引人的是对答案的好奇,而不是答案本身。所以哪怕到最后不能自圆其说、遗漏几条线没收,甚至腰斩烂尾,反正点击订阅我都赚到了。只是损失点口碑,就能大大降低创作难度,提升码字效率,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层,吸引读者看第二遍

       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引爆后文中的伏笔,让读者意识到自己没有完全理解前文的全部意义,从而产生再读一遍的想法。

       最典型的就是侦探推理小说。最后指证犯人的种种线索证据,一定要是前文中出现过的。或许可以有那么一些摆在明显的位置,以吸引推理爱好者的自由发挥,但一定要有那么一两项关键的证据,要在描述剧情的同时自然而然的、瞒天过海的夹带出来,让人在第一遍的时候毫无所觉,却在知道答案之后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故事里还隐藏着这样的线索,以此来让读者产生再仔细品读一遍的意愿。

       类似的,在其他类型的作品中,也可以采用相近的手法。让主角陷入看似走投无路的绝境困局,而最后逃出生天的手段方法物品思路,前文的角落里却早已若无其事的交代过。于是读者会惊叹作者的深谋远虑,进而从头开始重新仔细研究拜读。

       另一种更高级的手法是误导。先用比较直白的文字让读者形成某种印象,却在最后陡然间将之颠覆,然后一一历数之前诱导文字的种种破绽,以及其中点缀的隐语暗示。

       一般来说,这种手法多用于构建人物形象。一开始看起来像坏人的角色,最后发现是忍辱负重的好人;一开始看起来是伟光正的角色,后来却被证明是特务奸细伪君子。比较著名的,比如哈里波特中的斯内普……好吧,后者我一时想不出什么代表人物,岳不群算吗?大概是因为前者这样的人物比较有爱,作者愿意花费笔墨,但要细致刻画一个自己痛恨的角色却相当困难。

       在推理小说中这是一种常用的手法,用种种误导手法塑造出一个看起来很可疑的嫌疑犯,却把真正的凶手描绘得人畜无害,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时让人目瞪口呆。

       虽然这是相当具有观赏性的手法,但借鉴到网文中,特别是百万字的长篇网文却很困难,因为这样的手法要求作者具有长远的眼光和良好的大局观——

       想要在结尾最高潮的时机引爆伏线以取得最佳效果,你需要很早以前就设计好这样的发展规划,不动声色的将准备工作按部就班的悄然做好,在写作过程中不仅要流畅自然,更要时刻考虑到与腹稿中的结尾的呼应。这样的伏笔讲究的是跨度越长越好——这一章出的角色下一章就自曝那是人物介绍;角度越多越好——颠覆就好像在指证犯人,没有严谨翔实的推理和众多确凿的证据只会显得做作苍白。如果你没有这样的格局和耐心,提前泄露天机或是临近结尾才开始挖坑,都会让效果大打折扣。

       从具体的文字方面来说,这样的伏笔多半采用歧义或是双关的技巧。联系邻近的上下文是表面含义,只有知道了结果真相才能看出真正意图。当然,对于往往被一目十行扫过的网文来说,把有用的信息夹杂在滔滔洪水中可能也会起到类似的效果,但多半读者只会懊恼自己的没留神,不会增加对作者和作品的好感度,而且这样投机取巧如果被眼尖的读者发现,就完全无法达到目的了。

       如果说,第一层的伏笔是在透支,提前挥霍读者读完一遍之后对作品的热情,那么这第二层就是储蓄,零存整取。在第一遍阅读完结之前陆续存入种种隐藏伏线,在结尾时一起提取出来,操作得好的话,获得翻倍的利息也不是不可能。

       但作为一种比较高级的技巧,它也是有门槛、风险和局限的。

       首先,就如前文所说,在吸引读者看下去之前,你先得吸引人看过来。同样的,在吸引读者看第二遍之前,你得先保证读者能看完第一遍。如果考虑埋设隐藏伏笔过多,矫枉过正之下,就会出现故事的前半平淡如水甚至支离破碎,以至于无法让人看到你最后爆发的桥段。所以,在拥有足够文字基础之前,不建议写手过多的追求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段。

       其次,读者是有自尊的。你可以在最后引爆伏笔时说:你们都错了,你们被我骗了。但如果之后你不能拿出一个完美的解释,让读者心服口服于你的设计布局,甚至出现了BUG硬伤,就会收到反效果,让读者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还有,如果布局不够隐秘,被人提前猜到了结局的包袱,也会适得其反——这点小伎俩骗得了谁啊?貌似遇到这种情况时,很多作者会选择删书评或者改大纲的手段,意图亡羊补牢。不过我觉得,与其注定失败时危机公关,还不如在之前做好规划未雨绸缪。

       最后,就是这种伏笔的局限,这样结构的作品最怕被剧透。就好像之前追求吸引读者看完第一遍的技巧,是不会考虑第一遍以后的事情的。同样的,在对照着第一遍的结局,在第二遍时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将那些隐藏伏线一一挖出来之后,阅读这部作品的乐趣就消失了大半。换句话说,你最多只能吸引读者看第二遍,多半只能让人回味某些细节——虽然对于网文来说这已经相当不错了——想要单凭这些手段来追求更多,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

       第三层,吸引读者看第N遍

       其实对于网文来说,这已经是一种曲高和寡的追求了。我甚至敢断言,在起点所有上了架的书中,没有把这种无聊想法付诸行动的存在。这种可以说注定小众的自娱自乐,只属于那些毫无功利目的的闲散作者。

       摆在明面上的伏笔只在第一次时有用;捅破窗户纸就会被挖出来的伏笔只能让人上当一次;想要让读者有看两遍以上的意愿,需要文字有足够的深意,禁得起反复的咀嚼品味。

       具体到伏笔这一技巧,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

       第一,与人物形象捆绑。首先你要有一个足够复杂丰满、让人印象深刻、值得评点品鉴的人物,然后为他设计一句意味深长的评价或是台词,接下来随着故事的进行,在人物形象不断塑造完善的过程中,在那么三五个关键场景之下,将那句设计好的评价台词醒目的放出去。随着人物的出场、转变、完善和落幕,这样的一句话贯穿始终,内涵则被逐步挖掘出来,最终成为代表这个人物的标志性线索。最后,如果成功的将这个人物形象深入人心变得脍炙人口,那么读者们在品味思考这个人物的同时,也就会很自然的在那句评价台词的伏笔附近流连忘返。

       第二,与故事灵魂挂钩。首先,你的故事要有足够深刻的、发人深省的立意,然后为此设计一个最能体现这种思想的小桥段,然后配合整个故事情节的起承转合,在关键地段出现那么三五次。人物和结果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整个桥段本身要让人感觉似曾相识。最后,用纵向联系起来的几个相似桥段对比,来承载你的立意和灵魂。

       比如在故事的头中尾,同一个人做同样的事得到不同的结果,可以表现改变;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得到同样的结果,可以代表轮回;同一个人做不同的事得到同样的结果,可以象征宿命。当读者认同或是震撼于你的思想的时候,也就会将思考品评的目光反复投注在那桥段伏笔之上。

       以上两点其实并不能算是单纯的伏笔,更多的近似于表现人物或是思想的形式上技巧。而在我看来,最纯粹的伏笔,是那种暗藏因果式的彩蛋。

       平直的故事是跟着主角走的一条线,而优秀的作品是各种人物适逢其会构建的一张错综的网,乃至于这张立体的网所搭建的一个世界——即所谓最简单的设定。

       所谓的彩蛋,就是那种无关主线情节,即使你没有发现也可以流畅的理解阅读的支线剧情。但一旦你发现了,就会惊叹于情节的精致巧妙,以及作者的独具匠心。

    举两个例子吧:

    暴风雨中的蝴蝶

    晨露之卷“Dew Drops”,第四章 旗帜为谁高扬(5)

    “教廷已经看到了预兆吗?”

    “是的。只要没有超乎命运以外的力量干涉,我们就会在这次圣战中迈向胜利。诸神会祝福这次战争!”

    以及

    晨露之卷“Dew Drops”,尾声 错误的一切和正确的战争

    “开玩笑吧?谁会费那么大力气来侦查我们这两个小人物?你最近那个新身份确实稍微招摇了点,但也不至于能引动敌人用神兆等级的预言魔法来探查吧。连误导术都用上了,有必要吗?”

       我甚至都不敢完全确定这两段之间是有联系的。前一段“超乎命运以外的力量”影射着穿越的主角,后一段“误导术”的名字和作用也出现的极为自然。如果不是刻意的放在一起对比,有多少这本书的读者察觉到了这其中的关联呢?

      而在意识到这其中可能的玄机之后,我沦陷了……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彩蛋——

    微酸学园ABC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至于他的心腹爱将,经委会的那个第一秘书……”

    “今天好像并没有到场。”快速扫视了一眼整座会场,月星续道。

       在第一次看到这里时,虽然对于苏曜阳的未出场产生了轻微的疑惑,但我也只是把它当作了作者的情节设定,并未深究。直到某次回顾的时候,我注意到了这样的前文: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就是下个月的二十六号吗?”苏曜阳确认道。

    “没错,你可以直接进去找我。但是,在这之前,为了保持彼此的新鲜感,我可不想再见到你。”紫瞳说道。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发现了这么一两个彩蛋时,那仿佛在副本迷宫中发现了隐藏宝箱一样的新奇体验,会带来怎样的阅读快感呢?

       由粉进化成蜜,由蜜转职为厨,有时候只需要这么小小的一步。

       如果延续之前透支、储蓄的类比,那么这种境界的伏笔就是风险投资。储蓄是有保障的,只要能让人看到最后,你之前埋的伏笔都至少能收回成本。但对于这种更高深的技巧,你无法保证有多少读者能够挖掘出那些潜藏着的无迹可寻的东西,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可能更少。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你费尽心机的布置做的都是无用功。但只要有那么一两个看出了你良苦用心的读者,就会以近乎百分之百的几率转化为死忠,不但愿意五遍十遍的温故以求知新,更会主动的帮你宣传推广。储蓄的利息有限,而风险投资,百倍千倍的回报都有可能。

       在我看来,网文的商业化模式,相对于实体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只要第一遍阅读就必须付钱,而不是只有当你决定买回去收藏的时候才需要付钱。

       所以,那些只为吸引人看第一遍的小伎俩甚至盘外招的泛滥成灾,都是这种商业功利模式带来的必然结果。相对于那些恨不得将自己的所有卖点第一时间堆到读者眼前的水果贩们,能够有吸引人看第二遍意识的作者,已经是极为注重质量和口碑、相当有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精英了。至于那种着眼于培养死忠的小众,注定不适合这种模式,只能游离于大众主流之外。

       劣币驱逐良币,不外如是。

       在传教心中仙草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网文从来不看第二遍。

       前两天论坛里也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不论有多热爱它,网文从任何一个角度而言对读者基本上都是没用的。

       到底是作者的短视带来了读者的鄙夷,还是读者的浮躁推动了作者的功利。这其实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只能说是这样的商业化模式造就了这样的恶性循环。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一个仆街的作者,我当然无力改变这样的局面,我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的观点就是绝对正确的、值得推广的。但我会坚持、践行自己的观念,不管是看书还是码字。

       搔首弄姿只为吸引眼球,只要得到了点击订阅,哪怕你之后恶心呕吐或是破口大骂,都与我无关——原来小白文的作者,都是凤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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