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威
我的读书习惯,大概是小时候,由家庭和学校共同培养的。
因为父亲好读书,又做过高中语文教师,所以家里藏书不少。像那个年代所有小孩子一样,最初自然是从小人书读起。因为年代艰迥,家庭拮据,父母主动给我买的小人书远远不能满足阅读需要,所以经常是攒了零花钱去买书看。也经常利用放学后,去街上捡牙膏皮、废铁、废纸壳等破烂去收购站卖钱来买书。
那时候,小学里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学校班级经常会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集体组织去图书馆看书。看的自然也是小人书。我还记得大概情形是这样的,图书馆一个大厅里,放了四五个长条桌,班级四十多人,分散为十人一组,分别围聚在长桌前,而桌子中央,分别摞了几十本小人书,大家可以畅意地读一下午。那种愉快和安静,至今想来犹身临其境。
也有这样的时光,就是体育课,又逢下雨,教我们体育课的杨老师,一位男士,经常会给我们读报纸上的连载小说。有时候,即便天气很好,逢到体育课时他也给我们坐在班级前面读。也许他觉得,我们每天课间时间和回家时间贪玩及疯跑的时间太多了吧——他可能觉得那都是一种体能的锻炼?也许就是他喜欢看书又没有时间,因此做此一举两得之创举?不知道。反正由他的读,打开了我童年好奇的视野,也培养了我读书的乐趣。
有很多夜晚,回到家里后,父亲也在读。因为父亲订阅了几种文学刊物,每有新到,母亲就会与他争抢来看。都想最早来一睹为快的时候,父亲就只好为母亲读,同时也解了自己焦渴的等待之苦。受益的当然也有我,我经常是已经躺在被窝里了,趴在枕头上,听那书里的传奇人生和苦乐年华。
我到了初中就更不象话,读书几乎疯狂。初中对我而言,一个不好的感受就是,除了课本教材,它不再鼓励你读书——课外书。我是经常在老师讲课时,在下面偷偷读别的书,因此被老师教训以及没收书籍无数次。后来我把各科教材的封面都撕下来,每逢上什么课,就把那科目的封面提前粘在课外书外面,以此企图蒙混过关和偷偷地读,却每每被老师逐出课堂。
读书,原来竟像燃烧的火柴投入干草堆一样,除非你不划开那扇光亮,划开了,就要流窜和喷薄,就要寻找机会去放火。
我19岁时,终于如愿以偿,去读了辽宁文学院作家班。这时候的读书,随便的读,广博的读,就成了天经地义。我记得那时候,每间宿舍四张双层床,共八个人,一到夜晚,每人躲在各自的床上和蚊帐里,扭亮床头灯,全在读书。甚至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即便夜深很困了,但都不肯先闭灯去睡,唯恐那样就比别人少读了书,吃了亏一样。书也经常要买的,别人我不知道,因为我那时家庭仍很困难,如果每次花二十块钱买来四五本书,我就坚持一周去食堂只打饭,不打菜,把打来的饭里拌上辣酱,连续吃上一周,将伙食费省下来,以此惩罚和补偿自己买书之“罪”。
工作后,及至成家后多年,我一直有个习惯,就是不论出差,或是开会,只要出得门去,手里一定拎一本书,利用闲时间来读。那时候被不少朋友嘲讽和打趣,说是走在街上,如果不认识我,见了手里拎一本书的,走路晃儿晃儿的,那就是我了。
是的,哪怕是应了推脱不掉的饭局,只要在等菜的工夫,我也是在读手边带来的书。朋友们如果给我家里打电话,问干什么,我十有八九都认真回答在家读书。读书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大事与正事,哪怕别人觉得荒唐。
但是大概几年前,我出门虽然也拎书,但是不像以往那样经常利用候车的时候、等船的时候在读书了。源于有一次我回家发牢骚,我说,我在客运站大厅里坐着候车的时候,举目四望,几百人除了我,竟没有一个人拿着书在读!没有一个!爱人虽然也非常喜欢读书,并且痴迷程度不次于我,可她打趣了一句:“是啊,这时代谁还那么热爱读书呢,你这样做,人家都觉得你是在‘装’。”
别人这么说我,我会愈挫愈勇,我行我素,可是明知道爱人是一句玩笑,我竟然听进心里。我在反思,当所有人都不做某事的时候,你在做,客观上确实就成了一件故意之事,这故意之事不是源自你,而是客观呈现出来的,用哲学上的自洽法则可以解释得通。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读书这件事上。
可见,习约的力量多么强大!连我这样一个顽固分子都要被改造。好在,近几年,读书的风气和环境,又渐渐被营造起来。虽然我一直认为,读书跟放火一样,属于私事,属于胆大妄为之事,并且我非常不喜欢“营造”一词以及它代表的痕迹,但是,给一个好的和自由的天气,给点适合的风候,总归不是坏事,总归火是会嘹亮起来的。
哪怕是夜空里。而尤其是暗夜里的火色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