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逆案始末,钱龙锡、袁崇焕与阉党
崇祯二年三月,崇祯帝钦定逆案,将二百五十八个官员列为附逆魏忠贤者入罪。大学士韩鑛、李标、钱龙锡等参与确定涉案人员,后因袁崇焕入狱以后,史载群小(阉党)意图报复钱龙锡,于是利用袁崇焕之案策划制造一个新的逆案,《国榷》和《明史》的记述如下:
“崇祯四年正月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黄道周奏救钱龙锡调外。初。逆璫一案。诸奸憾龙锡。欲借袁崇焕亦起一逆案以相报。因龙锡以罗及诸臣。周延儒温体仁实主之。欲发自兵部。而尚书梁廷栋实与谋。旋悔不肯任。又上英断。不能遽起大狱也。至是道周疏上。延儒意稍解。”(《国榷》5552页)
“崇祯四年五月释故大学士龙锡狱。戍定海卫。”(《国榷》5563页)
“……帝遂遣使逮之(钱龙锡)。十二月逮至,下狱。复疏辩,悉封上崇焕原书及所答书,帝不省。时群小丽名逆案者,聚谋指崇焕为逆首,龙锡等为逆党,更立一逆案相抵。谋既定,欲自兵部发之,尚书梁廷栋惮帝英明,不敢任而止。乃议龙锡大辟,且用夏言故事,设厂西市以待。帝以龙锡无逆谋,令长系。”(《明史·列传一百三十九》)
大意是阉党因为逆案衔恨报复钱龙锡,想借袁崇焕的案子制造大案,计划从兵部发起,因为梁廷栋不肯而中止。可以看出阉党(如果有)虽然谋划了一下,但最终是没敢付诸行动。这个半途中止预谋对袁崇焕起了什么影响,又有没有冤枉钱龙锡,袁崇焕的案件又是如何牵连到钱龙锡的,不妨从钦定逆案说起。
崇祯二年正月,崇祯皇帝开始对魏忠贤余党的清洗,参考《国榷》的记载:
“庚辰(正月二十四)。召大学士韩鑛李标钱龙锡吏部尚书王永光定逆案。谕曰。朕欲定附逆入罪。必先正魏崔客氏首逆。次及附逆者。欲分附逆。又须有据。今发下建祠称颂者疏。卿等密与王永光左都御史曹于汴在内阁评阅。如事本为公而势非得已。或素有才力而随人点缀。须当原其初心。或可责其后效。惟是首开谄附。倾陷拥戴。及频频颂美。津津不置。并虽未祠颂而阴行赞导者。据法依律。无枉无徇。卿等数日内确定。不许中书参与。阁臣看详讫。分款书名。再同刑部尚书乔允升。据依律例各附本款。寻有谓永光依附。遂辞不入。初。逆璫处后。即因台谏言定逆案。大学士韩鑛端而厚。钱龙锡和而谦。不欲广搜树怨。仅列四五十人以请。上大不悦。再令广搜。且云皆当重处。轻则削籍。阁臣又以数十人呈进。上怒其不称旨。命分称颂赞导速化。且云。忠贤一人在内。苟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其内臣同恶。亦当入之。阁臣以外廷不知内事对。上曰。岂皆不知。特畏任怨耳。阅日。召阁臣入。指黄袱所裹若干曰。此皆红本。璫实迹也。宜一一案入之。阁臣知势难遗漏。乃曰。臣等职司票拟。三尺法非所习也。上召问吏部尚书王永光。对曰。吏部只谙考功法耳。不习刑名。遂召刑部尚书乔允升据律定罪。”(《国榷》5468页)
“壬子(二月二十五)。召阁臣及刑部尚书乔允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于平台。问张瑞图来宗道何不在逆案。……问贾继春何以不处。……于是发原奏并前红本未入各官六十九人。各令酌定。于是案列甚广。几无一遗。”(《国榷》5471页)
钦定逆案一开头是由大学士大学士韩鑛、李标、钱龙锡和吏部尚书王永光进行,不久王永光被指依附魏忠贤,于是不再参加。韩鑛和钱龙锡都不愿意打击面太大,仅列了四五十的名单交给皇上,皇帝嫌少,很不高兴,阁臣只好又加了数十人,皇帝还是不满意,不但要求分门别类,而且要求把逢迎魏忠贤的也算在内,不但追究外廷大臣,内臣一样追究。并且拿出魏忠贤的有关实证,让他们一一把人加进去。这件事对阁臣来说是很为难的,他们百般推脱,最后决定由刑部尚书乔允升定罪。审定逆案的过程中崇祯始终是很关心,还亲自动问其中几个可能遗漏的人,结果把善待李选侍的贾继春也扔进去了。可以说这件事从头到尾,是崇祯在主持和推动,虽然口头上说是“据法依律。无枉无徇”,但是很显然他是不愿意放过和魏忠贤有关的任何一个。最终也是由他亲自决定,拟定了人选。如果不是皇帝本人的意思,很有可能一开头罗列四五十人就可以结案,绝不至于牵连到二百五十八人。三月十五日最终定案,涉案人员从廷臣到内臣,从京官到地方官,从文官到武将全都包括,整个朝廷来了一场大清洗。
“己亥(三月十五)。谕曰。竖逆魏忠贤。狷狡下材。备员给使。倾回巧智。党籍保阿。初不过窥颦笑以市阴阳。席宠灵而饕富贵。使庶位莫假其羽翼。何蠢尔得肆其毒痛。乃一时外廷朋奸误国。实繁有徒。或缔好宗盟。或呈身入幕。或阴谋指授。肆罗织以屠善良。或密策合图。扼利权而管兵柄。甚至广兴祠颂。明效首功。倡和已极于三封。称谓浸疑于亡等。谁成逆节。致长燎原。及朕大宝嗣登。严纶屡霈。元凶逆孽。次第芟除。尚有饰罪邀功。倒身蹿正。以望气占风之面目。夸发奸指佞之封章。迹其矫诬。乌容错贷。朕鉴察既审。特命内阁部院大臣。列拥戴谄附建祠称颂赞导诸款。据律推情。再三订拟。首正奸逆之案。丽于五刑。稍宽胁从之徒。及茲三尺。其情罪轻减者。另疏处分。此外原心宥过。纵有遗漏。亦赦不问。其案自魏忠贤客氏磔死外。曰首逆同谋六人。……依律谋大逆减等拟斩。曰结交近侍十九人。……俱谄附秋决。曰结交近侍次等十一人。……俱遣戍。曰孽军犯三十五人。……曰谄附拥戴军犯十五人。……曰结交近侍又次等百二十八人。俱配赎。……曰祠颂照不谨例冠带闲住四十四人。……”(《國榷》5473~5476页)
这样严厉的搜罗和定罪导致阉党对参与审定案件的人有所痛恨,这本来是很正常,然而回避不了的是逆案本身其实是崇祯皇帝一手导演,钱龙锡也好韩鑛也好,只不过是听命而为,皇帝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兼之以逼迫催促,他们很不得已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样的处境在他们受命审定逆案的时候就应该已经是众所周知了。当然我不是要给后来袁崇焕案件中“阉党构陷钱龙锡”这个命题去掉挟恨报复的动机,而是说如果要推翻逆案,首先要面对的必然是对魏忠贤及其党羽恨之入骨的崇祯。
而利用袁崇焕与钱龙锡推翻逆案的条件必须有三个:袁崇焕是东林、毛文龙是阉党、作为首辅的钱龙锡是罪魁祸首。事实上前两个条件全都不成立,而事发之后钱龙锡最终经过会审被认为并非主谋,所以将袁崇焕杀毛文龙事件牵强成为党争工具的可操作性极低,就连当时的当事人也没有这么做,“惮帝英明,不敢任而止”(《明史·列传一百三十九》)。
袁崇焕投靠魏忠贤,可以从天启六年说起。天启六年十月,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天启七年四月七日,袁崇焕请立生祠。
“辽东巡抚袁崇焕疏为元勋功翼覆载事,奉圣旨:这本说厂臣心专筹虏,力援危疆,设险设备,屹立金汤,其懋功朕所鉴悉,合谋建祠,舆论允协,着如议行,其祠名曰元功,该部知道。”(《明熹宗都察院实录》1553页)
“蓟辽提督阎鸣泰、巡抚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功德,请于宁前建祠。”(《明熹宗实录》4022页)
是否像有些人说的那样,袁崇焕是因为要与魏忠贤周旋,虚与委蛇而立生祠,立生祠并不能成为个人品行的污点,也不能证实他投靠阉党?比如金庸《袁崇焕评传》的说法,“各省督抚都为魏忠贤建生祠,袁崇焕如果不附和,立刻就会罢官,守御国土的大志无法得伸,因此当时也只得在蓟辽为魏忠贤建生祠。”“天启年间,魏忠贤权势熏天,各省督抚都为魏忠贤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当时袁崇焕在宁远也建了魏忠贤的生祠。时势所然,人人难免。”然而事实是,袁崇焕是所有立生祠的人之中时间比较早的。天启六年闰六月,浙江巡抚潘汝桢请立魏忠贤生祠,从此到天启七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全国一共建了四十所生祠(《三朝野纪》)。翻查了一下《明熹宗都察院实录》,袁崇焕在请立生祠之前就对魏忠贤多有赞扬,典型的马屁文章是天启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的奏折:
“辽东巡抚袁崇焕疏称:厂臣魏忠贤功在社稷,海内之共见共闻,无容职赘■其身任辽事,誓■恢复,枭灭逆虏,任用刘应乾、陶文、纪用等,而关内外御敌之伏甲军器马匹悬簾等项,俱以家资置办,日逐解来,又助军需。臣方一意巡缉,严警诸营将吏,不敢贪懦营私,不敢餽遗隐串,改虚为实,化贾为真,易怯为勇,以有今日。浞古内臣谁有出其右者!通■之世赏宜也。镇臣刘应坤等以第侧贵臣而枕戈袵甲,士典素与同甘若躭备粮芻不烦近费,且犯露蒙霜,出入于贼巢虏穴,吞胡壮胆,指日誓天,真国家之干盾爪牙,廕赏世及宜也。奉圣旨:据奏厂臣魏忠贤身任边事,誓■恢,捐资佐军,以致诸营将吏廉勇自饬,允稔元功,镇臣刘应坤等出入贼巢,为国干盾,亦朕所素鉴者。……俱应叙录,以达忠勤。袁崇焕宁前钜义,著有成劳,升廕示酬,原系彝典,不准辞。”(《明熹宗都察院实录》1478页)
从这本看到魏忠贤捐资助饷,袁崇焕把他大夸了一顿,称为“浞古内臣谁有出其右者!”接着在天启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袁崇焕疏中又称颂魏忠贤,“辽东巡抚袁崇焕疏为夷目来宁情实……乃今厂臣魏忠贤能用职声气相应,且资职盔甲马匹箭簾无数”(同上,1507页)。魏忠贤捐资助饷这在《国榷》也有类似的记载,应是确有其事,收了货的袁崇焕自然是要顺便称颂表示谢意,这本是很自然的事,疏中言过其实阿谀奉承有点过火,不伦不类,也是袁崇焕一贯的语言风格。接下来袁崇焕在天启七年四月初七请求建祠,却不是那么自然而然了。
天启六年,大臣对魏忠贤的称颂并不是那么多,翻到的随手记录一下,有十月二十三日,直隶巡按御史梁梦環疏颂魏忠贤(同上,1480页);十一月二十三日,顺天巡抚刘诏疏颂厂臣魏忠贤(同上,1484页)。
大规模的立生祠在天启七年之后,大概排列一下,在袁崇焕之前的有:
天启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直隶巡按倪文焕疏请建魏忠贤生祠(同上,1501页)。
天启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直隶巡按张素养疏请建魏忠贤生祠(同上,1530页)。
二月十九日,宣大总督张檏请建生祠(同上,1540页)。
三月初十日,直隶巡按倪文焕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46页)。
三月十五日,直隶巡按倪文焕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47页)。
三月二十二日,蓟辽总督阎鸣泰又疏请立生祠。准许于平州通州两处建祠(同上,1548页)。
三月二十五日,顺天巡抚刘诏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49页)。
三月二十六日,直隶巡按倪文焕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49页)。
三月二十八日,直隶巡按梁梦環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49页)。
四月初七日,辽东巡抚袁崇焕疏请立魏忠贤生祠(同上,1553页)。
除去倪文焕那些重复的请求,袁崇焕在立生祠的人之中算是比较早的,而且他之前的奏折也都显示他与魏忠贤关系融洽。魏忠贤并不是对所有立祠的申请都批准,既有不建祠的督抚在,也有请求建祠而不批准的人在。说明袁崇焕立生祠并非是被迫,而魏忠贤也很给面子的答应了他的建祠请求,在全部生祠的四十座让他占到其中之一。相比之下《袁崇焕评传》的说法:“各省督抚都为魏忠贤建生祠,袁崇焕如果不附和,立刻就会罢官”,“时势所然,人人难免。”就显得很可笑了。
按当时的记录,袁崇焕与阉党至少是亲善友好,甚至袁崇焕根本已经投靠阉党,不是不可能。接下来袁崇焕的运气很差,宁锦“大捷”被识破是吹牛,遭到言官弹劾而不得不辞官。这并不是阉党的什么“陷害”,因为短短的三个月之前他刚刚请求为魏忠贤建祠得到允许,已经可以算是入伙了,近在七月就被迫离职,而且这段时间看不出他与阉党关系恶化的痕迹,直到“宁锦大捷”。宁锦大捷的过程我就不叙述了,所谓三战三捷,实际只是袁崇焕缩在宁远城,任凭后金攻击赵率教守的锦州,赵率教守锦州是为一捷,明朝调满桂部队救锦州是为一捷,后金攻击宁远,满桂救宁远又是一捷,全部的斩首只有满桂的二百多,缩在城里的袁大人表现乏善可陈。以至于魏忠贤对之失望,即使是投靠也要换人,于是袁光荣离职,这件事可能是他虽然请立生祠,但能在崇祯二年逃过逆案的原因。也说明崇祯对魏忠贤党羽虽然是务求搜罗全面,但仍然难免遗漏,类似的就如钱龙锡同乡也多有幸免。
毛文龙的相关资料并没有丝毫可以认为他是阉党的证据。袁崇焕称毛文龙“拜魏忠贤为父,绘冕旒像於岛中……交结近侍,十当斩”(《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然而史料证据并不支持,官员立生祠的记载都可以在《明熹宗实录》《都察院实录》等书中查到,其中没有毛文龙;东林把毛文龙视为阉党,原因是因为东林党十七君子之一夏之令议撤东江,遭到阉党倪文焕弹劾下狱而死,而不关毛文龙本人的事。毛文龙连生祠也没有立,而袁崇焕却说他喜欢立个雕像在荒岛里领着人天天拜,同时袁崇焕连雕像在哪个荒岛都不知道,这明摆着是无稽之谈。而且当时,这一条已经不足以成为罪名,原因是崇祯二年三月的圣旨已经明确说明,此后不再追究攀附魏忠贤之罪,“此外原心宥过。纵有遗漏。亦赦不问。”(《国榷》)袁崇焕以此作为毛文龙的罪名,就是典型的罗织罪名、目无国法。
二、袁崇焕杀毛文龙之国法不容
袁崇焕在给崇祯的奏折中说明了他自作主张杀毛文龙的原因:
“岛帅逆形昭著,机不容失,便宜正法……臣于是悉其狼子野心,终不可制。欲擒之还朝,待皇上处分,然一擒则其下必哄然,事将不测,惟有迅雷不及掩之法诛之顷刻,则众无得为。文龙死,诸翼恶者,念便断矣。……即取尚方剑付旗牌官张国柄,斩文龙於帐前。文龙姓毛之丁与各夷丁汹汹於外,然臣威严肃,且出其意外,遂不敢犯。若迟之,则文龙不可得而诛矣。臣诛文龙之意与当日情事如此。但文龙大帅,非臣所得擅诛。便宜专杀,臣不觉身蹈之。然苟利封疆,臣死不避,实万不得已也。谨据实奏闻,席藁待诛。惟皇上斧钺(斩刑)之,天下是非之。”(《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
袁崇焕说毛文龙一定要杀,不杀不行,所以他只好自作主张把毛文龙杀了,自作主张的原因是没法捉拿回来给朝廷处置。
袁崇焕对他自己杀毛文龙的描述是“文龙大帅,非臣所得擅诛。……实万不得已也。……席藁待诛。惟皇上斧钺(斩刑)之,天下是非之。”(同上)不管怎么看,这也是说即使毛文龙有死罪,他也无权直接杀死毛文龙。分析这段话可以看到袁崇焕此举确实有罪(袁崇焕本人不会比现代人还不熟悉《大明律》),而他得到宽宥的必要条件,从法理上将有一个必须满足的前提:当时的情况是毛文龙不杀不行(而且无法捉拿活的),而且袁崇焕是在出关后发现了毛文龙不杀不行的决定性证据。原因是袁崇焕无旨而杀毛文龙,此举如非欺君,则必须是出关前还不确定毛文龙该杀,同时出关后又得到了证据。
对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分析,我认为很多朋友走到了一个死角,就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待古人的事。比如说主观臆断,认为毛文龙谋逆,所以袁崇焕杀他有道理。但是袁崇焕在他自己向皇上报告的奏折里已经准备好了呈堂供词,就是这个请罪的奏折,“席藁待罪,仰听圣裁”(《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这个奏折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他是否会被追究责任,所以袁崇焕在这里的供词应该已经是对自己他最有利的辩护。反观之他没有说到的,也许是他本人都不知道的事情,把此类理由摆出来为他辩护是没有意义的。
既然毛文龙非杀不可,袁崇焕自然要给个非杀不可的理由,他是这么叙述的:
“为文龙者,束身归命於朝廷,一听臣之节制,其能为今是昨非,则有生无死。无奈文龙毒之所积,殒及阙躬。……
随地访察,逢人质问。而文龙之恶高积於山,向所传闻,不及什一也。五月二十九日抵双岛,而文龙至矣。臣诎体(屈身拜伏)待之。杯酒款之。文龙若不屑於臣者。臣宣谕'皇上神圣,合尧舜汤武为一君。臣子当勉旃疆场'。而文龙若怏怏不得志,止谓熹宗皇帝恩遇之隆也。臣不觉失色,徐叩其方略。则谓'关宁兵马俱无用,止用东江二三千人,藏云隐雾,一把火遂了东夷'。臣愈讶之,与之言节制及更定营伍为道厅,以监临查覈(核)。彼悍然不乐,而咬恨阎鸣泰、武之望二人。其意在臣也。臣见其难制也,不可用也,也讽之曰:'久劳边寨,杭州西湖尽有乐地'。文龙应臣曰:'久有此心,但惟我知灭奴孔覈,灭了东夷,朝鲜文弱可袭而有也。'臣曰:'朝廷不勤远略,当有代君者。'文龙曰:'此处谁代得?'
次日,臣又召其左右人来婉谕之,而令其亲信者往复开导文龙。于是毅然愿编营伍、受节制,惟道厅必不可用,曰:'一用道厅,必激之为变,岛中人俱夷性,不可狎也'。臣以为,若定营伍,则有协有将,从此收其权亦不难,然求其必为营伍也,曰'营伍定,则年中必行甄别,祖宗自有法度,不得假也。'文龙于是悔其言之失,私对副将汪翥曰:'我姑以此了督师之意,其实营制难,我只包管完东事便了。'臣于是悉其狼子野心,终不可制。”
袁崇焕叙述他终于决定杀毛文龙的理由,总而言之一句话:毛文龙“不可制”。至于毛文龙对他不太礼貌、追思天启、说关宁军无用、要吞了朝鲜,这些都是触动不到根本的琐碎小事,不要说杀,参都未必值得。只有毛文龙不同意用道厅一事上面起了分歧,袁崇焕欲以借此收毛文龙之权,“臣以为,若定营伍,则有协有将,从此收其权亦不难”,而毛文龙不肯合作。袁崇焕在他前文里说到要借东江之力配合他的五年平辽,“臣匪材缪叨皇上重寄,矢志平夷,已有成画。如东江犄角,兵法必藉。业经如告。”然而如上文所说,他认为毛文龙并不肯配合他,或者说认为毛文龙活着东江起不到期望的作用。于是乎袁崇焕进行了他算计好的动作“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手,臣饶为也。”这是他出关之前,对钱龙锡所说的话,当然也完全承认了他对斩帅这件事的计划,也就是毛文龙“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袁崇焕的目的则是给东江换一个统帅,使这支军队起到他期望的作用。
然而,他忘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毛文龙无罪,而他也没有请旨。
袁崇焕给决定杀毛文龙之后,宣布了十二大罪状,其中并没有一条是有力到他可以临阵斩帅、杀一个对国家有功的将领的。不妨列一下这十二斩罪:
“各官兵海上劳苦,皇上深念,惟汝之镇主毛文龙不良,历年所为俱干国法。如兵戎重任,祖制非五府官不领兵,即专征于外,必请文臣为监。文龙夜郎自雄,专制一方,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抚管核,专恣孰甚,一当斩;
人臣最莫大于说诳欺君。文龙自开镇来,一切奏报,有一事一语核实否?捕零夷、杀降夷、杀难民,全无征战,却报首功。刘兴祚忠顺奔来,止二十余人,而曰率数百众当阵捉降,欺诳疏甚,二当斩;
人臣不宜犯无将之戒,文龙刚腹撒泼,无人臣礼。前後章疏,具在御前。近且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据登莱道申报,岂堪听闻?大臣不道,三当斩;
文龙总兵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侵盗边海钱粮,四当斩;
皮岛自开马市,私通外夷,五当斩;
命姓赐氏,即朝廷不多行。文龙部下官兵,毛其姓者数千人,且以总兵而给副参游守之箚,不下千人。其走使(走卒仆役)舆台(操贱役者)俱参游名色,亵朝廷名器,树自己爪牙,犯上无等,六当斩;
繇(自)宁远回,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银九百两,没其货,夺其舡,仍禁其人,恬不为怪。积岁所为,劫赃无算,躬为盗贼,七当斩;
收其部将之女为妾,凡民间妇女有姿色者,俱设法致之,或收不复出,或旋入旋出。身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虏掠财货、子女为常,好色诲淫,八当斩;
人命关天。文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盌(碗),令往夷地掘参,遭夷屠杀无算。其畏死不肯往者,听其饿死。岛中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当斩;
疏请内臣出镇,用其腹爪陈汝明、孟斌、周显谟等,辇金长安,拜魏忠贤为父,绘冕旒像於岛中。至今陈汝明等一伙仍盘踞京中。皇上登极之赏俱留费都门,是何缘故?交结近侍,十当斩;
奴酋攻破铁山,杀辽人无算,文龙逃窜皮岛,且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观望养寇,十二当斩。”
这十二大条极尽铺排捏造之能事,连私人生活、不讲礼貌都要算在内,把当时明朝军队一般都有的毛病也算在内,甚至把皇上早已经明言不再追究的结交魏忠贤也拿出来算一条,而毛文龙与魏忠贤根本无关,袁崇焕反而多次颂扬魏忠贤兼立过生祠。这是如何厚黑的捏造罪名!参考如此虚妄之捏造,兼参考袁崇焕上疏请立生祠之厚颜无耻,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袁崇焕所说的毛文龙“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观望养寇”不能起到牵制的作用必须杀之,是不尽不实,必须重新核定。
事实上在袁崇焕取得著名的“宁远大捷”的时候,毛文龙也在敌后积极进攻,先看这段记录:
“平辽总兵官毛文龙报称:参将易承惠等至咸宁营,杀贼林茂春等,至海州城下攻城,各有斩获,共活擒真夷一十五名,夷级一十八颗,挐获奸细马承林等,系李永芳儿女亲家。又查在阵炮死官马四十五匹,阵亡官兵李朴等三百一十四名,著伤官兵五十六名,并接回乡难民汪仲举等五千三十余名。”(《明熹宗实录》卷七十)
这次的斩获和俘虏都不多,然而效果很重要,因为那时正好是努尔哈赤率兵攻打宁远城。详情记录在《东江疏揭塘报节抄》。
“内丁守备陈国忠报称:……探得奴酋决在灯节前后,挑有披甲达子四五万,牛车粮草尽皆齐备,不如东西要在那里攻抢,万分真的,等情到职。该职于正月十四日,当差鹿岛参将林茂春、宽奠营参将王辅,带领官兵,火速相机夜袭海州,后营参将杜贵、清河营游击曲承惠,带领官兵,前往威宁营,相机暗袭沈阳,招练营参将易承恩、都司毛有麟,带领官兵,前往宽、叆地方,远近接应。各营务要多带枪炮,暗往潜伏,如见奴贼东来,虏骑过讫,方许各山顶上夜则举火,昼则放炮,疑击其后。如贼西寇势重,慎须让贼过毕,官兵才许攻城,牵制奴回,等因去后。又于十八日,该职于云从岛带领现在官兵星驰铁山,分据丽各地处险隘,防御奴酋东犯之锋。”(《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天启六年正月二十日塘报)
“……当查参将易承惠、守备曾有功、都司毛有俊、游击曲承恩、后营参将杜贵、参谋许光友、都司毛有麟等活擒真夷六名、夷级六颗、达马九匹、弓箭一大捆,……于二十二、三两夜,分兵潜往于奉集,并沈阳附近山顶放火放炮去讫,各营官兵俱各回营,等情。……职当拿面同辽东抚院差官方云龙等,万口一辞,冤声载道。审得马应龙。马承林的系李永芳亲家,不合同为奴酋内应开门,今复差来奸细窥探东江回话,约定日期,老汗进兵掩袭,小的作为内应,是的等情。又据鹿岛参将李茂春、宽奠参将王辅飞报:奉文会同率领官兵,正月二十日夜晚,奔至连家庙,……前进海州城里,以曾通知辽民,约定大兵到日,一同杀贼东行,等因。职即拨兵一千五百余员名,随于夜半官兵齐到海州城下,放炮攻城。达贼闻炮惊醒,奔入新城。官兵随围喊攻多时,枪炮打死达贼无数,……随当分兵于二十三日夜半,各山顶上仍放炮火去后,查验参将林茂春下官兵活擒真夷四名,阵斩夷级七颗、达马八匹、弓箭二大捆。参将王辅下官兵王国显、陈有升等,活擒真夷五名,阵斩夷级五颗、达马五匹、达弓箭一大捆、带回劫去海州旧城并沿路屯寨带回来乡五千余名,等情到职。……”(《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天启六年二月初六日塘报)
二十日的塘报,毛文龙准确的预报了努尔哈赤进犯的时间,并且毛文龙部已经火速赶去海州、沈阳等地准备袭击;二月初六的塘报就是当后金大队过去之后,毛文龙部于正月二十到二十三日前后对后金袭扰,在沈阳、海州附近放火放炮、喊打喊杀。顺便接回难民五千,捉了叛将李永芳的儿女亲家马应龙。这次的攻击实际是虚张声势,然而从后金的行程来看,毛文龙部的袭扰已经对他们造成威胁,迫使他们仓促回师。
天启六年正月十四,努尔哈赤率兵出发,“戊午。上率诸贝勒大臣。统兵征明。庚申。次东昌堡。翼日、渡辽河。”(《清太祖实录》),到正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努尔哈赤在宁远城下攻城,这两天攻城不下,袁崇焕取得著名的“宁远大捷”。正月二十六,后金转掠觉华岛,获得十几万石粮食,二月初九回到沈阳。对后金来说觉华岛之战是纯粹的胜利,虽然之前在宁远损失了五百人,这时他们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围困宁远来个围点打援也没问题。然而在此后十三天,努尔哈赤已经跑回到沈阳,使人奇怪他为什么跑的这么快。如果不是后方受到威胁,又何必如此着急的撤退?
天启六年四月,毛文龙得到情报奴酋将于四月二十日过河,这次没有等大军过河之后牵制后方,而是以攻为守,分路出兵,“一挫虏之前锋,一捣虏之中坚,一袭虏之后寨,一邀虏之归渡”(《东江疏揭塘报节抄》69页)。攻击范围包括大胡峪、鞍山堡、海州附近、辽阳附近,三岔河等等,一度攻破鞍山堡,并攻陷了海州、辽阳、三岔河附近的一些堡垒,后金正和蒙古交战,闻讯驰救,疲于奔命。袁崇焕在天启六年八月十七日的奏折中也对毛文龙大加称赞:
“……然賊已悉我之伎倆矣,遂棄其無用之攻具,歸而造其能為我害者,如板厚二寸之戰車,革以褁之,艱於渡故為舟,舟不淂法不可渡,故取十方寺山流之淺以済師,其必由之師則炒花五大營駐收處,故虜囊台■而驅捲各營,且取家于瀋陽,携之以入犯,為一進不退計。孰知毛文龍經襲達遼陽,故旅兵相應,使非毛師搗虛,寧遠又受敵矣!毛師雖破創兵折,然数年牽制之功,此為最烈。……”(《明熹宗实录》卷七十五)
这一记录对比后来袁崇焕杀毛文龙的罪名之一“全无征战,却报首功”,实在是很可笑的自相矛盾。
因为毛文龙的扰袭,后金不胜其烦,终於在天启七年发动丁卯之役,调动六万人,大举进攻朝鲜和东江军。袁崇焕在这次战役中忙于修堡,束手不救,东江军孤立无援,受到重挫。袁崇焕后来提及此役,竟然当成毛文龙的罪名来罗列,“奴酋攻破铁山,杀辽人无算,文龙逃窜皮岛,且掩败为功,十一当斩”。然而当时朝廷曾经三番四次催促关宁军出战,如果不是袁崇焕拖延又岂会有这样的结果?
毛文龙部孤军奋战,明实录记载:
“(天启七年四月)御史安伸奏:毛镇援丽截奴,三战三捷,已困贼于银杏江矣。则向来借款以脩备者,今当出奇以推枯,乞任勇略绝伦之满桂,戮将令不受之李矿,奖力遏狂锋之毛文龙,优焦劳戎事之冯加会。疏下该部议复”(《明熹宗实录》卷八十三)
“(天启七年五月)乙未,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李嵩题:奴以十万之众蹂躏东江,毛文龙乃能于狂烽正炽之际,奋敌忾迅扫之威,今解到活夷三名,夷级四百七十七颗,达帽二百九十顶,逐一验视,历历皆真,毛帅之功于是乎不可及矣!”(《明熹宗实录》卷八十四)
扫荡东江军之后,后金发动了宁锦之战。毛文龙新败之后无力牵制,但也提前预警。
直到崇祯元年三月,毛文龙还将后金使者押赴朝廷报功。被捉的使者叫阔科,是皇太极的爱将,即《塘报》中的可可,“东江总兵毛文龙,送大清议款使臣可可孤山、马秀才等四人至京”(《崇祯长编》卷十一)。皇太极为此大为恼火,直到半年后还耿耿于怀。
毛文龙自从开镇以来,对后金始终是不遗余力的攻击,加上毛文龙家四百余口在沈阳、广宁陷落时被搜出杀尽,仇深似海,毛文龙部对后金百姓进行无差别攻击屠杀,然则不可以等同为杀良冒功。后金全民皆兵,后金百姓与大明的百姓有什么差别自不必说。毛文龙所献的俘虏和首级是真正建奴,也有足够的证据。河南道御史袁化中疏中记载了审查毛文龙解到的俘虏和首级的全过程:
“……昨闻差官解来活夷十二名,夷妇女五口,叛逆一名,首级七百二十六颗,长安喧传,观者如堵,即此亦足征人心之公恶矣。兵部以功在海外,未可草草,遵传单会审,约于本月初五日于中军都督府审夷,于初六日于朝阳门外审级,是日三法司并兵刑科臣俱至,而臣亦以掌河南道事亦与焉。一一呼夷至堂上睇视之,见豹败等五人象鬼之狰狞,言语侏樆,旁之通事代诉,有言某为夷官,某为夷军,某系当阵捉获,事之虚实皆不可知,总之皆真夷也,……”(《颂天胪笔》卷六天启四年九月二十日)
对首级的审查记载还有孙承宗的奏折:
“平辽总兵毛文龙呈解屡获首虏,随行关外道袁崇焕逐一查验三次,首级三百七十一颗,俱系真正壮夷,当阵生擒虏贼四名,俱系真正鞑虏……不独风示边人,抑亦见天下尚有杀贼之人,贼人尚有可灭之日,一时人心,殊觉感动。因念文龙以孤剑临豺狼之穴,漂泊于风涛波浪之中,力能结属国,总离人,且屯且战,以屡挫枭贼。……真足以激发天下英雄之义胆,令缩项敛足者愧疚无地矣。”(《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三)
明朝对俘虏和首级的查验很认真,亦可以从侧面证明。袁崇焕罗列的毛文龙罪名竟然有“杀难民”却没有丝毫实证,只能说是袁崇焕信口开河,捏造罪名。
毛文龙的战绩全部罗列出来非常可观,他从最初二百人到拥有四万军队,接回难民三十万,斩获首级根据熹宗实录一条条记录加起来是2800多,俘虏900多。
不管怎么看,袁崇焕并没有一定要杀毛文龙的理由。他说的毛文龙该杀,自然而然并不成立。所以后来袁崇焕的支持者们给出了另一个理由,说毛文龙私通后金,要投降或谋逆等等。然而同样是个伪命题。
参考所有说毛文龙谋逆的观点,最有力的证据是毛文龙与后金来往的书信。对此后金的记录显示明朝上下毫不知情,直到清修《明史》,毛文龙与后金来往书信公之于世,才算是“真相大白”。
回到当时,如果毛文龙真的通夷,被袁崇焕侦查得知,那么袁崇焕杀他不但无罪,而且有功,只需要把报告毛文龙通夷的证人送到朝廷作证,事情就可以一目了然,然而袁崇焕奏折中全无提及,说明袁崇焕当时是不可能收到任何关于毛文龙谋反的讯息的,否则不会如此,也不会在杀毛文龙后毫不旁及任何人。因为如果毛文龙有所图谋,必然串联手下将官,那么袁崇焕就必须在毛文龙死后追查附逆帮凶,否则他们难免继续图谋逃奔后金。袁崇焕没有追查,也没有人继续毛文龙莫须有的降清或联清计划,事实证明谋逆这件事是子虚乌有。
另外,毛文龙于崇祯元年五月将妻儿送回南方老家(《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五),如果他当时有意背叛明朝,绝不会把儿子送回去等死。
崇祯元年七月,毛文龙诱捕后金使者可可等押解到京(《崇祯长编》卷十一),如果他和后金之间有不可告人的阴谋,那么送使者进京是找死的行为,毛文龙又怎么会这么做?
崇祯元年八月,山东总兵杨国栋陈毛文龙十大罪,挖空心思,铺张演绎,指毛文龙不能牵制,糜费钱粮,掩败为功,捏报献俘……等等罪名,甚至连扰害朝鲜也要编排上,然而丝毫没有涉及“通夷”之事(《崇祯长编》卷十二),说明在后金使者被活着押到京城之后,也没有毛文龙私通后金的任何蛛丝马迹出现,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毛文龙通夷是子虚乌有。
而差不多同一时间,袁崇焕正在计划杀毛文龙。
由此可证,当时不论明朝、袁崇焕甚至毛文龙自己,都不知道毛文龙私通后金,也不知道后金档案中有几封书信,将会在毛文龙死后很多年“证明”毛文龙私通后金。而那个时候,大明朝已经灭亡,再不会有机会记录自己的史实,大明的历史必须由满清主持编写。
三、毒计横生,操戈矛于同室
毛文龙在生的最后时间里,赴双岛之会前有人提醒他袁崇焕不怀好意,然而毛文龙对明朝一片忠诚,始终不变,直至含冤而死。
“时军中颇以为疑,请多从者。公曰:“我大将,任东隅一面,彼不奉诏,岂敢杀我。果奉诏而来,虽多人何益?徒滋猜贰。且不闻汾阳昔赴鱼朝恩之宴乎?”“(《毛太保公传》)
“且焕言文龙跪而请死,正见其从容就义,所畏者国家三尺。如蒙二心,不第目无焕,抑且目无朝廷,死生大矣,宁肯长跪以服上刑?”(《东江客问》)
“臣厉色谕之曰:'文龙一匹夫耳。以海外之故官至都督,满门封荫,尽足酬劳,何得藉朝廷之宠灵欺骗朝廷?无天无法。夫五年平奴所凭者,祖宗之法耳。法行自贵近始今日不斩文龙,何以惩後?皇上赐尚方正为此也。'众唯唯不敢仰视。臣复朝西叩头,请旨曰:'臣今诛文龙以肃军政。镇将中再有如文龙者,亦以是法诛之。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即取尚方剑付旗牌官张国柄,斩文龙於帐前。”(《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
如果没有崇祯的旨意,袁崇焕是无权杀毛文龙的,这就是矫诏与奉召的区别。袁崇焕伪称“皇上赐尚方正为此也”,让毛文龙以为崇祯果然有旨,任其摆布,袁崇焕最后还给他扣了一个目无君上的帽子,“夫文龙刚愎自用,嫚骂一世”(《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
翻翻《崇祯长编》、《东江疏揭塘报节抄》等等资料,就会看到崇祯年间关于军饷的奏折一篇接着一篇,可以说自从熹宗皇帝驾崩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毛文龙的军饷开始出问题。而恰恰在天启七年,朝鲜被后金打服,东江军取给于朝鲜的来源中断,这使东江陷入一个异常艰难的局面。
不仅如此,朝廷上下对毛文龙的攻击此起彼伏,谮言不断,以致于毛文龙心灰意冷,上疏请辞。比如前文所说的山东总兵杨国栋陈毛文龙十大罪,此外还有汰兵、议饷等等方面为难。毛文龙的军饷同时要接济东江难民,而粮饷实际是按照军数来发的,由于粮饷不足,毛文龙报的兵数很多,竟至于十五万。即使报十五万,所实收的饷银也在每年三十万左右,按照关宁军十五万人每年四百八十万饷银的比例,每个人分到的军饷数还仅仅是关宁军的三分之一。崇祯二年六月袁崇焕杀毛文龙之后清点人数,认为是四万八,后来孙承宗等人都是以这个数字为准。而据毛文龙崇祯元年五月的塘报,当时清点人数的饷臣竟然只点算皮岛的官兵,对云从、铁山、……等十几个岛屿和各处屯哨置之不理,就把皮岛点到的三万六千报了个两万八。很显然是在与毛文龙为难,和当时主流的攻讦之声完全吻合。
这不能不说是有一定的原因,毛文龙在此前一直为军饷和文官打官司,运送军饷亦曾有过吞扣的案例。可以说为了军饷,就已经和文官集团结了仇怨。加上夏之令之死,毛文龙被东林视为阉党势力。崇祯登基之后东林得势,毛文龙的处境自然比天启年间恶劣很多。
袁崇焕对毛文龙暗算也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上奏改东江运道:
“议仍登、莱之海禁、东江钱粮器用,俱从关门运起,至觉华登舟。即津运粮料,俱由静海、滦、乐以及觉华,必经臣衙门挂号始许往东。自兹一禁,不许一船私相往来,即往东官船,不许迫近南岸。登、莱自协营水兵之外,不许一舟出海等因。”(兵部行《申饰东江运道》稿)
这个建议对东江是重大打击,因为毛文龙不但在岛中经商以充军饷,而且需要向来往商船买粮以接济东江难民。即使仅仅改道也是十分不便的,毛文龙的奏折说的很清楚:
“总兵毛文龙疏言:……然各岛兵丁,正月早已绝粒,赊借客粮,寻挑野菜度日,不意三月初七日见督师尚书策画东江事宜一疏,欲以东江钱粮器用俱从关门起运,至觉华岛登舟,由旅顺以至臣处,而津运粮料,亦由靖海以及觉华岛,俱经督师衙门挂号,方许出海。臣读毕愁烦慷慨,计无所出,忽闻哭声四起,合岛鼎沸,诸将拥进臣署,言兵丁嗷嗷以至今日,望粮饷到,客□来,有复辽之日,各还故土。谁知袁督师将登州,严禁不许一舡出海,以致客舡畏法不来,且山东布政司钱粮及青登莱三府官粮竟无影响。故尔各兵慌忙,云是拦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况兼饥饿无飱,不得不苦,不得不哭。……臣观督臣疏中语意似乎疑臣不受节制,故欲申海禁而通辽海,方为合力,为有用,臣感督臣爱国之忠,而画东江之事未妥也。节制东镇之法固善,而接济饥军之着未便也。夫臣为辽官,分为督臣下属,不待督臣之图谋也,而关宁东□原是一家一事,督臣与臣安是一身一心,指示自然追逐,法令自然遵行,何在粮饷舡只,经由挂号为合力也?舡从关门至觉华岛由旅顺,督臣言似容易,独不知登州至旅顺止用西南风或西风半日便可早到,数年往来如织,臣犹以为迟,若关门至旅顺道路湾曲,候风不等,关门必得正西风两日,从牛头河大沙河至长山等又要西南风半日,方至觉华岛复进宁远挂号又得西北风一日,可至搭连岛又要正南风半日方抵旅顺。风至宜东宜西宜南宜北,可计日而待乎?藉得勤劳运官忙忙催趱,一年仅得一运,欲求再运必不能矣!故云海禁之必不可也。且每运津运十万,所至止满六七万余,俱报以漂没,臣欲回其来年之运,不得不出实收与之,若又从宁远挂号,路愈远,漂没愈多,津运几为乌有矣。皇上详察登州至旅顺便乎?抑关门至旅顺便乎?督臣策画,舍近就远,弃易图难,臣竟不知其故。……章下所司”(《崇祯长编》卷之二十)
袁崇焕对这场禁海自己的叙述是“又严海禁以窘之。……臣改贡道於宁远者,欲藉此为间,皆所以图文龙。也赖皇上大纵神武,一一许臣。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龙有死无生矣。”(袁崇焕《督师题本》)由此可见袁崇焕请改饷道,并非为求便利,而是为了要挟毛文龙,以进行他下一步计划--诱杀毛文龙。
此前因为朝官多方刁难,粮饷不到,东江已经绝粮。经过“不许一舡出海”,本已惨淡的局面更为恶化,甚至几乎酿成兵变,而岛中难民多有饿死。
“先是,毛文龙驻皮岛以牵敌,二年三月,袁崇焕奏设东江饷司於宁远,令东江自觉华岛转饷,禁登莱商船入市。自是岛中京饷,俱著关宁经略验过,始解朝鲜贡道往宁远,不许过皮岛,商贾不通,岛中大饥取野菜为粮。”(《明季北略·袁崇焕谋杀毛文龙》)
“据副将王重尧报称:奴酋奸细回称:天朝关上宁远米粮至贵,三个月缺饷,兵俱饿死,又说禁止登州海路运船,东江少粮,饿死多命,目今二王子已统精兵三万余,各带干粮出门,沿边一带牧马,要来犯抢等情。本日又据都司毛永良等报称:奴酋听得东江各岛绝粮,地上又无野菜,兵丁饿死,趁此发兵……”(《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崇祯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据此自去年十月至今,七月无粮矣,草根树皮,遍山淘尽,奴知我饥,乘机相犯……”(《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崇祯二年四月初六日)
“……然各岛兵丁,正月早已绝粒,赊借客粮,寻挑野菜度日……随来男妇万余,跪哭震天,云非我等不忠不义,实是各要逃活性命”(《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崇祯二年三月十三日具奏)
“且忽出禁海一疏,运粮不至八月,竟无颗粒之颁……”(《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崇祯二年闰四月十八日)
如此恶意使毛文龙深感愤慨,他明言“诸臣独计除臣,不计除奴,将江山而快私忿,操戈矛于同室。”(《明清史料》甲编,兵科抄出钦差平辽便宜行事挂征虏前锋将军印总兵官左军都督府左都督毛文龙奏本)他所说的在不久之后成为事实,崇祯二年六月初五,袁崇焕矫诏杀毛文龙于双岛。后金几次大举进攻,最多一次出动六万人,怎么杀也杀不死的毛文龙,最终死于自己人之手。此后仅七天,皇太极决定整旅西征,最终酿成己巳之变。
袁崇焕杀毛文龙之后,立刻要求各处向岛中运送粮食,“毛文龙既诛,岛中需米甚急,请令登、莱道府,速运接济。”(《崇祯长编》卷二十五)岛中缺粮他并非不知,他以粮食要挟毛文龙亦已明言,不惜饿死东江难民根本是有意而为之。
东江难民的人数,一般估计是三十万到五十万之间;因为一直处于粮饷不敷的状态,毛文龙每年勒索朝鲜一部分粮食,朝鲜的人口也不过一百万,并不能负担很多,不过是杯水车薪。天启七年丁卯之役后,朝鲜屈服于后金,毛文龙就连朝鲜的支援也失去,依赖于朝廷的粮饷以及来往客商贩卖。此前朝廷粮饷不到,已经绝粮,而袁崇焕奏改饷道并禁海之后,商船不通,完全是死路一条。袁崇焕为了杀毛文龙,极其狠毒的把东江几十万人逼上一条绝路。成功的利用此事逼迫毛文龙与之议饷,东江难民的死活在他眼里只是工具,并不关心。“且手书相慰。粮米之外,犒其夷丁千金、猪羊、酒面。称之临发舟。仍为其请饷。凡此皆愚之也。文龙果堕彀中。”(《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
因为没有文官在军中,关于东江的记录很少,已经不知道到底饿死多少人。不论东江饿死了多少人,那都是罪恶,是袁崇焕亲手杀害大明百姓的罪恶。东江难民已经死在这个时候,没有机会在一年后看到害死他们的袁贼伏法偿命,然而北京的百姓有机会,他们会把祸国殃民的袁贼生吃,以铁一般的事实记下大明真正的国民对袁贼的痛恨。
四、钱龙锡参与斩帅的过程与查处
东江最晚从崇祯二年起已经断粮,这并非袁崇焕一个人做到的。杀毛文龙这件事本身就有文官集团参与,最显而易见的就是钱龙锡。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奏本称“臣昨年过都下时,九卿诸臣无不以此为虑,臣谓徐图之。辅臣钱龙锡为此一事低回过臣寓私商。臣曰: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手,臣饶为也。”(《督师题本》)己巳之变发生,袁崇焕因为蓟门纵敌以及在北京城下抵抗不力,被崇祯逮捕下狱之后,开始有人追究谋杀毛文龙,袁崇焕奏章中的提到钱龙锡自然而然成为同谋的嫌疑者。
对袁崇焕杀毛文龙事件的彻查,纠缠出许多错杂的原因,不可避免的牵连到当初参与或是与之有关的人,因此附会出袁崇焕是死于党争的说法。这个说法的具体内容,就是指阉党余孽为构陷东林企图再造逆案,于是构陷钱龙锡,然而事实并非这么简单,先看看钱龙锡被牵连进去的过程。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五,江西道御史高捷疏参钱龙锡,就是追究他们事先私商,但不经过程序。而不经过正常程序的斩帅,则很显然有不可告人,或不便告人的目的在。
“崇焕之杀毛文龙也,龙锡密语手书,不一而足,即崇焕疏中亦有'辅臣龙锡低徊私商'之句见在可劵也。夫文龙当斩,事関军机,崇焕入朝奏对,何不预请密旨;崇焕出海阅视,何不飞驰蜡封?而身处揆席,恭预密勿之龙锡又何止闻私寓之低徊,不闻文华之商确也?总之欲外示专制,内胁至尊,因以渐成款局。两人阴谋诡计,目中安知有皇上乎!且臣又闻崇焕与罪枢王洽私书言屡欲求欵,庙堂之上,主张已有其人,文龙倘能恊心一言,自当无嫌无猜。不知崇焕所欲文龙恊者何心?一者何意耶?崇焕劾提刀之力,龙锡发推辨之谋,应手而办,莫逆於心,宜乎龙锡今日皱眉疾首而不得不作同舟之救也……淂旨:龙锡忠慎,岂有是事,高捷不淂过求。”(《崇祯长编》1594~1598页乙卯十二月初五)
高捷参钱龙锡收了袁崇焕数万细软的贿赂,同意他的主张也就是议和(款议),于是斩帅导致己巳之变(斩帅致兵)。而皇帝认为钱龙锡只是私下和袁崇焕来往,以及没有举报,命廷臣议罪,并不认定钱龙锡是斩帅的主谋。之后《崇祯长编》崇祯三年八月乙卯(初八)条目下记载徐本高上表澄清,说没有窝藏赃款,崇祯相信了徐本高,没有追查此人,数万细软一事就此没有下文,朝廷直接追查的仍然是谋款与斩帅。
这个弹劾过后,十二月乙丑(十五),(《国榷》认为是壬申(二十三))钱龙锡致仕。
钱龙锡为此两次上疏置辩,说他与袁崇焕无关,也没有谋款,对杀毛文龙的说法是他只听到了袁崇焕这么说,而并没有回应。
丁卯(十七)大学士钱龙锡疏言:御史高捷专论臣与崇焕交通杀毛文龙,……臣自元年七月以前与崇焕未识一面,崇焕起督师在元年四月,臣入直在六月,根底不相涉也。崇焕七月陛见,臣与次辅李标等四人遥见崇焕相貌不扬,退而谓此人恐不胜大事,召对时又见崇焕以五年复辽自任,因时声询访扣其方针,崇焕云恢复当从东江做起,文龙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除之亦不难。语出崇焕口,不过一时对答之词,臣亦未尝相应。原臣询问方针之本心,实一片为国公心也,及崇焕突诛文龙,揭报到阁,臣与首辅犷次辅标共阅,至臣龙锡低徊一语,臣意欲具一揭自明,又念当时问答心本无他,文龙功罪本来举朝共知,首辅即拟谕镇定岛中人心,臣具揭相混又滋葛藤,因坦然置之不理。……帝慰答之。《崇祯长编》第1615至1618页
癸酉(十八)大學士錢龍錫疏言:“……毛文龍原未真能牽制一時,問荅之詞,崇煥語臣,非臣語崇煥,聖鑒如日,不待辨也。……捷謂臣與崇煥商謀款局,以博封廕,夫附和款局,即斧鉞隨之矣,封廕可冀乎?不待辨也。捷螫臣最毒者在謂臣逢人徧告皇上不與我輩商量,今已大悔,慫人保救崇煥等語。……身任督師不能立功,則罪之;將士久為皇上蓄養,因訛言相驚致潰,則撫之;前後事體明白,正大本自一轍,皇上何緣而當悔?臣向何人傳皇上之悔乎?臣向人傳必有所傳之人,捷得於傳聞必有所聞之人,何不一一指出,請質對於明主之前乎?至誣臣以崇煥所請撫賞馬價,臣為布置打點,益又茫如說夢。據捷謂摉出元寶係冏寺原物,見宁寺中即以為臣納賄之証,則凡今之盜贓官贓覺放宁庫者,不問是何來歷皆可懸指為大臣納賄之証矣!……(《崇祯长编》1622页,卷二十九)
因为高捷疏多属捕风捉影之谈,崇祯对此并没有多追究,对钱龙锡的奏折也是”慰答之“,钱龙锡致仕之后就算完事。直到崇祯三年八月,山东御史史■(上范下土)疏参钱龙锡,称其主款,帝命详查,崇祯三年八月,六十余要员会审参详钱龙锡一案。
“己卯(九月初三),命逮去辅钱龙锡于家。先是,锦衣卫以斩帅、主欵二事究问袁崇焕根因,据崇焕所供:斩帅一事则龙锡与王洽频以书问之崇焕,而崇焕专断杀之者也;主欵一事则崇焕频以书商之洽与龙锡,而洽与龙锡未尝许之也。锦衣掌印刘侨以其言具狱上,帝于八月十八日(乙丑)召对群臣于平台,下其章决之久,以龙锡职任辅弼,私结边臣,■(水滴的滴去掉三点水)嘱情谋,互蒙不举,命九卿科道共正其欺擅之罪。是日大议于中军都督府,会者吏部王永光、李康先等,户部毕自严、钱春、曹珍、康新民、崔尔进、刘重庆等,礼部李腾芳、李孙宸等,兵部梁廷栋、闵梦得、王之采、郭尚宾等,刑部韩策、涂国鼎等,工部程启南、沈演等,都察院张捷、高弘图等,通政司张绍先、王业浩、马鸣起、魏尚贤等,大理寺金世俊、张廷拱、叶廷祚等,吏科刘汉儒、祝世美、邓英、孟国祚等,户科玄默、许世荩、裴君锡、葛应斗等,礼科孙绍统、王猷、陈赞化、卢兆龙、张第元、阮震亨等,兵科刘懋、傅朝佑等,刑科李觉斯、张国维、余昌祚、刘斯琜、王家彦、常自裕、宋可久等,工科顾其仁、陈献明、许国荣、李春旺、赵京仕、顾光祖等,掌河南道福建道喻思恂、江西道袁弘勋、河南道王道纯、浙江道李玄、四川道吴尚默、山西道王政新、陕西湖广等道宋师襄等,凡六十余人。大畧谓斩帅虽龙锡启其端,而两次书词有”处得妥当“、”处得停当“之言,意不专在诛僇可知,则杀之自属崇焕过举;至讲欵,倡自崇焕,龙锡虽不敢担承,而始则答以”在汝边臣,酌量为之“继则答以”皇上神武,不宜讲欵“。总之两事皆自为商量,自为行止,龙锡以辅弼大臣,事关疆场安危而不能抗疏发奸,何所逃罪,但人在八议,宽严当断之宸衷耳。吏部条列其议以闻,遂遣缇骑逮之。”(《崇祯长编》卷三十八崇祯三年九月己卯条目下2294~2296页)
这段是追查钱龙锡与袁崇焕究竟谁是谋款与斩帅的主谋,在袁崇焕被定罪之后两天(《国榷》、《崇祯实录》记载是之后一天,估计是那两天内完成的事),一共六十余个官员参加了评判,最后根据袁崇焕与钱龙锡的通信内容,认定主款(议和)与斩帅两件事都是袁崇焕自己的主张,而钱龙锡身为辅弼大臣,事关疆场安危却没有揭发袁崇焕的奸状,罪无可逃。
从这两段记载可以看到两件事。
其一:对钱龙锡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正当。审查钱龙锡是一个超华丽的阵容,从六部九卿到所有四品以上的官六十余人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作假的难度很大?而且此次会审距山东御史史■(上范下土)疏参钱龙锡仅有十二天,这之间就算有人要兴风作浪,难道把参与的每一个官员都买通说服?在崇祯二年的钦定逆案中,阉党几乎被一网打尽,打击面之广,崇祯三年几乎满朝都是东林,如果想让当政的东林党帮忙塑造一个逆案推翻自己,这无异于痴人说梦,也绝非金钱贿赂可以作到。
其二:从史料的记述可以看到当时的官员是根据袁崇焕与钱龙锡的通信来判断他们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在事件中起的作用,书信内容长编中也有记载,虽然只是片段。从这些片段来看,把袁崇焕定为主谋并没有什么不妥,而钱龙锡自然而然的牵涉其中,并没有别人诬陷的成份。--有真真确确的书信来往记录,证明钱龙锡为了杀毛文龙以及议和私下与袁崇焕书信来往商量这是事实,所以说阉党构陷钱龙锡这个命题本身并不成立。
对钱龙锡的会审有程序,有证据,是大明司法一贯的方式。至于在这样的程序下有没有可能判错冤枉了袁崇焕或钱龙锡,需要继续查证。
当时距袁崇焕被捕已有八个月,各类证据都已搜集齐备,比如袁崇焕与钱龙锡的通书,已经成为判断是非的证物之一。这次会议判定的结果是“总之两事皆(袁崇焕)自为商量,自为行止,龙锡以辅弼大臣,事关疆场安危而不能抗疏发奸,何所逃罪”(《崇祯长编》崇祯三年九月己卯条目下2294~2296页)于是逮捕了钱龙锡。
钱龙锡被捕又引出另外一个人,他就是钱龙锡的同乡陈继儒。
“后钱龙锡因文龙之事议死,其家子弟日至陈继儒家詬詈,盖因继儒献诛文龙之策而致龙锡下狱也。(杨士聪《玉堂萃记》)”(陈涵韬《东江事略:毛文龙生平事迹研究》)
“陈继儒与毛文龙之隙,据《啸亭杂录》载:'毛文龙尝求陈眉公作文,陈邀以重价,毛靳不与,陈深恨之。'而蒋士铨《临川梦》于此事亦发覆甚详。”(同上)
“怀宗崇祯元年秋七月,起袁崇焕督师辽东。时朝议忧皮岛毛文龙难驭,大学士钱龙锡被命入都,过华亭征士陈继儒,继儒定策请诛文龙,龙锡颔之。至是,龙锡与崇焕言边事,崇焕答以从东江做起。龙锡曰:'舍实地而问海道何也?'崇焕曰:'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此崇焕所优为也。'遂定计去。”(《明史纪事本末补遗·毛帅东江》)
可见斩帅这件事,并非钱龙锡自己说的这么简单。至少他曾经与袁崇焕商量过,他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同乡陈继儒献过计。他是主谋;他和袁崇焕都是主谋,但是议而未成、后由袁崇焕私自行动;他默许杀毛文龙;他仅仅知情,袁崇焕扯虎皮当大旗;这几种情况必居其一。
然而在议和方面,钱龙锡的态度和袁崇焕不同。证据显示钱龙锡是不支持谋款的,“皇上神武,不宜讲欵”。而袁崇焕为了议和,多次与王洽商议,高捷参钱龙锡疏中就曾指出“且臣又闻崇焕与罪枢王洽私书言屡欲求欵,庙堂之上,主张已有其人,文龙倘能恊心一言,自当无嫌无猜。不知崇焕所欲文龙恊者何心?一者何意耶?”(《崇祯长编》1594~1598页乙卯十二月初五)很显然“庙堂之上,主张已有其人”指的是钱龙锡,而说法与钱龙锡态度不同。说明袁崇焕为了议和,在给王洽的信中虚张声势,蒙骗王洽,其斩帅的目的则可确定是为了议和。因此也可推断袁崇焕与钱龙锡关于斩帅的目的是不同的,钱龙锡很可能只是按照朝议的一般情形考虑,认为毛文龙不好控制,有所担忧而默许斩帅。
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计划,同时也有其他人参与,比如毛文龙的仇人徐敷奏。
“徐敷奏乃崇焕部属,尝以粮饷为饵,诱引东江大批将士逃亡关门,明廷已下令将徐敷奏按军法处分,然得崇焕包庇乃无事(《天启实录》七年四月乙卯)。此人后来参予杀毛文龙之密谋。据兵部尚书梁廷栋疏:'敷奏系京师小唱,夤缘崇焕之门,为加衔裨将。奉差私带难民,为毛文龙所参,奉旨处斩。时敷奏适在宁远围城中,崇焕以城守名色,抗旨宥而用之,而敷奏恨文龙入骨矣。迨夫逆酋以纳款愚崇焕,而必杀文龙以取信。崇焕以碍款图文龙,而遂引敷奏为主谋。'(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原书附跋》)”(陈涵韬《东江事略:毛文龙生平事迹研究》)
“焕所用旗鼓徐敷奏,乃毛戏下逋将,几欲斩之不得,遂藉焕为护身符,以甘心焉。焕缚字甫出声,而敷奏已碎其两臂,执尚方剑俟矣,此手刃毛者,毛之仇也。”(《东江客问》)
由此不得不认为,袁崇焕杀毛文龙是一场处心积虑精心策划的谋杀案,亲自动手的袁崇焕是主谋的可能性比之钱龙锡大很多。袁崇焕平台召对之后,和钱龙锡关于东江对话,微露杀毛文龙之意,钱龙锡有所意动,引同乡陈继儒参与其中,陈继儒献诛毛文龙之计。东窗之下,计谋的内容已不可考,只知道结果是导致钱龙锡就此被逮,可见钱龙锡对斩帅一事确有参与,只是并未明确主持。袁崇焕出关之后,继续杀毛文龙之计,利用毛文龙的仇人徐敷奏,另外还有哪些同谋者难以确知,袁崇焕等群小从阴谋到行动,精确布置,最终由主谋袁崇焕杀害毛文龙。对这个谋杀案他的叙述是“岛帅逆形昭著,机不容失,便宜正法”,“文龙之恶高积於山”,想把全部罪名推到毛文龙头上遮盖过去,然而不论在任何时代,阴谋诡计经常经不起事实的考验。江西道御史高捷疏参钱龙锡,就是追究他们为什么私自密谋,偷偷摸摸,“夫文龙当斩,事関军机,崇焕入朝奏对,何不预请密旨;崇焕出海阅视,何不飞驰蜡封?”一下子就把谎言拆穿。经过追查,隐藏的证据又会浮出水面:“且臣又闻崇焕与罪枢王洽私书言屡欲求欵,庙堂之上,主张已有其人,文龙倘能恊心一言,自当无嫌无猜。不知崇焕所欲文龙恊者何心?一者何意耶?崇焕劾提刀之力,龙锡发推辨之谋,应手而办,莫逆於心,……”(《崇祯长编》1594~1598页乙卯十二月初五)阴谋也就败露了。
推测袁崇焕杀毛文龙的目的,除了仇怨之外则是议和。除了《崇祯长编》中记载有关袁崇焕与王洽书的内容,此类记载还出现于很多史书。
“初,天启间,崇焕抚辽东,遣喇嘛僧镏南木座往建州主款,会罢归,未就。至是再出,无以塞五年平辽之命,乃复为讲款计。建州曰:“果尔,其以文龙头来。”崇焕信之,且恐文龙泄其款计,遂身入皮岛诱文龙至……“(《明史纪事本末补遗·毛帅东江》)
“督师袁崇焕蒞事。适当女直主病死。崇焕差番僧喇嘛镏南木座往吊。谋以岁币议和。女直许之。乃曰。无以为信。其函毛文龙首来。与幕下士谋。乃上疏巡视海边诸岛。……”(《石匮书后集·毛文龙传》)
“而建虏以(文龙)扼其背。甚忌之。阴通款崇焕。求杀文龙。而崇焕中其计不觉也。惜哉。”(《国榷》崇祯二年六月5488页)
“戊午,矯制殺文龍。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欵,于寧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惧上責效,欲復脩欵議,惡文龍擾之,乃决計斬文龍。聲言折衝,慮毛文龍泄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文龍錢塘人,世海州衛千戶,既襲秩,授千縂,王化貞遣之襲鎮江城有功,因駐皮島,當遼東破壞,從島中收召遼人,時時襲有所斬獲,頗有功,但漸驕恣,所上事多浮夸,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議多疑而厭之,崇煥遂决意誅焉。”(《崇祯实录·卷二》崇禎二年六月)
“袁崇焕既杀毛文龙,欲力主款。因奏曰:臣亦不讳言款,即惠徼宗社之灵,还侵地,归叛人,而我存朝鲜,何惮不为?”御史毛羽健上言:袁祟焕期五年□□其间方略机宜,自可指陈,乃崇焕於此时未见明言曰我何以取,我何以守也。上章累累,乃反议款,乞皇上详问之。报闻。“(《崇祯实录·卷二》崇禎二年六月)
“袁崇焕督师出关,上召问方略,以五年为期,可以平辽。及履任,觇知文龙有成约,急遣喇嘛憎入清,啖以厚利,欲解文龙议以就己,而清最重盟誓,坚持不可,强之再四,不听。喇嘛僧曰:“今惟有斩毛文龙耳,在清不为负约,在我可以收功。”崇焕遂以阅武为名,直造皮岛,大阅军士,文龙置酒高会。次日文龙进谒,崇焕亦置酒留宴,酒半,称有密旨,即座中擒文龙,斩於辕门外。“(《烈皇小识》)
“督师袁崇焕,初授大学士钱龙锡意旨,绐杀总兵官毛文龙。”(《崇祯遗录》)
一般认为袁崇焕因为和后金有密约,杀毛文龙是议和的一个条件;又毛文龙反对议和,袁崇焕怕他阻挠。满文老档一类的满方史料并没有袁崇焕与后金密约杀毛文龙的内容,这个说法暂且存疑。然而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为毛文龙反对议和,当可确认。
《大學士機山錢公神道碑銘》对此案的记述是:
“督師袁崇煥出山,公(钱龙锡)亦以為言。崇煥入皮島,大閱軍士,以計斬文龍。其奏報之疏云:臣出京時,已商之於輔臣錢龍錫矣。”
“而逆黨之恨公(钱龙锡)者,以為不殺崇煥,無以殺公(钱龙锡);不以謀叛,無以殺崇煥;不為毛帥頌冤,則公(钱龙锡)與崇煥不得同罪。於是出間金數十萬,飛箝上下,流言小說,造作端末,不特烈皇證其先入,朝野傳告亦為信然。崇煥之磔,酣謳竟路;逆黨遂議一新逆案,以洩舊案之毒。以崇煥為大逆,比魏忠賢;公為次逆,比崔呈秀;以及東林諸君子,悉比魏廣微、徐大化、劉志選之流。謀既定矣,乃逮公入獄。”
认为“逆党”为了陷害钱龙锡而陷害袁崇焕,为此必须为毛文龙讼冤,而事实是袁崇焕为了议和要杀毛文龙,为了杀毛文龙而求助于钱龙锡或与之同谋,袁崇焕被逮之后追查,就查到了钱龙锡。分析这段话,很有古人为死者讳的意思,墓志又多有谀墓之词,真实性很低。
这段话本身又有很多明显的错误,史料价值仍然可以鉴定为零,参见前文所列史料记载。又比如说“出間金數十萬,飛箝上下,流言小說,造作端末”,以为几十万就能收买朝廷,几个“逆党”的钱能收买满朝东林等等,都是很缺乏常识的文学加工,而认为钱龙锡首辅之尊可以被当成袁崇焕一个边臣之附逆,亦足以博一笑。
袁崇焕为议和而杀主战派大将,与朝议之认为毛文龙是可有可无并不相同。朝廷官员对毛文龙的“疑而厭之”也并不等于毛文龙可以随便谋杀,最多是给袁崇焕提供一种舆论上的支持而已。当袁崇焕的所作所为使他失去了地位和舆论的优势,追究法理上的责任就是必然结局。崇祯二年十二月,袁崇焕被逮下狱。同月钱龙锡遭弹劾引去。
崇祯三年八月初六,山东御史史■(上范下土)疏参钱龙锡,论为谋款斩帅的主谋。如果说有阴谋,这应该就是阴谋的开始,因为当时钱龙锡早已致仕。
这一参奏应该在袁崇焕案大体审定之后,因为之后仅十天,就正式公布了袁崇焕的罪状,其中除了与钱龙锡有关的谋款、斩帅两条外全都与其他人无关。
“癸亥(八月十六)未刻,上御平台。召辅臣并五省六部并都通大翰林院记注官四员,吏科等科河南等道掌印官,及总协锦衣卫堂上官俱入。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事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军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刑部侍郎涂国鼎承旨先出,上责诸臣欺罔蒙蔽,从无一疏发奸,自今当洗心涤虑,从军国起见。诸臣皆扣首引罪……”(《崇祯长编》崇祯三年八月癸亥条目下,2260页)
这段是袁崇焕的定罪,以及杀袁崇焕。是在山东道御史史■(上范下土)告发钱龙锡接受袁崇焕贿赂、为他做主的十天后。明朝审理案件所用的时间都不短,比如袁崇焕的八个月,钱龙锡的九个月。漫长的审理可以尽量趋近于公正,虽然仍然是有冤狱。而袁崇焕在钱龙锡被史■(上范下土)参之后十天确定了最后一条有疑问的罪名,从而和之前确认的数条加在一起公布。如果因此认为他遭到连累而忽视了之前的八个月,很显然是有所偏见。
之后再两天,崇祯让廷臣六十多人共议钱龙锡之罪,得出结论是袁崇焕是主谋。到此为止,阴谋就应该进行不下去了,因为事实明显是朝着无法构陷钱龙锡的方向前进。又崇祯对魏忠贤一党的厌恶,无以复加,钱龙锡罪名查无实据,本身可以捏造的范围很小,这也难怪后来梁廷栋害怕而不敢行动了。可以说自从断定钱龙锡不是主谋之后,对他的定位一直是“不能抗疏发奸,何所逃罪”,并没有再加重,也没有什么捏造的成份,即使有什么阴谋也没有影响裁决。
然后钱龙锡经过九个月的折腾,在崇祯四年五月定罪谪戍定海卫。参照袁崇焕的案子,是从崇祯二年十二月审到崇祯三年八月,这两桩案件所用的时间差不多,是明朝通常的司法习惯。袁崇焕案件的结束正是钱龙锡案件的开始,前后只交叠了十几天。
结合前文的证据,应该说判定袁崇焕主谋还是公道的。
早在崇祯二年十二月,高捷疏中就有把钱龙锡定为谋款斩帅主谋的意思,然而不成功。有没有可能这次是有人谋划再造逆案的开始,捏造了一些证据,一直捏造到逮钱龙锡,以致于袁崇焕罪名过重?答曰:非也。因为袁崇焕卖粮资敌、纵敌长驱、平辽到京、潜携喇嘛入城这些都是赖不掉的实罪,并无经过污蔑的痕迹,尤其卖粮资敌,袁崇焕是直接和崇祯商量,没有任何可以歪曲的余地。唯一与钱龙锡有关的斩帅,最终确定是袁崇焕主谋,这说明事情的原样大致没有改变。另外,翻逆案之事主要针对钱龙锡,当时袁崇焕已经议定死罪,《国榷》、《明史》等都认为群小翻逆案是在钱龙锡下狱以后。同时明朝记录也显示,袁崇焕被捕之初崇祯并没有认为他罪大恶极,其他人不可能在几天内就开始有组织有目的的进行政治谋划;审理过程中崇祯还曾经说过要审明之后让袁崇焕再去边塞立功,也从侧面证明审理的过程中还算正常。最终袁崇焕定罪之后,还是崇祯开恩不杀他的直系亲属,仅只流放。